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分配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_收入分配论文

不合理分配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_收入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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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与人们的生存质量息息相关,因此,收入分配是诸多经济问题中最敏感、最能影响人们心态、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之一。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若不尽早采取有效措施,我们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当前收入分配不合理的几个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不少,但问题最突出、影响最大的有以下三点。

1、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并呈持续扩大之势。 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差距的大小。基尼系数的最低值为0,表示绝对平等; 其最高值为1,表示绝对不平等。学者们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为0.3-0.4时,收入差距是合理的。若小于0.3时收入差距太小,有损于效率; 若大于0.4则收入差距过大,会引起诸多社会问题并最终损害效率。

据世界银行测算, 1978 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16,在全世界几乎是最低的, 这表明我国实行的是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 据中国人民大学的抽样调查和计算,199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7,如果按户收入计算为0.317。

我国农村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据世界银行测算,1982年为0.27,1994年据中国人民大学抽样调查与计算, 我国农村人平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11,如果按户收入计算为0.427。

将城镇和农村合在一起计算,1979年据世界银行估算,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13。到1994年,据中国人民大学计算,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34,按户收入计算为0.445。

在收入差距的比较中,常用的还有五等份法,即按收入水平的高低将人口分为五等份,然后计算各个1/5人口层的收入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中国人民大学李强等人根据国家统计局1994年的数据计算,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最低的20%家庭则仅仅得到全部收入的4.27%,而收入最高的20%家庭则得到全部收入的50.24%。 这种差距已经超过了美国,根据美国1990年的数据,美国收入最低的20%家庭得到全部收入的4.6%,收入最高的20%家庭得到全部收入的44.3%(当然,美国的财富分配不平等远远大于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也远远大于我国的财富分配)。以上数据表明,在改革开放短短的十几年里,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一个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

据部分大中城市的调查资料表明,近两年由于职工所在企业效益差、拖欠职工工资、通货膨胀等原因,1995年1-9月份36 %的居民家庭人均实际收入下降,该年度城镇贫困居民约为2428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为1242万人。1996年1-9月份40 %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实际收入下降,其中占调查户20%的低收入家庭中,减收户占53.7%。这就是说,半数以上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部分贫困居民的贫困程度加重,贫困居民的人数继续增加,在个人收入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相当部分城镇居民实际收入连年下降,这表明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正在急剧扩大,对此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2、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政府收入比重偏低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生产总值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表现为政府所得份额明显下降,企业所得份额基本稳定,个人所得份额明显上升。1978年政府、企业、 个人占GNP的比重分别为33.5%、16.1%和50.4%,而到1995年,这一比重依次转变为13.2%、18.3%和68.5%。从国际间的横向比较看,世界上除了个别经济特别落后的国家外,其余各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均高于我国。世界银行1991年和1993年发表的发展报告表明,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的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都呈上升趋势。80年代各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水平大致为:低收入国家23%,中等收入国家27%,发达国家40%。

我国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则更低。1993年中央财政预算内收入仅占全部预算内收入的22%,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在名义上明显提高,而实际上1995年中央财政的实际收入所占比重只有28%左右。与世界34个国家的情况相比较,1989年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比重、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这四个指标,我国均属最低之列,仅高于前南斯拉夫。其中,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发达国家均在60%以上,而发展中国家的财力更为集中,一般都在80%以上,只有极少数国家例外。

通过国际间的横向比较,可见我国政府和中央政府财力之虚弱。财政收入是政府履行职责的主要工具,政府财力虚弱势必使政府在履行职责时力不从心,对国家的经济、社会难以实施有效的控制。

3、非正常收入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非法经营猖獗。一些人不顾法纪,不择手段, 生产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制黄贩黄,欺行霸市,坑蒙拐骗,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牟取暴利,大发不义之财。据海关总署估计,目前全国每年因走私贩私而损失的国家关税约15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200多亿元, 由此可见非法经营收入之大。

