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创新研究_制度创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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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的意义

我们正处于由科学知识祛魅并主宰的时代,知识取得了像劳动在古典政治经济学那样的地位,知识经济时代的“学术工人”正在取代工业经济时代的“技术工人”。许多“学术工人”们辛苦劳动,以期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够增进社会的福祉。自然科学的学术工人们已经找到了市场这一有效机制把自己的产品迅速地应用于社会系统的各个领域。然而,已有的研究表明,社会科学的学术工人们却没有那么幸运,他们辛苦劳动的成果对社会的现实影响却极其有限。如果我们的研究成果影响甚微,那么,我们研究的意义何在?我们该如何破除障碍,寻找更为有效的机制提高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成果的运用效率,从而增强其影响力?

从宏观上来讲,社会科学研究对社会系统的影响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通过把社会科学知识转化为管理实践从而提高经济系统的生产力,这就构成了知识经济或者知识管理的一个重要主题;第二,通过传播系统对公民社会的观念塑造,从而动员具有共同价值、信念的团体行动,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就构成了知识社会学的一个重要主题;第三,通过与政治组织的沟通机制把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政治行为,从而型塑良好的社会结构和秩序,这就构成了知识政治学的一个重要主题。在现代民族国家中,政策行为成为影响社会系统的最为关键的政治行为,它为整个社会系统供给政策制度框架和行动指南。因此,探讨学术研究如何影响政策行为就成为知识政治学的核心主题,也构成了20世纪末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崭新课题——学术研究的政策转化(或学术研究对政策的影响力)。

当下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双重社会转型,带来了社会问题的“井喷效应”。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挑战,作为智识支持的社会科学研究与作为政治实践的政策行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就显得更为重要。那么,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与机制是怎样的?有哪些障碍及原因?该如何破除障碍,进行制度创新,构建两者更为有效的沟通机制?这就构成了本课题的基本问题。对这一课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第一,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的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前沿课题。在国内,这项研究刚刚起步,散见于科技哲学、公共政策等研究领域,并且仅仅处于对西方已有研究理论的介绍阶段,尚缺乏对中国背景下的系统研究。

第二,与学术研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影响力相比,其对政策行为的影响力更具整体性和直接性,也更具行动力和运用效率。对这一主题的深入研究,探寻我国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的有效制度与机制,能够增强社会科学研究的运用效率和影响力,也能够为广大的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工人们提供“意义激励”。

第三,从政府政策的角度来看,由政府主导的双重社会转型决定了科学化、民主化的政策行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提高政策行为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离不开作为智识支持的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参与。因此,建立起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的有效机制对提高政策行为的科学化和民主水平至关重要,也是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制度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四,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这一课题的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我国学术研究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的改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学术研究整合“问题流”① 的能力,从而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和对政策行为的影响力。

那么,该如何进行中国背景下的该项研究呢?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在梳理学术与政治经典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厘清国外关于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模式及其创新经验;其次从静态的角度探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与组织体系,以及两者之间的制度模式;第三,从动态的角度分析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内在机制,并从学术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知识中介者这三个视角探寻这一内在机制所存在的障碍及深层原因;第四,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探寻破除障碍、完善制度,构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新型、有效的制度模式和沟通机制。

二、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理论基础与国际经验

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问题是20世纪末西方社会科学领域中产生的一个多学科交叉的前沿课题。已有的国外研究文献主要从学术研究与政策的关系、转化的制度模式、影响转化的因素、对策建议和研究方法五个方面进行的研究。从制度层面的研究文献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1)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模式;(2)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障碍与制度创新。

关于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模式研究,从学理上可以追溯到韦伯关于学术与政治的著名演讲,他区分了“学术作为一种志业”的“价值中立”和“政治作为一种志业”的“责任伦理”,从功能上对学术与政治进行分工,强调二者一方面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建设性沟通的重要性。② 哈贝马斯总结了三种模型:决断论、科学行政及实践论,他本人持实践论的观点,认为学术研究通过公共领域与政治互动沟通,从而为政治行为提供智识支持。③ “中层理论”的开创者默顿将学术与政治的宏大论题转换到了学术研究与政策之间的沟通机制上,探讨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结构和过程,影响研究成果应用的诸因素以及阻止学术研究与政策有效关联的障碍等,认为阻碍学术研究运用于公共政策的一个主要障碍是时间上不能同步,并提出“关联作用”这一概念。④ 这三位社会学家关于学术与政治间关系的讨论奠定了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这一课题的理论基础。

