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周期财政政策的“持续期”应增加改革支出_企业经济论文

反周期财政政策的“持续期”应增加改革支出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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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期”的财政“刺激性”政策要慎重

(一)宏观财政货币政策往往滞后于经济周期变化

所谓“政策滞后”就是说政策不能及时到位。从各国的经验看,宏观调控政策本应当先于经济周期波动实施,但是往往滞后于经济波动。这主要是由于人们对经济的周期性难以把握。关于经济波动和周期,中外经济学家已经有很多研究,也提出了很多有关经济周期成因的理论和设想,但是先见地、有把握地预测经济波动和周期的理论目前还不存在。

宏观货币和财政政策往往滞后于经济变动的例子很多。日本前首相桥本龙太郎1997年初还发誓说,不惜牺牲政治生命,一定要减少政府财政赤字;但是到1997年下半年,日本政府却不得不讨论通过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以挽救金融和刺激经济了。我们国家在1997年后半年也还在讨论继续实施“双紧”政策的问题,1998年初却不得不实行反周期扩张性的财政政策。

(二)财政货币政策都有“效应滞后”问题

即使是及时地实行了调控政策,政策发挥效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起作用。关于政策效应滞后已经有不少的讨论,基本的概念是:现时实施的宏观财政货币政策,在未来一个时期才发挥作用,从实施时间到发挥作用的时间之间有一个“时滞”。这个时滞的长短会因为政策手段的不同而不同,也会因经济制度的不同而不同。

与此同时,还要考虑政策效应的持续时间。一项政策只影响人们的短期决策,而另一项政策却影响人们的长期决策,这也是“政策效应”概念下的问题。经验证明,长期财政投资的拉动效果“见效慢,持续长”。

(三)应考虑“政策滞后”与政策“效应滞后”同时发生的可能

当经济依据本身的规律已经开始走向低潮时,由于普遍存在“政策落后”的现象,人们往往还在实行紧缩的政策;当人们后来终于调整了政策,但是,由于“效应时滞”的原因,调整以前政策的紧缩效应正好在经济低潮时发挥着作用。同样,经济走向高潮时期,宏观政策也可能会出现同方向拉动的负面效应配置。比如经济低迷已经出现了一段时期以后,才实行扩张性财政手段,此时政策已经滞后了(这一般不可避免);假使这时确立的是一个投资期限达5年的刺激性项目,前1~2 年投资或许刺激了经济,但是后几年的投资,尾巴可能翘到经济高涨时期,这是另一种的政策滞后。加之效应滞后,其刺激效应可能在经济高涨时期的高峰期间发挥出来。在制定政策时,这几种“滞后”都是应当考虑在内的。

(四)反经济周期“持续期”(或后期)的宏观政策尤其要小心

从理论上讲,周期的波峰或波谷转换点之前,是防止政策滞后和政策效应滞后的关键时期。一般来讲,要首先确定什么时候是一个方向的波动向另一个方向波动的转换时期,在这个转换时期之前政策就要改变。但是,及时做出这个“确定”是困难的。因此,这个时期的政策选择一定要小心谨慎,即使不能确定要改变政策,也应当改变政策“品种”,使用那些效应滞后时间较短的政策手段。

(五)财政政策更容易出现“政策滞后”

财政政策要通过法律程序才能行使,而法律程序往往是在经济波动带来的问题已经明显,大部分人已经感到经济波动的威胁和实施反周期政策有必要时,才能被通过,这需要时间,其实此时政策已经滞后了。日本拯救银行的“财政法案”在危机出现很久以后才提出,又在辩论了将近两年以后才迟迟得以通过的事例就是证明。另外,财政法案要通过行政机构层层来实施,也需要时间。在下一个转换时期,财政政策相对于货币政策出台得又会慢一些,因为在需要转型时期,财政政策的政治成分较重,转换不会像货币政策那样及时。

(六)“效应滞后”积累的力量可能在高涨时期大量释放

实施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的理论前提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的乘数理论:当一项财政购买实施以后,这个购买引起其他购买,由于这样的连锁反应,最终刺激经济。但要看到,这笔货币引起的购买在这个周转链条上的运行速度至关重要。比如1000万元金额的第一次购买实施以后,会形成工资400万元、税收150万元、银行回收款300万元和企业留利150万元等。由于在积极的财政政策时期,国家会很快支付出去转化为税收的那部分,但转化为工资的部分就没有这么快了,因此在收入预期减少的心理支配下,人们加大了储蓄的比重,要慢慢地使用这一笔钱;银行、企业都有同样的预期,再运用这笔钱的时间就拉长了。如此推理,形成其后的第三次、四次等购买时间间隔就长一些,政策拉动的总体功能就在政策实施之后缓慢地出现,这就是“效应滞后”。“滞后效应”有自动加强的趋势,这也是人们认为治理通货紧缩比治理通货膨胀困难的原因之一。

但是,当周期转换到高涨时期以后,人们的预期发生了变化,人们使用再次形成的购买力时就“抓紧时间”了,购买链条到此时就加快了运转,刺激政策长期积累的效果在此时被整体地“放大”了。这个缩小和放大的规律再次提醒人们慎重对待周期后段的宏观政策的决策。最主要的设想是:不要一味地去拉动(因而积累刺激效应),而要从多种角度实施积极的政策。

“持续期”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追求“综合效益”

(一)积极财政政策应当将拉动经济的目标与其他目标结合起来设计

由于不能确定目前的周期何时可以结束,由此我们不能说反周期的政策是否已经到了“后期”。但是我们可以使用“持续期”这个概念,它表示原来两年多积极政策思路的“持续”。经济低迷目前或许没有到后期,或许可能已经接近“后期”,这时的政策既要拉动经济,又要考虑其他目标和作用:

