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制度改革论文,格局论文,努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求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目标。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精神及战略部署,对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收入分配制度是整个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改革开放就是从调整收入分配制度入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把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纳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明确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党的十六大又要求“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些重要论断指导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市场机制在收入分配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不断增强。经过多年的改革,平均主义分配和“大锅饭”体制已经打破,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基本确立,按知识和能力、按劳动贡献和绩效分配等新的分配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城乡居民收入中的利息、股息、知识产权收益等成分不断提高。
(二)国有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1993年,在行政机关实行了职级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实行体现行业和业务特点的多种工资制度。2006年,又在机关实行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在清理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规范化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基本框架。政府对国有企业工资实行总量管理,赋予企业更多的内部分配自主权。企业实行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试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探索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企业职工持股、劳动分红、技术入股等分配方式。
(三)社会再分配调节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立了包括税收、社会保障、农村扶贫、社会救济、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在内的再分配调节体系。国家加大了再分配调节力度,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重提高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收入水平,减少社会贫困。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2899元,比上年增长9.4%,占到其可支配收入的24.7%。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40元,比上年增长17.7%,占到其纯收入的6.7%。
(四)贫困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城乡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2006年,全国城市低保资金达到241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城市低保支出136亿元。据民政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2777个涉农县(市、区、旗)已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全部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农村低保人数达到2781.3万,医疗救助达到2731.6万人次。
(五)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显著下降,贫困地区公共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2.3%。2001—2006年,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强化,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平均每年减少156万人,2006年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28元。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的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指标已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
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大大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劳动和创业的积极性,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1978—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提高到11760元,增长33倍,年均增长13.5%;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3587元,增长26倍,年均增长12.5%。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提高了27倍和23倍,恩格尔系数分别由57.5%和67.7%降至35.8%和43%,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二、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在看到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居民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在城乡、地区、行业、社会群体之间及其内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更为突出。从城乡差距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由1990年的2.2∶1上升到2006年的3.3∶1。如果考虑城乡居民在住房、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城乡居民真实的收入差距还会更大一些。从地区间差距看,2006年,城镇居民地区收入差距指数(地区收入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3,比1990年提高0.2;农村居民的地区收入差距指数为4.6,比1990年提高0.2。从城乡内部差距看,2006年城镇20%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20%低收入户的5.6倍,2000年为3.6倍。2006年农村20%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相当于20%低收入户的7.2倍,2000年为6.5倍。
(二)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从国有企业看,一些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分配透明度低,列支渠道比较混乱,职工工资外收入管理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收入无序增长,与一般行业职工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另外,还有少数社会成员利用体制、政策和管理方面的漏洞,通过侵吞公有财产、偷税漏税、走私受贿、权钱交易、市场操纵以及制假贩假等方式牟取大量非法收入。
(三)社会贫困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群体分布呈“金字塔形”结构,高收入者最少,中等收入者次之,中等偏下和低收入者占绝大多数。据测算,2000年我国城乡中低收入户占城乡居民家庭总户数的80%,其中,城镇居民中低收入户占29%,农村居民中低收入户占71%。近几年来,这一分布结构没有发生明显变化。2006年我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有2148万,已解决温饱但发展水平仍然很低的低收入人口有3550万,两项合计569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6%,西部地区甚至高达13.7%。这些人群贫困程度深、发展条件差、发展能力弱、返贫率高、脱贫难度大。另据统计,2006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到847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2200万人,如果再考虑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城乡贫困群体规模还要更大一些。
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这些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体制转轨、政策调整以及分配管理出现一些问题的综合反映。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经济发展阶段变化和经济体制转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长达近30年的快速增长。2006年,我国人均GDP突破2000美元,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在这一发展时期,城市化进程、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居民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可能拉大。西方发达国家在处于与我国相同经济发展阶段时,一般都经历了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过程。从经济体制转型看,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各种非劳动生产要素逐步参与收入分配,使得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在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也逐步扩大。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产业结构调整,也出现了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使这部分人成为新的社会贫困群体。
二是城乡社会经济管理制度的差别。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不同的社会经济管理制度,城乡之间在财政、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和非农收入增长相对缓慢,农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所得份额下降,城乡居民差距扩大。
三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2006年,我国人均GDP最高的上海市为57695元,最低的贵州省为5787元,高低之比为10∶1。东部地区人均GDP分别相当于中、西部地区的3倍和3.3倍。东部地区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70%左右,财政实力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
四是垄断行业改革和国有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一些部门和行业在垄断条件下获取高额利润并进行内部分配,甚至出现国家利益行业化、部门化的倾向。一些企业随意自定工资,甚至在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时候仍维持高分配。
五是社会再分配调节力度不够。现行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比较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城乡居民在享受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地区间布局仍不均衡,居民获得收入的能力培养和人身健康机会不均等,存在比较突出的竞争起点不公问题。税收调节分配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能力不够强,难以有效调节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税制结构不尽合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具有较强保障低收入功能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支出比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是收入分配法规不够健全。调控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制度等基础建设相对滞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形成,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尤其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权力利益化、利益单位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效果,使收入分配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贪污受贿、偷税漏税、走私洗钱、制假贩假、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活动查处打击的力度虽然逐年加大,但仍显不够。
三、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处理收入分配问题,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加强分配监管,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从整体上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城乡和地区发展,协调经济发展和分配调节,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共同着力调节收入分配。在发展经济,做大“蛋糕”时,就要从源头上考虑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优化经济结构,使之有利于低收入地区和群众能够在初次分配中提高收入水平。当前,最重要的是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提高农民和中西部地区群众的收入水平,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努力增加收入。
(二)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要坚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又要注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重。这是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市场经济基本要求在分配制度上的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制度既应体现一般劳动的价值,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应体现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复杂劳动的价值,以激发科技人员和管理工作者的创新活力与创业精神;还应体现包括土地、资本、知识产权等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的价值,以促进各种生产要素按效益最大化配置到经济各部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初次分配的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市场机会均等且公平竞争的机制,发挥市场竞争对提高效率的作用;完善企业工资制度,规范企业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全面推行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初次分配真正与劳动和贡献挂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合理调节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收入分配关系,适当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再分配的重点是加大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调节力度,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坚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存在一定差距是难以避免的,但差距不能过大。要坚持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防止两极分化。通过有效调节,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格局。要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扩大就业,增强中低收入者取得收入的能力。积极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既有利于中等收入者稳定增加收入,也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生产扩大和经济增长。要在保护个人经济权益和合法收入的前提下,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过高收入,进行合理有效的再分配。
