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地区普遍公众参加社会捐助活动的意愿和行为取向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取向论文,中国论文,意愿论文,公众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和志愿行动的参与,作为公民社会参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有长足的发展(Ellis & Noyes,1978;Douglas,1983;Wuthnow,1991),近期更是有学者提出了“全球公民社会”的概念(Salamon,1999)。在我国,随着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开展,这一论题也逐渐受到学界的重视,尤其是有关第三部门的理论研究(王绍光,1999;苏力、葛云松、张守文、高丙中,1999;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展研究委员会,2001;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非营利组织研究委员会,2002),以及针对非营利组织、NGO和志愿行动领域的专门研究(康晓光,2001;邓国胜,2001;丁元竹、江汛清,2001),已经初步形成了志在探索我国社会公民社会参与道路的学术努力。但这一努力总的来说,或是以一般性的理论探讨和介绍的面目出现(李亚平、于海,1998;赵黎青,1998;王名、刘国翰、何建宇,2001;吴锦良,2001),或是针对具体的社会公益事业、机构和项目的个案研究(孙立平、晋军、何江穗、毕向阳,1999;郭于华、杨宜音、应星,1999;希望工程效益评估课题组,1999;周志忍、陈庆云,1999;郑功成、张奇林、许飞琼,1999;王名,2000、2001;杨团,2001),因此在以下两个方面表现出相对的不足:首先,这些研究主要是以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以及非营利组织和NGO为关注对象,而很少以作为参与动员对象的公民和市场组织为关注对象;其次,这些研究主要使用了定性研究方法和定性数据,而真正根据问卷调查得来的定量数据撰写的研究论文还很少见。当然,事实上也已经有学者开始朝这个方向努力(杨团,2002;马伊里、杨团主编,2002),但他们主要是从作为潜在捐助对象的企业和公司的社会参与这一视角出发的,而不是以普通公众为关注点。本文通过使用《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的问卷调查数据,对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的捐助意愿和行为取向进行专门分析,希望能够弥补以上两个不足,以期扩展后续研究的视野。
二、关于“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制度评估和创新”课题
2002年4月,受民政部救灾救济司的委托,笔者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制度评估和创新”这一课题。课题组的主要目标是希望对我国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6年来的开展情况、组织机制、运行绩效和所遇到的制度与政策问题,进行科学严谨的评估,并在评估信息的基础上,为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制度创新的建议。
作为我国社会互助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社会中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是由民政部门发起并主导的一项日常工作,主要内容是“募集城市居民和单位闲置不用的衣被、文具、家具和电器等各类物品,通过遍布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的社会捐助站点集中起来,运到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送到需要它们的人们手中,实现这些物品的利用价值,也带去城市人民的深情厚意”。社会捐助工作主要是以募集衣被等物品为主,同时也接收社会各界的自愿捐款。从1996年民政部门正式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以来,工作的空间范围逐步扩大,从最初的几个示范城市(如北京、大连、上海等),到目前我国各大中城市都已建立了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并开始逐步形成以社区为基础的捐助网络。从活动开展的形式上看,早期的社会捐助工作是以集中募集为主的,即在每年的4月或10月开展集中募集月的活动。但是,随着社会捐助网点的广泛设置,为了满足广大捐助者随时随地就能捐赠的愿望,已经出现了一年四季都能接待捐赠者的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因此,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已经开始从一年一度的经常性活动,转变为一年四季都在开展的活动(孙绍骋、刘自文、张杰,1997;孙绍骋、张杰、唐钧、任振兴,1998)。
三、关于《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问卷调查
