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社会的生育:以云南省广南县阿克乡阿克村为例_阿科论文

壮族社会的生育——对云南省广南县阿科乡阿科村的个案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壮族论文,广南县论文,云南省论文,个案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研究缘起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国内学者对生育问题的研究一般集中于生育意愿变迁方面,并且在这一点上常常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借助问卷调查从数据结果上证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果,单一褒扬计生工作和市场经济,政治色彩强烈。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学术界开始反思计生工作的局限性,从单纯地关注生育率、生育数量转而系统化地提出了生育意愿的内涵。学者们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只能控制数量,对于性别和时间都无法干涉引导,造成生育意愿内部变迁的失调。这些研究开始看到生育观念中包含着传统文化规范的一面,即“香火”观念仍居核心地位,“求男”仍是中国农民生育的重要偏好。笔者同意对生育观念的变迁进行研究不可忽视传统文化这一变量的观点,并且进一步认为应该以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转型作为背景,探求在这一具体情境中经济、社会、文化因素所发生的冲突与融合,探求经济、社会和文化因素如何共塑了一个人群的生育观念。

二、阿科壮族的生育状况

阿科乡地处云南省东南部,滇、桂、黔三省交界处,地理位置和行政区位的偏远以及独特的喀斯特地貌使得此地历来交通闭塞。根据1995年的人口普查资料,全乡农业人口占到98.8%,乡内居住有壮、汉、苗、瑶、彝等民族,壮族居首位(《广南县志》第143页)。阿科自然村(文中简称阿科村或阿科)是乡政府所在地,现有8个村民小组,其中5个小组都是壮族家庭(家庭中有个别汉族成员),他们聚居在村子的西南部,当地人称“老寨”。

阿科壮族素有早婚传统,早婚是为了早得“香火”,因此历史上曾存在“不落夫家”的习俗。不落夫家对妇女落家前的性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当地壮民的解释是为了等待女性生理成熟,但检验女性的生育能力则是更根本的目的。同时“香火”观念使得阿科壮族不仅有早育传统,更有多胎求男的生育习俗。在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下,早育、多胎和求男的生育习俗已经发生了改变,但是在妇女的初育年龄、生育胎数和性别选择上仍可见到阿科壮族传统生育习俗的影响。

(一)初育年龄

在25个壮族家庭中各统计一组父母同其第一个孩子现在的年龄,反映出当地的初育年龄状况:当地壮族夫妻生育初胎的年龄普遍小于25岁,还有2例是19岁初育的。阿科乡计生委的负责人告诉笔者:“现在阿科村已能基本实现计划生育了。在计划生育实施前当地人初育年龄普遍早于现在,计划生育宣传使妇女了解到早育不利于身体健康,也过早造成家庭负担。但是比较偏远的村子,由于计生工作开展困难,早婚早育现象还较严重。”

当地壮族的早婚早育习俗在1970年代政府提倡、实施计划生育后才有所变化。在习俗和政府政策的双重影响下,妇女初育年龄虽然已普遍推至20岁以后,但仍是较早的。根据《阿科村出生人口登记表》(2004年)的统计数据,笔者统计得出185位妇女的生育年龄集中在20—27岁的共有163位,占总人数的88.1%,而其中20-23岁生育初胎的妇女共计106位,占到了57.3%。国家在1982年规定,不论城镇农村,男女双方到法定年龄(男22岁、女20岁)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妇女24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因此以法定的生育年龄20岁和晚育年龄24岁为准,阿科村1970年以后出生的壮族妇女中,有57.3%的妇女选择在合法年龄生育但未选择晚育,晚育的妇女只有37.3%(1970年-1979年晚育妇女占同期生育妇女总数29.2%;1980年-1989年为29.4%;1990年-1999年为40.0%;由于时间限制,2000年-2005年不具有可比性),未达法定年龄生育的占了5.4%。

调查中,曾对20位妇女分别提问“自己/女儿几岁时生育比较好”。没有妇女回答低于20岁,15位妇女的回答是大于等于24岁,5位的回答是在20-23岁之间。她们的解释是:“24岁以后比较好,那样对孩子和自己都好。”笔者追问“怎么知道24岁之后生育好的”,回答是“开会时(三八妇女节的计划生育教育)说的”。还有一些解释是“在城里打工时向城里人学来的”。可见虽然妇女们偏向于较小年龄生育,但她们已经有了晚婚晚育观念。

从统计来看,1970年到1999年的3个10年区间中,每个生育年龄段的比例关系保持基本稳定,同时随时间的推移晚育的比例在渐渐增大。晚育比例逐年增大说明越来越多的人在放弃早育,但是30年中各个生育年龄段比例的基本稳定又说明,实际生活中仍以遵守法定生育年龄但倾向于较早(20-23岁)生育为妇女的主流生育决策。

(二)孩子数量和性别的控制

特定社会内特有的生育制度会对孩子数量和性别的选择存在一定影响。笔者特别关注了当地壮族在计划生育和早育传统影响下所形成的生育观念,以及二者对孩子数量和性别方面的影响。

