“九五”期间我国国际收支政策的几点建议_国际收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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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有步骤地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为了在这一过程中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避免国际收支失衡对经济运行和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九五”期间甚至更长时期内,实行经常项目交易自由化的同时,不能放弃对资本项目交易的严格控制,以避免因资本流出和流入的不平衡引起我国国际收支的不平衡。

一国的国际收支可分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国际收支平衡之所以重要,成为各国的主要宏观经济目标之一,是因为国际收支的不平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一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巨大的国际收支赤字会消耗掉一国的国际储备,降低其国际资信,使对外支付发生困难。巨额的国际收支盈余也是不平衡,会使本国的国际储备不断累积,货币供应量扩大,本国储蓄被外国利用,导致本国资源的浪费。因此,把国际收支盈余当作政策目标,等于去追求国际收支的不平衡,也是不恰当的。根据国际通行做法,把国际储备维持在足以支付3~4个月进口的水平即可。

在对外经济交往完全自由化的情况下,国际收支不平衡会经常发生。但如果有完善的外汇和资本市场,不平衡所引起的汇率或利率的变化一般能够将不平衡调节到平衡状态,而不需要政府对涉外交易的自由进行限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的自由度逐步增大,对资本项目的严格控制也有所放开,特别是1994年,我国开始了人民币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的过程,今后还将继续谋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常项目交易(主要是贸易)的自由化会进一步加强。但与此同时,在相当长时期内,还要坚持对资本项目交易的严格控制,包括不实行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当今世界,资本跨国流动的数量极为巨大,特别是短期资本,不仅量大,而且流向飘忽不定,受许多经济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对一国的外汇和资本市场构成冲击,破坏其国际收支的平衡,影响经常项目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波及国内经济活动,影响货币和财政政策的独立性。不久前,墨西哥的金融危机即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二是我国的外汇市场和货币、债券、股票、期货市场都很不发达,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汇率调节贸易和整个经常项目收支的机制尚不完善,利率调节资本项目国际收支的机制更是缺乏,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和调控能力的提高也需要一个过程。一旦在放开资本项目的交易后发生资本大量流出,引起国际收支赤字和国际储备枯竭,或者资本大量流进,引起本币升值和储备猛增,将难以通过汇率和利率机制恢复国际收支平衡,而不得不采取对国内经济运行和增长有害的强制办法。

对资本项目继续进行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资本项目收支不出现大的不平衡。达此目标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主要取决于经常项目的收支平衡,而其中关键又是贸易项目的收支平衡。

(二)“九五”期间要在加快国内体制转变的基础上,把维持经常项目收支(主要是贸易收支)平衡的任务交由外汇市场完成,政府不再直接决定汇率水平,也不再把它作为调节经常项目收支的一个政策工具。这也是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的意义所在。

在贸易活动自由化、贸易主体行为符合市场原则的情况下,汇率通过影响贸易品的国内绝对价格及其国际竞争力、改变贸易品与非贸易品的相对价格,能够调节资源在这两类产品之间的配置,调节贸易收支。在发生贸易收支不平衡后,如果外汇市场上汇率自由浮动且进出口的价格弹性足够高,不平衡所引起的汇率的变化能够把贸易收支调节到平衡状态。

这种贸易自由化(含货币自由兑换)且汇率自由浮动制度的优越性主要是:(1)政府不直接决定汇率水平, 不再把汇率当作调节经常项目国际收支的一个政策工具,而把汇率决定的任务交给外汇市场,避免政府控制汇率时汇率水平的不适当引起资源在贸易品和非贸易品部门之间配置的不适当;(2 )外汇市场经常地对汇率进行及时的小幅调整,避免了政府间隔地对汇率进行大幅调整给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但政府仍然能够通过在外汇市场上的公开操作影响汇率的变化方向和幅度;(3)提高外汇的使用效率, 避免政府分配外汇时的“寻租”行为和低效率;(4)在引进国际竞争的情况下,促进贸易品部门效率的提高, 避免货币不能自由兑换对贸易活动的阻碍及对国内低效率贸易品部门的过度保护。