(四)坚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效率与公平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实现公平分配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反之,没有公平会影响效率,甚至就没有效率。公平分配不是平均分配,平均主义违背公平原则,也不会产生效率;同样,社会收入差距过大,则会挫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会影响效率,严重时会影响社会稳定,就更谈不上效率了。所以,效率和公平要密切结合,在初次分配领域既要强调效率,也要重视公平,以免加大再分配调节的难度;在再分配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公平,同时注重提高再分配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五)坚持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加强法制建设,在机制和制度上规范要素分配的原则和方式,遏制收入差距过分扩大。进一步加快垄断行业的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调整国家与垄断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强化收入分配的产权约束,加强政府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指导。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税收调节分配的力度。在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反腐败,坚决惩处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行为。
(六)坚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矛盾。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难度很大的综合性工作。必须把抑制收入差距扩大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结合起来,以统筹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为重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化解社会收入分配的矛盾。当前,要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加强收入分配调节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并着重解决农民收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村教育等突出的民生问题。
四、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突出反映在城乡差距扩大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既是扩大内需,开拓农村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治本之策。因此,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不断开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空间。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继续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建立和完善适合国情和WTO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综合运用税收政策、财政补贴、金融政策等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保护。强化并不断完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财政补贴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积极探索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逐步转变扶贫模式。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财政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出要向农村倾斜,努力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农村道路、电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改造,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并通过以工代赈等形式直接增加农民就业及其收入。
(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要任务。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要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要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在规划指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设西部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推进县际公路、农村饮水、农村能源、生态移民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西部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和技术改造,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振兴。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主产区建设,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东部地区要在率先发展中带动和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要加快中西部地区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引导产业转移。健全合作和互助机制,鼓励和支持地区间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发达地区要采取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落实国家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改革垄断行业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监管。继续推进电信、电力、民航、金融、铁道、邮政和公用事业等行业改革,实现行政性垄断行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构建垄断行业的有效竞争格局。结合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收入分配的产权约束。加快垄断行业内部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垄断行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逐步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接轨。采取规范办法,将垄断收益的大部分收归国家财政,对留归企业的垄断收益,政府要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强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经营者收入增长的约束作用,改进工效挂钩的办法,规范职工个人收入列支渠道。完善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职务消费,严肃查处违规发放个人收入行为。
(四)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增强税收调节分配的作用。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进一步规范税率级距和税负水平,适当降低低收入段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研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征收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通过对存量资产和高档消费品征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加快建立个人收入信息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实现信息共享。
(五)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构建有利于地区协调发展的转移支付体系,建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
(六)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研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公务员工资增长的制度化、正常化。严格规范津贴补贴,研究实施国家统一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优化工资收入结构,为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奠定基础。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后勤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实物分配,对合理的项目要结合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实物补贴货币化、货币补贴工资化。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供热采暖、物业管理等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职务消费。
(七)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依法推行国有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坚决取缔单位“小金库”,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挪用政府非税收入。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加强对项目审批的监管。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切实防范权钱交易。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研究制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清理废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地加强廉政建设,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惩处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偷税骗税、走私洗钱等经济犯罪,坚决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八)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特困群众救助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这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发挥社会稳定器、安全网作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措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做实个人账户。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不断拓宽养老保险范围,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改革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确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逐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政策优惠引导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建立大额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促进再就业和对就业困难群体进行社会保障援助的作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各级政府资金投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尽力解决这些特殊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研究建立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特点的保障制度,使其积累的社会保障权益可以转移。
(九)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突出问题。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发挥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减员时要尽可能经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好富余人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实施最低工资制度,规范劳动合同关系,落实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措施,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完善政府对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服务职能,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要全力实施好发展中、西部地区农村教育的一系列重点工程,确保完成西部“两基”攻坚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试点工作,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保障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医药机构分类管理,政府所属医院和社会非营利医院应成为主体,为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控制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检查标准,降低医药费用。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服务农村,不断提高农民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努力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推进城镇建设领域税费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大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政府在批租土地时要明确规定所建住房中经济适用的中小套型住房所占比重,使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者住房保障问题。
标签:收入分配论文; 初次分配论文; 社会公平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城乡差异论文; 社会保险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 居民收入论文; 城乡差距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