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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帐”一词在《辽史》一书中出现多达40余次,它既是辽代的一个特殊词汇,也是辽史研究中的关键词汇之一。但元人修《辽史》时已不能对这一词汇作出全面而准确的解释,后世学者亦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就为深入认识辽代的皇族以及辽代政治史带来诸多不便,甚至误解。因此,对这一词汇进行考证是十分必要的。
一 《辽史》对“横帐”一词的解释与后世学者的诸种解释
《辽史》一书不但频频使用“横帐”一词,而且还有多处对这一词汇的解释:
1.《辽史》卷45《百官志一》:“玄祖伯子麻鲁无后,次子岩木之后曰孟父房;叔于释鲁曰仲父房;季子为德祖,德祖之元子是为太祖天皇帝,谓之横帐;次曰剌葛,曰迭剌,曰寅底石,曰安端,曰苏,皆曰季父房。此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2.《辽史》卷73《耶律颇德传》:“旧制,肃祖以下宗室称院,德祖宗室号三父房,称横帐。”3.《辽史》卷116《国语解》:“横帐:德祖族属号三父房,称横帐,宗室之尤贵者。”4.《辽史》卷45《百官志一》:“辽俗东向而尚左,御帐东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帐北向。东西为经,南北为纬,故谓御营为横帐云。”
在以上的四种解释中,第一种解释是说横帐指耶律阿保机的后代;第二三种解释基本是一致的,意思是横帐指皇族中的三父房(注:关于这两种解释中所谓“德祖宗室(族属)号三父房”,葛华廷在《辽代“横帐”浅考》(《北方文物》2000年第4期。下引葛先生观点,均出自该文)一文中认为“德祖”为“玄祖”之误;刘浦江在《辽朝“横帐”考——兼论契丹部族制度》(《北大史学》8,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下引刘先生观点,均出自该文)一文中则理解为德祖之兄弟子侄,认为未必错误。);第四种解释不够直接、明确,容下文详考。这里的问题是,第一种解释与第二三种解释便产生了明显的矛盾。虽然第二三种解释所说的三父房,其中的季父房自然也包括了耶律阿保机的后代。但第一种解释又明确说横帐与三父房为“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将横帐与三父房划分得泾渭分明。因而这些解释前后并不一致,表面看起来明显为方枘圆凿。正因如此,后世学者便不得不对其确切含义和所指范围加以解释或考证,但迄今言人人殊,未能取得一致的看法。关于对其词义的解释,刘浦江先生总结为四种意见:宫帐东向说、黄帐说、特帐说、大帐说,刘先生赞成“特帐”说。关于其所指范围的主要意见,则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太祖后裔说。魏特夫(Karl A.Wittfogel)、冯家昇认为:“横帐仅指太祖的后代。据契丹习俗,这一群体的帐篷东向,因而被称为‘横的’。”(注:《中国社会史·辽》,杨家骆主编《辽史汇编》第10册,台北:鼎文书局,1973年。)2.三父房族说。杨若薇认为,横帐指三父房族,不包括太祖后裔。孟父房称第一横帐,仲父房称第二横帐,季父房称第三横帐。太祖后裔居第一、第二、第三横帐之上,称作“大横帐”(注: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2页。)。葛华廷认为:“辽代称‘横帐’者,并非是耶律阿保机的御帐,而是盂父、仲父、季父等三房”。3.六院部皇族说。蔡美彪认为:“横帐即六院部皇族帐”(注:《试说辽耶律氏萧氏之由来》,《历史研究》1993年第5期。)。4.两义说。陈述认为横帐含有两义:“(一)指帐。言横帐即御帐、御营,亦即太祖一系子孙之帐……(二)指谱。言横帐云者,犹之宗室谱、皇族家谱。太祖一系属之,三父房亦属之。”(注:《契丹舍利横帐考释》,《燕京学报》新8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二 横帐含义考
