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才秩序与汉魏演变_曹操论文

求才秩序与汉魏演变_曹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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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十五年(210年),魏祖曹操于其政治中心冀州邺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东)颁令求贤,提出“唯才是举”方针。以后十九年、二十二年继续出令申述这一主题,辞旨略同,词语逐步升级。这就是影响汉魏历史转变的魏武“求才三令”。

东汉以儒生立国,与西汉开国的布衣将相之局不同。西汉儒学局促于政治学领域,光武中兴,投戈讲艺,明、章二帝尊师兴教,东汉儒学由士大夫阶层自觉地推及于社会,举国儒风大盛,人伦俨然,塑成重名教这一鲜明的时代精神。曹操在此社会文化背景之下,标榜唯才是举,一反传统的名德选举,取士理念及于“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之辈,其出格越轨之不经,乖世骇俗。曹操本儒生,孝廉出身,何以如此,引人注目。

1959年,大陆曾有一次规模化的曹操讨论,一两年间发表论文百余篇,诸如曹操平黄巾、兴屯田、击乌桓以及统一北中国种种业绩,争论轩然,而于唯才是举一事,一致认同推重,肯定其在历史上的进步性(注:参见三联书店编辑部编《曹操论集》,三联书店,1960年。)

。此倾向以后经本段专家再作论证阐发,形成今日这样一个传统认识:唯才是举作为曹操革易选举制度的一项创新,其目的是曹操为了完成统一的事业,其实效是网罗到大批人才,“这样一个统治政策和用人方针,曾经取得显著的效果,而且还延续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注: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41页。)

此前,1956年陈寅恪先生发表《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一文,提出三令目的在于摧毁传统儒学思想的论点。文中述明东汉外廷士大夫多出身于儒家大族,其修身齐家的道德方法、仁孝廉让之标准,也将以之适用于治国平天下,本末必兼备,体用必合一,不能两离。由此对照出,“孟德三令,大旨以为有德者未必有才,有才者或负不仁不孝贪诈之污名,则是明白宣示士大夫自来所遵奉之金科玉律,已完全破产也”。即宣告体用合一不成立。由摧破士大夫信仰进一步断言:“夫曹孟德者,旷世之枭杰也。其在汉末,欲取刘氏之皇位而代之,则必先摧毁其劲敌士大夫阶级精神上之堡垒,即汉代传统之儒家思想,然后可以成功,故孟德三令,非仅一时求才之旨意,实标明其政策所在”(注:《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43—45页。)

此两种结论,为目前此史题两种代表性观点。尤其陈先生的判词,在用人之外,发其代汉之意,于当日世态,洞若观火,并在研究进境上,开出一条求言外之意的学术路径。

再前溯至17世纪浙西学派,顾亭林曾有《两汉风俗》一论,内言“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而孟德既有冀州,崇奖跅弛(放荡不循规矩)之士,观其下令再三,至于求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于是权诈迭进,奸逆萌生。夫以经术之治,节义之防,光武、明、章数世为之而未足,毁方败常之俗,孟德一人变之而有余”(注: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13,岳麓书社,1994年,469页。)

。则是批评曹操败毁来之不易的节义之风,而其所举用的人物,也不过“权诈迭进”之徒,这与今人肯定唯才是举进步性以及由它网罗到大批人才的认识观念,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前辈高文精义,于史实各得一个面相,立论不同,而都在选拔人才的概念范围内立说,臧否得失。今此披文属思,爬梳史料,细绎原委,觉唯才是举令主旨不在选拔人才的用人上面当别有所筹,此一公案仍有待发之覆。此一一剖判,试进一解。

一 求才令颁布的时机

《三国志·荀彧传》:“绍既并河朔,天下畏其强。太祖方东忧吕布,南距张绣,而绣败太祖于宛。绍益骄,与太祖书,其辞悖慢。太祖大怒,出入动静变于常”。是时建安二年初春,曹操在许都(今河南许昌市),袁绍已并黄河以北,曹操新败,挫师于宛境玠水。曹操智略不世出,虽频遭危难,然持之从容,尤其临大敌而不乱,本纪注引《魏书》述其“与虏对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然及至决机乘胜,气势盈溢,故每战必克,军无幸胜”。然而袁绍远境一简书函,竟致曹操如此出入不宁,动静失态。

东汉洛京的最后30年,桓帝延熹二年(159年)外戚梁氏覆灭至灵帝中平六年(189年),是宦官专擅国命的年代。中平六年灵帝崩,袁绍以司隶校尉尽诛宦官,而并州牧董卓率凉州军团闯入洛阳,恃武力废杀少帝与何太后,别立献帝,自为相国专权,并诛袁氏一门,东汉又沦为董氏朝廷。初平元年(190年)正月关东牧守起义讨董卓,共尊袁绍为盟主,董卓迁都西走长安,东汉从此分裂,形成东、西对峙之局。当日形势,《后汉书·袁绍传》述明“是时豪杰既多附袁绍,且感其家祸,人思为报,州郡蜂起,莫不以袁氏为名”,袁绍一时成为关东的政治领袖与旗帜,以至时人有“助袁氏乎,助董氏乎”的时局观。关东盟军中,公族子弟有袁绍兄弟,也有曹操,其余门户都不及此。而袁绍主盟,奄有东土半壁,承制封拜,曹操为东郡太守、兖州刺史,即受命于袁绍。此刻袁绍是历史舞台的主角,形势既成,他人难以有为,此曹操畏防袁绍、一生只以袁绍为大敌的基本原因。

初平三年董卓死,凉州集团内讧,几年后相继败灭。建安元年(196年)八月,曹操据兖豫迎接东归的献帝都豫州颍川郡许县。这时献帝既由盟军辅佐,盟军讨董已获全胜,谁人主政,当有铨定。《后汉书·袁绍传》“于是以绍为太尉,封邺侯。时曹操自为大将军,绍耻为之下,伪表辞不受。操大惧,乃让位于绍。二年,使将作大匠孔融持节拜绍为大将军,锡弓矢节钺,虎贲百人,兼督冀青幽并四州,然后受之”。曹操则退居司空。东汉自窦宪以来,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而九锡礼命,锡虎贲得专征伐,锡斧钺得专诛,袁绍权位皆极人臣,为汉室首辅。曹操要在董氏朝廷之后,变盟军朝廷为曹氏朝廷,必消灭袁绍而后能独专,所以东汉初平政局为袁、董之争,建安政局则转为袁、曹之争。此曹操畏防袁绍、一生只以袁绍为大敌的直接原因。