《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问卷调查是“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制度评估和创新”课题组在捐助地进行的4个问卷调查之一(注:另外3个问卷调查分别是《捐助接收机构工作人员普查》、《个体捐助者捐助行为》和《企业界人士捐助意愿》。),其主旨在调查我国都市地区的普通公众在参加社会捐助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意愿和行为取向。这一问卷调查在课题组选定的4个样本城市——大连、上海、杭州和北京——实施,原定每个城市采集样本量100个,但由于调查时间有限,加上采用的调查方法比较费时,因此最终除了大连市得到了100份有效样本之外,其余三个城市都没有完成原定样本数,分别为:上海71份、杭州88份、北京79份,样本总数为338份。
问卷的具体填答主要采用街头判断抽样的方式进行,由调查员(注:调查员除了作者之外,还有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00级硕士研究生王列军、张翔、罗守峰、王俊秀、杨颖琳,2001级硕士研究生张茂元、何欣,以及2002级硕士研究生张闫龙和朱斌。在此一并向他们致谢。)和被访对象以面对面一问一答的方式完成。判断抽样的标准主要是两条:年龄和性别,即调查员在选择被访对象时,必须兼顾被访对象的年龄和性别分布。由于调查员对判断抽样标准的把握比较好,因此我们的样本在年龄和性别上的分布结构大致均衡(见表1和表2)。
从表1来看,各年龄组大致成正态分布的趋势,仅21-30岁这一年龄组的调查对象稍多一些。对这一年龄组的抽样倾斜主要由以下两个原因造成:第一,由于我们在街头、百货商场、食品店和广场等公共空间内实施判断抽样,这一年龄组的人出现在这些场合的概率相对较高;其次,由于调查员的年龄都属于这一段,因此,他们比较容易通过简单的互动,获得同年龄调查对象的同意,进行面对面的调查,而且这一年龄段的人也比较开放,拒绝率较低。而表2的性别分布数据,则基本上符合1比1的男女比率。
表1 四城市样本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情况
样本所在城市 合计
年龄分组 北京大连 杭州
上海
16-20岁 3(3.8)
6(6.0) 9(10.2) 9(12.7) 27(8.0)
21-30岁22(27.8) 38(38.0) 25(28.4)19(26.8)104(30.8)
31-40岁18(22.8) 28(28.0) 17(19.3)15(21.1) 78(23.1)
41-50岁17(21.5) 14(14.0) 18(20.5)13(18.3) 62(18.3)
51-60岁 9(11.4)
9(9.0) 10(11.4)11(15.5) 39(11.5)
60岁以上
10(12.7)
5(5.0) 9(10.2) 4(5.6) 28(8.3)
合计 79(100.0)
100(100.0)88(100.0)
71(100.0)
338(100.0)
注:括号内为纵栏的百分比数据。
表2 四城市样本调查对象的性别分布情况
样本所在城市合 计
性别 北京 大连 杭州上海
男性44(55.7) 48(48.0) 45(51.1) 38(53.5) 175(51.8)
女性35(44.3) 52(52.0) 43(48.9) 33(46.5) 163(48.2)
合计
79(100.0)
100(100.0)88(100.0)71(100.0) 338(100.0)
注:括号内为纵栏的百分比数据。
四、都市地区普通公民的总体社会态度、捐助意愿和行为取向
1.作为社会捐助行动之基础的社会态度
为了从总体上对都市地区普通公众的社会态度进行了解,我们专门设置了一组与公众参与社会捐助直接相关的态度题,包括他们对贫困现象和贫富分化现象的看法,对社会捐助活动成效的判断,以及他们对自己参与动机的定位等。全体调查对象对这一系列态度陈述的具体回答结果见表3。
表3 与社会捐助行动相关的公众总体社会态度 (%)
态度陈述 同意 不同意
社会经济发展可以自然消除贫困 37.762.3
消除贫困主要是政府的事,和社会没关系 10.589.5
目前我国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78.821.2
有钱人应该积极参加社会捐助,多捐一点 84.115.9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应该把闲置不用的物品捐给需要它们的人 95.8 4.2
善有善报,参加社会捐助是在做善事 89.510.5
社会捐助活动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贫困人群 92.2 7.8
参加社会捐助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82.917.1
企业、单位等机构比个人力量大,它们应该是社会捐助的主力76.723.3
从表3来看,对于每一条态度陈述,调查对象似乎都做出了非此即彼的回答,换句话说,就每一条态度陈述而言,不是同意的人占绝对多数,就是不同意的人占绝对多数。这充分表明,都市地区的普通公众在回答这些与人们的社会捐助意愿直接相关的态度题时,意见还是比较一致的:比如说,他们都认为应该把闲置不用的物品捐出去;也承认社会捐助活动的确能够帮助贫困人群;并且绝大多数人也仍然保持着参加社会捐助是在做善事这样一种传统观念;此外,近九成的公众充分认识到了社会大众在消除贫困的努力中,也能协助政府出一点力;因此,他们把参加社会捐助看作是公民的一种义务。相对而言,在回答有钱人是否应该多捐一点、企业和单位是否应该比个人奉献更多的资源,以及社会发展是否可以自然消除贫困这三个问题上,不同意的比例要稍高一些,这实际上表明了我国公众认为参与社会捐助不应该附设强制性要求的主观立场:对于他们来说,捐助的自愿性是必须尊重的。
2.都市地区公众目前的参与度和未来参与意愿
问卷还对都市地区普通公众目前参与社会捐助的现状和未来的参与意愿进行了调查。与此相关的问题包括:(1)您到目前为止是否参加过社会捐助活动?(2)如果参加过,您今后是否还愿意继续参加这项活动?(3)如果没有参加过,您今后是否愿意参加这项活动?(4)除了社会捐助活动之外,您是否参加过其他的捐助活动?表4给出了公众对这4个问题的具体回答数据。
