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女权主义论文,唯物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西方女权解放运动的鼎盛时期,出现了许多女权主义流派,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1)“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要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获得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平等;(2)“激进主义女权主义”,认为男人和父权制是妇女受压迫的主要原因;(3)“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和家长制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妇女受压迫的原因;(4)“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把资本主义理解为妇女受压迫的原因。这些不同的女权主义流派反映了它们在理论上和政治立场上的差别。
“唯物主义女权主义”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流派,但也不是上述某个流派的代名词或简单地依附于上述某个流派,它是西方一些女权主义者的独特话语。在这些女权主义者中,既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也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女权主义者。由于理论取向的不同,她们对这一术语的理解和表述有很大的差别。下面我们将对自我标榜为“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者的一些代表性的观点作简要的介绍。
克·德尔菲(Christine Delphy)是较早表达“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观点的法国女权主义者。她的《主要的敌人:对妇女压迫的唯物主义分析》一书中指出,“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是一种把压迫看作最基本的现实的理论,这就是为什么妇女和所有被压迫团体需要用唯物主义去考察他(她)们的状况的原因。(注:Christine Delphy,The Main Enemy:A Materialist Analysis of Women's Oppression,Women's Research and Resources Publication,London,1977.)在1980年,她又发表了《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是可能的》一文,指出,“从压迫出发规定了唯物主义的立场……压迫是一个唯物主义的概念”。(注:Christine Delphy,'A Materialist Feminism is Possible',Feminist Review,No.4,1980,p.15.)对于德尔菲来说,家庭或家庭生产方式是家庭剥削的场所和妇女受压迫的物质基础。她认为,婚姻是给予男人剥削妇女的权利的劳动契约,在家庭的背景下占用她们的劳动或控制她们的工资或其他市场收入;它是一种奴隶的关系。德尔菲在生殖方式的组织中寻找性别分工的结构基础,而不是探讨性别分工的社会结构。她试图确认把男人和女人置于不平等关系的物质条件。然而,这种过分强调家庭背景而忽视社会变化因素的观点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评。
丽·沃格尔(Lise Vogel)通常被认为是“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者,但她却自称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而1995年出版的文集的副标题却是《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文集》(注:Lisa Vogel,Women's Question:Essays for a Materialist Feminism,Routledge,New York,1995.)。根据她的理解,唯物主义一词是用来强调生产——包括家庭生产——在决定导致妇女被压迫的条件中的关键作用。同时,在她看来,唯物主义也是一面旗帜,用来标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是一个左翼的流派。(注:Lisa Vogel,Women's Question,P.xi.)
另一位女权主义者珍·威克(Jennifer Wicke)的观点是,“唯物主义女权主义”主张考察社会等级、包括性别等级在其中得以产生的物质条件。它避免把性别等级看作仅是父权制单一作用的结果,而是看作社会和心理作用相互交织的结果,这些社会和心理的相互交织作用构成了物质的、历史的因素。她指出,所谓“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是认为各种物质条件在性的社会生产中都发挥关键的作用,并要求分析妇女参与这种生产的不同方式。(注:Jennifer Wiche,'Celebrity Material:Materialist Feminism and Culture of Celebrity',South Atlantic Quarterly,vol.93,no.4 1994.)
唐·兰德里(Donna Landry)和杰·麦克林(Gerald Maclean)自认为其1993年合著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一书是一部“关于女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书。该书考察了英美女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争论,并探讨了这些争论的理论意义。该书认为,早期那些旨在把女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和综合的研究领域,由于身份政治学(关注后殖民主义、性别、种族、民族主义等等)的出现,以及由于后现代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冲击而发生了转向。
兰德里和麦克林认为,新的领域与建构一种由关于妇女、有色人种以及其他边缘化团体所引发并作出回应的唯物主义的文化分析有关。在她们看来,“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是一种“批判阅读实践、一种批判研究,或极而言之,一种对文化和社会历史的人工产品包括文本、档案文件、理论著作的阅读……一种潜在的政治斗争的场所,一种解构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观。”(注:Donna Landry and Gerald Maclean,Materialist Feminisms,Blaekwell Cambridge MA and Oxford,1993,PP.x-xi.)
在这段话中,兰德里和麦克林的“唯物主义”的含义显然已经不是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唯物主义,当她们把唯物主义与女权主义联系起来时,实际上是雷·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所提出的文化唯物主义。根据威廉斯的观点,物质生产、政治的和文化的制度和活动与意识之间存在着不可分离的联系……语言是实践的意识,一种在世界中具有物质后果的思维方式和活动。兰德里和麦克林赞赏威廉斯“致力于把人的主体作为文化的动因放回到唯物主义思考中”。(注:Landry and Maclean,Materialist Feminisms,p.5.)
兰德里和麦克林在《唯物主义女权主义》一书中,还把女权主义思潮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目前的发展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马克思主义在英美与女权主义的相遇和争论;第二阶段,女权主义的制度化;第三阶段,“解构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由此,她们把“唯物主义女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作了如下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坚持以阶级矛盾和阶级分析为中心,并尝试围绕这一主要矛盾展开对性压迫的分析。“唯物主义女权主义”则认为,除了阶级矛盾和性意识形态内部的矛盾之外,也应当把其他矛盾看作是物质的。这些矛盾也有历史,也在意识形态中活动,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且产生物质的后果。这些范畴包括种族、性别、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以及人类中心主义等等。(注:Ibid.,p.229.)
