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分析:建立以文学为本位的意义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位论文,视野论文,意义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当代文论中没有文学意义论。这件事我一直思考而不得其解。首先,我们译介、输入了大量的西方现代文论,但是,作为现代文论诸流派关键的文学意义论没有被融入。新批评、结构主义诗学、现象学美学、接受美学、读者反应批评、解构主义、新历史主义、分析哲学的形式语义学、文学行为理论等,关于文学研究的核心都是意义问题或文学意义的特殊机制。可是在国内的相关阐释中,意义问题常常被当作无足轻重的环节而省略了。习惯的理解是,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等语言论文论的核心是“形式”,现象学文论、读者反应批评、接受美学的核心是“接受”,文学行为理论的核心是“文学述行”,文化研究的核心是“政治”(而非“意义的政治”)——一句话,在我们的阐释中,意义论似乎可有可无。我们的文学理论教材没有意义论,研究文学意义问题的论文寥寥可数,而意义分析——至少在明确的批评理论中——也没有成为我们文学批评的论述重心。其次,中国有深厚的意义论传统。自先秦两汉开始,就有“言意之辩”、“春秋笔法”、“以意论诗”、“赋比兴”,魏晋以降又有“含蓄”、“复义”、“重旨”、“不尽之意”、“韵外之致”、“以禅喻诗”等等,加上各种论诗意、评诗味的评点、诗品、词品、诗话,古代谈论文学意义的文本浩如烟海。可是这些文本在当代都不是作为文学意义论来解读的。比如“意境”,李泽厚的解读是“两个统一”,即“‘情’与‘理’的统一”(“意”)和“‘形’与‘神’的统一”(“境”)①。古文论研究的普遍模式是用反映论、表现论来解释意义论。古人明明谈论的是“诗意”,但是在阐释的时候,我们总是不由自主地将其解释为诗人的情怀、心志或忧愤…… 偶尔也有介绍西方文学意义论的文章,但这些文章常常是挑出一些类似定义之类的东西去解答什么是意义。诸如说文学的意义是意图、文学的意义是认知、文学的意义是理解等等,或者干脆说文学的意义是意图、认识、理解诸因素一锅煮的“综合统一”。由于这些分析斩断了文学的意义直观和意义体验的源泉,没有深入到诸意义理论的内部思想脉络之中去,我们所看到的“文学意义论”在根本上缺少能够直接打量文学与生活世界之内在转换的中介视野和概念工具。由此造成对文学意义的中介机制、交往能量及其对生活世界巨大辐射作用的严重抽象和低估,造成所谓“文学意义”与复杂深广的人生体验、与人的存在性内涵严重脱节。 从根本上看,意义是文学文本的社会性构成。由于文学的媒介是语言,“它既是主体间际可接近的,又是可以复制的,所以作品成为主体间际的意向客体,同一个读者社会相联系。这样它就不是一种心理现象,而是超越了所有的意识经验,既包括作家的也包括读者的”②。就像弗雷格所说,“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明确区别开来”③,“涵义不像主观的表象那样,它是公共的、可交流的”④。在文学阅读中,意义是文学信息的内容及其现实化,它既包含理解活动的意识直观、含义充实、意义再创造的发动,又是文学意向性构成的内在根据。没有意义的理解和再创造,我们不可能进入文学,没有意义的公共性、普遍可传达性,文本不会转化成广泛的社会阅读行为,而没有依托于意义理解、意向性构成的精微阐释,文学批评、理论就会被各种粗陋的还原论所取代。 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文学意义论并不能从分析哲学、现象学、符号学、语言学或言语行为理论等等的意义理论中直接推导出来。文学话语既不能等同于语言的逻辑意义或本真性的规范意义,又不是任何一种实用语境下的言语行为。文学的意义既不能通过单纯的意向分析(意向语义学)、语言规则系统的规范分析(形式语义学)来解答,也不能通过向实用关系(实用语义学)的还原来解答。