表4 公众的目前参与度和未来参与意愿
从表4来看,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参加过社会捐助和其他捐助活动的比例是相当高的,超过了九成。这充分说明,现阶段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已经把绝大多数的都市公民动员起来了,尤其是通过集中募集这样的组织化动员进程。而在今后参与社会捐助活动的意愿方面(无论以前是否参加过社会捐助活动),分别有92.4%和80.0%的公众表示愿意参加。可见,无论从都市地区普通公众目前的参与情况来看,还是从他们各自的未来参与意愿来看,大家的积极性还是比较高的。
3.参与过程中的种种意愿和行为取向:都市地区公众对捐赠接收机构的处置权的认可度
一个有着捐助意愿的普通公众,究竟会对自己的参与过程,包括自己的参与形式,以及自己赋予捐助接收机构的自由处置权等等,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和意向?这涉及到以下问题:(1)未来选择参加社会捐助活动时,是更喜欢参加集中募集,还是经常性捐助?(2)在捐助时是否会提出附带要求(比如指定捐给哪个地区)?(3)是否同意捐赠接收机构在必要时对捐赠款物的去向做调整?(4)是否同意捐赠接收机构在必要时对捐赠物品进行变卖(变卖得来的钱仍然用于贫困地区和灾区)?(5)是否同意捐赠接收机构可以从所接收的捐赠款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表5给出了调查对象对上述5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数据。
从表5来看,我们大致可以得到如下的信息:(1)尽管目前我国都市地区公众参与社会捐助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参加集中募集月的组织化动员进程,但是在未来参与形式的选择上,已经有更多的公众把参加经常性捐助当作自己最喜爱的参与形式。(2)我国公众在参加社会捐助活动时,绝大多数(将近九成)都不会提出附带要求,这一方面是和目前占主导地位的集中募集这一参与形式有关,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公众对主持社会捐助活动的各级民政部门有较高的信任度。(3)与公众在捐助过程中的前一条行为特征相一致,绝大多数(86.2%)的调查对象同意捐赠接收机构对捐赠款物的去向做出调整,因为公众基本上承认捐赠接收机构对捐赠款物拥有自由处置的权利。(4)公众赋予捐赠接收机构的自由处置权,除了对捐赠款物的去向进行调整之外,还包括对运输不便或受捐地不适合使用的捐赠物品进行拍卖的权利,只是公众对拍卖这一处置权的认可程度要稍低于对去向调整这一处置权的认可程度。(5)最后,我国都市地区的公众还在一个十分关键的自由处置权——即捐赠接收机构可按比例提取工作经费——上,表现出了一定的认可度:46.8%的调查对象认为捐赠接收机构“可以”拥有这一处置权,超过认为“不可以”的调查对象近5个百分点。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现阶段我国社会捐助活动的两大特征:一是公众参与的形式,将逐渐由短期内组织化的资源动员模式(即以集中募集为主),向经常化的日常捐赠的方向发展;二是总的来看,我国都市地区的普通公众在参与社会捐助活动时,由于他们对捐赠接收机构持有较高的信任度,因此将赋予捐赠接收机构在处置捐赠款物方面以较高的自主权。
表5 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参与社会捐助活动过程中的种种意愿和行为取向分析
4.对捐赠接收机构的期望和要求
与都市地区公众的未来参与密切相关的另一个重要议题就是,潜在捐助者对捐赠接收机构有着什么样的期望和要求,以便公众能够更加顺利地实施他们的捐助行为。我们设计了一系列选项,表6给出了调查对象的具体回答数据。
表6 公众对捐赠接收机构的期望和要求 (%)
期望和要求获选比例
我希望我家附近就有捐助站,这样捐起来比较方便61.4
我希望捐助站能够上门接收,这样想捐就能捐了 18.3
我希望捐助站能够介绍受捐地的贫困状况和受捐效果 57.2
我希望自己能去受捐地亲眼看一看 19.2
我希望捐助站能够定期公布捐赠款物的去向 46.7
我希望新的捐助站点成立时,能够及时让人们知道21.0
我希望捐助者能够对捐助接收机构的工作实施监督41.9
说明;由于本题最多可选三项,因此百分比的合计数超过了100%。
从表6来看,公众最期望要求解决的问题分别是:(1)捐助的方便程度,表现为捐助站点的设置能够达到一定的覆盖面;(2)要求了解受捐地的贫困状况和受捐效果,由此不但能够更好地了解并评估受捐地的需求类型,并且间接地从受捐地反馈回来的受捐效果,使得捐助者得到了一定的回报,从而激发进一步的捐助行动;(3)公众对捐赠接收机构的运作,希望能够实施一定的监督,不但捐赠接收机构应该定期公布捐赠款物的去向,而且应该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加强捐助者作为重要的监督方的角色功能。
5.捐助接收工作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是什么:捐赠接收机构公信度建设的两个方向
要想提升都市地区参与社会捐助活动的热情,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捐赠接收机构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度。我们前面已经分析了我国都市地区一般公众愿意较多地赋予社会捐助接收机构以较高的自主处置权(参见表5),这充分表明了捐赠接收机构在公众心目中还是有着较高的公信度的。但是,我们同时也发现,作为潜在捐助者的公众也希望能够加强对捐赠接收机构运作情况的监督(参见表6),因为在他们对捐赠接收工作当中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是什么的判断中,隐含着对社会捐助活动公信度的深切关心,见表7。