在显著放松了对贸易活动的直接控制后,从1994年4月起, 我国开始向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过渡。从这两年多的情况看,与希望达到的目标模式还有不小的距离。今后,就这一制度本身的完善而言,首先需要把中央银行独立出来,使之成为自主的市场汇率的调节者,而不要让货币供应量被动地受结售汇的差额影响;也需要把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外汇调剂市场统一起来,引入更多的外汇市场主体,放宽进入条件,增加进入的自由,让外汇市场供求决定汇率水平,真正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自由兑换和汇率自由浮动。

但就提高我国总的(而不仅仅是贸易品部门)资源配置效率及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而言,有许多更基础性的工作要做,如微观主体的改革、国内统一市场的建设和区际竞争的加强等——这些主要应靠《建议》中所说的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来完成,仅靠引入国际竞争是不能代替的;在这一转变尚未完成、国内扭曲众多、国际竞争力低下时,就通过对外贸易活动的自由化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使我国的贸易品部门完全暴露在国际竞争的压力下,将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目前这种不利影响在许多行业都已有反映)。鉴于此,今后15年务必把握好国内制度改革与引进国际竞争这两者之间在节奏上的配合,在加快体制转变、消除国内扭曲的基础上实行贸易的自由化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在具备这一基础之前,仍有必要对贸易活动、人民币的兑换及人民币市场汇率浮动的幅度做出一些限制。

(三)“九五”期间要改进对资本项目的控制,有针对性地把控制重点转向防止各种形式的资本外逃、以经常项目名义进行资本项目交易以及虚假的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债要控制总规模,并保证用于促进出口或替代进口的生产项目,而不是消费特别是进口品的消费。

今后,为了更好地防止资本项目收支的赤字或盈余引起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需要改进的是:

第一,加强对隐蔽的资本外逃的控制。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政治不稳定、对私人产权缺乏保护、腐败以及过高的通货膨胀等原因,资本外逃都比较严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控制资本的流出,但隐蔽的资本外逃仍然不少。比如,我国国际收支表的“误差与遗漏”项,净支出数在1993年和1994年均已达到98亿美元,这掩盖着的是资本外逃。资本外逃的一个常见的途径是通过对进口的超报和出口的低报实现的。把我国国际收支表中的进出口同贸易伙伴国对与我国贸易的统计相比较发现,1993年误报总额约有170~180亿美元之巨。另外,我国长期资本流出在1992、1993和1994年分别达到270、230和250亿美元, 不能排除其中也有属于资本外逃性质的。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计,到1994年底,我国的海外企业已达到10000余家, 它们很可能成为资本外逃的一个渠道(于志安事件即是一个典型)。

第二,在实行经常项目自由兑换而对资本项目进行控制的制度背景下,特别要防止资本项目以经常项目(主要是非贸易项目)的名义流出或流入。1993年和1994年我国非贸易收支已由以前的盈余变为赤字,分别为24亿和10亿美元,这表明我国今后有必要加强对非贸易经常项目的监督,划清它们与资本项目的界限,以避免非贸易项目收支的不平衡影响经常项目收支的平衡。

第三,要防止虚假的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比如我国的海外企业又回国投资,外资以直接投资之名行间接投资之实等),并对外商进入的行业进行选择,避免它们过多地进入目前我国拥有及今后会拥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和行业——这些产品和行业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只有自己的资本控制了这些产品或行业后,才能对推动经济增长做出更大贡献;也要注意避免外商以直接投资的方式过多地占有一些产品的国内市场——这一情况在啤酒、洗衣粉、化妆品、饮料等日用消费品上已经十分突出。

第四,控制外债的规模和使用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借用外债的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1994年底我国的外债余额已达928亿美元。 我国的偿债率(外债本息与经常项目收入之比)在1985年只有2.8 %,1994年上升到9.1%,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由5.6%上升到17.6%。按这样的速度增加下去,偿还外债本息很快将成为我国资本项目的一个很大的支出。为了保证不发生债务危机,除了需要控制外债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外,还需要控制外债的使用:(1 )保证对外借款真正用于生产性目的,特别是贸易品部门;而不能用于消费(实际上弥补财政赤字的外债有很大部分被用于消费),或非贸易品部门如房地产。因为任何外债都是要偿还的,而偿债最终有赖于贸易项目的盈余,不能寄希望于“借新债还旧债”,只有外债用于贸易品部门时,才可能对贸易盈余做出贡献。(2)保证外债的使用效率足够高, 要求使用外债的项目在偿还外债后仍能盈利。

