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要做好本职工作,除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之外,还要有必要的技能和工作方法来支撑。但是,目前监理行业的管理体制还很不规范,监理人员自由择业度很高,监理工作的好坏与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有直接关系。本文分析了铁路建设市场监理现状,并阐述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
关键词:铁路建设;总监;施工监理
铁路项目中,监理工作的组织模式形式有多种,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成为难点,根据监理工作的特点,结合当今铁路监理组织中总监所起的作用,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监理管理,提高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但监理行为存在较多不规范,监理工作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下大力气强化监理工作理念,引导监理切实发挥作用,推动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一、铁路建设市场监理现状
现阶段建设市场需求与监理单位的能力不匹配的问题较为突出。当前从事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60余家单位,其规模、资质、铁路业绩、人员数量和能力等参差不齐;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的履约兑现率普遍较低,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考核不认真;监理人员缺乏主动作为、不作为或乱作为,大量外聘人员集体观念差,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缺乏长远的工作目标和动力;建设单位未能严格按合同实施监理管理,对进场监理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格,不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追责,监理管理过程中有时简单粗放;施工单位未能正确对待监理作用,监理从业人员环境不佳。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作用的发挥。调查发现,只要严格执行标准化管理,现场监控效果就好;监理作用若发挥不好,不仅是监理单位自身的问题,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也有一定责任。
二、做好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
1、作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处于监理项目部的核心地位,就要求其具有与其职务相称的威慑力。既然法律、合同、职责赋予了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权力,就应该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但反观现在的监理工作,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很少,其中固然有中国国情的客观原因,主要是与总监理工程师的威慑作用发挥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威慑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监理内部的管理薄弱和对被监理单位度施工行为的监控力度不够。在项目监理工作中,时常听到一些反映监理人员违反监理人员守则,甚至亵渎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现象,当然个别人的偶然现象属于自身的原因。但如果一个项目多次发生这种现象,就另当别论。同样,被监理的承包商屡次发生违规施工,漠视监理人员的存在,就足以说明总监理工程师的威慑力不足。
2、总监理工程师要想做好本职工作,树立领导权威是十分必要的,没有威慑力或威慑力不足对监理工作是相当不利的,对内部就会造成管理混乱,政令不通,对外部将会导致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失控,造成不良后果,甚至酿成事故。因此在组建监理机构时就会按照这个思维来组建。这也是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被广泛采用的主要原因。直线制监理组织相比职能制和矩阵制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集权制分级管理,上通下达,减少中间环节,总监的指令可以最快的速度下达,也就在组织形式上树立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威。特别对于铁路工程施工来讲,线长点多,各种类型的工程项目相互交叉,总监理工程师就没有更多的机会亲临每一个现场,无法随时了解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外部承包商的施工行为更不可能随时监控,这个时候总监理工程师的威慑力就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铁路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铁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铁路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标准的不断出现,铁路监理行业出现了与目前铁路工程建设不相适应的情况,暴露出来的问题比较多。
1、铁路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铁路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不能够准确把握监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目前,铁路监理行业的从业人员往往缺乏相关的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起到监理作为建设管理工作的延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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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部分监理单位为追求效益最大化,现场管理投入不足,不能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具体表现在: 一是监理单位对现场监理机构设施设备投入不足,不能满足正常监理工作的需要。二是现场监理人员的待遇偏低,人员素质往往达不到一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职责落实不够。监理人员往往现场巡视频次和巡视内容随意性较大,不能在问题形成之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致等到质量安全问题已经形成了再进行处理,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极大浪费和工程进度上的迟缓。
3、监理人员接受的培训教育。当前部分监理工程师缺少完成监理工作所必需的综合素质,而监理单位普遍没有形成对监理人员的系统培训教育机制,这也是导致监理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不高的一个方面。
四、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
1、督促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现场情况配齐配强人员和设备,并在监理过程中加强委托合同的履约检查。
2、严肃追究违规行为。不定期检查和考核监理的现场监控成效,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处理违反规定、应被追责、纳入考核的违规问题,从重处罚明知故犯、屡犯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增大其违规成本;充分利用铁路监理人员信息平台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监理人员信息网,及时了解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建立监理人员黑名单制度,严把人员进场关;严禁监理驻地与施工单位驻地设置在一起。
3、加大监理工作支持力度。充分赋予现场监理机构合同范围内的权利,未经总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量不得向施工单位验工计价;坚持维护监理人员权利,树立监理人员威信,鼓励监理人员主动作为;督促监理单位开展常态化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技术业务培训的计划性、专业性和针对性,使进场人员人尽其用;采取奖优罚劣、树立正反典型等具体措施,大力支持认真履职的监理机构和人员。加强监理单位的信息沟通,内设专岗、专人负责监理管理,坚持建设单位月度监理工作会议,建立监理单位领导或现场总监的定期召见制度,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
4、监理机构必须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进场人员和中长期合同制人员的比例,总监、监理站长、专职监理和负责质量、安全和验工计价的监理工程师必须由长期合同制人员担任;严肃“签字确认权”资格,严禁总监、专业监理将职责下移转交给其他监理人员,总监不得把签发工程停工或复工令、签署验工计价表等工作委托给副总监和其他人员,专业监理不得把本专业的检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移交给监理员;保证试验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严格绩效考核,提请监理单位与业务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签订长期合同,激励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监理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管理。针对铁路建设项目线长点多的特点,监理机构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将每天的巡视检查、验收等工作情况上传到信息平台,以便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现场质量安全情况。
6、加强廉政教育,努力提高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树立监理威信和权威。持续整治监理不规范行为,严肃惩治持伪造资格证、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的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作为铁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参建一方,在大规模的铁路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作为铁路建设者,要让监理人员明白质量把关、安全保障工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赋予的责任和义务。要不断强化监理人员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意识,认识肩负的责任,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行驶好监理的权力,为铁路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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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周瑾如.电力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实务[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3.
论文作者:王金平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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