表7 “您觉得捐赠接收工作中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是什么?” (%)
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获选比例
贪污、截留和挪用51.4
捐赠款物没有送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37.7
过分强调新闻炒作,夸大业绩
6.7
运作成本太高 2.4
效率太低 1.8
从表7来看,都市地区公众认为捐赠接收工作中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1)各级捐赠接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所接收的捐赠款物进行了贪污、截留和挪用,从而违背了社会捐助活动的宗旨,毁损了社会捐助活动作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形象;(2)捐助者还担心,由于捐赠接收机构的工作失误,导致捐赠款物没有送到最需要的人手中。后一点对潜在捐助者的捐赠热情的影响也是相当大的。因此,社会捐助接收机构公信度的建设,主要涉及两个主导目标,即除了自身的廉洁建设之外,还必须提高受捐的效果,即捐赠款物真正用到了救助最迫切需要援助的弱势群体。
6.公众捐助行动的促发机制
在微观层面上,我们还可以讨论都市地区的普通公众——他们也是未来社会捐助活动的潜在参与者——在实施捐助行动时的具体的可能促发机制:即当人们做出捐助的决定时,他们所处的是什么样的场景。对这些微观促发机制的了解,为捐助接收机构未来资源动员策略的设计,将提供十分重要的信息。表8给出了调查对象对我们所列举的、可能在社会捐助领域中起作用的一系列微观促发机制的选择情况。
表8 “以下所列各条中,哪几条会让您做出捐赠的决定?” (%)
微观促发机制获选比例
从电视、报纸上看到或听到有关社会捐助的消息时,可能会想到去捐赠52.0
整理闲置衣物或处理杂物时,可能会想到拿去捐助 49.2
接到动员捐助的宣传材料时,可能会参加捐助 50.2
在单位听到动员捐助的文件传达时,可能会参加捐助59.5
看到社会捐助站的标记时,可能会想到什么时候来捐赠 21.0
家里拆迁,需要处理不想要的物品时,可能会想到捐给捐助站30.6
家里用品淘汰下来了,又占地方,可能会想到捐给捐助站35.7
换季时,可能会想到把换下来的衣被捐给捐助站23.1
听到哪儿发生灾情时,可能会想到去捐赠 60.1
看到电视或报纸上报道别人捐赠的事迹时,可能会想到自己也去捐赠 24.0
说明:由于本题为多选题,因此百分比的合计数超过了100%。
从表8来看,我们大致归纳出推动潜在捐助者实施捐助行动的几条最重要的微观促发机制:(1)灾情回应模式,即我国都市地区的公众最有可能对突发灾害做出捐赠的回应,这一点,也正是大灾之年政府部门或民间公益组织动员全民参与救灾的合法性依据之一。(2)工作单位长期以来一直是组织化资源动员的最重要场所,因此,它仍然保留着推进大众式社会参与的职能,而推动社会捐助活动只是其中的一项任务。(3)媒体在引导公众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包括社会捐助活动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4)物品的更新换代,结合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进步,导致有大量的剩余资源可供捐赠之用。
五、普通公民对各类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及志愿行动的社会认知度
在对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参与社会捐助活动的种种态度和行为取向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析之后,我们要对普通公众对各类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以及志愿行动的社会认知度,做一简要的测量和评估。首先来看普通公众对有代表性的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认知度。在问卷调查的开始部分,我们开列了8个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名称,看看调查对象是否知道这些活动。表9给出了调查对象的选择结果。
表9 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对代表性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认知度
代表性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知道的比例
希望工程99.7
阳光工程45.6
光彩事业11.2
春蕾计划33.1
大地母亲水窖行动 8.9
幸福工程22.2
微笑工程20.4
慈善“一日捐” 26.9
说明:由于本题为多选题,因此百分比的合计数超过了100%。
