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专业学习与实践&西方中小学教师科研共同体概念框架述评_活动理论论文

探究、专业学习与实践:西方中小学教师科研共同体的概念框架之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共同体论文,中小学教师论文,框架论文,科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小学教师科研(Teacher research),即一线教师对自身实践活动所作的系统性、有意识的探究,这一教育改革的理念和运动,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英国斯腾豪斯(Stenhouse)和埃略特(Elliott)、澳大利亚卡尔(Karr)与柯米斯(Kemmis)、美国蔡克纳(Zeichner)、科克伦-史密斯(Cochran-Smith)与莱特尔(Lytle)等为代表的相关研究,已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模式,不仅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改进,而且使得校本教育知识的生产更加贴近实践,重构了教师与大学研究者之间的权力关系,促进了教师专业性的提升。“合作既是教师专业实践,更是教师科研的内在向度”。[1]巴特勒(Butler)与施内勒尔(Schnellert)将教师科研合作定义为:在探究循环过程中,社会能动者为他人提供支持或“脚手架”(scaffold)。[2]西方学者的实证研究均表明,合作是教师科研得以成功的重要条件,例如,蒂勒玛(Tillema)及其同事的研究认为,合作可以激发教学创新,“因为小组成员有着不同的情境性的理解”,使得作为研究者的教师个体保持自我反思、批判的品质。[3]而斯努克(Snoek)和莫恩斯(Moens)2011年的研究则表明,“合作”能将教师科研从个人和具体情境层面扩展到更大范围,使得教师科研的过程与研究发现超出教师个体与课堂的层面。[4]

       “高效的、合作的教师共同体的构建”被认为是教师合作科研的三大支柱之一;[5]教师科研的合作环境往往被不同的学者概念化为不同的教师共同体,成为教师合作科研的组织形式。具体而言,西方研究者往往借用了三种概念框架(或工具):即教师探究共同体、教师学习或专业学习共同体、教师实践共同体来研究和分析中小学教师之间的合作科研所形成的教师共同体。实践中,我国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活动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校本教研;二是教育科研或课题研究。西方学者的相关实证与概念研究对于理解、分析和推动中小学教师科研共同体的发展均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教师探究共同体(Teacher Inquiry Community)

       “探究共同体”这一概念起初主要指代的是建立在维果茨基(Vygotsky)、布鲁纳(Brunner)与杜威(Dewey)等哲人基础上的一种“教育方法论”、实现民主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哲学。[6]而在教师科研成为教师教育新模式的背景下,探究共同体这一概念也开始被引入教师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话语体系,[7]因为教师也是学习者,也应构建探究共同体、对自身的实践进行研究。

       尽管“探究共同体”这一概念遍布教育的各个领域,其作为一种口号也颇具吸引力,[8]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概念如何阐释以及如何运用于分析教师科研活动却十分模糊。无论是采勒迈耶尔(Zellermayer)与塔巴克(Tabak)[9]将“探究”作为共同体的核心活动,还是威尔斯(Wells)[10]提出的包含观察、阐释、计划改变和行动等步骤的行动研究的模式等,都没有对“探究共同体”这一概念进行充分阐释,并没有形成一个较为严谨的概念分析框架。相比之下,科克伦-史密斯与莱特尔两人1992年、1999年、2009年的论文/专著的阐释较为充分,被作为理论框架来具体分析教师科研活动,例如,庆熙·苏(Kyunghee So)2013年基于科克伦-史密斯与莱特尔的理念,经过实证研究认为,教师探究共同体指的是,“教师间为了生产‘实践的知识’的共同目的,而同心协力、共同工作”所形成的共同体。[11]