虽然这一表述有助于人们理解当今那些自称为“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者所说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是什么含义,但它并没有阐明物质基础、物质后果的含义。物质性这一主要概念仍然是不明确的,有时候它似乎是指现实性或客观性(例如性和种族就像阶级一样是现实的)。实际上,它的背后隐藏的是阿尔都塞的观点,即把所有的因素都看作同样的现实和同样的重要。
另一个女权主义者罗·亨尼西(Rosemary Hennessy)追踪了英国和法国女权主义者著作中“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的起源。她认为,英国和法国女权主义者更喜欢“唯物主义女权主义”一词,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在她们看来,马克思主义必须改变以便能够解释劳动的性别分工。而马克思主义由于其阶级偏见和关注于生产而难以完成这一任务;另一方面,女权主义由于其本质主义的和唯心主义的“妇女”概念,也是成问题的。这就是为什么她们会用“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来替代马克思主义和女权主义概念的原因。亨尼西指出,后现代的批判和那些没有把自身包括在“一般妇女”主体中的知识女性发出的批评声音的联合,在20世纪90年代促成了“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的出现,即把“妇女”看作是同类的经验整体以便探讨“妇女”作为一个话语范畴如何被历史地建构起来的。
不过,亨尼西认为,尽管后现代主义否定总体以及社会体系的理论分析,但“唯物主义女权主义”必须坚持对影响妇女生活的总体即父权制和资本主义的批判,因为妇女的生活无时无地不受世界资本主义和父权制的影响。
亨尼西关于“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的观点是在对拉康、墨菲、福柯以及其他后现代理论家的批评中形成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被她看作是一种“阅读方式”,这种阅读方式否定仅仅强调偶然性的多元主义,并试图在能够取代“一般妇女”概念的话语建构的差异主体性与剥削和压迫妇女的不平等的等级制之间建立联系。换言之,主张把主体性同系统组织的总体联系起来而不是孤立地去理解。在亨尼西看来,“唯物主义女权主义”作为一种阅读实践,也是一种解释和重写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它通过提出妇女主体及其社会背景的知识来影响现实。话语和知识所产生的后果具有物质性。话语的物质作用之一是对主体的建构,但这一主体被植根于不平等的等级制度(它不是局部的、偶然的,而是历史的和系统的,诸如父权制和资本主义)的差异所切割。从而,差异不仅是多样的而且是不平等的。
亨尼西认为,语言、话语与社会之间的物质关系可以通过把话语理论化为一种意识形态而得到解决。因为一种意识形态理论就是一种关于社会的理论。这种体现亨尼西对后现代主体、话语、语言等等的批判的理论,也就是亨尼西所谓的“全球分析的”理论,由于她求助于多国资本主义、国际劳动分工、多元决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实践等等,其立场接近于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总之,亨尼西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的版本是一种后马克思主义和后现代主体理论的混合。这之所以可能,在于它把话语理解为意识形态并把意识形态同其物质基础联系了起来。(注:Rosemary Hennessy,Materialist Feminism and the Politics of Discourse,Routledge,New York and London,1993.)
克·英格拉哈姆(Chrys Ingraham)则对“唯物主义女权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同文化唯物主义(拒绝历史唯物主义,把分析文化、意识形态和政治实践同其资本主义的物质基础孤立起来)作如下区分:“同文化女权主义不同,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并不把文化看作是社会生活的整体,而只是看作社会生产的一个领域,因而只是女权主义斗争的一个领域。”在她看来,“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是若干种话语(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激进主义女权主义、关于意义和主体性的后现代和心理分析理论)的最终产物,在这当中,后现代的介入是其明确特征的来源。(注:Rosemary Hennessy and Chrys Ingraham,Materialist Feminism:A Reader in Class,Difference,and Women's Lives,Routledge,New York,1997.)
上文反映了“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的含义及其所发生的变化。概括说来,早期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者基本上是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尽管对马克思主义并不完全赞同,但她们都同意把妇女受压迫的问题放置在作为整体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背景下进行研究,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组织、意识形态、国家、法律制度等等如何影响和再生产男人与女人之间在家庭内外领域的不平等关系。
但兰德里和麦克林所表述的“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显然不同,它是基于后结构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拒绝,把“妇女”解构为一个分析范畴,关注于“话语的”性别、团体以及妇女中的多样化区别,从而切断了女权主义理论与形成大多数妇女生活的现实条件之间的联系。这种女权主义总体来说是后结构主义的,它涉及社会发展分析和对妇女及所有被压迫者的政治策略相对立的原则(例如反本质主义、把社会现实归结为话语、拒绝“宏大叙事”等等)。而这一理论对于解决影响妇女现实生活的物质条件显然无能为力,因为历史过程的客观性和强有力的冲击是不会在话语中被减弱的。
正由于劳动人民尤其是妇女的客观条件的恶化,因此认为一切都是话语的、局部的、偶然的,这种观点越来越站不住脚了。毕竟,妇女压迫不是一种叙事、一个文本或一种解释或阅读世界的方式,进而政治可以被归结为重写或重新描述世界。亨尼西和英格拉哈姆虽然主张必须保持话语与相应的压迫妇女的家长制和资本主义的“全球分析”之间的联系。然而,正如西方一些女权主义者所认为的,她们的努力并不足以把现代女权主义从其显而易见的反马克思主义立场中拯救出来,反而增加了“唯物主义女权主义”概念的模糊性。此外,“唯物主义女权主义”离把话语、意识形态同生产方式联系起来的可能性越来越远,从而也越来越不能真正揭示妇女受压迫的原因,从而制定正确的政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