(2)权钱交易,设租寻租。由于市场发育不良, 政府行政干预和双轨制的存在,导致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中巨额租金的形成和人们对租金的角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愈演愈烈。我国的租金规模有多大?据胡和立估算,1988年仅价差、利差、汇差三项租金的总和就达3529亿元,若加上进出口许可证、国有资产管理等其他杂项租金,租金总额估计在4000多亿元,占当年国民收入40%左右。1992年据万安培的估计,我国各项租金总额约为6343.7亿元,占当年国民收入的32.3%,是居民消费总额的58%。巨额的租金自然不会流入平民百姓手里,而是流入了少数有机会和有可能寻租、造租和管租的少数组织和个人手里。巨额租金的存在是80年代中期以来个人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3)分配秩序混乱。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行业利用其垄断地位、国家价格政策和对国有资产的大量占有等有利条件获得超额利润。这些利润本应缴还给资产的所有者或其代表(如政府),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而是留在了行业内部,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职工的高收入、高福利,有的单位职工的实际收入是工资收入的几倍,实物发放到了“除了保姆不发什么都发”的程度。二是公有制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导致企业的人、财、物大权完全被少数人甚至个别人完全控制。他们利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弊端,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幌子,搞账外账,大肆侵吞国家财物。首钢先后挖出的几条蛀虫即可略见一斑。三是企业工资增长实行“工效挂钩”实际上是“挂盈不挂亏”,甚至在亏损的情况下职工收入仍照涨不误,工资侵蚀利润现象普遍。

二、收入分配不合理引发的严重后果

1、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必然会拉开个人收入的差距。若初次分配没有再分配政策予以有效调节,这种差距是很大的。但这种差距即使是与投入的多少相对称,也会引起人们的不满。因为根据“收入的外部效应”,一个人对收入的满足感并不仅仅取决于绝对收入,同时也取决于他的相对收入,即他与其他人收入的相对水平。大多数人具有嫉妒型的偏好函数,别人的收入与他的幸福感“负相关”,别人的收入越高,特别是相对于他自己而言的收入越多,他就越不幸福,越感到痛苦和不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绝对收入都增加了,同时人们的收入差距也拉开了。差距的拉大意味着一部分人绝对收入可能并没有下降,但相对收入下降了,由此引起了部分社会成员的不满。由于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不合理、不合法因素造成的,这更加剧了人们的愤恨与不满,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使人们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迅速提高,加上大众媒体对所谓高品质生活淋漓尽致的描述,从而使得人们尤其是年青人对未来生活抱有很高的期望。然而,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近年来企业尤其是公有制企业效益普遍下降,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大批职工下岗和失业,城镇贫困人口增加,部分社会成员绝对收入下降,有的连生计都成为问题。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少数人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迅速膨胀,把收入差距急剧拉大。高收入群体的奢侈消费与公款消费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与我国国情不相适应的让人“扎眼”的超前消费。这些人的超前消费与我国低收入群众的贫因生活形成强烈反差,致使不满情绪蔓延,社会的心态严重失衡,越轨行为大量出现,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近几年的国情调查表明,人们对收入差距过大已经产生不满,例如,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在1994年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认为贫富差距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被调查者的72.8%,认为一般的占12.6%,认为不严重或不太严重的仅占7%, 而且这一看法在社会各阶层中具有很强的一致性,认为贫富差距问题严重的各阶层的比例,工人为75.3%,干部为80.3%,科技人员为71.4%,私营企业主占75%。各阶层对贫富差距的不满程度如此之高,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2、严重损害了经济效率

——过大的差距只会损害效率。收入差距过大意味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很低(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仅够维持生存的收入,很不利于低收入者及其家庭成员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的提高。而高素质的劳动者,是提高经济效率、走向现代化的基本条件。其次是过大差距会引起利益冲突,引发不满情绪和越轨行为,这一切都会造成大范围的效率损失。

——非法经营、寻租活动带来的高收入会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人们守法经营的意愿,诱使更多的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疏通、行贿等寻租活动来增加个人利益,阻碍了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使经济运行长期处于紊乱,低效的状态。

——不合理的行业差距不仅不会调动积极性,反而会引起人们的不满和攀比,加大各行业各单位增加个人收入的压力,导致个人收入份额扩大以及“吃利润”、“吃资本”等结果,造成用于积累的公共收入下降,使有利于国家长期发展的资本和公共物品减少,阻碍了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地发展。

3、财力虚弱导致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能力萎缩

政府职能大体可分为三类,即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但以上职能的履行必须有相应的财力为后盾,否则便会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国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财力虚弱,在履行职责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导致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

一是无力提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公共教育支出较低、科技开发经费短缺、生态环境恶化无法有效遏制和治理等等。据1995 年度的中国国际竞争力报告, 与49个参评国家相比较,我国的基础设施评价排名第45位,其中信息技术排名第46位,技术基础设施排名第47位,交通基础设施排名第47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公共物品短缺的程度。