关键是,迄今为止,关于语用的种种分析,包括行为主义关于言语行为类型的描述,都并不能够强有力地确认:文学或者诗,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语用?这就注定了,关于文学意义的特殊性及其机制,需要在广义意义理论的基础上以文学为本位来重新发掘和研究。由于文学话语的多质性,我们几乎可以从人文学科的所有角度对文本进行“取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取义偏差的文学“观”。比如,当前一些文化研究论文由于沉溺于猎奇式的人类学取义,已经在同质现象的无节制的铺陈中日益空心化;主流的审美意识形态论因为缺少意义理论的深化、充实,已经越来越空洞;形式主义研究由于取义的片面,已经萎缩成一种肤浅的主题学、叙事类型学或语文学的研究——上述种种取义,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当前国内文学理论的失效,并从某一个侧面造成了文艺学、美学与20世纪80年代启蒙现代性思潮的断裂。 可是,究竟怎样的“取义”才是文学研究应该具有的呢?在我看来,这是文学研究中关涉全局的问题。由于尚处在草创阶段,我们的文学意义论需要两个层次的展开:第一,打开文学意义论的思想视域,确认它之于现代文论的基础地位;第二,探讨我们该如何理解文学的意义,或者说,探讨在诸种文学理论的视野中,究竟什么样的视野才能够展开为恰切的文学意义论。本文立足于第二层次的讨论,希望通过几种文论视角的分析,勾勒出一个如何建立文学本位意义论的大致思想轮廓。 一、雅各布森:文学向逻辑意义的划归 文学是一个意义事实。当然,也可以说是语言事实,因为凡意义就一定有语言。但是说文学是一个意义事实的特殊含义在于:在种种事物中,唯有文学是专为意义的体验而存在的话语文本。就是说,意义体验是文学的核心,一个普通的文本并不是文学,有体验价值的文本才是文学。 关乎此,雅各布森曾经有经典的论述:“指向信息本身和仅仅为了获得信息的倾向,乃是语言的诗的功能。……诗性的功能并不是语言艺术的唯一功能,而是它的主要的和关键性的功能。……这样一种功能,通过提高符号的具体性和可触知性(形象性)而加深了符号同客观物体之间基本的分裂。”雅氏说,日常交流在于突出“语境”——“用另一个较为模糊的术语说,就是‘指称物’”。这一功能可以“简称”为“‘指称性’、‘外延性’或‘认知性’功能”⑤。而诗性功能在于突出信息本身,它让信息本身——它的具体性、可触知性、可潜沉性等等凸显出来,从而造成涵义的丰富、不定和直接感受的空间。这里,所谓“指向信息本身”就是指意义体验在文学中的自成目的性:意义体验直接价值化,成为自足存在的价值。“诗歌的区别性特征在于,一个词是被作为一个词来感知的,而不仅仅是作为所指对象的代表或者一种感情的发泄,词及词的安排组织、词的意义、词的内在和外在形式都获得了自身的分量和价值。”⑥正是基于此,结构主义一脉走向了对文学语言陌生化的探讨(什克洛夫斯基),对语言的组合关系与相当关系的探讨(雅各布森),对“字面意义”和“内涵性讲述”的探讨(茨维坦·托多诺夫),对文学语言之隐喻系统和内涵意义的探讨(雅各布森、罗兰·巴特),并一直延伸到解构主义对修辞意义与逻辑意义的深度挖掘(德里达、保罗·德曼)。他们的反复探讨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作为一个独特的文类,文学是专门为意义的体验、领悟与价值化感受而存在的语言建制。意义体验的自成目的性使文学与非艺术性交流区别开来:凡符号都有意义,唯文学以意义体验为价值;实用交流通过意义而以言行事,唯文学交流让读者沉浸在意义中。 可是,语言为什么具有诗性功能呢?雅各布森用了一个词:“信息”(message)⑦。这里,“信息”实际上已包含了“指称”、“及物”或“表现”的内容,是语言交流之及物与不及物的总和。举凡语言所带来的一切——语音、语符、情感、意象、观念等都是信息。按此理解,所谓诗性功能仅是指一种包含作品诸因素的文本之意义整体自我突出的倾向。但是,雅各布森接着说:“各种不同诗歌风格的独特性意味着,诗的语言除了占主导性的诗歌功能之外,还有其他语言功能在不同程度上的参与。