从表9来看,希望工程几乎得到了完全的社会认知度(99.7%),充分表明希望工程作为我国最具代表性的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已经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其他较为知名的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还有阳光工程和春蕾计划,分别达到了45.6%和33.1%(前者是因为有农夫山泉的广告宣传效应,而后者则由于它与希望工程的紧密联系而为人所知)。其余如慈善“一日捐”、幸福工程和微笑工程,也有超过二成的社会认知度。总体而言,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对各类代表性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认知度已有一定的基础,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作为测量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认知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还特意把公众对志愿行动领域的信息占有量当作一个分指标来使用。我们在问卷中给出了我国志愿行动领域的三条信息,考察调查对象是否知道这些信息。具体数据参见表10。
表10 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对我国志愿行动领域代表性信息的认知度
我国志愿行动领域的三条信息 知道的比例
大学生和研究生到西部中小学志愿当老师89.3
中国向老挝派出常年海外志愿人员 24.3
国内某些跨国企业对员工有每年必须参加一定时间志愿活动的要求 26.4
从表10来看,情况和表9所示相差无几,即都市地区的普通公众,无论就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社会认知度而言,还是就志愿行动的社会认知度而言,都表现出了对最具代表性的活动或事件的高度认知(在这里,分别是“希望工程”、“大学生和研究生到西部中小学志愿当老师”),但是对这两个领域的深度认识和深度资讯占有,还没有得到十分的普及。因此,我们目前大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对上述两个领域的社会认知度的具体水平——我们假定这一社会认知度的水平高低,将极大地影响到他们未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行动的可能性——而言,目前还都只停留在较初级的水平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六、“捐助敏感度”指标的建构和回归模型的提出
至此,我们主要使用了频数分布这一描述性数据,对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在参与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方面的种种态度、意愿和行为取向,以及他们对我国社会中其他各类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及志愿行动的社会认知度进行了详细地阐述。接下来,我们希望能够借助《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问卷调查所提供的解释性数据,建立起预测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未来参与社会捐助活动及其他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可能性的一般机制,并以线性回归模型的形式表现出来。
1.因变量的建构:捐助敏感度
在我们的回归模型中,我们专门设计了一个名为“捐助敏感度”的因变量,这个因变量是我们综合《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问卷中所设计的一系列因变量而建构出来的,它所测量的是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未来参与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易感性(susceptibility)水平,即他们对诸如此类的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认同和投入程度,以及贡献资源的可能性。
“捐助敏感度”是由一系列次级的因变量组合而成的,这些次级的因变量体现在《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调查问卷所设计的一系列问题之中,其内容涉及到以下5个方面:(1)人们对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理念和可行性的认同程度——“您是否认同社会捐助活动的理念?您是否认为这是一项可行的献爱心活动?”(2)人们以前参加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经历——“您为希望工程捐过款吗?1998年抗洪救灾时您参加过捐赠吗?”(3)人们对我国现有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及志愿行动的社会认知度——“以下所列各项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您知道哪些?”(参见表9)和“您是否知道下列有关志愿行动的事情?”(参见表10)(4)人们未来的参与意愿——“无论您目前是否参加过社会捐助活动,您未来是否愿意参加?”“在国外的慈善公益和社会捐助机构中,常常有许多志愿人员加入,请问您是否愿意在捐助接收站点做志愿者?”“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慈善和公益活动大多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来承担,您觉得我国的社会捐赠工作是否也应该采取这种形式?”(5)对目前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饱和度的判断——“目前各类社会捐助活动是否太多了?”
