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粮基地经营中农民粮食生产的短期趋势及原因分析及对策_农业论文

我国商品粮基地经营中农民粮食生产的短期趋势及原因分析及对策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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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政府几十年的扶持,特别是1983年以来以县为单元的强化建设,商品粮基地已经成为我国十分重要的农业区域。到目前为止,中央政府扶持的商品粮基地县已达到511个,这些基地县生产的粮食及提供的商品粮在全国占举足轻重的地位。例如,1993年政府扶持建成的362个商品粮基地县的粮食总产量达到1327.5亿公斤,交售商品粮达到571亿公斤,分别占到全国粮食总产量和商品粮交售总量的25%和60%[①]。然而现阶段,由于我国经济运行体制正处在转轨过程中,商品粮基地的农户经济正处在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换的过渡时期,农户经济同时受自然经济、产品经济、商品经济三重经济机制的调节。这使得农户行为变得相当复杂。另一方面,尽管粮食生产一直是商品粮基地重要的商品性生产项目,也是农户货币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府对粮食生产缺乏有效的保护,以及商品粮基地发展政策不配套等原因,粮食生产与其它农产品生产之间、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商品粮基地与粮食输入地区之间的比较效益差异很大,粮食生产几乎在所有商品粮基地都是比较效益很低的产业,以致农户从事粮食生产的行为明显地趋于短期化。

一、粮食生产短期化倾向及其表现

粮食生产短期化是指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长期投入的行为倾向。在商品粮基地运行中,农户在粮食生产方面的短期化行为倾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总投入向消费领域倾斜。农户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生产资金和消费资金往往混为一体,可以相互替代和转化。1984年以来,由于修建房屋、婚丧嫁娶等方面的支出成倍增加,以及消费品价格上涨推动消费成本大幅度上升等原因,农户投入结构中,生产资金向生活资金转化的速度加快。消费性投入替代生产性投入,导致农户投入向生活消费领域倾斜,挤占了不少本来可以用来发展生产的资金。这样,在经济较弱的条件下,降低了农户从事生产性投资的能力。据农业部对全国100个产粮大县调查结果,1993年在消费性投资增加的同时,农户的生产性投资比1992年降了13.2%[②]。

2、生产性投入向非农产业倾斜。商品粮基地的农村产业中,农业占的份额相当大,乡村非农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大多数县都属于“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例如,吉林中部平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玉米、大豆和稻谷基地,1983年以来,属中央扶持的重点商品粮基地县就有13个。这些基地县的农村产业中,农业占的份额在50%以上,农业产值中粮食产值占70%以上,农民收入有75%左右来自粮食生产,而且绝大多数县属于财政补贴县[③]。1985年中央政府开始提倡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商品粮基地所在地方政府为摘掉“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帽子,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也开始强调“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并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下,积极提倡发展多种经营,大力推动乡村非农产业发展。有的基地县还拨出专款和粮食,帮助农户转产,转产的重点就是扩大非农产业项目。在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较低的条件下,这种政策导向与农户追求增加货币收入的目标相吻合,导致农户生产性投入向比较效益较高的非农产业倾斜。但是,商品粮基地的乡村非农产业基础薄弱,地方财政相当困难,农户收入较低,发展非农产业所需的大部分启动资金来自农业,结果,导致农业固定资产下降。据农业部对全国100个产粮大县的调查,1993年农户在减少生产性投资的条件下,对种植业投资也有较大幅度的削减,同1992年相比,下降了15个百分点[④]。

3、农业投入向非粮食生产领域倾斜。商品粮基地的农户大都以粮食生产为主,但同时兼营经济作物和林牧副渔业项目。这些非粮食类项目的经营,具有自给性和商品性双重性质,其产品既可以满足农户家庭自给性消费需要又可以满足农户追求增加货币的需要。虽然自给性消费和向市场出售的比例,因市场行情变化具有较强的替代性,但是在温饱问题解决以后,农户对这类产品的自给性消费呈增长趋势,而且今后会持续较长的时期。另一方面,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以这类产品原料的加工工业的扩展,社会对这类产品的商品性消费需求也呈增长趋势。因而对农户来说,经营这类项目的比较效益大都高于粮食生产。由于这两个基本原因,商品粮基地的非粮食类农产品增长很快。据统计,1990—1993年国家扶持的511个商品粮基地县的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加了667.58万公顷,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6.93%;同期内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减少了749.46万公顷,年平均递减6.95%[⑤]。与种植业播种面积结构变动趋势相对应,农户对非粮食类项目投入的比例上升幅度较大,对粮食生产投入相对减少。例如粮食生产中,农户在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与培肥等方面的投入减少,而化肥等短期性投入则相对增加。

二、粮食生产短期化的成因分析

农村改革以来,我国商品粮基地运行环境及农户经济调剂制均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促使农户投入重点及方向转移,进而导致农户粮食生产行为短期化的深层原因,仍然在经济体制和商品粮基地发展政策方面。其中主要原因是:

1、农户产权预期具有不确定性。产权制度是否健全是影响农户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因素,它决定农户总投入在短期项目、中期项目和长期项目中分配的比例。现阶段影响农户产权预期的决定因素是土地制度,因为农户所进行的大部分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均与土地有关。农村改革以来,农户以联产承包责任制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而且1984年政府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限为15年不变。但由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加上人口增长条件下人地矛盾突出,乡村政府在3—5年间对承包土地进行户际调整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户承包土地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对所经营的长期预期不足。具体表现是:(1)农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具有不确定性,不能预期未来是否能继续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从而担心失去预期的投资收入。(2)农户承包土地的区位变动具有不确定性。即使承包土地的总面积保持不变,因地块调整引起的区位变动也会影响农户对土地的投资。(3)投资补偿制度不健全。土地面积及地块调整时,能否保证收回相应的投资补偿是农户投资决策中最关心的问题。然而,现实中乡村政府往往以行政方式而不是经济方式收回或再分配土地使用权,农户投资补偿很难保证。

因此,现行乡村土地制度不利于形成诱导农户进行中长期农业投资的经济机制,这是导致农户投入重点及方向转移、粮食生产行为短期化的重要原因。

2、农户从事粮食生产的预期投入下降。预期投入高低决定农户总投入在农业与非农产业以及农业内部各行业、各产品之间分配的比例。商品粮基地的农业资源条件优越,大多数农户的粮食自给性消费已经不成问题,温饱问题也基本解决。农户进一步发展粮食生产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向社会提供商品粮取得货币收入。但是1984年以来,由于粮食合同定购价格一直偏低,市场价格虽高于合同定购价格但波动频繁,要素价格持续上涨等原因,农户从事粮食生产面临价格低、成本高、风险大、比较效益下降等困难。具体表现为:(1)政府的粮食合同定购比例高而价格偏低。据调查,1993年建成的362个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的合同定购任务为5710万吨,占到总产量的43.01%[⑥]。另据调查,1994年政府在湖南省的粮食合同定购价(综合平均价)为每百公斤102元,只是市场价格每百公斤133.4元的77.96%[⑦]。定购比例高而价格低,农户种粮收入流失严重。(2)投入要素价格上涨太快。据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在兴化市的固定观察资料分析,1985—1992年间因投入要素价格上涨,每百公斤小麦的生产成本增加31.86元,而定购价仅提高19.6元,每百公斤稻谷的生产成本增加30.6元,而收购价格仅提高19.8元[⑧]。投入要素价格上涨推动粮食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而定购价格提高幅度相对较小,农户种粮收入转移损失加大。(3)政府对粮食产后保护乏力。粮食是生产周期较长的生存必需品,价格对粮食供求余缺状况的反应相当灵敏。一旦供过于求,市场价格便大幅度下降,导致“谷贱伤农”;一旦供不应求,市场价格便大幅度上涨,导致城乡居民生活费上升。这就要求政府建立有效的产后保护系统,对粮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然而近年来的运行实践表明,政府保护尤其对生产者的保护乏力,许多商品粮基地(如江西省的南昌、余干、泰和、宜春等基地县和吉林省的大部分基地县)的粮食保护价低于市场价,有的甚至低于生产成本。

这三方面的因素组合作用,使粮食生产成为比较效益很低的行业,而且这种趋势仍在继续,农户经营粮食生产的预期收入下降。因此,农户投入中对农业投入的比重下降,农业投入中对粮食生产投入的比重下降。

3、农户经营的基础不稳。农户是商品粮基地的微观经营主体,但由于政出多门、行政干预和乱摊派等人为因素干扰,农户正常的经营行为受到限制,担心政策变化的心理依然存在,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的前景预期不足,对长期农业投资缺乏兴趣。另一方面,大多数商品粮基地的农户经营规模小,缺乏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规模和力量。农业机械、农田基本建设、作物保护等投入活动,依靠单家独户分散经营方式或者根本办不到,或者能办到但办不好,或者能办到但不经济。需要政府和相应的经济组织从多方面、多角度给予扶持。但实践中,由于政府扶持能力不足,乡村组织协调职能弱化,合作组织发育程度低等原因,没有培育、形成诱导、协调、激励农户进行中长期投资的组织机制。

4、政府扶持能力不足。建国以来,为提高粮食生产及商品粮供给能力,缓解工业化及城市扩展过程中的商品粮供求矛盾,政府通过优先开发传统粮食集中产区(如长江中下游平原)、组建建设兵团对待开发但潜力大的农业区域(如北大荒地区)进行集团化开发、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区(如黄淮平原综合开发区)和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进行重点投资等方式,对商品粮基地的粮食生产实行了有效地扶持。然而从总体上看,政府的扶持能力和投资水平一直偏低。例如吉林省公主岭市是1983年政府首批扶持的重点商品粮基地市,但1983—1992年间政府累计向该市注入的投资仅为676.2万元,平均每公顷耕地只能分摊到30.74元[⑨]。受资金短缺制约,大多数商品粮基地运行中,服务于粮食生产、转化、加工、储存、运输、营销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结果是政府未能在商品粮基地扶持建立起技术起点高、结构合理、功能配套的基本设施体系,导致粮食生产效率及产业利润率难以提高。另一方面,政府投资能力和规模,不足以诱导农户增加对农业的投资,以致农户投资重点和方向转移。