建安二年初春曹操许都失态,此其本末。当日此中隐情,不易察知,所以《荀彧传》有“众皆谓以失利于张绣故也”一笔。荀彧乃曹操良、平之佐,知不为此。传述“见太祖问之,太祖乃以绍书示彧,曰:‘今将讨不义,而力不敌,何如?’彧曰:‘古之成败者,诚有其才,虽弱必强,苟非其人,虽强易弱,刘、项之存亡,足以观矣。今与公争天下者,唯袁绍耳。’”继析两方长短,立度、谋、武、德四胜之说。曹操既表明“将讨不义”,荀彧解明政敌“唯袁绍耳”,则曹操挟天子讨不臣的战略目标确然,可以证成曹操一生只以袁绍为大敌之说(注:《三国志·武帝纪》:“公将自东征备,诸将皆曰:‘与公争天下者,袁绍也。’”《后汉书·袁绍传》:“操惧,乃自将征备,田丰说绍曰:‘与公争天下者,曹操也。’”则官渡前夕双方都已明战略目标所在。)

建安五年司隶河南尹境内官渡(今河南省中牟县东北)之战,是袁曹兴亡的战略决战。此后曹操于建安九年克袁绍政治中心冀州邺城,陆续占领袁绍所督四州,势如破竹。袁绍前此二年已物故,继承人少子袁尚及其兄幽州刺史袁熙转移力量于幽州三郡乌桓境内,这是袁绍生前建立的势力范围。建安十二年秋,曹操远征,破袁氏、乌桓三部联军于辽西郡柳城(今辽宁朝阳市南)一线,辽东太守公孙康缚斩来奔的袁尚、袁熙兄弟,传首曹操,司隶及北方八州基本统一。

曹操对袁绍阵营的最后一战,对象是荆州刘表。初平中袁绍、袁术携贰,《后汉书·袁术传》“术结公孙瓒,而绍连刘表”。建安初袁、曹争权,《三国志·刘表传》述明“天子都许,表虽遣使贡献,然北与袁绍相结”。注引《魏氏春秋》又录袁绍死后,刘表致其长子袁谭书,劝其兄弟弃嫌归好,“先除曹操以卒先公之恨”。所以王夫之论史,有“表虽有荆州,其约之以共灭曹氏者,袁绍也”一见(注:王夫之:《读通鉴论》卷9“后汉献帝”,中华书局,1975年,245页。)

。建安十三年七月,曹操率大兵南征刘表,八月刘表卒,子刘琮代立,九月举州降,袁氏阵营至此最后覆灭,曹操挟天子讨不臣的主要战略目标至此胜利完成。

这是一个具有转折意义的历史年代,至少曹操认为天下已定。战前此年六月,曹操废除沿用近二百年的三公平行体制,新设丞相及副手御史大夫,由司空曹操及其私属郗虑分任。这是对建安以来袁、曹的首辅之争做出的历史性结论,曹操已在董卓朝廷以后,变盟军朝廷为曹氏朝廷(注:万斯同《东汉将相大臣年表》建安二年东汉建置为:大司马张杨、大将军袁绍、司徒赵温、司空曹操、卫将军董承、前将军公孙瓒、左将军吕布与袁术。八年以后,唯余曹、赵二公。《二十五史补编》2册,中华书局,1955年。)

。两年后的曹操《明志令》可做印证,曹操在“曹值董卓之难,兴举义兵”以后,只提领兖州破黄巾、讨袁术、破袁绍、枭其二子,最后就是征刘表,“遂平天下”云云。实际上袁绍死后,大局即定,所以还在建安十二年春,曹操已大封功臣20余人为列侯,及至秋征乌桓,《三国志·荀攸传》注引《魏书》:“太祖自柳城还,过攸舍,称述攸前后谋谟劳勋,曰:‘今天下略已定矣,孤愿与贤士大夫共飨其劳。’”

历史资料与曹操《明志令》的自述显示,建安十三年是曹操战略部署的转折点,以前18年是霸业阶段,以后12年是王业阶段。所谓霸业,就是套用春秋齐桓、晋文“尊王攘夷”的霸政模式,挟天子讨袁绍一盟,这是战略进攻阶段,武力为主。所谓王业,历史内容就是放弃“尊王”的统一霸图,转修内务,经营王政,这是战略防御阶段,文治为主。但是这一转折的实现,不只是出于曹操的主观意图,尚有外力迫其不得不如此,这就是平荆州一个月后发生在江夏郡的赤壁之战。

赤壁之战孙刘一方的主战人物,乃是新起的另一代青年,值得注意。曹操(155—220年)、张昭(156—236年)与刘备(161—223年)、荀彧(163—212年)可视为一代,鲁肃(172—217年)、周瑜(175—210年)与诸葛亮(181—234年)、孙权(182—252年)可视为一代。曹操以二千石骑都尉讨颍川黄巾之日,诸葛亮才4岁,盟军讨董时9岁,这些对他都是传闻的历史知识。赤壁之战时诸葛亮27岁,曹操53岁。青年人与东汉传统政治秩序联系较远,观念有其时代特点。昔日曹操夷灭群雄,武略过人外,实假天子名义不可逆拒的政治威力。孙权、鲁肃、诸葛亮都主三分鼎立,各成霸业,田余庆先生已有论定(注:参见田余庆《〈隆中对〉再认识》,《历史研究》1989年5期。)

,曹操奉天子以令诸侯的旗帜在此已然失效。刘备自称奉献帝密诏讨曹操,则奉天子讨不臣的旗帜也已不为曹操独有。再加上赤壁军事失利,曹操不得不退回北方,收缩前哨于荆州襄阳与扬州淮南合肥一线,作战略防御,从此对南国不再发动战略性的攻势,专力经营北土。此后,历史朝多极化方向迅速发展,非人力所能挽回。