上述《辽史》第四种解释,历来最易受到学者的质疑,但笔者认为这恰恰是理解横帐含义的关键之处。首先,《辽史》说“御营为横帐”,这里的“御营”,不能直接理解为“御帐”,也不能理解为不包括三父房的“皇室宫帐”。因为《辽史》作者刚言及御帐,不可能紧接着将同一事物改作他称。笔者认为,御帐是指皇帝之帐,而御营则指皇族之帐。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以下的事实中得到印证:据《辽史》卷1《太祖纪上》记载,在阿保机即可汗位之初,曾“诏皇族承遥辇氏九帐为第十帐”,而《辽史》卷45《百官志一》则云:“辽太祖有帝王之度者三:代遥辇氏,尊九帐于御营之上,一也。”一处云“皇族”,一处云“御营”,其意基本相同。其次,“横帐”的“横”字并非是指东向。辽俗尚左,御帐东向,但东向的帐篷决不仅有御帐而已。开泰五年(1016年),宋朝使臣薛映等所见“毡庐亦皆东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8,大中祥符九年九月己酉。)。大康三年(1067年),宋朝使臣沈括所看到的情况,也是毡庐“悉东向”(注:沈括:《熙宁使虏图抄》,《永乐大典》卷10877。)。因此,以御帐东向而释之为横帐,理由并不充分。明了“御营”的含义,根据“御营为横帐”的记载,就完全可以这样说:横帐指呈东西方向的一组帐篷,而非指东向的一个帐篷。当然,如此解释“横”字,《辽史》中也还可以找到其他旁证材料。如《辽史》卷37《地理志一》云:“(上京)南城谓之汉城,南当横街,各有楼对峙,下列井肆。”又如辽朝礼仪制度中有“皇帝受册仪”,要求“文官六品已上位横街南,东方西向;武官五品已上位横街南,西方东向”;又有“车驾还京仪”,要求“前期一日,宣徽以下横班,诸司、閤门并公服,于宿祗候”(注:《辽史》卷52《礼志五》、卷51《礼志四》。)。显然,“横街”、“横班”的“横”与“横帐”的“横”,应具有相同的意思。另外,正如葛华廷所指出的,辽代契丹族并没有自己独特的经纬之说,所谓“东西为经,南北为纬”,当是《辽史》编修者制造的错误。
《契丹国志》卷18《耶律隆运传》云:“契丹横帐,犹宋朝玉牒所也。”这是针对“以隆运一族附籍横帐”所作的解释,然这种解释显与“附籍”一词有关,颇有望文生义之嫌。因为玉牒所为宋朝皇族谱牒的修纂、保存机构(注:参阅拙文《宋代皇族谱牒考述》,《历史档案》1999年第3期。),而辽朝横帐指修谱机构或指谱是没有任何旁证材料可证的。刘浦江认为“这句话反映了宋人对辽朝横帐的一种似是而非的理解”,甚是。
除汉文记载外,在已出土的数种契丹小字皇族成员墓志中,也不免要涉及墓主的出身问题。刘浦江以之参释横帐含义,可谓作了有益的尝试。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契丹文释读的困难,更由于出土的此类材料还不够丰富,目前尚看不出有何实质性的帮助。刘先生的结论,是觉得金毓黻先生的“特帐”说比较合理,也比较可信。然金先生将“横班”释为“特班”以证“横帐”为“特帐”,是误释的结果,“横班”之“横”恰是表示方向的。我们期望更多契丹文材料的出土,也期望刘先生的后续研究。
三 横帐所指皇族的演变
由于横帐与皇族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了解横帐所指皇族的情况之前,有必要先对辽朝的皇族构成略作了解。
皇族作为一个血缘团体,其范围是仅就其血缘关系而划定的,它的内部又分为不同的支系,尤其是在日益繁盛之后,各支系的内部组织也有所不同。统观辽朝的情况,皇族主要分为以下支系:
《辽史》卷32《营卫志中》云:“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有族而部者,五院、六院之类是也……有族而不部者,遥辇九帐、皇族三父房是也。”张正明先生曾对此作了解释:“所谓‘族而部’,是指以一个氏族为基础组成一个或几个部落……至于‘族而不部’,则是指保持着氏族或家族组织,而已经从部落中分化出来的显贵家族。”(注:《契丹史略》,中华书局,1979年,第142-143页。)可见,三父房皇族已经从部落中分化出来,具有自己的组织,而五院皇族和六院皇族则融入到五院、六院两个较为强盛的部之中了。因而,横帐所指的皇族群体,一般不包括五院皇族和六院皇族。宋人所说的“宗室为横帐”(注:余靖:《武溪集》卷18《契丹官仪》。),是不准确的。明白这一点,是了解横帐与皇族关系的前提。