到20世纪中后期,一些西方学者重新挖掘已有的理论矿脉,并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这些学者主要包括布尔默、韦斯、兰德、科尔曼、马科斯韦尔、冈萨维斯等。布尔默从英美两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出发,探讨了知识与政策的关系,详细分析了两国的社会科学知识是如何被输入政策制定过程,最后形成公共政策的。布尔默认为,尽管社会科学存在不确定性等自身的缺陷。但是,在未来,政府更有可能积极利用它,它们之间存在一种互惠的影响。⑤ 这些研究逐渐形成了关于学术成果向政策转化的主要制度模式,这些模式可以大致分为两大派别。一派从理性主义出发,认为社会科学知识可以线性地自动地进入政府的政策之中,这一派别形成了工程模式、客户—承包商模式、知识运用的科学模式等。另一派学者认为学术研究成果向政策转化不可能有一条精确地路径,研究成果无法直线性的对政策产生影响,形成了富有影响力的知识运用学派。这一派形成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以韦斯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从探寻知识转化为政策的机制入手,归纳出了七种经典模式:知识渐进模式、问题导向模式、互动模式、政治模式、启发模式、策略模式、知识产业模式;瑞杰·兰德从知识运用的动力机制出发,归纳了知识与政策沟通的四种模式:科学驱动模式、需求拉动模式、传播模式和互动模式;英国学者布尔默提出了两种模式:工程模式和石灰岩模式。⑥

在进行制度模式探索的过程中,一些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的障碍及原因。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从社会科学研究的角度、政策制定的角度通过个案分析探讨影响两者之间沟通的相关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1)组织与制度体系;(2)政治环境;(3)政策开放的机会;(4)研究的质量;(5)传播的方法;(6)双方的文化隔阂;(7)学科结构;(8)知识中介的作用有限等。董维真的研究发现,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存在着四大障碍:双方缺乏直接沟通的渠道,知识中介发挥的作用有限,学者的传播策略影响研究成果的运用,学术界的传统体制是一大障碍。⑦ 针对以上障碍,一些学者提出了相应的制度创新:(1)让政策制定者参与课题的选择和研究;(2)建立大型的思想库;(3)建立有效的知识中介组织;(4)建立非政府资助体系;(5)改善学术体制;(6)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7)将研究成果清晰简洁的表述等。罗伯特·克罗巴基和卡塔琳娜·斯特拉普柯娃通过四个个案的研究发现,由非国家机构提供研究经费能够提高学术研究成果的运用效率,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⑧

纵观国外相关研究文献,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这一课题已日益引起更多学者的兴趣,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发展出了有效的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这些学术成果为我们在中国背景下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国际经验。

三、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组织与制度体系研究

从组织体系这一静态的角度来看,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的转化包括三类相互关联的组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组织、政策行为组织以及联结两者的知识中介组织。在我国,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组织主要包括大学中各类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国家及地方的社会科学院、各级党校的社会科学研究组织、非政府的私人研究组织等。政策行为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地方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组成部分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司法机关。知识中介组织主要指处于社科学术研究与政策行为之间,能够促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政策转化的具有管理、联结、咨询等功能的组织,主要包括三种组织:第一种是对社会科学学术研究进行管理的组织,包括国家及各省的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科研机构设立的社会科学科研管理部门等,这些组织主要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委托,履行对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管理职能;第二种是国家及地方的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它是以社会科学研究、普及、咨询以及促进社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主要任务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组织与政策行为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第三种组织是思想库或者智囊机构,比如中央及地方的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各地方的政府研究室等,这类组织属于官方的思想库,能够对政策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

在这三类组织组成的有机体系中,促进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关键是知识中介组织。因此,本课题研究的重点就是从制度视角下对知识中介组织的分析,主要包括知识中介组织的分类、功能定位、制度体系、结构及存在的缺陷等。从制度与功能的角度来看,中介组织能够使学术成果对政策行为产生最大影响的是官方思想库,其次是社科联,最后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机构。由此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勾勒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组织结构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过程具有科层体系的特征。从实际的组织制度来看,知识中介组织一般都是一级行政建构。官方思想库中的政策研究室、政府研究室等都隶属于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等各部门。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从性质上来看是非政府组织,但在实际运行中,很大程度上依然是一个行政机构,比如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从组织机构上隶属于各级党委和政府。⑨ 科研管理机构中的国家和省级社科规划办是中央及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而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又隶属于中央及各省的党政系统。社会科学各研究组织从本质上来讲也都是类行政化的事业单位,其管理和运作都是在党委和政府的控制之下,因此也都具有行政性质。

