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科技论文,策略论文,体系论文,金融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科技部网站统计,截止到2005年,我国共有民营科技企业143991家。民营科技企业共实现收入61218亿元,实现利润3192亿元,出口创汇1742亿美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遇到金融问题的困扰,主要表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主要原因:一是银行对科技项目和科技产品缺乏评估能力:二是银行对企业的偿付能力不放心,强调要有足够担保,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又普遍缺乏担保资源。融资难已经成为了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民营科技企业整体发展与完善,对我国科技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金融体系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维持必要资金流动的重要支撑,在企业科技化创新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必须重视发展整个金融体系,才能为提供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加快推动我国金融与科技相结合,促进我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紧迫性极为突出。如何实现技术创新与金融市场效率提升呢?重要的方式就是技术创新链条与金融市场链条的融合创新、联合创新,形成合力,最终实现高效的财富创造方式,使我国真正成为一个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创新型国家。我国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在政策新金融支持体系的外生性力量的引导下,充分培育内生性的商业信贷融资支持体系和直接融资支持体系,是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构建策略
1.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
首先,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可以多元化,例如借鉴美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该种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有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专门共同组成,其中投资者根据投资金额大小,对风险投资机构承担有限责任,但是不参与风险投资机构的基本管理工作,而风险投资专家对风险投资机构承担无限责任,参与机构的经营和管理。还可以采用公司制,各个投资方按照出资额,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并分享不同的收益。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
其次,拓展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和企业,资金来源单一,资金量比较小。多元化的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扩大个人投资者。第一,利用我国改革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部分富裕人群的闲置资金,吸收该部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第二,解决国外的经验,例如美国利用部分养老基金进行风险投资,第三,鼓励我国信托公司、政权公司积极进入风险投资市场。最后,放松对风险投资进入门槛的管制,允许国外的资金进入我国风险投资市场。
最后,建立风险投资有效退出机制。我国风险投资推出机制主要是企业并购形式,尽管目前已经推出中小板市场,但是与实际的创业板市场存在很多差距,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的条件要求比较高,上市的企业数量又比较少,大部分传统制造业上市数量巨大,但技术含量很低。而高科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数量很少,风险投资组织机构难以通过中小板市场推出。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推出机制,除了通过企业并购,还可以通过股权回购和股票上市等多元化形式,回收风险投资,实现投资的增值。这就要求,有必要将中小板市场改造成为创业市场,新改造的创业板市场可以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减弱审批程序的繁琐性,促进上市企业数量的增加,促进民营科技企业改善风险投资环境。
2.信贷资金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首先,加强大型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银行融资理论,大型银行主要的目标客户群为大集团和大企业。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减少银行信贷成本,促进银行规模经济的实现。而我国民营科技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少,资金实力与大企业大集团存在差距,这就造成了企业融资的困难。实际情况是,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已经发展相当成熟,企业发展的各项指标完善符合银行信贷标准。另外大企业大集团通过股票和债务市场完全可以进行融资,其融资成本比银行贷款更小,因此,大型银行应该发展我国有实力的民营科技企业作为融资对象,增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势在必行。
其次,发展本地中小型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我国学者研究发现,我国发达地区中小银行发展,更加有利于促进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这是因为我国民营企业往往企业规模小,尽管在争取大型银行贷款上存在优势,但是困难重重,然而中小型银行往往植根于本地,对本地的民营企业发展状况比较了解,因此,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途径更多是通过中小型银行。加快中小企银行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依然是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的主体。
最后,建立对应的科技开发银行,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民营科技性企业创业初期,投资成本巨大,风险比较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高,一旦研发成功具有十分高的正外部效益,甚至能给全社会带来收益,因此,国家应该成立对应的科技开发银行,为民营科技企业进行信贷支撑,促进民营高科技企业产品成果顺利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科技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可以采用委托形式,委托商业银行贷款,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担保、贴息。
3.完善信用担保机制
首先,建立政府信用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企业互助担保的多元化担保体系。政府信用担保是有政府出面牵头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以政府政策性担保为主,建立的目的是通过政策性担保,促进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成功获得资金支持,促进高科技产品成果实现市场化和产业化;商业性担保主要是通过寻找担保项目,进行担保服务,解决当前民间科技企业初创和成长期资金不足问题,商业性担保属于盈利性组织机构,因为商业性担保在为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担保服务时,也要重视自身的发展;企业互助担保是有各个会员单位共同出资建立的,是属于互助合作的团体形式,具有非盈利的性质。互助担保无疑建立的目的是为各个会员建立信用担保服务,但担保的企业仅仅限于会员。互助担保也是当前民营科技企业获取资金的一种重要形式。
其次,建立全国再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是对担保机构的担保。再担保机构建立的原因是,目前我国很多担保机构受到自身规模限制,以及业务的局限性,在对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担保时,困难重重,担保的风险加大,为了规避担保的风险,有必要建立全国性的担保机构,实现对担保机构的再担保功能。我国有关学者认为,再担保机构可以设立在省市一级,但是由于省市一级担保机构容易受到地方政府行政限制,不利于再担保业务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最后,完善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分散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担保行是一个集高风险的行业,担保机构担保的资金量往往要高出担保单位自有资金量数倍,因此要严格加强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第一,要根据担保机构自有实力水平,担保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担保业务损失率确立一个合理的总担保倍数,担保机构担保金额要严格控制在该范围内,不能超越。第二,建立完善的担保机构风险分散机制。要分散行业风险,行业担保风险不能超过行业资本金的某个比例;分散各个企业风险,企业担保资金不能超过企业自有资金某个比例。第三,严格限定担保资金应用范围,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账户,只能用于担保业务。第四,抵制反担保和抵押行为,有效降低担保风险。最后,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及时核销担保中形成的呆坏账。
二、结论
民营科技企业创新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全球化背景下,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力量,其科技创新成果直接面向市场和客户,在促进技术创新,增加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与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同行的是,企业融资问题,融资困难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持续创新,科技成果市场化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势在必行。本文从三个方面指出建立完善的民营科技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策略:第一,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首先建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构,例如通过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其次,拓展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结合的方式;最后,建立风险投资有效退出机制,降低风险投资风险。第二,从大型银行、中小型银行以及建立对应的国家科技银行等单个方面,促进信贷资金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第三,形成多元化担保体系、建立全国性的再担保机构、完善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等三种形式。从而建立完善信用担保机制,降低担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