在举借外债和利用外资时,始终应该牢记的是,我们这样的大国发展经济主要应依靠国内储蓄和资本;只有当经济发展遇到“外汇瓶颈”时,利用外资才是合理的。

(四)“九五”期间要把宏观调控的重心放到实现内部平衡上,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国际收支平衡,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的发展。

大国不同于小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外交易在大国的整个交易活动中所占的比重比国内交易要低得多。我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在内部平衡的基础上追求国际收支平衡,而不应以破坏内部平衡的方式去实现外部平衡。这一点应成为指导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基本原则。1994年这一原则被违背。年初人民币的大幅度贬值及中央银行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大量购买外汇制止人民币升值的政策,加剧了当年的通货膨胀。

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威胁的一个重要方面仍将是通货膨胀这种内部不平衡。在对外贸易不断自由化和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国内的通货膨胀,往往又会引发贸易逆差和国际收支不平衡,产生人民币贬值的压力。如果不消除通货膨胀,在人民币汇率上就经常会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不贬值,贸易品的价格竞争力下降,贸易平衡难以维持;而贬值又会加剧通货膨胀。因此,为了避免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的危害,避免我国经济陷入通货膨胀——贬值——更高的通货膨胀——再贬值的恶性循环,避免因通货膨胀引起国际收支不平衡,需要首先消除通货膨胀(而要以较低的代价消除我国的通货膨胀,有赖于国有企业、银行和财政体制的“根本性转变”,以增强投资、信贷、预算的约束)。

在贸易顺差或资本盈余导致外汇储备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货币供应会相应地增加。这是我国自1994年以来的情况。到1995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比1993年底增加了500多亿美元,由此增加的基础货币超过4000 亿元人民币。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冲消性”的货币政策,压缩其它的国内货币供给,减轻通货膨胀的压力是很必要的。但是,这样做有限度,更为重要的是避免产生过多的外汇储备;为了更多的外汇储备而放弃本来可以达到的经济增长速度,降低生产能力的利用率和引起失业增加,也是不可取的,何况我国还是一个劳动力过剩和低就业比较严重的大国呢?1995年底我国外汇储备已有736亿美元,超过了前面提到的合理水平, 因此,一个现实问题是不让这一趋势继续下去并使用掉一些储备。可以考虑的方式有:(1)进口国内短缺的先进设备、化工产品和原料, 提高供给能力;(2)对我国的机电产品出口发放出口信贷。 这样的使用方式将有助于用这些储备促进经济增长。

这期间我国的国际收支盈余中有很大部分是贸易盈余的贡献。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的是,这些贸易盈余(及人民币汇率的上升)除了与实行人民币贬值政策和国内偏紧的宏观经济政策有关外,与一些不正常因素如出口退税、国内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使产品内销不畅等促进出口的过快增长,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不是我国贸易品竞争能力(贬值之外的部分,特别是非价格部分)提高的结果。这些非正常因素的作用是不能持久的。只要我国的通货膨胀率尚未降到低于贸易伙伴的水平,而持续的通货膨胀逐渐抵消了上一次人民币贬值对提高贸易品竞争力的效应,今后人民币贬值的压力会不断加大——除非我国贸易品的国际竞争力特别是非价格竞争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不能因眼前的贸易盈余而对我国的国际竞争力盲目乐观,放松了对贸易赤字的警惕。

在达到比较合理的储备水平后,如果资本项目略有盈余,并且非贸易经常项目可自求平衡,那么贸易项目可以略有赤字——只要贸易赤字不超过资本盈余,并且进口中有很大部分用于扩大贸易品供给能力特别是出口能力,使进口及偿还外债本息所需的外汇有保证,这一平衡模式就是可以长期维持的,并会有助于跨世纪宏伟蓝图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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