二是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能力太弱,无力妥善解决初次分配中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矛盾。社会保障是最具有再分配性质的一项政府支出,1994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仅2400亿元,占GDP比重的5.4%。1990年世界经合组织成员国社会保障开支占GDP的平均比重为15.4 %,发达国家一般为20-30%,甚至更高。由于政府财力不济,使得我国一些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改革难以顺利进行,许多地区尚未实施最低生活费标准,一些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居民无法及时得到社会救济。以经济较发达的广州市为例,1995年初的调查表明,65.6%的困难职工得不到正常补助。

三是中央政府无法运用财政政策稳定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由政府开支和税收组成,当经济增长乏力、失业增加,政府就扩大公共开支、减少税收以刺激需求;当经济过热时,物价上涨过快,政府就减少公共开支、增加税收以压缩需求,从而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由于中央政府财力极为有限,仅够勉强应付各项支出,有的本应由中央政府开支的也只好由地方政府开支,许多项目的开支长期处于很低的水平。多年来中央政府开支一直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无法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运用财政政策来实现宏观经济稳定的目标。

4、导致错误价值观的形成

我国正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传统的价值观体系受到很大冲击,有的被摈弃,有的被怀疑,而新的现代价值观体系尚未建立,正处于逐步形成阶段。这个时期的社会存在对人们形成什么样的价值观影响极大。当前我国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广泛大量的存在,这表明违规者牟取不正常收入被揭露被处罚的可能性很小,即使受处罚数额也较轻。有的违规者不仅攫取了大量不义之财,还利用金钱捞取了政治资本,成了致富的“典型”、“能人”,被授于各种头衔和职务。由于违规行为的潜在收益大于潜在成本(受处罚的数额乘以被处罚的概率),而且非法经营暴富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合法经营,这必然会破坏他人遵从规范的意愿,诱导更多的人为追求现实利益铤而走险,置法律于不顾。在一个违规经济行为大量存在的社会里,人们会重投机取巧而轻勤奋务实,重拉关系走后门而轻经营管理,重能力而轻品行,重金钱而轻良知。在这里,成功的企业家并不是有才能讲信用守法规的企业家,而是会寻租敢越轨善于行贿的“企业家”;成功的推销员并不是深知顾客需要、摸清市场行情的推销员,而是善于送回扣、什么手段都敢使的推销员;甚至在各行各业不搞点歪门斜道就很难成功。存在决定意识,这样的社会存在必然会使人们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不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价值观,一旦被人们普遍认同,它将决定人们普遍的行为方式,它对整个社会生活的作用深刻而久远,并且很难改变。

5、阻碍改革顺利进行

体制转轨时期,旧体制被打破而新体制还未建立,这时制度不健全,法制不完善,由此产生的混乱使违规者有大量空子可钻。他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非法经营,利用政策空子谋私利,获得了大量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形成了一个利用制度不健全而致富的特殊利益集团。他们中有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有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有私营、“三资”企业的经营者,有社会上的各类不法分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相互勾结,权钱联姻,彼此利益紧密相连。这个利益集团人数不多,但对各级决策层影响很大,其能量不可小视。为了维护既得的巨大利益,他们会极力阻挠新体制、新秩序的建立和完善以便混水摸鱼。他们的阻挠必然会拖延改革的进程,加大改革的难度,增加改革的实施成本。

三、改善收入分配的对策建议

收入分配不合理造成的不良影响,已经成了我国体制稳定转轨的重大隐患,必须尽早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1、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竞争法规,创造平等的市场环境。 当前尤其要破除不合理的垄断,创造条件促进劳动力流动,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

2、适当增加政府收入比重,提高中央财政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增强政府履行职责的能力,保证政府宏观目标的实现。

3、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明确产权关系, 从根本上扭转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向个人倾斜、工资侵蚀利润、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问题。

4、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严肃税收法制, 增大对偷税漏税者的惩罚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5、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用各种方式加强对贫困农民的扶持,绝不能忽视对低收入群众的关注和保护。

6、教育既有利于提高效率又有利于促进公平, 是改善收入分配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的措施。因此,应大力加强教育,尤其要抓好初等教育的普及工作。增加国家教育支出的份额。

7、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堵塞各种非法收入渠道。 加强政府官员特别是经济执法人员廉洁奉公、克尽职守的约束。对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行贿受贿行为予以严惩,以平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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