举例说,史诗,主要使用第三人称,大量涉及的是语言的指称功能(主要指向所谈的事物);抒情诗,主要使用第一人称,其语言大都具备情感功能;至于使用第二人称的诗,其语言则富有意动功能。”⑧他反复说,文学只是以诗性功能为主导,还包含其他功能,而指称功能、情感功能、意动功能都在诗性功能之外——那么,诗性功能就是一种在指称、情感、意动之外并与前三者并列的独立功能了。可是,倘若真的排除了诸功能意义因素的综合效力及其在一种独特语态中以言行事的失效,诗性功能会是什么呢?此时,所谓诗性功能其实就是空的。正如费希所言:“脱离了言外之力,句子只不过是一堆无意义的噪声而已。”⑨这就是雅氏诗学的关键:他最终强调的是一种凸显形式的功能。他不关心“突出信息本身”的机制其实是文学文本诸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读者与文本之间基于信息特性、文化惯例和特殊语构形式的意向相关性。事实上,文学行为的发动不仅与形式相关,还与意义内容的独特取舍及人生命运的敏感性、与文化惯例密切相关。“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决定这首诗意义品质的并不只是格律,也不是“第二含义系统”、叙事的虚构性。全诗所有选择的意象都具有意义体验的敏感性:朝雨、客舍、柳色、酒、阳关、故人、送别,所有的意象都在诱发人生的感怀联想。这就意味着,文学体验的发动与意义的存在相关性,与所谓人生命运的敏感、纠结有幽深的关联。就像普拉特所说,对文学文本而言,“值得讲述”必须压倒其他功能,“最终可讲性才会优先于确定性”。“讲述语境的可分离性和内容的敏感性”⑩共同决定着意义效果的品质类型。但是雅各布森排除了这一点。他认定诗学是“研究语言结构的问题,比如对画的分析要涉及画的结构一样”;“既然语言学是一门关于语言结构的普遍性的科学,诗学就应该被视为语言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1)。这样,当然就意味着对文学意义诸因素的排除,诗学整体的意义论于是就变成了语言形式论。 由此,雅各布森的文学研究便最终指向了语法。他在打量文学的时候发生了一个观察视角的转移:离开文学阅读的意义直观而转向语文学的视角。他的“文学性”、“诗学”、“内涵意义”、“第二含义系统”等等所强调的文学语言的结构特征在本质上便成了一种放大了的语法学。而语法,实际上又是与逻各斯互为表里的语言形式。在《意义的若干问题》一文中,雅各布森区别了词语意义、语法意义、语境意义、接触意义等意义类型——他所说的“意义”仍然是以语法为基点的意义及其语用派生物(12)。由此引发了德里达、保罗·德曼、乔纳森·卡勒、费希等对结构主义诗学的根本怀疑。保罗·德曼说:“语言的任何理论,包括文学理论在内,只要仍然以语法为基点,就不会威胁我们认为是一切认识的和审美的语言体系的基本原则。语法服务于逻辑,逻辑又反过来开拓通向世界的知识道路。……文学理论只要毫不触动这个原则,就绝不具有任何威胁。理论和现象论之间的连续性,是由这个体系本身所维护的。”(13)在对文学语言特殊性的反复研讨中,结构主义努力的方向实质是要把文学的意义变得透明,变成可以用“语言结构”来解释的“普遍语言规律”。“纵聚合轴”、“第二含义系统”等等,本质上是将意义的断裂、空白、不透明、无穷尽和开放性等等转换为规律性的理解和言说,即转换为一种普遍的语言形式,转换成所谓文学性功能的语法探讨。归根到底,按德曼的说法,就是要把“修辞意义”划归为“语法意义”,将“修辞语法”转换为“逻辑语法”。比如隐喻,当用语法——甚至只要能用语法——来将它的意义解释得清清楚楚的时候,实际上诗意就已经荡然无存。因为正如钟嵘所言,诗所创造的乃是一种“味之者无极”的意义体验状态。隐喻,正是为了将“创意”保持在隐喻的意义生发状态和价值体验水平,那是专门为意义体验的发动、为陌生意义的闯入而创造的语言文本。这就意味着,只有保持对意义生发—体验状态的理论把握才能够抓住隐喻的文学性,一味将隐喻解剖成层层叠叠意义构成的“纵聚合”扭结反而与文学的真义差距遥远。