       教师科研是内在于教师教学实践之中的。[12]在科克伦-史密斯与莱特尔的早期研究中,尽管未使用“探究共同体”这一概念,但已意识到共同体对教师科研的价值。例如,莱特尔与科克伦-史密斯1992年的论文将教师科研分成两个层面:一是个体层面,“通过教师科研,教师个体了解的关于他们自己的知识”;一是共同体层面,“教师研究者组成的共同体,合作构建的知识”。这里,共同体是教师科研的一种组织形式,教师个体“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共同寻找意义,并将科研作为改变教学、学习和学校教育的努力的一部分”。[13]“探究共同体”与知识和实践之间关系的新模式——“实践的知识”(Knowledge of Practice),以及由此延伸而来的“探究立场”(Inquiry as Stance)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教师“在共同体中,生产地方化知识,预想和理论化他们的实践,并且解释和审视他人的理论和研究”。[14]“探究共同体”被认为是教师科研的核心部分,是“教师学习的催化剂”,激发作为一种“行动理论”的“探究立场”的关键媒介或机制。[15]

       首先,探究共同体的目的。安迪·哈格里夫斯(Hargreaves)对专业学习共同体的“异化”进行了批评:在教育绩效和标准化考试的形势中,专业学习共同体已逐步沦为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教育改革的手段。与此相对照,探究共同体的目标不仅在于“考试分数或什么有用,更涉及更加宽泛、深入和批判性的议题”,即:“为所有的学习者提供公平的、刺激性的学习机会;识别个体、组织和系统的改变所需要的手段和杠杆;尊重各种有利于教育实践和政策的持份者的参与”。[16]

       其次,探究共同体的成员构成。科克伦-史密斯与莱特尔认为,探究共同体应该吸引教师、研究者、学校领导、行政人员、政策制定者等的积极参与,因为“他们彼此的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特的知识和经验来实现共同的事业”。[17]而在组织形式方面,探究共同体既可以是组队、小组、校际结合等形式,也可以是大学中小学合作小组;既可以是面对面的,也可以是网络的共同体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也就是说,在探究共同体中,所有成员都是学习者,也是研究者。

       最重要的是,在探究共同体中,作为研究者的教师提出有关教学、学习和学校教育的问题,利用来自校内外大量的、丰富的资源和材料,合作建构或重建学科内容和课程,并批判性地检视和反思自身的教学经验、假设和信念,挑战并超越自身、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的常规化运作,最终建构和解释各类“证据”,并理解当地的背景。[18]科克伦-史密斯与莱特尔2009年的专著里所描述的探究共同体中教师的各类活动,实际上与她们之前所界定的教师科研所开展的活动是一脉相承的。[19]

       二、教师专业学习共同体(Professional Learning Community)

       霍德(Hord)将专业学习共同体理解为,“学校里的教师和行政人员持续寻求、分享学习,并根据自身的学习付诸行动”。[20]与霍德等研究者的观点相仿,路易斯·斯托尔(Louis Stoll)和凯伦·路易斯(Karen Louis)等将专业学习共同体这一概念界定为,具有包容性的、彼此支持的教师群体,为了提升学生的学习,教师群体通过合作、反思和以成长为导向的途径来研究和学习自身的实践;[21]并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专业学习共同体:“专业”意味着专业的知识基础、行为伦理、专业自主和专业身份;“学习”意味着教师的合作学习和提升,也意味着共同体以学生的学习为目的;“共同体”代表着共同体成员资格的特点——包容、开放和多样性。[22]而关于“专业学习共同体”与“中小学教师科研”这对概念之间的关系,研究中呈现两种倾向或原则:一是融合倾向;二是区分原则。

       1、融合倾向:“以探究为导向的学习共同体”

       有部分研究者使用或主张运用专业学习共同体这一框架来支持教师科研活动的开展或对其进行分析。例如,埃略特(Elliott)2011年的实证研究运用了霍德提出的专业学习共同体的5个特征,分析澳大利亚的一所高中如何通过构建“真正的专业学习共同体”来支持学校教师的科研和探究活动。