在明确了建构“捐助敏感度”因变量的各个次级因变量的来源问题之后,我们必须对每个来源问题的相关选项进行赋值处理。表11给出了我们的具体赋值方案。
表11 构成“捐助敏感度”因变量的各个次级问题的赋值方案
说明:为了统计方便,未回答各个问题的调查对象,其在该项问题上的赋值也为“0”。
从表11来看,通过对上述次级问题做赋值处理并加总,每位调查对象最终可以得到一个新的“捐助敏感度”指数,其取值范围为[-8,12],取值越高,则该调查对象的捐助敏感度越高,他未来投入到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中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反之,取值越低,则该调查对象的捐助敏感度越低,他未来投入到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中去的主动性就越低。当然,“捐助敏感度”这个指标的效度如何,与我们所选择的次级问题是否能够真正反映调查对象未来参与和投入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真实意愿非常相关。我们希望上述5个方面的次级问题,能够比较有效地反映调查对象的真实意愿。通过赋值和加总计算之后,我们获得了关于中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敏感度”指数的一个频数分布表。见表12。
表12 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敏感度”指数的频数分布(N=338)
捐助敏感度捐助敏感度
指数得分频数百分比指数得分频数 百分比
-3
1
0.3 55014.8
-1
5
1.5 65014.8
03
0.9 74914.5
16
1.8 85215.4
28
2.4 94713.9
3
17
5.0 1026 7.7
4
16
4.7 11 8 2.4
从表12来看,与理论上的取值范围[-8,12]相比,实际的取值范围为[-3,11],呈现一个较明显的右偏态分布态势。全部调查对象的平均得分为6.53,还是比较高的。
2.自变量系列
在《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调查问卷中,我们使用了一系列自变量,包括:(1)年龄;(2)受教育程度;(3)政治面目;(4)就业状态;(5)个人收入水平;(6)家庭人均收入;(7)是否有宗教信仰;(8)是否参加社团组织。表13给出了这些自变量的具体赋值状况。
表13 有可能影响“捐助敏感度”的各个自变量的赋值状况
对上述8个可能影响捐助敏感度的自变量和捐助敏感度这个因变量,按照线性回归方程进行计算,得到了一个回归方程数据表,见表14。
表14 关于“捐助敏感度”的线性回归模型方程的各项数据(模型1)
自变量 B Std.ErrorBetat Sig.
年龄分组.187 .128
.098
1.468 .143
个人收入水平.397 .190
.146
2.087 .038
家庭人均收入 -1.87E-04 .000 -.081 -1.177 .240
受教育程度 .453 .154
.213
2.940 .004
政治面目 2.903E-02 .186
.010.156 .876
就业状况.226 .304
.050.742 .459
是否有宗教信仰1.532E-02 .554
.002.028 .978
是否参加社团组织 .702.561
.073
1.251 .212
常数(constant) 2.197
1.153—1.905 .058
从表14所示的模型1数据来看,我们所假定的、有可能对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未来的捐助敏感度产生影响的8个自变量,除了“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收入水平”之外,其余6个自变量的显著性水平都超过了0.1,因此,我们基本上可以排除掉年龄分组、家庭人均收入、政治面目、就业状况、是否参加社团和是否有宗教信仰这6个自变量在决定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未来参与社会捐助和其他社会公益及慈善活动的可能性上所起的作用。在排除掉这6个自变量之后,我们再进行线性回归的运算,得到了表15。
表15 关于“捐助敏感度”的线性回归模型方程的各项数据(模型2)
自变量 B Std.ErrorBetat Sig.