我们的修辞学一贯用转换成明喻的方法来解释隐喻,这种语文学的解释几乎构成了我们解释任何一个文学手法的惯例,但是究其实质,这些自以为是的解释不过是把鲜活的文学意义转化为干瘪的逻辑意义而已。理论分析只要一这样做,就已经错过了文学——在这里,实际上隐含着文学意义论无法为其他任何意义理论所取代的独特根据。显然,在论域归属上我们无法将人类所有的玄思、想象、感觉、直觉、领会、神话、梦想划归于语法学、逻辑意义论,但是作为语言表达物,它们毫无疑问是意义论的范畴。“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语言学力图弄清楚所谓“真意”的涵义究竟是什么,文学则将“真意”创造、朗示、固化在价值体验的水平。文学意义论承认“真意”不仅弄不清,而且一旦弄清了,“真意”就成了死意。这正是文学意义区别于逻辑的真相。 在意义理论上,雅各布森是一个在两种意义观之间荡摆并最终将文学意义向逻辑意义划归的典型。当然,这是贯穿西方现代思想史的大倾向,在分析哲学早期、胡塞尔的意义理论里,在结构主义、批判理论里,都有体现。他们把意义等同于观念,等同于真值,等同于意向相关项的“统摄”,或者等同于意识背后掩藏起来的利益,又把观念等同于本质、真理、绝对客体、功利动机的表达或对真值的条件分析,最终让逻辑、实证、观念的普遍性来保证整个现代知识的客观性和有效性。逻辑的、观念的意义成为真理。这样所造成的后果,是在理论上对整个意义世界的丰富性、断裂性、偶然性和原生性、原创性的清洗,最终让“陈言”的逻辑意义来统领一切意义。然而文学意义的异质性、不透明性、无拘束的原创性证明这些系统划归是无效的——文学几乎是现代人在意义创造领域最重要的反抗力量。“文学性,即那种把修辞功能突出于语法和逻辑功能之上的语言运用,是一种决定性的,而又动摇不定的因素。它以各种方式,从诸多方面破坏这种模式的内部平衡,从而破坏其向外的朝非语言世界的延伸。”(14)我们在无数的神话、传奇、突破语法的诗歌、根本无法用结构来解释的境界和不合逻辑的小说的伟大想象中,在文学因素向生活世界无边的扩散中一再体会到这一点。 二、“取义”陷阱:客观性信念中的意义转移 实际上,雅各布森的诗学显示了文学研究中对研究对象“取义”的极端复杂性。他原本是要命中文学的,他提出“文学性”、“诗学”、“内涵意义”等正是要研究诗与普通语言文本之不同。可是,恰恰是在他似乎已经抓住文学的时候又让文学在眼皮底下溜走了。这里呈现的是文学研究的表面取义与实际取义之间的差异:表面上他研究的是文学,但是实际研究下来,他抓住的却是逻辑。就是说,在研究进展的过程中,他对研究对象的取义发生了一个意义类型的隐秘转移:修辞的、文学的意义在研究展开的进程中衰减成了逻辑的、语法的意义。文学似乎成了一个无法抓住的X。我相信,这样的悖谬几乎在所有文学研究者身上都曾经体验过,甚至可以说,这是文学研究之内在精神结构中的一个根本处境。 首先,是文学意义的浑整性与可拆分性。从意义类型的构成因素上看,可以说一部文学作品的意义如生活一样浑整、丰富、多样。就像韦勒克、沃伦所说:“一部文学作品的‘材料’,在一个层次上是语言,在另一个层次上是人类的行为经验,在又一个层次上是人类的思想和态度。”(15)由于文学文本意义的多质性,我们几乎可以从所有想象得到的角度对文学进行考察:心理的、生理的、病理的、社会的、语言的、精神的、认识论的、人类学的、考古学的、文献学的、符号学的、哲学的甚至是法学的、经济学的等等。在批评史上,所有这些视角都出现过,而且都自称是关于文学的研究。同时,文学文本的另一个特征是意义的可拆分性:无论什么体裁的文学作品都是由词、句、段、篇所构成的,这种几乎无限的可拆分性决定了研究者可以脱离整体的意义体验而局部展开无穷的抽象、放大和勾连。一部小说的可拆解性甚至可以具体到每一句话、每一个词——它们都是可以理解的、有意义的,可拆分出来进行外部勾连的。因而在无穷可拆分的意义上,每个大部头文学作品的的确确都是“百科全书”。文学仿佛万花筒,可以局部拆分、脱落乃至拉扯延伸、串联出无穷的意义。由此就决定了,文学研究的前提是首先要确定对文学的取义,或者说确认你对文学研究的先行取义究竟是什么。 其次,是文学理解与研究在态度上的鸿沟。文学阅读与其他阅读相同的是都面对文本,微观地看,可以说两种阅读的意义领会首先面对的都是语词。