放弃战略进攻,放弃奉天子讨不臣的使命,就是放弃了统一。清人何焯论史,谓“史家评操攻伐,自克绍而止,讥过此即鼎足虎争,非复能戡定矣”。(注:何焯:《义门读书记》卷26,崔高维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

曹操用兵,自有分寸。《三国志·魏书·王基传》:“武皇帝克袁绍于官渡,自以所获已多,不复追奔,惧挫威也。”赤壁失利之大,前所未有,不能蹈覆辙,二度失利,否则内部的政治威信动摇,将陷入失控的危局。曹操是军事家,也是政治家,赤壁之战后迅速调整部署,及时地实施了战略转移,是一个审时度势的明智之举。魏朝明帝年间几度朝议,论及此举,同书《王肃传》:“论之近事,则武、文征权,临江而不济,岂非所谓顺天知时,通于权变者哉!”同书《刘放传》注引《孙资别传》:“武皇帝圣于用兵,察蜀贼栖于山岩,视吴虏窜于江湖,皆桡(弯曲)而避之,不责将士之力,不争一朝之忿,诚所谓见胜而战,知难而退也。”

历史事实证明,唯才是举作为曹操的一项创新,三道求才令都颁布在建安十五年以后,认为它的目的是曹操为了完成统一事业的论点不成立(注:安徽亳县译注小组《曹操集译注》求贤令:“他感到事业艰难,只有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才能尽快地完成统一大业,因此于建安十五年春,下了这道令。”中华书局,1979年,130页。

求才令的颁布,不能说是及时的。许都霸府草创,袁、曹之权未分,曹操没有出台新政策以争取主动。官渡之战期间,豫州骚动,许、蔡以南郡县都降袁绍,四外的割据者与其部属也处在君臣相择的不定状态,《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载扬州地面当时“天下英豪布在州郡,宾旅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为意,未有君臣之固”。当此危亡之秋,当此急需度外招揽人才、也有可能招量到人才的时机,曹操也不曾发布求才令。以后赤壁之战前夕,刘备南奔,“荆楚之士从之如云”,曹操还是如此,无新令推出。

建安八年,曹操在出师河北前曾提出过“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原则。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以前,曹操处于战略进攻的“有事”阶段,并没有推出求才令。三道求才令都分布在建安十三年以后各个时点上,而这是曹操战略转移后进入“治平尚德行”的阶段,人才取向与战略目标显然不吻合。曹操用意究竟如何,需要另寻解释。

二 曹操集团的形成与毛玠、崔琰典选举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述曹操“知人善察,难眩以伪,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皆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曹操以荀彧比张子房,谓程昱胆过贲、育,以李典比耿纯,谓许褚有樊哙之壮,比张郃效微子去殷。这些人大多出身不高,在东汉传统社会难遇礼命,曹操给他们的品位,都是经典、史册中不朽之人,远胜于汝南月旦。所以人人奋节效命,自重自励。曹操集团的形成,建安政治渐上轨道,曹操对部属的人文培养起重要作用。清赵翼曾论三国之主用人各不同,“大概曹操以权术相驭,刘备以性情相契,孙氏兄弟以意气相投”(注:赵翼:《廿二史札记》卷7,“三国之主用人各不同”条,王树民校证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140页。)

。曹操用人,注重对部属的人文培养,远非孙策、孙权、刘备的学术素养所能胜任,这一点赵翼未曾留意。

曹操集团也不是在短期内形成的,先后可归作四批。

第一批是兖州阶段的起家人物。以曹操本籍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县)亲族诸夏侯曹为主(夏侯惇、渊、曹仁、洪、休、真),包括荀彧、程昱、戏志才、韩浩、史涣、王必、卫兹、毛玠、任峻、枣祗、乐进、于禁、李典、吕虔、许褚、典韦、满宠。此贾诩所谓“太祖旧臣”,多是武将。

第二批是豫州许都阶段骨干人物。其中荀彧所举,本传末注引《彧别传》:彧自为尚书令,“前后所举者,命世大才,邦邑则荀攸、钟繇、陈群,海内则司马宣王。及引致当世知名郗虑、华歆、王朗、荀悦、杜袭、辛毗、赵俨之畴,终为卿相,以十数人。取士不以一揆,戏志才、郭嘉(二人举于兖州阶段)等有负俗之讥,杜畿简傲少文,皆以智策举之,终各题名。”扬州刺史严象、凉州刺史韦康,也是荀君所举。此外曹操招揽录用者,有贾诩、张绣、袁涣、凉茂、国渊、徐奕、何夔、董昭、刘晔、陈登、蒋济、刘馥、司马朗、梁习、张既、贾逵、郑浑、张辽、张郃、徐晃、李通、臧霸、卫觊、陈矫、徐宣、卫臻、杨阜、胡质。地域上兖豫之外,东南吸收徐、扬士人,西北吸收司隶、凉州文武。此阶段士大夫居多,而以颍川士大夫为主体。

第三批是冀州邺都阶段人物。建安九年八月平冀州,九月曹操解兖州,领冀州牧,将其政治中心转移于邺都。录用者有张范、田畴、王修、邴原、管宁、崔琰、邢颙、刘劭、徐邈、温恢、苏则、卢敏、崔林、高柔、孙礼、常林、杨俊、田豫、牵招、刘放。多为袁绍辖境及河内籍,冀、青士大夫为主体。《三国志·魏书·郭嘉传》注引《傅子》:“河北既平,太祖多辟青、冀、幽、并四州之士,渐臣使之,以为省事掾属,皆嘉之谋也。”指明曹操注意在河北培植政治势力。

第四批,也是最后一批,是平荆州所录人物。有州人桓阶、文聘及流寓之士王粲、司马芝、和洽、裴潜、刘廙、韩暨。《后汉书·刘表传》尚有曹操使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一事,名姓不可考。