受教育程度 .403 .125
.191 3.226
.001
个人收入水平
.375 .159
.139 2.352
.019
常数(constant)3.589 .587—
6.112
.000
从表15所示的模型2数据来看,“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收入水平”这两个变量对“捐助敏感度”这个因变量的决定作用继续得到支持,显著性水平分别提升到.001和.019。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影响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参与社会捐助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的意愿与投入程度的各个自变量来说,与其他自变量相比,“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收入水平”这2个自变量的预测能力最强;换句话说,对于我国都市地区的普通公众来说,受教育程度越高,则捐助敏感度指数越高,未来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的投入程度也越高,而个人收入水平越高,也越有可能为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贡献一定的资源。
同时,从表14来看,是否有宗教信仰和政治面目这两个变量的预测能力最弱,究其原因,一来可能是由于宗教实践在我国都市地区还尚未有普及的趋势,而政治面目变量的预测力的失效,则与当前社会生活中政治身份作用的衰弱有一定的关联。其他如就业状况,之所以预测力也不明显,主要是因为在中国社会中,就业方面的数据偏误较大,如回答“下岗了”的调查对象,很可能有第二甚至第三职业作为经济来源。
七、结论
本文借助《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制度评估和创新》课题组所做的《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捐助意愿》问卷调查的数据,对我国都市地区公众有关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态度、意愿和行为取向进行了描述性的阐释,并对他们未来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可能投入程度(体现为捐助敏感度这个指标)进行了解释性的分析。
首先,对我国都市地区公众关于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以及其他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态度、意愿和行为取向的阐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参与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现有状态和未来参与意愿;2.他们愿意赋予捐赠接收机构对捐赠资源的自由处置权;3.他们对捐赠接收机构的预期和要求;4.他们对捐助接收机构未来公信度建设的预期方向;5.他们实施捐助行动的微观促发机制;6.他们对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及志愿行动的社会认知度。相应地,我们也得到以下重要信息:
1.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目前参与社会捐助活动的程度和未来参与社会捐助活动的意愿都是相当高的,不仅有90.5%的调查对象目前已经参加过社会捐助活动,而且今后参加社会捐助活动的愿望也能够维持在这一高水平之上;有越来越多的公众愿意选择参加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以取代目前盛行的集中募集的参与形式。
2.从捐赠时是否提出附带要求、是否允许捐赠接收机构对捐赠款物的去向做出必要调整、是否允许它们对捐赠物品进行拍卖,以及是否同意捐赠接收机构从捐赠款物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工作经费等多方面问题综合来看,目前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对社会捐助接收机构的信任度还是比较高的,给予了它们处置捐赠资源的较大自由权。
3.就公众对捐赠接收机构的预期和要求而言,他们主要关心的是捐赠的方便度(体现为对捐赠网点覆盖面的要求)、受捐地的信息反馈和他们对捐赠接收机构的监督渠道。
4.由于公众把“贪污、截留和挪用”与“捐赠款物没有送到最需要的人手中”列为自己最担心发生的问题,因此也为捐赠接收机构未来的公信度建设指明了潜在的主导方向。
5.就促发都市地区公众实施捐助行动的微观社会力量而言,我们也发现了以下几个重要的动力机制,分别是:“灾情回应模式”、“工作单位的组织化动员机制”、“媒体的宣传和引导功能”,以及“作为生活方式(观念上和物质上)的提升的社会后果”等。
6.就与公众未来的参与和投入程度密切相关的社会认知度指标而言,目前我国都市地区普通公众对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以及志愿行动领域的深层信息的了解和占有还处在较初级的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公益/慈善领域和志愿行动领域的宣传和公民教育活动还有大力推进的必要。
最后,对都市地区普通公众未来参与和投入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可能性的解释性分析,通过捐助敏感度指标的建构和线性回归模型的分解,我们基本上筛选出了有可能影响公众未来参与可能性的两个重要变量——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收入水平。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要去预测具有何种社会特征的公众未来最有可能投入到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之中,或者贡献他们的物资资源,或者贡献他们的时间和行动,那么预测效果最好的便是目标公众的受教育程度和个人收入水平。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越高、收入的相对水平越高,他们投入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中去的敏感度(或称易感性)就越高。因此,未来我国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的大力发展,有赖于受过较高教育并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公民(如白领阶层和各类专业人士)的积极参与,他们是社会公益和慈善团体未来最有潜力的动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