三、矫正农户行为的对策分析

商品粮基地是我国农业区域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工业化及城市扩展过程中,保持并不断提高其粮食生产及商品粮供给能力,对稳定全国的粮食生产大局,平衡商品粮供求具有战略意义。另一方面,商品粮基地的粮食生产及商品粮供给能力,又是成千上万农户的生产及经营能力集合而成的。农户的粮食生产短期化行为倾向,必将降低商品粮基地的粮食生产能力。例如1983—1993年间,511个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的粮食产量已下降了1136.30万吨,年均递减2.18%[⑩]。如果这种趋势持续下去,势必会危及到全国的商品粮供求形势和国家粮食安全。因此,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矫正和规范农户经济行为。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理论方面应该承认土地的商品属性,允许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商品化;在制度方面应该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尊重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措施方面应该制定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法规,健全土地调整补偿制度,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具体来说,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以土地法为准则,将土地所有权固定在组或村、乡一级,消除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无端侵占、支配农村土地的行为;(2)以土地承包合同、租赁合同、有偿转让合同为纽带,彻底实现“两权分离”,将土地使用权分散、稳定在农户;(3)建立、健全土地调整补偿制度,尊重农户的土地使用权,保护农户对土地投资的合法收入。

2、优化农户经营环境。农村改革以来,为调动农户的积极性,挖掘商品粮基地的粮食生产及商品粮供给潜力,政府采取了许多改革性措施。但是,由于这些措施的先后时间不同,发挥作用的方向和强度不同,导致农户经营环境恶化。因此,政府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优化农户的经营环境。(1)逐步缩减国家行政定价范围,按照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培育粮食价格形成机制。(2)改造市场主体结构,保护农户利益。我国的粮食购销及农用生产资料营销企业大都属于国有企业,同时兼有行政管理和政策执行等职能。这类市场主体隶属于行政部门,经营自主权很小,参与市场经营的动力和压力不足;另一方面,又处于垄断地位,农户在与其交往中只能被动地接受,既无能力又毫无选择。因此,应当扩大这类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尽早使其转向市场化经营;同时,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法规,约束并规范其经营行为,限制垄断。(3)健全市场体系,提高市场机制调节的效率。一是改革粮食购销体制、生产资料供应体制,提高粮食及生产要素流动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二是加快培育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流动、集中和重新组合;三是集中投资,加快交通运输、储存包装、信息网络、商业网点等市场基础设施建设。(4)制定规范、配套的市场法规,消除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区封锁等市场壁垒,促进粮食流通。

3、加快培育农业微观组织。农户是粮食的主要生产与供给者,但由于经营规模小、彼此之间联系松散、经营分散等原因,农户经济不仅容易受到来自行政等方面因素的干预,而且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必须培育和完善农户这种微观组织,培育、完善的目的应该是保护农户经济,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完善的方向与措施应该是:(1)以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主要内容,提高农户自组织程度;(2)以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促进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合理流动和集中,为农户分化和扩大经营规模创造条件;(3)调整工农、城乡利益关系,消除制约农户进入市场的各种体制、政策壁垒。

4、继续强化政府扶持。毫无疑问,强化政府对商品粮基地及农户的扶持具有战略意义,问题是政府应采取何种方式加以扶持和保护。根据前文分析,在当前条件下,政府扶持和保护的重点应集中在三方面:(1)继续实施倾斜投资政策,促进资本等要素向商品粮基地集中,加快粮食生产、转化、加工、储存、运销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2)改造现行单纯的粮食产后价格保护模式,建立产前投入保护、产中服务、产后价格保护相结合、相配套的全程保护模式;(3)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政策手段,加快培育和完善市场机制,调节农户与其它微观单位间、粮食生产与其它产业间、商品粮基地与其它经济区域间的利益关系,为商品粮基地运行及农户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注释:

① ② ④ ⑥ ⑧杨文志:“解决我国粮食生产区‘吃亏’问题的研究”,《中国农村经济》,1994.12

③郭庆海:“产粮大省的困境与出路”,《农业经济问题》,1991.6;刘晓光:“产粮大省的困惑”,《经济日报》,1993.12.20

⑤ ⑩国家统计局:《中国农村经济年鉴》(1994),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

⑦青先国等:“农业强省必须以保障粮食生产稳步发展为基础”,《农业经济问题》,1995.3

⑨全国“石拖杯”商品粮大县经验交流材料:“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公主岭市政府,19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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