赤壁之战以后录用的人物,有鲍勋、仓慈、庞德、庞淯、阎温、王观、高堂隆、郭淮、王昶、王凌共十人。魏文、明二帝时入仕的王基、傅嘏、申丘俭、钟会、邓艾,与曹操无关。曹操所录,都不在创业人物范围,录鲍勋是建安十七年收恤旧好鲍信子嗣的恩典,庞德是建安二十年凉州降将,阎温为凉州刺史韦康所用县令。仅仓慈、庞淯属曹操拔用,无足轻重,仓慈在魏文帝黄初中始官县令。王观以下五人,也都是入魏后露头角,王凌在齐王芳嘉平年间于淮南立事,距曹操时已很遥远了。

西晋陈寿修《三国志》,魏书共30卷,自《诸夏侯曹传》以下,所立魏臣91位传主尽于此。事实显示,曹操集团最终形成于建安十三年平荆州,《魏略》所述曹操“拔出细微”的佐命人物,赤壁之战前夕已然全部到位。建安十五年曹操颁布“唯才是举”令,实际没有吸收新人才。所以认为它的实效是网罗到大批有用人才的论点,缺少事实依据,不能成立(注:柳春藩《三国史话》:“曹操的‘唯才是举’方针,在实践中是得到了贯彻执行的,并且取得了显著效果。史书记载说:曹操‘知人善察’‘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皆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一大批有才干的人被吸收到曹操的周围,扩充了曹操集团的力量。”北京出版社,1981年,150页。)

《三国志·魏书·毛玠传》:“太祖为司空丞相,玠为东曹掾,与崔琰并典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毛玠、崔琰举用清正之士,以俭率人,转移一时之风气,深受曹操赞叹。同书《崔琰传》:“太祖破袁氏,领冀州牧,辟琰为别驾从事。太祖为丞相,琰复为东西曹掾属征事。初授东曹时,教曰:‘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厉,斯可以率时者已。’”则毛玠与崔琰共典选举,是建安十三年曹操拜丞相以后的事。崔琰出自经师郑玄门下,为冀州士大夫代表人物。《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崔琰为东曹掾,记让曰:‘征事邴原、议郎张范,皆秉德纯懿,举而用之,不仁者远。’”举懿德而令不仁者远,正是曹操寄予崔琰“斯可以率时”的政治使命。

毛玠出身县吏,以清公称。本传注引《先贤行状》述其“典选举,拔贞实,斥华伪,进逊行,抑阿党。诸宰官治民功绩不著而私财丰足者,皆免黜停废,久不选用。于是四海翕然,莫不励行,吏洁于上,俗移乎下,民到于今称之。”这是一幅移风易俗的历史画卷。事实证明,通过毛玠、崔琰对选举环节的运转,曹操的丞相府在河北开创了一个“治平尚德行”的政治局面,用人政策已然转变,一派文治气象。

应当指出,毛玠、崔琰只是对现有人员进行铨叙,并不意味着引进了新人才,即使有,史料也已不可考知,因而它并不改变曹操集团的成分,也不改变曹操集团形成的时间。并且其铨叙范围与层面有限,高级官员是由尚书令荀彧铨叙,荀彧主台阁直到建安十七年,华歆继任。东汉卫宏《汉旧仪》:“旧制,令(县令)六百石以上,尚书调拜迁,四百石至二百石,丞相调除。”(注:孙星衍辑《汉官六种》,平津馆丛书本。)

毛玠、崔琰典丞相府选事及任魏国尚书,直到建安二十一年。而此期间,曹操于建安十五年、十九年却颁布了精神相反的两道求才令。相府所选“皆清正之士,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秉德纯懿,举而用之,不仁者远”,丞相本人却颁令“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鼓励选举不仁不孝之人。儒学士大夫并非不注重才干,问题是曹操偏执一隅,置德行于不顾,“唯才是举”。相府机构与丞相本人两种政策并存,取向上背道而驰,两不相容。

三 求才令出台的实际背景与内幕

通过以上考辨,已知曹操求才三令,与其选拔人才的历史活动没有多少实际关联。然其所筹者何事,笔者以为,既然三令都是建安十三年曹操实施战略转移以后所颁布,那么就应该将这些政令与建安十三年以后曹操王业阶段的政治需要联系起来进行考虑,着眼点应放在这两者之间。

赤壁之战以后,如何对待许都帝室,曹操面临一个两难的处境。汉献帝早在东归途中就曾拒绝非法请托,诏喻“前在长安,李傕专政,今朕秉万机,岂可复乱官爵耶!”(注:袁宏:《后汉纪》卷28,兴平二年八月,周天游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

献帝与诸葛亮同庚,赤壁之战时27岁,战后曹操退守北方,没有理由可资推托不还政。帝室在豫州许都,丞相府在冀州邺都,此体制及局面也难以为继。但是还政的结局,东汉外戚覆辙继路,怵目惊心,建安五年董承密谋诛曹操,近祸更在肘腋,况且外部尚有南国孙权、刘备讨曹操的严重威胁。曹操已成骑虎之势。

然而东汉灭亡已成定局,党锢以后、尤其是黄巾大起义以后,不分贤愚都已看清,诚如《后汉书·徐稚传》所云:“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曹操既已将盟军朝廷变为曹氏朝廷,而赤壁之战以后是否还政两难,这时奉天承运,顺应历史倾向另建新的王朝,正当其会。但是东汉末年出现的历史倾向,不仅仅是东汉王朝注定灭亡,而且包孕着旧王朝如何灭亡的问题。东汉是士大夫为主流的社会,二百年王朝的儒学文化积淀所形成的文化氛围,不允许离经叛道,革命式的废主自立,不可能获致成功。董卓、刘虞、袁绍都不敢冒此天下之大不韪,袁术妄人,自取灭亡。况且曹操本以奉天子讨不臣立大义,背信弃义,无以自立于天地间。而献帝虽非圣主,也断非桀、纣暴君,孙策致书袁术,早已阐明“幼主非有恶于天下,徒以春秋尚少,胁于强臣,若无过而夺之,惧未合于汤、武之事”(注:《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注引《吴录》。)

