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防止“贵族阶层”到防止“既得利益集团”:三代领导人思想的传承与演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三代论文,阶层论文,领导人论文,贵族论文,利益集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56年11月,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告诫:“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1]2001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0周年的讲话中发出警告:“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2]这两个概念:“贵族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虽然不同的时空背景赋予了它们一些不同的内涵,但是,两者有其不可分割的历史联系和基本的一致性。
(一)
毛泽东“贵族阶层”的概念,是从官僚主义问题导出的。八届二中全会上,他是这样提出问题的:“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3]在毛泽东那里,官僚主义是一个涵盖面较广的名词,它不仅指的是一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和敷衍塞责的领导作风,而且也包括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以权谋私,直至贪赃枉法的行为倾向。故尔,毛泽东是从反对官僚主义入手来防止“贵族阶层”的。
早在建国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向全党提出要防止执掌政权后在糖弹面前打败仗。建国伊始,毛泽东就对党内的官僚化、贵族化倾向高度重视,并穷追猛打、奋战不懈。建国头四年,就先后四次组织以反对官僚主义为内容的政治运动。毛泽东认为,党内官僚主义主要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国民党的作风)的残余在我们党和政府内的反映”[4]。这一时期,毛泽东比较着重于思想教育和党内作风建设。1956年前后,毛泽东的思想进一步深化,从领导作风和方法转向领导和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向“一五”工业化实施后逐渐建立起的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的管理制度。苏共二十大所揭露的斯大林的官僚主义错误、波匈接连发生的群众闹事和匈牙利政权险些被推翻、国内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就发生了群众闹事,给毛泽东以极大的震动和思索。八届二中全会上,刚从苏东处理波匈事件回来的刘少奇提出的警惕社会主义国家中出现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的问题,引起毛泽东的高度重视。
1956年11月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更尖锐地指出:“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不然“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5],那就一定要被打倒。
基于这样的认识,毛泽东提出要改革领导和管理体制,并进行反官僚主义的制度建设。他提出要向地方和企业下放权力,要精简机构;并倡导建立了领导干部下基层蹲点调查制度,领导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制度,领导干部与群众“三同”制度,取消了干部在商品供应和生活上的特权制度,制定了党政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建立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以及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制度等。这些都对抑制官僚主义的滋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不幸的是到了60年代中期后,毛泽东把反对官僚主义与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结合在一起,从一般意义上把社会主义条件下分配和管理上的等级制(所谓“资产阶级法权”)视作官僚主义化或资本主义化蜕化的土壤,认为党内已形成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并欲用“大民主”的方式来解决,从而形成了极端形态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最终导致了“文革”悲剧的发生。
(二)
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坚决摒弃了毛泽东的“阶级斗争扩大论”。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说:“我们现在的官僚主义现象,除了同历史上的官僚主义有共同点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既不同于旧中国的官僚主义,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官僚主义。”[6]他认为,我国官僚主义的严重存在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制度“病根”:一是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下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二是党政机构和其它领导机构长期以来缺少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三是长期以来缺少干部的录用、奖惩、退休、退职、淘汰的制度;四是由此带来的机构臃肿,层次多,副职多,闲职多等。四者中,最根本的是第一条,它“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7]。其它三条,都是由此衍生或与此有紧密联系。对现代一般的管理制度,邓小平更多地采取肯定吸收的态度,他认为:“至于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的效率,资本主义国家在许多方面比我们好一些。我们的官僚主义确实多得很。”[8]因此他提出,要大胆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显然,邓小平并不认为“官僚阶层”或“既得利益集团”与现代管理制度有必然的联系,关键是要有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联系后来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邓小平实际上已经开始形成防止和反对党内官僚化私利化的新思想,这就是:体制改革,健全法制。第一,体制改革,制度创新。他认为,过去我们虽也多次反对官僚主义,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制度,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因此,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当然,官僚主义还有思想作风问题的一面,但是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9]因此,他提出,要进行包括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全面改革,通过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10]。第二,依法治理、不搞运动。市场经济体制下,官僚化和权力私化依然存在。特别是在体制转轨时期,权力寻租更加严重。对此,不能搞过去那种大规模的政治运动、群众运动,而是强调依法治理。对于反对官僚化特别是腐败而言,依法治理也是一种比“人治”、“政策治理”更有效,更可靠的治理方式。他历来主张,对经济犯罪要依法严重打击,并提出要“有法可依”,健全法制。第三,思想教育和党风建设。邓小平讲制度改革更带有根本性,并不是说可以忽视思想作风的教育。相反,他反复强调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克服官僚主义,首先还是要着重研究体制的改革,但是工作方法不改也不行。”[11]“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认真做好,不能放松。”[12]特别是针对党风的严重问题,邓小平多次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够。他多次提醒“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13]。他始终认为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的优势。
(三)
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党内腐败现象逐渐滋长。因此,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现实可能性又有它的特殊的危险性,在今天防止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就具有特殊的紧迫性。有鉴于此,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12月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突出地提出了这个问题:“由于我们党处在执政地位并长期执政,党内有一些人逐渐产生了一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把自己的地位、影响和工作条件,看成是自己所谓既得利益,不是用这些职权和条件来为党、为人民更好地工作,而是用来为自己捞取不合理的、非法的私利。他们甚至把这些东西看成谁也碰不得、动不得的私有财产,想方设法地要去维护和扩大这种所谓既得利益。这是十分危险的。”如任其发展,必然形成“一个欺压人民,侵害人民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14]。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并发展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形成了防止和惩治公共权力私有化的新思路,这就是:认识要上新高度;重在制度反腐;德治须与法治并举。第一,认识要上新高度。就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反对权力腐败和防止“既得利益集团”的极端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党长期执政地位和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变化,要从迎接执政和改革开放的两大历史性考验,解决提高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两大历史性课题的高度来审视这一问题。总之要从“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观察这一问题。第二,从严治党,建立强有力的反腐败的完备制度和有效机制,重在制度反腐。党内腐败问题正日益成为实现“三个代表”的主要危害,并直接威胁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和稳固性。能否做到有效地遏制,就成为党能否成为“三个代表”的试金石和关键。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建立标本兼治的“三个机制”的具体设想和思路。其一,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通过体制创新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条件。其二,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及时发现、揭露和解决腐败现象的有力机制,即事后的监督、揭露机制,并提出要作为一个重大课题来研究。其三,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并指出,反腐败要以教育为基础,法制作保障,监督是关键。坚持教育、法制、监督相结合。第三,注重以德治国、德治和法治并举。2001年1月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明确指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15]因此,他反复告诫党员干部要“三讲”,要解决“三观”问题,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在这些方针的指导下,反腐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腐败势头得到一定的扼制。只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下去,就能防止“既得利益集团”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