       更为典型的是,有研究者试图将“教师科研”与专业学习共同体两者结合起来,提出了“以探究为导向的学习共同体”(Inquiry-oriented Learning Communities)、“教师科研学习共同体”等类似的概念和学校改革的新方案,认为应该建立基于“实践者探究”传统的学习共同体,例如,德娜(Dana)与耶多-霍沛(Yendol-Hoppey)2008年的研究,以及皮尔扎(Piazza)与迈克尼尔(McNeill)2013年的研究。教师科研和专业学习共同体两者都承认教师教学活动内在的复杂性以及多样的教学知识;更为重要的是,两者都认同科克伦-史密斯与莱特尔所提出的“探究立场”这一概念,承认教师知识的构建。正是基于两者的相同点,德娜与耶多-霍沛批评了以往的学校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认为其将教师科研与专业学习共同体两者相分离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应该将行动研究与专业学习共同体两者结合起来,使其成为“动态二重奏”(Dynamic Duo)。[23]他们相信这一“动态二重奏”能够“发展甚至重新界定教师个体的探究活动,深化教师学习与知识的建构以及提高行动研究过程的质量”;[24]而且,教师个体的科研或探究活动将经由共同体这一平台而成为“集体的探究活动”。实际上,通过将教师科研与专业学习共同体相结合,一方面为教师科研提供一个合作的平台或组织,保障“实践者探究”所需要的组织信任关系、共享的信念等;[25]另一方面为专业学习共同体提供一个“活动的焦点”以免其失去特定的活动目标。

       2、区分原则:教师科研与专业学习共同体之间的内在冲突

       与德娜(Dana)和耶多-霍沛(Yendol-Hoppey)等人的观点相异,科克伦-史密斯与莱特尔将同为最近20年的教育改革和项目的潮流——专业学习共同体与“教师科研”进行了对比,认为专业学习共同体与她们眼中的教师科研的精神和内在气质并不相符,两者在“探究的根源和传统”、“作为手段和目的的共同体”、“实践数据”、“学校文化/地方环境”、“公平和绩效”等几个方面有所差异。[26]

       首先,教师科研与专业学习共同体所依据的传统并不一样。如前所述,教师科研的历史传承在于1960年代兴起的行动研究、[27]1980年代兴起的教师科研运动,[28]其根源在于“教师作为研究者”、“学习即探究”理念的兴起。而后者——专业学习共同体,则更多地来源于彼得·圣吉(Senge)的组织学习理论、学校效能研究等。这使得专业学习共同体更多地“关心学校结构如何影响教师工作以及教师工作的组织如何影响教师实践和学生成就”。[29]也就是说,专业学习共同体这一概念更多地是从学校组织结构、行政管理和校长领导力的视角来理解教师与学校的实践活动的。

       其次,关于如何认识共同体的意义,两者也存在不同点。在“教师科研”的语境中探究共同体既是通往更大目标的手段,其自身也是目的,共同体内在的价值被承认。[30]而专业学习共同体则更多地是从工具性的视角来看待共同体,也就是说,共同体被当成是“学校改革、提升学生学业考试表现、减少缺席率或其他学校产出”[31]的一种手段。由于关注学生考试分数以及强烈的结果导向,专业学习共同体往往倾向于“能够快速解决和短期的目标”(Quick Fixes and Short Term Goals)。

       更重要的是,对于共同体的目的,中小学教师科研与专业学习共同体两者也呈现分道扬镳的倾向。脱胎于教育行动研究、解放性行动研究、“实践者探究”等传统的教师科研所指向的不仅是教师专业实践的提升、学生学业表现的改善等,更重要的是,致力于对原有的教学理念、班级环境、学校管理、学区乃至整个社会的制度性约束进行反思、质疑,从而打破束缚以及其中的权力关系,甚至对已有的教育结构进行重构,实现包括教师、学生、学校等在内的全社会的民主和正义。[32]而专业学习共同体这一学校改革模式却更关心学生的考试分数而非学习本身,教师的教学也更加标准化,与此同时,倾向于保留“现存的权力和特权结构”而非“挑战占统治地位的关于学校教育的目的的认识论和价值观、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以及最值得质疑的教育问题”。[33]换句话说,专业学习共同体的目的和精神与颇具批判性的“教师科研”并不一致。

       三、教师实践共同体(Community of Practice)

       温格(Wenger)的实践共同体理论很好地解释了学习是如何发生的,并且成为联结“结构”与“主体性”之间的桥梁。[34]温格将“实践”与共同体的形成相联系,提出了“实践共同体”中实践活动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温格(1998)实践共同体的三个基本要素