要转化上述两难为汉、曹两全,是一个有难度的历史课题,不经几步弯转,不能促成。两全之策,按照东汉王朝所具备的儒学文化水平,可行的方案是取尧、舜让贤之义,由汉献帝宣布逊位。要汉献帝逊位让贤,大前提是将汉献帝完全控制,这第一步曹操已然达成。其次让贤应当在两国之间进行,才能避免王莽篡汉之嫌。所以曹操第二步必先独立建国,然后第三步才能实施汉、曹皇权转移。建安十五年的“唯才是举”令及以后相关的二令,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运筹出台的。

然而,曹操决不是完全被动的受外部环境支配,这三个步骤是一个完整的建国绍汉方略,早已在运作之中,只不过第一步不易为人察觉,直到此时此刻,它才与外部时局移变的到达点交汇接轨,将曹操推到“不得已而为之”的两难处境。因此,唯才是举令的出台,还有曹操第一步方略逐渐展开这一重大线索。此方略的结构由“事”、“功”、“势”三部件组成。

建安元年迁许是这一步方略的起点。《三国志·魏书·董昭传》提到当日天子新还旧京,远近都企望国家从此转入安定。曹操作为东部盟军的主要成员,那时赴洛京朝见天子,使初平以来六年的东西对立之局,一度出现全面合作的转机,时人希望时局安定的想法不是没有依据。而曹操背约移驾于许,将天子据为盟军一方所有,摈西来诸将于政权以外,东西和解就此破灭,战事再起。为曹操谋迁许都的是董昭,其迁许之谋,关键说词为:“夫行非常之事,乃有非常之功。”曹操称“此孤本志也”。非常之事,就是通过迁都,将天子完全控制到手中。《后汉书·皇后纪下》:“自帝都许,守位而已,宿卫兵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曹操已然成功地控制了汉献帝。

此前曹操在兖、豫的六年活动,还不能说他有谋汉之心,但迁许一举,则是睥睨神器的起点。宋洪迈有论:“自汉以来,贼臣窃国命,将欲移鼎,必先迁都以自便。董卓以山东兵起,谋徒都长安。高欢自洛阳迁魏于邺,朱全忠自长安迁唐于洛。卓不旋踵而死,曹操迎天子都许,卒覆刘氏。魏、唐之祚,竟为高、朱所倾。凶盗设心积虑,由来一揆也。”(注:洪迈:《容斋续笔》卷10“贼臣迁都”条。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容斋随笔》,岳麓书社,1994年,227页。)

设心积虑,就曹操而言,即其移鼎方略。

迁许使东西和解破灭,奉献帝东归、活动在洛阳一带的杨奉、韩暹与留在关中的李傕、郭汜等原东汉将相大臣,包括屯驻宛城的建忠将军张绣,全部成为不合法的国贼,征讨的对象。而曹操又背倚此西州所立之天子,指东部原讨董盟军为不臣,二袁、吕布、刘表也成为用兵征讨的对象。曹操却由此成为独力辅佐汉朝,拨乱反正的不世功臣。这就是《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所载曹操自谓“是我独以兖、豫抗天下六分之五也”的实际内容。曹操控制天子逐个消灭这些政敌,统一了北方,也就建立了扶汉匡世的卓越功勋。

等到功勋已建,曹操经营王业之时,即赤壁之战以后不久,陈寿在《董昭传》又写出曹、董二人的再次谋划:“昭建议:‘宜修古建封五等。’太祖曰:‘建设五等者,圣人也,又非人臣所制,吾何以堪之?’昭曰:‘自古以来,人臣匡世,未有今日之功。有今日之功,未有久处人臣之势者也。今明公耻有惭德而未尽善,乐保名节而无大责,德美过于伊、周,此至德之所极也。然太甲、成王未必可遭,今民难化,甚于殷、周。处大臣之势,使人以大事疑己,诚不可不重虑也。明公虽迈威德,明法术,而不定其基,为万世计,犹未至也。定基之本,在地与人,宜稍建立,以自藩卫。明公忠节颖露,天威在颜,耿弇床下之言,朱英无妄之论,不得过耳。昭受恩非凡,不敢不陈。’后太祖遂受魏公、魏王之号,皆昭所创。”此次董昭关键说词为:“有今日之功,未有久处人臣之势者也。”提议独立建国,脱离汉朝,也就是再演耿弇劝光武帝刘秀脱离更始政权、独立建国一幕。

建安十五年的唯才是举令及以后相关的二令,是在这样的一个内幕下出台的。

四 唯才是举令的主旨与建安二十二年令

但是曹操与光武帝身世不同,光武帝是汉高祖九世孙,拨乱反正,绍汉中兴,可以直接自立为帝。曹操拨乱反正,自命为中兴,却不能直接称帝(注:《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诏:“仰惟先帝(光武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檄蜀将吏士民:“太祖武皇帝(曹操)神武圣哲,拨乱反正。”)

。两汉400年的国体原则,《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述高祖誓:“非刘氏不王,若有亡(无)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按照这一原则,异姓无功不得封侯,有功列侯为封顶,不得封王。而此原则是建立在二十等爵制的体制之上。

《汉书·百官公卿表》叙汉二十等爵制,“皆秦制,以赏功劳,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东汉列侯又新设乡侯、亭侯,《续汉书·百官志五》:“列侯,所食县为侯国,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二十等爵制“以赏功劳”,目的简洁明了。但是在这一体制的束缚下,曹操“有今日之功”,最多只能封县侯,不能封王。而且汉制王国,景帝以来也无治民权。曹操要独立建国,必须废止二十等爵制,另立新制。另立新制即董昭建议的“修古建封五等”,即实行《礼记·王制》所载周制:“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注:陈澔注《礼记集说》卷3《王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66页。

)建安十五年的“唯才是举”令,首要目的就是为了摧毁二十等爵制,改行五等,以便曹操封公建国。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十五年(210年)春令:“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为滕、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十九年冬令也载于本纪。二十二秋令出于裴松之注,提到“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后人给三令加题目,依次称为《求贤令》、《举士令》(或《论吏士行能令》)、《求逸才令》。