但是,文学阅读的特殊性在于,它将语词带回感觉,甚至观念在文学阅读中也变成了感觉的一部分,其时间性是从带回感觉的一刹那开始的。按萨特的说法,“阅读是一场自由的梦”,唯有在感觉中,文学才将读者带入一个世界,使阅读获得存在感、亲历感,让人沉浸在意义体验的状态中。因此,文学是一个生活事件。可是,文学研究不同。论意义并不等于意义体验,文学研究包括文学评论,并不等于文学的审美阅读。既然是文学研究,就总是理性的态度,客观的对象性陈述,这与文学阅读的态度迥然不同。如果说文学阅读的态度是投入,那么文学研究的态度就是理性或分析——显然,这一“入”与“出”之间的态度鸿沟与纠结是人类自从有文学、美学研究活动以来就伴随始终的悖谬性处境。 本文要强调的是,正是这一悖谬性处境强化了文学研究取义的极端复杂性,或者说,这一悖谬性最尖锐地体现在文学研究的“取义”陷阱之中。意义类型的多质性,造成了对文学研究进程中“仿佛文学”的取义假象或者说对研究中意义类型转移的掩盖;文学理解与研究两种态度之间的鸿沟,又进而决定了在文学研究中意义类型的转移即文学意义衰减为其他意义类型的必然性。 比如新批评,他们为保障文学研究的美学品格的主要措施是两条:第一,相对于维姆萨特所谓文学批评的“意图谬误”和“感受谬误”而反复强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在此一层面,他们强调的是悬置文学的意义体验而分析客观独立的文本。兰塞姆说:“如果我们有权规定,那么批评应恪守的第一法律就是客观,就是应阐述客体的本质而不是它对主体的影响。”(16)为了强调文学研究的客观性,兰塞姆甚至排出了一切与意义相关的内容,只剩下作为文学整体的“肌体组织”,即纯粹的“结构和修辞”。第二,挖掘使文学成为文学的内在机制。新批评认为“使作品成为文学”的根本原因是“审美结构”。韦勒克、沃伦说:“‘形式’这个词……我们这里将在这样的意义上使用它,即用它来指一部作品的审美结构……是形式把它(文学)的‘素材’完美地组织在一起的。”(17)他们坚信,正是这些组织结构使文学作品的所有素材组织成艺术的生命有机体。于是,意义自然就从整个研究中被排除了。所谓“内部研究”变成了对文学作品“审美结构”的研究,而“审美结构”又进而使文学作品的意义整体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文学话语语法——用保罗·德曼的话,修辞意义再一次衰减成了语法意义、逻辑意义。关键是,只要坚持形式论对意义体验的排除,哪怕是专门针对文学性、美学价值的研究,都必然走向文学意义类型的转移或衰减。因为在排除意义体验、进入客观性考察的时候,研究者对文学对象并非没有取义——不取义,就没有领会,而没有领会是不可能研究文学的。当你心中完全没有诗意感受的时候,你凭什么确定那是一首诗呢?在这一点上,维姆萨特的“感受谬误”论完全错了。在这里,研究者不是没取义,而是隐秘地取定了一种与研究者的理性眼光相一致的“意”:阅读与研究之间的态度鸿沟使他在走出意义体验之后仅存了用研究者的分割切域的眼光所看到的局部的、合符语法逻辑的“意”。这一取义的意义转移之所以隐秘,是因为文学意义的多质性具有掩盖性和欺骗性:研究者明明已经将眼光收缩到了只关心语法构成的意义局部,但是作为文本对象,你仍然可以说它是文学。这一“仿佛文学”现象下所真实发生的乃是南辕北辙地以局部为全体。关键是,只要断然排除意义体验,这一衰减或转移就是必然的,因为当此之际,研究者只剩下了一种外在对象性的逻辑分析。 这就说明,我们无论如何都绕不开一个环节:对文学作品的投入理解。究竟什么视角才能抓住文学?根本上讲,文学视角的核心就是文学的意义理解。我们注定了只有在文学阅读的切身体验之中才能抓住文学。作品由于投入而与读者的人生感、存在感相通连,直接融入并构成读者的人生体验、价值观照和精神生命的一部分。正是从这一通道,文学才活生生地进入了凡俗世界的意义生存,得以向世人揭示这个世界的意义真相,照亮这个世界并让这个世界开放、扩容或升高。唯有如此,看到的文学才是活的文学,像生活世界一样具有浑整性和未分化状态的人生体验深度的文学,而不是在理性分化下某个专题性知识领域的展开。这就注定了,真正能把握文学的研究必定是“入”与“出”相互支持的研究,而不能仅仅只是“出”。