       一是共同的事业(Joint Enterprise),Wenger认为“共同的事业”指的是“共同协商的过程”及其所带来的共同的责任、彼此的监督等一套行为规范——“彼此的问责”。二是彼此卷入(Mutual Engagement),Wenger认为每一类实践均有其基本的要素,而正是这一要素区分了不同的共同体,例如本文所提到的教师科研活动的本质属性等,而且实践共同体内部并非意味着同质化,而是保持一种多样性和差异性,和谐的成员关系也并非是必备的,因为“异议、挑战和竞争也是参与的形式”。[35]三是共享的技艺库(Shared Repertoire),这实际上是共同体对意义、对共同的事业以及彼此卷入等活动自然而然生发出的产品,包括“常规、词语、工具、做事方式、故事、手势、符号、类型、行动等共同体生产并成为其实践一部分的各种概念”。[36]而贯穿上述三个彼此联系的过程的核心是实践共同体中对意义的协商。[37]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学习理论,实践共同体理论十分复杂,包含了意义、实践、共同体和身份等多个彼此联系的重要概念。具体而言,其中的“身份形成”与“跨界学习”被研究者作为分析教师研究者及其教师科研活动的框架或视角。

       1、教师科研与“教师作为研究者”的身份

       在温格看来,实践中的学习就意味着“彼此卷入的形式的发展”、“理解和调节他们的事业”、“发展自身的记忆、风格和话语”,[38]更重要的是一种身份的形成。实际上,“边缘”是共同体与外部世界建立联结的形式之一,是一种模糊的社会结构,处于共同体的“边缘”意味着既不是完全的局内人,也不是完全的局外人,以此区分了“核心成员”与“极端的边缘”(Extreme Peripherality),而新手或新成员的学习实际上就是在实践共同体中参与的变化和身份的转变,是从共同体的边缘进入核心的一个过程。例如,在教师科研领域,科瑞(Curry)及其同事2008年尝试使用实践共同体理论来分析:新任教师如何通过合作探究与讨论,提升自身对学校内部的微观政治的意识(Micro-political Awareness)和微观政治基本能力(Micro-political Literacy)。科瑞及其同事发现,共同体能够允许新任教师讨论遇到的冲突、挑战和机遇,并在采取行动之前,互通有无、提供和接收回馈信息,提高了新任教师对学校内的微观政治的意识和基本能力。[39]

       实践或学习的另一面就是身份的获得,代表的是一种意义的协商过程、成员资格、学习的轨迹、多重成员资格之间的关联、归属感等。教师科研的目的之一就在于提升教师的专业性和专业地位,改变传统上将教师简单地归入“技艺人员”、“技工”行列的观点和作法,在教师科研过程中,教师是一名研究者、教育知识的生产者,而非消费者。[40]教师不应该是知识的消费者,不应该被强迫来消费由大学/研究者生产的课程、理论和观念,总之,“教师研究有助于重新界定教师的角色,并建立在教育中新的位置”。[41]但是,实践中,教师有多大程度上认同教师科研活动带来的“研究者的身份”,以及这一类型的身份如何形成、如何与“作为实践者”的另一重身份互动,则仍然是一个未知数。而实践共同体理论对“身份形成”的强调正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视角。

       2、教师科研共同体的扩展:“跨界学习”(Boundary-crossing Learning)

       实践共同体并非是孤立的,而是嵌套于社会、文化背景之中的,“加入一个实践共同体不仅意味着卷入共同体的内部结构,而且也卷入其与外部世界的联系”。[42]“边界物体”(Boundary Object)与“中介”(Brokering)被认为是不同的共同体之间建立联系的类型,前者指的是共同体中“具体化”而成的各种符号或形式(例如,模块、摘要、调节和标准化等),借由这些符号工具实现共同体之间的联结;而后者则是指那些拥有多重成员身份的人,他们处于共同体之间的微妙位置,“喜欢创建联结并参与‘进口-出口’(Import-export),愿意身处不同实践的边界而不愿成为任意一种实践的核心”。[43]