唯才是举令从全文做总体把握,可得三义。

第一义,首句“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曹操在此已经开门见山,宣布自己是“受命中兴之君”。必做如是解,后文“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才能成文。“钓于渭滨”,“盗嫂受金”,则是以周文王、汉高祖自况。钓于渭滨的吕尚,佐周灭商,建立周王朝,盗嫂受金的陈平,佐汉灭楚,建立汉王朝。则曹操示意需要吕、陈辈人物,佐自己灭汉建魏可知。曹操沛人,与汉高祖同乡,本土帝王旧事,不无熏染。

第二义,中句“被褐怀玉”,也是曹操自指,这是关键部分。《老子》70章:“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任继愈先生译做:“因此,圣人的不被了解,恰似外面穿着粗衣,怀内揣着美玉。”(注:任继愈译著《老子新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修订本,214页。)

缪钺先生释曹操“这里用被褐怀玉比喻贫贱而有才智的人”。(注:缪钺主编《三国志选注》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69页。)

所以推举被褐怀玉之圣贤,就是唯才是举的形象表达。曹操的才智,《三国志》中称赞的有30多人,覆盖社会各层面、各阵营。本纪载故太尉侨玄对曹操语:“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众人有“略不世出”、“雄才远略”、“必能匡济华夏”等语。政敌孙权也服其“至于御将,自古少有”,诸葛亮则称“曹操智计殊绝于人,先帝每称其能”。曹操才智之杰出,当日天下一致认同,则“唯才是举”,对于爵万户侯、身为宰相、人臣之贵已极的曹操来说,除了按五等爵制封公裂土,以酬其运筹演谋所立的不世高功,别无可赏。建安十八年天子策封曹操为魏公,裂土开国,加九锡,曹操前后三让,荀攸、钟繇、程昱、董昭众列侯文武30人劝进即称:“自古三代,胙臣以土。往者天下崩乱,明公奋身出命以徇其难,诛二袁篡盗之逆,灭黄巾贼乱之类,芟拨荒秽,书契以来,未有若此功者。然则魏国之封,九锡之荣,况于旧赏,犹怀玉而被褐也。”(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西晋王沈《魏书》。)

双方一呼一应,传意达言,配合如此默契,正是无可遁形的强证。而“书契以来,未有若此功者”,显然就是贯彻了董昭议建五等时所说“自古以来,人臣匡世,未有今日之功,有今日之功,未有久处人臣之势者也”的建国观点。

第三义,末句“明扬仄陋,唯才是举”,主旨乃是提议汉、魏之间实行让贤。“明扬仄陋”本是帝尧举舜让贤之语,《尚书·尧典》:“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逊,让)朕位。’岳曰:‘否(不通)德忝(辱)帝位。’曰:‘明明扬(举)侧陋(微贱之人)。’师(众)锡(与)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注:蔡沈注《书经集传》卷1《虞书·尧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3—4页。)

而后有尧、舜让贤事典。天子让贤,本是儒家国家学说的最高理想境界,所以此篇被奉为圣典。《礼记·礼运》:“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就是赞颂此事。袁宏《后汉纪》载建安二十五年汉献帝逊位让贤诏即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故唐尧不私于厥子,而各播于无穷,朕羡而慕之。今其追踵尧典,禅位于魏王。”“明扬仄陋,唯才是举”的真相,至此大白。

在此举贤灯标的指引下,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丙申,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曹操为魏公,魏氏正式建国。魏被允许自建社稷、宗庙。魏国设尚书、侍中、六卿等中、外朝官,由荀攸担任尚书令,凉茂为仆射,毛玠、何夔等任尚书,王粲、卫觊等任侍中。六卿是汉九卿省廷尉、少府、宗正(注:说据卢弼《三国志集解·武帝纪》,中华书局,1982年,51页。)

,有袁涣任郎中令,程昱任卫尉,王修任大司农等。魏公以汉丞相领冀州牧如故,加九锡,得任免汉官与征讨。魏与汉的关系,已非汉制朝廷与郡国的君臣主从关系,而为主宾、联邦之制。一个与汉室平行的独立公国在黄河以北建立起来。

此事前夕的本年正月,汉废十三州,复《禹贡》九州。按新制,省幽、并州,以其郡国并于冀州,司隶的河内、河东也划入冀州。天子策命就以新冀州的魏郡、河内、河东、赵国、中山、常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十郡为魏国领土,都邺城。魏国的疆土之大,跨原冀、青、司隶三州,超过两汉所有刘氏藩国,郡数相当于两个徐州。魏地方政权,魏郡分设东部都尉、西部都尉,另有张承出任赵郡太守等。

建安十九年,天子使魏公位在刘氏藩王之上。二十年,命魏公承制封拜诸侯守相,从此河南汉朝封爵、任官之权,从形式上正式转移到河北魏国,汉魏政权的交接,实质部分已经完成。二十一年,进魏公为魏王,以钟繇为相国。二十二年,命魏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冕十有二旒(冠所悬玉串,诸侯七旒,大夫五旒),金根车(皇帝专用),驾六马(诸侯以下驾四马),设五时副车(天子乘舆的五辆随行车),以五官中郎将曹丕为魏国太子。魏作为一个独立的王国,制度皆备,曹操也已经把皇袍公开穿在外面了。

通过“唯才是举”以立五等,不仅破坏了“非刘氏不王”的汉朝国体,并且更有一层巧用。《孟子·万章下》:“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天子是否为一爵,儒家经典本无一致意见,古文《周礼》、《左传》主张天子无爵,今文孟、京《易》及《公羊》主张天子不自外于爵制系统,与孟子意见同。建初四年(79年)东汉章帝亲自主持白虎观会议,折衷五经同异,取今文说。《白虎通》全书开篇第一句:“天子者,爵称也。”(注:陈立撰《白虎通疏证》上册卷1《爵》,中华书局,1994年,1页。)

这是东汉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学说。天子既属五等以内,公与天子同为君主,差别不过一阶之间,比较容易替换。所以曹操的王爵,是建立在五等爵制基础上的王爵,相当于商王、周王、战国各王,而决非汉制二十等爵制体系下的王爵。