既然横帐的原始含义是指呈东西方向的一组帐篷,那么,是不是所有呈东西方向的一组帐篷,譬如遥辇九帐等,都可以称之为横帐呢?回答是否定的。笔者认为,既然《辽史·百官志》将对“横帐”的释义放在“遥辇九帐大常衮司”条下,又云“遥辇九帐南向,皇族三父帐北向”,当然含有遥辇九帐也以横帐方式扎帐的意思。但将遥辇九帐称为横帐则不妥当,因为横帐已转化为一个特指名词,可能是指御帐附近的呈东西方向的一组帐篷。根据《百官志》的记载,遥辇九帐似乎也在御帐附近。但揆诸史实,其实不然。由于契丹“未有城郭、沟池、宫室之固”,而是“毡车为营,硬寨为宫”,所以御帐护卫不得不谨,其护卫原则的第一条就是以“贵戚为侍卫”。阿保机建国后,虽对遥辇氏十分优宠,但“遥辇故族尤觖望”,优宠只是礼仪,实际上阿保机对遥辇故族的防范之心最重,“列二院以制遥辇”(注:《辽史》卷45《百官志一》。),不可能让他们紧靠御帐扎帐。而皇族则是跟随皇帝四时捺钵,离御帐不远扎帐的。如秋捺钵,“每岁车驾至,皇族而下分布泊水侧”(注:《辽史》卷32《营卫志中》。)。因而,靠近御帐扎帐的,就只有皇族族帐了。《新五代史》卷72《四夷附录》云:“(阿保机)乃僭称皇帝,自号天皇王,以其所居横帐地名为姓,曰世里。”又云:“德光乃西徙横帐居揆剌泊,出寇云、朔之间。”《旧五代史》卷43《唐明宗纪九》则云:“时契丹帐族在云州境上……云州奏,契丹主在黑榆林南捺剌泊造攻城之具。”从材料的对比中可以看出,“横帐”的用法,有时就是指皇族的族帐。《契丹国志》卷23《族姓原始》云:“契丹部族,本无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婚嫁不拘地里。至阿保机变家为国之后,始以王族号为‘横帐’,仍以所居之地名曰世里著姓。”这里便明确指出了横帐是指“王族”。而这个“王族”,则当指三父房,因为阿保机建国之后,“分本部为五院、六院,统以皇族”(注:《辽史》卷35《兵卫志中》。),将较为疏远的皇族分到五院、六院中去,只将亲近的三父房皇族留在身边。
《辽史》中经常使用“横帐三父房”一词,如“辽内四部族”之一就是“横帐三父房族”,许多学者理解为横帐和三父房,即四帐皇族。(注:如魏特夫、冯家昇将“横帐三父房族”译为“The Horizontal Tent and the lineages of the Three Patriarchal Households”。见其著《中国社会史·辽》第86页。)也有学者理解为“阿保机的伯父岩木、释鲁以及阿保机诸弟的后裔”,即不包括阿保机后裔的“三父房”(注: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75页。)。其实,在大多数场合下,正像“遥辇九帐族”一样,“横帐三父房族”是一个复合名词,“横帐”与“三父房族”意思是相同的。而季父房则是包括阿保机后裔的。如《辽史》卷31《营卫志上》说耶律隆运“隶横帐季父房”,《契丹国志》卷18《耶律隆运传》则云“以隆运一族附籍横帐,列于景宗庙位”,景宗庙位自然属于阿保机的后裔。
如此说来,横帐一般指三父房,并且也包括了阿保机的后裔,是确定无疑的。那么,是不是“四帐皇族”之说就是错的呢?其实,“四帐皇族”之说也并非错误。这里的关键是,皇族群体并非一成不变,其自身也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辽初阿保机的直系后代极少,紧靠御帐扎帐的就是三父房皇族成员,是为横帐。《辽史》卷45《百官志一》云:“太祖受位于遥辇,以九帐居皇族一帐之上。”这里的“一帐”,指的就是“三父房皇族”。罗继祖先生认为“一”当作“四”(注:《辽史校勘记》卷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147页。),是不对的,因为此时尚无“四帐皇族”。但随着皇族的不断蕃衍,阿保机的直系后代越来越多,他们是与皇帝血缘关系最近的皇族支系,要紧靠御帐扎帐,极有可能渐渐占据了原来的横帐位置,而将三父房的其他支系挤了出去。因而便有了“四帐皇族”之说。由于《辽史》极为简略,典章制度多不述沿革,便出现了一些“矛盾”的记载。不过,就几处含义比较明确的记事看,与上述理解基本吻合。《辽史》卷76《耶律朔古传》云“横帐孟父之后”,卷31《营卫志上》云“(耶律隆运)隶横帐季父房”,卷88《耶律资忠传》说资忠兄弟“系出仲父房”,又说“复横帐”,此三处“横帐”显指三父房无疑,记事为辽朝前中期。卷64《皇子表》称耶律倍系“已下并系横帐”,此处“横帐”则指阿保机直系,记事为辽末。
