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复兴史上辉煌的一章--人民政协50年提案工作_全国政协论文

民族复兴史上辉煌的一章--人民政协50年提案工作_全国政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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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来,在民主建国、建设民主国家的伟大旗帜下,我国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在世界上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在此过程中,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而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式,就是政协提案。提案工作对于政协工作来说,是一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工作;对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来说,提案则是广泛集纳民智和各方面意见、实现民主建国的重要通道。

在人民共和国和人民政协即将迎来成立50周年的日子里,记者来到中央档案馆和全国政协档案室,这里保存着50年来,代表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族、各界别,包括台港澳和海外侨胞的历届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37000余件提案。3万余件提案构成中国人民建设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大思想库、意见库。这里有着共和国前进的每一步脚印,有着民主建国的完整足迹。

人民政协“第一案”

1949年9月29日,经人民政协一届全体会议审查通过,郭沫若、 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等44人联名提出的“请以大会名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成为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件提案(当时称“第一案”),一经提出就在国内外产生很大政治影响。

是新中国、是新的社会政治制度赋予提案以全新的含义,政协提案从一开始就担负着伟大的使命。人民政协一届全体会议共收到14件提案,涉及政治、劳军、经济建设、教育卫生、侨民福利、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要大事,分别“交中央人民政府执行”、“请中央人民政府交有关机关采择实施”。它们与会议通过的各项重要决定、文件等一起,为创建人民共和国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政协“第一案”提出后16天,1949年10月15日,周恩来即以外交部长身份致电联合国秘书长和大会主席,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否认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权力。22年之后,中国人民的正义要求终于得到实现。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陈嘉庚政治热情迸发,他参与提出了七件提案,成为人民政协一届全体会议上提提案最多的人。他的提案都得到妥善解决,政务院总理周恩来还专门写信告诉他有关提案的处理意见。

在建国初期,提案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治国安民、关于维护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的合法地位、关于《共同纲领》的实施及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等方面的建议。

建国后至“文革”前,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共提出提案1341件,为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提供了许多举足轻重的意见。

1986年,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费孝通对提案工作有一段生动的描述:政治工作必须依靠准确、快速的信息。开国时期开创一个汇集信息的好形式——政治协商会议实际上就是一个政治信息汇集的中心,而提案是我们反映信息最主要的、有组织的、有制度化的一条渠道;提案是政协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应该把它看作我们政协的生命。

民主建国的重要力量

研究政协提案问题的专家、中央社院原秘书长朱真认为,提案工作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提案工作是随着整个国家形势和政协全局工作的发展变化而发展的;提案的多寡和当时的政治气候关系很大,在我们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较好的时候,提案就比较多,反之就减少,提案的多少是我们国家政治气候的晴雨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实现了工作重点的转移。会后不久召开的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邓小平发表了功垂国史的开幕词。他科学地分析了我国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此次讲话对于统一战线是一次政治大解放,各级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

在这次会议上,中断了15年的提案工作得到恢复,此后提案数量骤然增多。五届期间达到3582件,是前四届提案总和的2倍多; 六届期间7661件,比五届又增加一倍多;七届期间为9627件; 八届期间为11078件;九届全国政协2年多来,就已收到提案5000多件。 提案人占委员总人数的比例也大幅提高:五届时为37%;六届时为65%;七届时为71%;八届时为92%,2000多名委员中有4万多人次参与提出提案。

政协委员把提提案当作自己参政议政的神圣职责。他们广泛联系社会,深入生产、建设的实践,认真调查研究,把人民的智慧,把各方的真知灼见,把各种不同的意见,变成提案,变成民主建国的一股雄厚有力的推动力量。

关注国计民生是提案的鲜明特征。南水北调工程关系华北地区发展的全局,在全国政协委员们连续多年提案的推动下,工程目前已进入论证阶段;三峡工程是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采纳委员提案的建议,经过缜密论证的工程大坝正在紧张施工;委员提案关注多年的京九铁路已经建成、正为中部地区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各界人士肝胆相照,坦诚建言。

因为有了提案,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才更加完善。经委员连续提案呼吁设立的“教师节”已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同样是在委员提案推动下成立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数千万人带来福音;采纳提案的建议,国家制定了《国旗法》;采纳委员建议,许多地方出台了禁放鞭炮的法规……