1、生育胎数。根据《阿科村出生人口登记表》(2004年)显示,1950年至1986年期间出生的173位壮族妇女中,生育两胎的占到78.0%,生育一胎的占6.9%,生育三胎以上的则有13.3%。同时1950年-1959年出生的妇女在生育三胎的妇女总人数中占到了69.6%。可见在阿科村这个农业社会,人们具有传统的多胎倾向。所以1979年以来人们最多只可以生育两胎的政策,使得173位妇女中高达78.0%的妇女生育两胎(1980年-1985年出生妇女因为时间限制的原因,生育一胎的人数居多,但她们在未来的5年中生育第二胎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同时不可忽略的是1979年之后生育三胎的人数从16位减至0位,阿科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已普及到每一个家庭。因此妇女在计划生育的影响下形成了最多两胎的生育观念。

2、性别选择。在阿科村,人们有跟随儿子养老的习俗,即在有儿子的情况下一般不会选择跟随女儿养老。笔者对20位女性和20位男性的访问中都曾问过“村里现在还重男轻女吗”?他们虽然有35人认为必须生一个男孩子,但是40人都承认生儿子还是关乎自己面子的事。当地人对于男性继嗣的看重归根结底是因为低下的农业生产水平,男性劳动力是不可缺少的资源,因此难以消除对男性的偏好。

对男性的偏好必然会产生一些人为选择性别的手段。计划生育未实施之前,因为贫困而养不起多个孩子的家庭就会首先将家中的女孩送给别人。现今,阿科乡卫生院和计生委服务站是村里两个可以进行B超检查的地方,有关医生都表示:有许多村民希望做B超检查胎儿是男性还是女性,但他们不允许在检查期间告知家属胎儿的性别,否则许多人会因为是女儿而堕胎。统计显示,1950年-2004年第二、三、四3个村民小组共计出生505人,其中男272人,女233人,男性相对剩余。笔者作的另一个统计也证明了这一点:生育两胎的135位妇女中,有85位是养育了一男一女,并且其中有73位是1960年-1979年出生的(还有两位是1980年-1986年出生的)。这样看来,在实行计划生育以后,大部分妇女生育两胎,而88.0%(73:83)的妇女又生育了一男一女。但是如果在自然平衡中只应有约1/3(约44人)的妇女生育一男一女,可是现在却占到近3/4(73人),如此大的差距只能说明当地存在人为干涉性别选择的手段。

由173位妇女中约1/2的妇女生育了一男一女,同时自1950年以来的新生人口中男性相对过剩的状况看出,在计划生育的影响下,阿科壮族人将多胎的传统限制在两胎内,并由此在性别选择上产生了一男一女的理想状态。由于这一理想的前提是有“一男”,因此一男一女实现不了时人们会接受两男的结果,但却尽量避免有两女的事情发生,所以人们采取一些手段进行了人为选择。

(三)农民打工潮带来的抢生现象

“抢生”是针对人们违反计划生育中的“农村夫妇可生两胎,间隔4年为好”的规定而提出的概念。村里人对此的说法是“两个孩子之间相差了几岁”。

阿科乡计生委的负责人告诉笔者:“在阿科村人们已经普遍接受了生育两胎的政策,但是对于4年后生育第二胎的要求一直执行得不好,村里的抢生现象比较严重。针对这一现象计生委也执行了处罚措施,规定凡是未满4年就生育第二胎的要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可是人们宁愿罚款也不愿推后生育第二胎的时间。”

为什么抢生现象如此严重,计生委的负责人解释:“第一是农村地区人们的避孕意识和技术不够,第二是考虑到当地人民的生活较贫困,抢生罚款一般都执行最低标准500元,处罚力度不够。”但访问时,村民却另有说法:“两个孩子早晚要生,早点生老人还年轻可以帮年轻人带孩子,我们就可以到外面去打工赚钱”;“村里很多老人非要等到有了两个孩子以后才让年轻人出去打工”;“现在的年轻人都要出去打工,他们早点生,可以早点有孙子帮你做活,不会到老得不能动时还是下田做活的主劳力。”可见村民们看来,抢生并不是由于罚款少或缺少有效的避孕,而是出外打工的生活要求他们如此。人们希望在农业之外增加额外的收入,希望有新的劳动力分担沉重的劳务,因而在其现有的生计模式中,被罚500元却可以节省时间去赚更多的钱并获得养老的保障,村民们认为罚有所值。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在阿科壮族的生育决策中,文化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产生了交互的影响。一方面,早婚早育、多胎和求男,是阿科壮族的传统习俗,但是计划生育却严格限定了初育年龄和生育胎数。面对传统习俗和社会政策的冲突,阿科壮族将二者调和,在二者的矛盾中找到了中间的路线——初育年龄普遍推迟,大部分在合法的年龄生育第一胎,但是受早育习俗的影响晚育的妇女却很少;由于不能依靠多胎生育以保证获得“香火”,因而阿科壮族形成了每一个家庭普遍生育两胎,以一男一女为理想状态,并以人为手段尽量避免生育两女的现象出现。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打工潮的出现,阿科壮族为适应外出打工的生活需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4年生育间隔的抢生行为十分普遍,然而这却是他们对社会变迁作出的积极回应。

注:从2005年7月13日到8月5日笔者参加了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的“珠江源头文化圈”调查。本文资料来自对云南省阿科乡阿科村25个壮族家庭的深入访谈,同时也有从这些家庭中抽取男女各20人完成的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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