从制度运行的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的转化实际上是由党政科层体系自上而下的政治推动而进行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政治或者解决政策问题的需要,委托各级科研管理机构(社科规划办)、官方的智囊机构或者社会科学联合会向科研机构进行课题的招标和评审等。这一模式类似于韦斯提出的政治模式、解决问题模式和兰德提出的需求拉动模式以及布尔默提出的工程模式等。但我国的模式和西方的模式有着很大的不同,这就需要对这一论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以总结出我国社科研究向政策转化的模式及其存在的弊端,然后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解释,最终提出解决方案。

四、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机制研究

从动态的运行机制来看,随着社会转型的日渐深入,社会体系日益民主和自由,这使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政策的转化逐渐突破了正式制度与科层组织体系的约束,全方位、多领域地对政策行为产生着纵深的影响。

从政策过程来看,政策行为主要包括相互关联的四个主要环节,即政策议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因此,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机制主要就包括学术研究介入并影响政策议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的内在机制。本课题应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主要研究这些机制的稳定特征及其存在的问题,探寻制度创新的方案。

从政策议程来看,社会科学研究对政策行为的影响主要通过学术传播机制与大众传播媒介形成学术研究的问题流,这些问题流中的主要议题逐渐渗透到学者、公众和政府的话语体系中并达炒的

成共识。因此政府就把这些议题上升到政策议程,从而最终形成解决问题的政策方案。那么,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具体通过哪些传播方式影响公众和政府的问题意识?形成怎样的模式和存在哪些障碍?这是本论题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分析要运用抽样调查和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从政策制定来看,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政策制定者运用什么方式吸纳研究者参与;我国现在主要采用招标等方式,类似于布尔默提出的“工程模式”。第二是研究者采用何种方式主动地参与政策制定;比如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学而优则仕”以及当前对党和政府的主要政策提出建议等就是主动参与的方式。因此,这一论题的研究要从兰德提出的“互动模式”为基础展开,主要探讨我国当前学术研究者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

从政策的执行与评估来看,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机制主要表现在研究者对政策的监督与反馈。研究者具有某一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因此他们对该领域内的相关政策有着更为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理解,这使得他们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和政策评估的反馈更具有建设性。那么,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者是如何监督政策执行的?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面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研究者之间建立了怎样的反馈机制?这就是本论题的主要问题。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说,还没有建立起来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社会科学研究者之间的有效的监督与反馈机制。这就需要我们借鉴西方的经验,提出制度创新的方案。

因此,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如何向政策转化这一课题的核心主题就是探索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介入并影响政策过程的内在机制及存在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个案研究、实地调查与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深入分析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介入政策议程、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动态机制。

五、我国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的障碍及原因分析

政策制定者作为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使用者,从他们的角度来说,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存在的障碍:第一,政策运用体系的现状及问题;第二,政策制定过程向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人员的开放程度及制度体系;第三,政策制定者获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途径;第四,从政策制定者的视角分析其与社会科学研究者的沟通障碍以及知识中介组织的不足。

社会科学研究者作为知识生产主体,从他们的角度来说,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分析存在的障碍:第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政策转化率;第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传播机制;第三,社会科学研究者参与政策行为的主要途径;第四,从研究者的视角分析其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的沟通障碍以及知识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

知识中介者作为联结政策制定者与研究者的桥梁和纽带,从他们的角度来说,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存在的障碍:第一,知识中介组织的功能定位及实际运行的现状,比较两者的差距及问题;第二,知识中介组织联结政策制定者与学术生产者之间的途径;第三,知识中介组织的独立性与官僚化问题;第四,政府主导的科研资助体系及其弊端。