可见,建安十五年的唯才是举令,目的是摧毁汉朝国体二十等爵制,复兴五等爵制,以便曹操合法的封公封王,以便汉、魏两国之间实行让贤。唯才是举令,是曹操建国绍汉的政治方略。

就在建安二十二年被允许设天子旌旗的几个月后,秋八月魏王曹操颁出第三道求才令,公然提出举“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值得注意的是,令中提到“至德之人”。建安十五年春天曹操颁唯才是举令,无独有偶,冬天跟出《明志令》。令中自云担心“人见孤强盛,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所以表态两点。其一:“《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其二:“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复以为荣,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后一点,阐明历来本志有限,而事不获己,所以愿意接受国家对其三子的侯封,以为万安之计。结合董昭“定基之本,在地与人,宜少建立,以自藩卫”的建国建议,此一点显然是对唯才是举令作补充,以明兴五等、封公爵,也是不得已的一种自保。前一点则是表明自己决不取代汉献帝。这也应当是对唯才是举令颁布后引起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的思想混乱,做一个澄清。《论语·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这是孔子对周文王的称颂。魏何晏注:“殷纣淫乱,文王为西伯而有圣德,天下归周者三分有二,而犹以服事殷,故谓之至德。”(注:《十三经注疏》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2487页。)

曹操在这里引用《论语》“至德”以明志,就是表明自己可以封公建国,但只做周文王。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四年注引《魏略》:“孙权上书称臣,称说天命。侍中陈群、尚书桓阶奏曰:‘殿下应期,十分天下而有其九,以服事汉,群生注望,远迩怨叹。是故孙权在远称臣,此天人之应,异气齐声。’”劝曹操不必再谦让。注引《魏氏春秋》载夏侯惇也劝曹操应天顺民,曹操明确答说:“‘施于有政,是亦为政’,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曹操引述《论语·为政》之语,意思是自己已经行天子之事,不必为做天子而做天子。“吾为周文王”,则是指明由太子曹丕做周武王,完成移鼎之事。

从前后线索看,建安二十二年第三道令的“至德”云云,意在重申《明志令》“以大事小的本志。至于曹操何以不做皇帝,司马光《通鉴》认为这是东汉名教之治的遗泽,曹操“畏名誉而自抑也。”曹操自己是用“施于有政,是亦为政”作解。就在建安十五年唯才是举令出台的同年,发生河北士人拒受爵封的“田畴案”。就在建安十八年曹操封公建国的前一年,发生第一佐命人物荀彧反对另立公国、九锡备物,以至自决的“荀彧案”。就在建安二十一年曹操为魏王的几日后,发生冤狱“崔琰案”。曹操经此三案,而有建安二十二年“至德”令的表示,则其终不称帝代汉,与此三案相关。

五 三令对于曹操部属的意义

建安十八年魏国建立后,北方政府分成魏官、汉官两个系统,这就出现了官员魏官化的问题。这时的汉朝官员,除后来反抗的太医令吉本、少府耿纪、司直韦晃少数人,90%以上都是曹操私属,他们绝大部分都曾有司空、丞相府掾属的仕履,属于曹操的故吏。他们由汉官转入魏官,先后不一,《三国志》分别使用“魏国初建”,“魏国既建”,“文帝即位(王位)”,“文帝践祚”,加以区别。首批如荀攸,“魏国初建,为尚书令”,随后如和洽,“魏国既建,为侍中”,最后如贾诩,文帝即位由汉太中大夫转为魏太尉,而蒋济要到文帝践祚始为魏官。

曹操部属的魏官化,只是个形式上的转轨问题,众文武也并不很以名节为意。但是曹操如果不表态,他们将担心舍汉归魏,会出现被人指为名节不贞而获罪的情况,一不慎有杀身之祸。六年前少府孔融就是被加上“欲规不轨,大逆不道”的罪名,遭重诛弃市。建安十九年的第二道求才令,就是曹操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发。

令文是:“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焉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有司指魏尚书与汉丞相府东曹,此时魏尚书令为荀攸,毛玠、崔琰都在台阁。曹操曾支持毛玠、崔琰以“清正廉节,秉德纯懿”取士,此时估计仍沿旧规,不过补充不可废弃偏短之士一款,希望“士无遗滞”,使各色人物都得其用。不遗弃偏短之士,便是曹操解除部属名节顾虑的政治表态。

所谓偏短之士,就是非德才全备之士。令中举古人陈平、苏秦为典型。考《史记·陈丞相世家》,绛侯、灌婴等谗陈平:“反覆乱臣也”。再考《苏秦列传》,也是有人诋毁苏秦为“左右卖国反覆之臣也”。历史上的陈平、苏秦都非行修之士,而要害在于都被视做“反覆”之臣。曹操显然是希望部属效法陈平、苏秦,不必顾虑“反覆”云云,舍汉归魏。

此前建安十五年令已涉及陈平,此后二十二年令再次提及陈平。三令的一致性在于,它们都有解除部属疑虑,划分魏臣、汉臣界线的用意。董昭议建五等所说“定基之本,在地与人”,地是立国,人就是划分魏臣、汉臣的这一具体操作。这也应该就是陈寅恪先生的意思:“然则此三令者,可视为曹魏皇室大政方针之宣言。与之同者,即是曹党,与之异者,即是与曹氏为敌之党派,可以断言矣。”这样,对于曹操求才三令的认识,至此便有了两条线索,一条是从曹操的利益去认识,一条是从曹操部属的利益去认识。

然而曹操部属能否接受这样的政治要求,则是另一个问题,关系三令的成败。

自从刘歆声称发现新儒经,东汉儒学出现一个古文经学派。古文经学与今文十四博士的官学不同,属于民间私学。此派人物桓谭、郑兴、班固、许慎、王充、张衡、马融、贾逵、蔡扈、郑玄等,兼治刑律,长于计谋,喜才艺,尚通变,不拘常节。曹操部属多是此流人物。