委员通过提案行使民主监督作用所及,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内的问题:贪污腐败,多年以来不断恶化的铁路卫生状况,中小学生日益沉重的书包,日益严峻的工程质量问题……

一言兴邦。纵观50年来全国政协的3万余件提案, 不少提案是可以当得上这四个字的,这些提案的被采纳,取得了重大的历史作用,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然而,无庸讳言,也有一些本可以发挥兴邦作用的提案,在当时并未被接受,给提案工作、给民主政治建设留下了深刻的教训。1957年3月,55名委员(占委员数的1/13)在全国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上单独或联合提出了11件提案,要求节制生育或限制早婚。但是这些提案反映的意见未被接受,造成我国人口控制上的重大失误。类似这样的反面教训更加深刻地说明了,提案对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大意义。

党派提案的产生和发展

尽管早在人民政协一届全体会议时,以政党名义提出的提案就产生了——致公党关于建议中央政府实行护侨政策的提案——但是党派提案的真正兴起和发展还是十年前的事。

1989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在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

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的基本组成单位,各自联系着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优势。民主党派把一些经过深思熟虑的重大问题以党派名义通过提案形式提出来,集中了集体的智慧,经过充分的论证,往往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大大丰富了提案的内容,充分发挥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整体作用,成为新时期提案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

中共中央的《意见》下达后,各民主党派的提案工作纷纷展开,各地政协的党派提案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

九届全国政协以来,党派提案的质量和数量进一步提高。民建中央在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风险投资的提案,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两年以来,全国共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数百亿元,风险投资事业正在我国形成热潮。

今年年初,民盟中央关于保护黄河的提案,引起各方面对黄河、对环保的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民主党派提案大多选题重大,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建议合理可行,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和采纳。党派提案的发展,为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开辟了一条重要的途径。

党政部门高度重视提案办理

政协提案是作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单位和个人向政协全委会或常委会提出、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从这个定义中不难看出,提案在国家建设中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党政部门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1993年初,民建中央关于改革现行宴会的提案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视,他在提案上批示:“赞成改革,无论如何要下决心移风易俗。”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党政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出《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地方、各部门要有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健全和完善承办工作的各项制度;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要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不得拖延;有关承办单位要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办理工作;要不断提高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质量,要件件有答复,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近年来,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政协提案更为重视,就如何做好提案工作作过多次指示。各部门和各级政府都不断加大提案办理力度,办理质量逐年提高:

——领导重视。大多数承办单位的领导非常重视和关心提案办理工作,将其列入工作日程,除亲自部署办理工作外,对一些重要提案,有的亲自办理,使许多疑难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

——承办单位与提案人加强沟通,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抓重点办理,形式灵活多样。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人和承办单位,或召开协商办理座谈会,或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共同协商解决重点提案提出的重点问题。

——跟踪办理,促成问题解决。为了改变一些列入计划解决的答复没有下文的现象,政协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的职能,采取跟踪办理的办法,最后使提案得到落实。

当前,把办理提案当作大事来抓,把办理提案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接受民主监督、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的广泛共识,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为充分发挥提案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走向经常化制度化

作为人民政协一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工作,历届全国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大事来抓。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提案工作不断在改革中得到加强和提高,呈现出经常化、制度化的新趋势。

1980年8月至9月,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改进:取消了对委员提案的时间限制。以前委员提案只能在大会期间,此后,大会期间、平时都可以提提案。1984年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决定将原来的提案审查委员会改为提案工作委员会,成为常设机构。由此使提案成为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1988年初,《全国政协提案工作试行条例》产生,多年提案工作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被用条例的形式肯定下来。经过两年多的试行、总结和修改,到1991年全国政协七届四次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条例》对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和工作机构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是人民政协制度化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文件。 1994年10月,全国政协八届八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工作的制度。1995年全国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通过的《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进一步突出了提案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使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进一步深入。

李瑞环主席十分重视提高提案质量。他说,所谓提高质量,就是对确确实实是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所重视、有意见或反映强烈,而上级还没有注意的问题,对上级有关部门正在急于寻找出路和办法的问题,如果我们政协每年能提出若干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提案,那就是一个很大的成绩。

他的话是对50年来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的新课题。

50年来,提案作为反映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意见和建议、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泛团结各族各界人士、集中人民智慧建设国家的重要渠道。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提案将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中华民族复兴史上写下更加光辉灿烂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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