从初步的研究来看,可以得出基本的假设性观点:第一,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的转化基本上属于自上而下的政治模式和工程模式,这种模式形成了学术研究者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制度隔阂,导致学术研究被政策机构“牵着鼻子走”的被动局面,无法发挥学术研究者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从而使我国学术研究向政策的转化率还比较低;第二,学术研究组织与政策行为组织之间在沟通机制上存在着诸多障碍,一方面是双方的目标追求与话语体系的差异,另一方面存在于作为双方的联结机构——知识中介组织的官僚化和非独立性;第三,政策制定机构及知识中介的封闭组织体系与学术生产机构的相对狭窄的传播体系,导致双方无法拓展交流的广度和深度;第四,政策制定过程的开放度较低,政府对公共空间较严的管制,这些都导致社会科学研究者的政策参与不足;第五,科研资助体系的政治化、行政化以及非政府科研资助体系的缺乏,导致学术研究机构的功利化和非独立性,从而使研究成果的质量相对较低;第六,从整体的组织体系来看,政策行为组织、知识中介组织与社会科学研究组织都被“包裹”在封闭的科层体系中,这使得三方形成自上而下的单向沟通,无法实现有效的双向沟通。

六、国际经验的本土化: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创新

在对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组织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存在的障碍与原因进行整体的分析以后,进一步的工作就要结合国际社会的经验及模式探索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创新从总体上包括政策行为组织、知识中介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组织自身的制度创新以及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动态机制创新。

从整体的组织体系上,我们应该建构政策行为组织、知识中介组织、社会科学研究组织三者之间保持相对独立、双向沟通、相互平等的制度体系。首先从政策行为组织体系来说,应该扩大政策制定过程的开放度,积极吸纳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参与,保持研究机构的独立性,放松对传播机制和公共空间的管制等;从社会科学研究组织来说,研究者应该秉持学术伦理,坚持研究的质量,创新学术成果的话语体系和传播手段,拓展学术生产体系的开放性,形成学术研究视界中的“问题流”,吸纳政策制定者参与相关研究课题,积极广泛的参与政策行为的过程;从知识中介组织来说,一方面要探讨我国知识中介组织摆脱官僚化、保持独立性的制度设计,从而更好地发挥学术研究向政策转化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要汲取西方国家的经验,积极构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非政府科研资助的制度体系。

从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动态机制上,主要从社会科学研究介入政策行为的过程中,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机制模式,进行制度创新设计。这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论题:第一,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介入政策议程的制度创新;本论题主要从石灰岩模式和传播模式出发,探讨社会科学研究介入政策议程的一些制度方案,比如:建立两者之间开放平等的公共空间,改进双方沟通的传播方式和体系等。第二,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参与政策制定的制度创新;本论题主要从工程模式、解决问题模式和政治模式出发,探讨社会科学研究者与政策制定者之间如何建构共同的问题意识,如何进行政策项目的合作以及政策制定体系如何对研究者开放等。第三,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影响政策执行的制度创新;本论题主要从应变模式和互动模式出发,探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监督政策有效执行的制度创新。第四,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介入政策评估的制度创新;本论题主要从知识推进模式和互动模式出发,探讨如何构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介入政策的试验、评估及反馈等制度体系。

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制度创新研究是重点,也是难点。这一部分在宏观上我们可以从组织体系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平行结构三个视角建构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组织制度体系;在中观上,我们可以从三类组织各自的应然性质与功能,探讨它们各自改进的制度设计。

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作为一个学科交差性较强的国际前沿课题,其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因而吸引了许多国际学者的注意力。但在国内,该研究刚刚起步,还处于研究的“灰色”区域。国内相关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社会科学研究的功能定位与政策导向两个层面上。从政策机构到学术研究机构都在倡导社会科学研究要向政策转化,但缺乏从学理层面和实证层面的研究,尤其缺乏从制度创新这一视角的系统化研究。因此,本文从制度视角提出了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向政策转化的系统化研究论纲,以期抛砖引玉,引起更多研究者的注意。

注释:

① 一般来说,在学术领域、政治领域和公民社会领域会形成对社会问题的不同判断与价值排序,这些对社会问题的不同认识即形成学术研究的问题流、政治实践的问题流和社会的问题流。如果某一个问题成为这三个领域共同关注的对象,那么它就会上升为三方共同的议程。

②③ 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55-274、112页。

④ 默顿:《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

⑤ Martin Bulmer,Social Science Research and Government:Comparative Essays on British and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7.

⑥ 纳迪亚·奥里阿特:《社会政策与社会研究:重启讨论》,《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9年第2期。

⑦ 李捷理:《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8-377页。

⑧ 罗伯特·克罗巴基、卡塔琳娜·斯特拉普柯娃:《科学知识在公共政策领域中的运用:评斯洛伐克的吉卜赛族研究》,《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05年第1期。

⑨ 其下属的各学会(比如社会学会、经济学会等)具有非政府组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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