颍川荀彧,祖父淑,荀卿十一世孙,为正宗古文经学“礼乐派”。淑父于法理,“博学而不好章句,多为俗儒所非”。荀彧父荀绲,为荀彧取宦官五侯唐衡女,叔父荀爽,劝李膺“屈节以全乱世”。颍川长社钟繇,祖父钟浩,善刑律,训子孙“保身全家”,谓“我家性,国有道不废,国无道免于刑戮者也”。钟繇工书法,以善刑律为大理,“不好《公羊》而好《左氏》,谓《左氏》为太官,而谓《公羊》为卖饼家”。颍川许昌陈群,祖陈寔,父陈纪,也是古文世家,“天下以为公(群)惭卿(纪),卿惭长(寔)”,通变轨迹清晰。曹操所谓“汝、颍固多奇士”,奇士的内涵就是奇谋、奇节之士。颍川士人荀攸、钟繇、陈群以及杜袭、赵俨、辛毗等,都是促成汉魏嬗替的主要力量。其余关东士人,“程昱、郭嘉、董昭、刘晔、蒋济,才策谋略,世之奇士”,也都列名劝进人物。司隶士人,京兆杜畿、河东贾逵崇《左传》,闻喜裴潜“少不修细行”,安邑卫觊以才学称,“劝赞禅代之义,为文诰之诏”。而曹操本人“明古学”,喜诗赋,工草书,任气磊落,通权变,“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也是典型的古文经学派人物,与其部属气类相同(注:据《后汉书》荀淑及《三国志》荀彧等人各本传。

曹操部属具有东汉古文经学派这些观念与活动特点,求才三令为他们所易于接受。而他们的拥魏,便构成曹魏代汉的政治基础。

结论与余论

全文的论证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

1.建安以来曹操奉天子讨不臣的历史内容主要是讨袁绍。建安十三年平荆州,袁绍阵营最后覆灭,曹操霸业阶段的战略目标胜利实现,在董卓朝廷以后,已变盟军朝廷为曹氏朝廷。赤壁之战后,历史朝多极化方向迅速发展,曹操实施战略转变,对南国停止战略性进攻,放弃奉天子讨不臣的武力征伐,在北方转入文治,进入王业阶段。而三道求才令颁布于建安十五年以后,颁布年代分布在“治平尚德行”文治阶段的各个时点上,与此战略阶段对人才的要求不相吻合。三令也不是为了统一全国、网罗人才所推出。

2.曹操集团的人物分四批进入,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以前已全部到位,三道求才令颁布后,实际没有吸收新人才。建安十三年以后毛玠、崔琰典丞相府铨选,举用皆“清正廉节,秉德纯懿”之士,丞相曹操对此给予支持,同时却颁发与此相抵触的求才令,不合政理。

3.求才三令与曹操选拔人才的实际活动没有多少关联。三令与此阶段曹操的建国活动联系起来去认识,可以理出两条线索,一条是为曹操的利益所设置,一条是为曹操部属的利益所设置。建安十五年的唯才是举令,目的是摧毁二十等爵制,突破“非刘氏不王”的国体原则,开建五等,以便曹操封公独立建国,以便以让贤的方式完成汉魏皇权转移的历史任务。建安二十二年的求“至德”令,则是曹操对建安十五年《明志令》不取代汉献帝本志的婉转重申。

4.建安十八年曹魏建国后,北方政府出现魏官、汉官两个系统,发生了官员魏官化的问题。建安十九年举偏短之士的令文中,所举陈平、苏秦都为“反覆”之人,目的是解除部属舍汉归魏的名节顾虑。曹操部属多具东汉古文经学派“通变”的特点,对此易于接受。此令在这一脉络上承前启后,因而求才三令都具有董昭所说“定人”的意义。这正是陈寅恪先生所断,求才三令是曹魏划分曹党与非曹党的大政方针。从这里又构成认识求才三令的第二条线索。

一言以蔽之,求才三令,是曹操建国绍汉的政治方略。汉魏皇权嬗代,是在求才三令的政治引导下通过和平过渡的让贤方式完成。

求才令与汉魏嬗代的史题论证既毕,兹再从中国政治史的宏观角度对这一问题稍做申述,作为全篇的余论。

西汉时,《春秋》公羊学家眭弘在昭帝天凤三年,经生盖宽饶在宣帝神爵二年,都以请汉室禅国让贤被诛。东汉末年皇甫嵩平黄巾后,以车骑将军领冀州牧,所部信都令汉阳阎忠进说:“天道无亲,百姓与能。今身建不赏之功,体兼高人之德,而北面庸主,何以求安乎?”劝其“移宝器于将兴,推亡汉于已坠”。阎忠所谋,简直就是董昭议建五等的原版。皇甫嵩自度不能胜任这一历史使命,以后董卓废立,放言“刘氏种不足复遗”,也找不到代汉的历史道路。曹操移都,先建奉天子讨不臣、安定社会的大功于天下,而后提出“唯才是举”的建国绍汉方略,在儒学“尧舜让贤”的国家学说这一轨道上,通过和平过渡方式,成功地完成了汉魏皇权嬗代的历史使命,解决了一个长期胶着的历史课题,是一个高超的艺术创造。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冬十月辛未,魏文帝举行盛大的受禅大典,文武与四夷朝者数万人陪位、观礼。礼毕,魏文帝谓群臣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献帝逊位后,封山阳公,转移到黄河北岸河内郡山阳县(今河南修武县西北)立国,传至玄孙刘秋,西晋永嘉中为胡所杀,始绝国。儒家“兴灭国,继绝世”的政治道德与规范,在汉魏嬗代中得到了自觉的遵循。

汉魏嬗代,是儒学君位让贤这一国家学说的第一次成功实践,反映出中国王朝政治从此走向成熟,开始追求继承基础上的发展。以后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至宋朝,除北魏以鲜卑入主中原例外,王朝更替全部沿用汉魏让贤模式。在此以前,中国王朝更替采用的是“汤武革命”的方式,在此以后,中国王朝更替采用的是“尧舜让贤”的方式。汉魏嬗代,具有划时代意义,中国古代政治史由此显然进入了另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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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秩序与汉魏演变_曹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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