1.对经济有拉动作用。不论是一次性的财政采购还是长期基本建设支出;不论是对低收入者的补助还是普遍地提高工资,都会对经济产生拉动作用。

2.对经济结构有矫正、调整和提升作用。建设性的支出满足经济发展中对基础设施的需求;重大工程满足解决经济瓶颈约束的要求;发展高技术项目等可以使经济结构高级化;增加对中西部的投入,将对地区平衡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重大作用;增加对环境等投入,有利于良性发展。

3.对社会成员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在经济低潮时期,部分人的收入会降低,甚至没有收入来源,政府刺激经济的任何政策都会对提高总收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政策是对低收入者的普遍救济和补助。这种政策既稳定了社会,也刺激了购买力,综合效果较高。

4.对新制度建设有促进作用。我们现在正处在制度转换时期,如果一项宏观财政政策既刺激了经济,也带来了制度建设,这个政策是应当选择的。

5.形成直接的公共物质财富。只有一次性的设备购买和基本建设支出可以形成公共物质财富,并且由于经济低潮期间一般物价较低,同样的支出会有较大量的使用价值形成。

6.其他可考虑的特点和作用。第一,政策手段持续的时间短一些,就不会出现政策“翘尾巴”的问题。第二,财政负担小一些。“持续期”财政继续实施的政策手段是否相对减少财政负担却能提高拉动效果,是要认真考虑的。

(二)在“持续期”,财政基本建设投资为主的拉动政策应当改进

财政以长期投资支出为主的刺激政策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进行调整:财政直接投资的总量应当减少,让更多的资金用到支持改革必要的支出方面去(后文论述);投资的行业选择应当再论证,坚决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长、中、短期项目应当兼顾,应当更重视中短期项目。

(三)财政动员财政以外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才是其综合效益最大的政策

加大中西部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既拉动经济,又优化了经济结构;如果它能同时解决制度建设、财政负担小和滞后效应等问题,其政策综合效益最大。可以考虑通过财政贴息等手段来促进金融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到中西部开发中去,财政用经济杠杆撬动更大数量的投资,除拉动经济、优化结构外,其“实施滞后期”和“效果滞后期”都较财政短一些,重新修订或改变也容易一些,也会避免财政积累过大的债务负担,还创建了社会资金投资基础建设的新制度。

具体设想是:财政给予有限的补贴,带动金融、保险、外资公司的资金投资到中西部,并且通过集中收费和贴息等手段保证其取得收益。比如,目前国有保险公司所收保费资金中除允许一部分进入股市之外,还可以考虑让其投入到中西部的长期基础设施项目中去,将来用集中收费回收投资,财政可以承诺提供从投资开始到取得收益期间的某种补贴。

加大改革方面的支出是“持续期”最积极财政政策

(一)要迎接企业和其他社会投资高潮的到来

无论如何,政府投资拉动总量与企业和个人投资拉动总量相比,要小得多,后者才是带动经济走向繁荣的根本力量。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经济低迷的“持续期”正是各种企业投资的前期。但是,能够度过这个时期,完成这个转换的前提是企业要有正常的运行机制。如果能建立起一种各种所有制企业在信用体系完善的、承担风险的、自愿的投资机制和这个机制所要求的环境,这些行为主体在经济低迷之后进行大规模的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活动,就能带来比财政刺激要大很多倍的推动力量。

(二)有机制才有正常的“乘数”

近两年来财政以及货币政策总体效果是好的,但是政策效果不能持续,刺激政策一旦减弱,增长的速度立刻减弱。其原因就在于:首先,由于信用关系不健全,企业互相拖欠,第一次政府购买实施以后,第二次和第三次应当由企业继续进行的买卖链断裂,停止了交易。其次,当政府购买实施以后,企业本来可以用由此获得的收入进行扩大生产的再投资,但由于目前企业正常的积累和分配制度不健全,企业往往多增发奖金和工资,人们此时增加的工资收入部分往往用于不同形式的储蓄,没有形成足够的购买能力,乘数的效应因此体现不出来。

完备的行为主体和健全的信用制度才会带来正常的机制。按照马克思和其他有关经济学的理论,企业的新建以及设备更新改造是带动经济摆脱低迷、步入繁荣的主要动力。由于我国目前体制的原因,导致应有的投资行为主体(如私营企业)不能出现,也导致已有的行为主体,即目前的企业和个人不能从事正常的信用、生产和再生产。这样,经济复苏的主要引擎不能发动,复苏推进力量不足是必然的,不能过重地期望于财政投资拉动。

我国第一、二产业所占的比例还较大,加之正在发展中的服务业,他们在经济低潮后期的厂、店、设施、设备等建设将成为促进经济从低迷走向繁荣的主要动力之一。因此,财政和其他部门配合,为三个产业中的各种所有制行为主体提供必要的外在条件,从而促使其进行设备建设和更新改造,就成为启动经济的最重要的杠杆。

(三)深化改革才能建立起独立的行为主体、健全的信用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

1991~1994年间出现了经济过热,其主要的推动因素是在竞争性行业内进行了大量的投资。这些投资实际是当时各级政府组织的,投资主体和信用主体实际上也是政府。现在不主张政府继续在竞争性行业投资,加之建立了严格的金融秩序,原来以政府为投资和信用主体的经济运行结构,应当转换到以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为信用主体的运行机制上来。

(四)加大财政对相关改革支持是最积极、最有效的财政政策

财政即使是通过发债支持企业机制和信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也是值得的。因为财政在扩大这方面支出、刺激了经济的同时,经济信用体系和企业正常机制的建立也为各种经济主体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条件,推动了当前经济的发展,为长期的经济繁荣作出贡献。财政支持改革是目前阶段最有效推动经济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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