       关于实践共同体之间的联结以及“跨界学习”的观点,往往用来分析来自不同的实践共同体的实践者如何建立合作或伙伴关系,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在教师科研这一研究领域,主要用来分析外部力量,如大学研究者、教师教育者、政策制定者等对教师科研活动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的两名研究者格兰德沃特-史密斯(Groundwater-Smith)与默克勒(Mockler)2010年的研究分析了研究者与实践者两者致力于提升专业学习而形成的专业伙伴关系,并将重点放在构成实践共同体的三个基本要素,关注的是专业信任在其中的作用。[44]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她们并没有深入分析研究者与实践者之间在共同进行“课例研究”过程中的互动过程、意义协商、身份重构等,其分析仅仅停留在实践共同体理论所提出的简单的概念上。

       在教师科研领域,大学研究者、教师教育者及其他主体一直扮演着难以忽视的外部支持力量,大学-中小学伙伴关系已成为教师科研运动的发展趋势。[45]教师科研活动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课堂以及学校内部,更需要引入大学研究者、教师教育者以及教育管理人员等外部力量,这就形成了温格所谓的不同实践共同体之间的“相会”(Boundary Encounter)。而温格的实践共同体理论中的不同实践共同体之间的联结和“相会”及其带来的实践、身份、意义等方面的改变,将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可以用来理解和分析分别带着不同实践文化和组织文化的“局内人”与“局外人”之间就教师科研的议题进行的合作,并结合成为“伙伴关系”。

       四、总结与启示

       综上,教师共同体被认为是教师科研的理想的场所或组织形式。而在西方已有文献中描述和分析教师研究者所构成的群体及其科研活动的组织形式有三类概念框架:探究共同体、专业学习共同体与实践共同体(见表1)。

      

       教师共同体对于教师科研的重要性是研究者的共识:从文献中浮现出来的三个核心概念——“探究”、“专业学习”与“实践”,也是我们理解并推动中小学教师科研共同体在我国“落地生根”的关键要素。首先,“探究共同体”这一概念与教师科研有直接的关系,甚至是由此类活动而被建构出来的。[46]行动研究的程序与活动、教师科研的活动程序、探究的循环(Cycle of Inquiry)等就成为身处“探究共同体”之中的主要活动。作为研究者的教师,在探究共同体中,合作研究、搜集材料、获得研究发现,以改善教学实践。在我国,一线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活动往往以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为组织载体,因此,教研组等传统学校组织建制在发挥已有的教学管理、培训新教师等功能之外,应以“合作探究”为核心,将教学、探究、专业研修等融为一体,成为“专-学-研-训”共同体。

       其次,专业学习共同体这一概念,更多的是从组织发展、学校整体改进、学校行政管理和领导力等视角来分析教师的学校活动,特别强调的是学校组织(Restructuring)与文化方面的变革(Reculturing),关心的是促进教师发展的策略以及学校领导力的发挥,而非致力于为教师学习和改变提供一个理论关怀。[47]专业学习共同体可以为教师科研提供平台,而探究又可以为共同体的活动提供焦点。在我国,尽管传统的教研组的行政属性受到质疑,但“专业学习共同体”的视角启发我们,构建教师科研共同体的过程中难以忽视来自校长、中层行政人员的有效领导与管理。学校文化上,校长应为“教师树立共同的工作愿景”、“明确共同体信念和学校发展目标”,构建学校科研文化;而学校结构上,校长应发挥科研领导力,为教师科研共同体的运转提供资金、空间和时间保障。

       至于温格的实践共同体,则更加强调参与、意义、身份和实践的价值。尽管其对“新手-专家”的划分并不符合教师科研的理念,而且其“新成员”的学习实际上是一种共同体的“再生产”,可能扼杀新观点、新做法;但实践共同体对“教师作为研究者”的身份获得和转化的强调以及不同共同体之间的联结所带来的“跨界学习”都为如何构建一线教师科研共同体提供了实践价值:一方面,应激励教师参与学校的合作科研活动,教师“从做中学”,通过合作实践,构建自身作为研究者、参与者和合作者的身份认同,因为“身份认同是教师合作的前提”;另一方面,应秉持开发性、包容性原则,积极与大学、地方教育科学学院/所、师资培训学院等建立合作科研的伙伴关系,推动不同知识之间的碰撞和不同参与者的跨界学习,从而为新知识、新实践的产生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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