由上述考证可见,横帐所指皇族曾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生过转变(尽管并无明确界线),而非一成不变。《辽史》的各种解释因未明言这种转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和错误。现代学者的诸种解释,虽然在某些方面已接近史实,并为后学提供了多种视角,但由于忽视了这种转变,所以难中鹄的。
四 关于大横帐
关于“大横帐”一词中“大”字的含义,葛华廷、刘浦江二先生已取得一致的认识,即:“不是表示序列,而是表示尊贵之意”。笔者也完全赞同这种解释,在此仅补充几条史料,并对先前学者错误理解“横帐”与“大横帐”关系的依据加以分析。可补充的史料是:《曷鲁墓园经幢记》有“大横帐故曷鲁”(注:《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28页。)之语,按世系关系,耶律曷鲁应属六院皇族,但由于总领腹心部,常居太祖左右,亦被称为“大横帐”;在元人胡祗遹所撰写的碑铭中,既有“其本出自辽太祖族,号大横帐”的说法,又有“辽太祖之别族,号大横帐”(注:《紫山大全集》卷17《故大名路征收课税所长官耶律公神道碑》、卷18《耶律氏墓铭》。)的说法,碑铭主人实为一人(耶律泽民);还有辽末叛臣耶律章奴,《辽史》卷100本传云“季父房之后”,《契丹国志》卷10则云“系大横帐”。
将大横帐与横帐两词截然分开,以为横帐指阿保机直系以外的三父房皇族,大横帐则指阿保机的直系后裔,其惟一的证据就是:《辽史》卷45《百官志一》“北面皇族帐官”条,在三父族“常衮司”前面,列的是“大横帐常衮司”。其具体情况为:“大横帐常衮司:掌太祖皇帝后九帐皇族之事”;“孟父族帐常衮司:掌蜀国王岩木房族之事”;“仲父族帐常衮司:掌隋国王释鲁房族之事”;“季父族帐常衮司:掌德祖皇帝三房族之事”。
颇令人费解的是,“大横帐常衮司”下所列职官为“横帐常衮”、“横帐太师”、“横帐太保”等等,而非“大横帐常衮”、“大横帐太师”、“大横帐太保”之类。在常衮司机构及帐官之后,紧接着便是皇族详稳司的具体情况:“四帐都详稳司:掌四帐军马之事”,属官有“都详稳”、“都监”、“将军,本名敞史”、“小将军”。紧随其后列出的是:“横帐详稳司”、“孟父帐详稳司”、“仲父帐详稳司”、“季父帐详稳司”。两相对比,就不难发现,所谓的“大横帐常衮司”,其实就是“横帐常衮司”。在这里,横帐是与三父房并列为“四帐皇族”的。《辽史·百官志》多不述沿革,而是将各种机构与职官均予罗列,自然更多地反映了辽朝后期的情况。
恰在同一卷的“大国舅司”条中,又有一条材料,则证明“大横帐”即为“四帐”,也就是辽朝前期的“横帐”。此条云:“兴宗重熙五年,枢密院奏,国舅乙室已小翁帐敞史,准大横帐及国舅二父帐,改为将军。”这就是说,大横帐敞史,早在重熙五年以前已改为将军。而上述材料中,不正是记载了“四帐都详稳司”的“将军,本名敞史”吗?
可见,关于“大横帐正是诸斡鲁朵皇族之总称”(注: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22页。)的断言,是不能成立的。
附记:本文撰成初稿后,陆续读到陈述《契丹舍利横帐考释》、葛华廷《辽代“横帐”浅考》、刘浦江《辽朝“横帐”考——兼论契丹部族制度》三文,获益匪浅。三文从不同角度进行论证,又使这一问题得以进一步深入。在个别具体问题上,笔者与他们取得了一致的看法,但笔者探讨这一问题的关键线索,即横帐所指皇族的前后变化,仍为三位先生所忽略。故本文在吸收三文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并希葛、刘二先生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