“出”必须将“入”的体验领会整体收摄到“出”的研究之中。在形式文论中,我们看到的是“入”与“出”两种态度的分裂:研究者无限趋近研究态度的客观性而排出意义理解的置身性、体验性。而在此排除的背后,则是对意义之置身性理解的一系列纵深的关联性内容的排除:排除意义,排除意义与主体、与感性、与社会的内在贯通和勾连,直至彻底斩断文学与生活世界、与启蒙现代性、与公共意义秩序、与社会的意义政治等等的血肉关系。 问题是,“入”的领会又怎么可能在“走出”之后得到存留或持续呢?在自然状态中,两种态度的鸿沟是难于转换沟通的。就像康德曾经追问过的,我们怎么可能从理性过渡到情感呢?这是否就表明,文学的意义论是无法展开的呢?有没有一种可以实现两种态度间相互转化、支撑和循环的思想视野呢? 三、英加登:文学意义的现象学研究 有一种方式可以实现“出”与“入”两种态度的转化与循环:对文学阅读经验的现象学研究。现象学文论国内多有介绍,但对现象学视野的态度构成关注不深。在现象学视野中,“出”与“入”相互转化的可连接性在于:阅读理解的体验状态(“入”)正是反思性直观(“出”)所把握的对象。观者从体验的置身状态中抽离出来,将理解体验的状态推距为“观”的对象,由此,“入”与“出”呈现为一种视角内部相互蕴含的张力:“入”的切身性、直接经验性是对“观”的可靠性的奠基——意义呈现为理解了的内容;而“出”的对象性直观和分析则保证了所把握内容的客观性——理解了的意义成为理性直观所把握到的“明见性”。所谓“理论”,就是将这一把握描述出来。而不多不少,对于文学,这一反思性研究所描述、分析和把握的内容正好就是对文学意义的理论重构。在笔者看来,这是迄今为止唯一可以基本得到确认的符合文学意义本性的研究视角。换言之,在我看来,较可靠的文学意义论,就是对文学意义的现象学研究。而非文学研究的取义,则是将文学文本作为各取所需的直接理性分析对象来处理。 我们知道,胡塞尔并没有展开文学现象学的研究,开创出系统文学现象学研究的代表人物是罗曼·英加登。英加登将文学意义的构成分为四个层次:“(a)语词声音和语音构成以及一个更高级现象的层次,(b)意群层次:句子意义和全部句群意义的层次,(c)图式化外观层次,作品描绘的各种对象通过这些外观呈现出来,(d)在句子投射的意向事态中描绘的客体层次。”对此学界讨论甚多,毋庸赘述。这里要强调的是与本文论旨密切相关的两点。 第一,文学意义的特殊性。英加登提出了一个关于文学意义类型的核心概念:拟陈述。“与科学著作中占主要地位的作为真正判断句的句子相对照,在文学的艺术作品中陈述句不是真正的判断而只是拟判断,它们的功能在于仅仅赋予再现客体一种现实的外观而又不把它们当成真正的现实。”(18)按英加登,文学陈述的性质是拟设性的。“文学的艺术作品(或者至少是自称为艺术作品)不包含真正的判断。正如我在其他地方力图指出的,它们只包含拟判断,这些判断并不自称是正确的,即使它们的内容脱离开语境可能被认为具有真理价值。即便如此,它们在文学的艺术作品中也不是像逻辑意义上的正确句子那样发挥功能的。”(19)文学陈述不是在认知意义上的陈述,而是拟设性陈述;其目的不是为了传达知识,而是为了构建意义体验。简言之,拟陈述是为了文学意义的独特价值化要求。在英加登看来,这是文学最关键的特征。拟陈述繁衍于文学作品意义构成的每一个层次,它表现为文学中出现的各种言语行为——描述、疑问、敦促、立约、诅咒等等——缺乏以言行事的力量。文学话语不施行世俗之事,它悬搁了日常语言以言行事的要求,从而得以从现实的约束中解放出来,以无拘束的创造去揭示世界意义的真相并达致意义的体验性聚集。当然,这也就宣布了以“意识”的真实性为核心的意义观在文学中是无效的。科学或其他的实用文本依赖陈述的真值或其他规范而以言行事,因此言语行为理论可以从“事”的目的性和“述—行”结构上去区分“以言行事”的种类。但是文学叙述没有以言行事的效力,就像塞尔所说,是“无欺骗目的的伪述行”(20)。在“述—行”的言语上,文学仍然有“述”的功能——它将描述、疑问、敦促、立约、诅咒等等的“言外之力”保持在意义的理解和体验水平,这是它的目的;但是,它终究是一种虚拟的“述”——它不会驱动理解者真的去“行”。因此,如果从“行事”的目的上去研究文学,首先就会触及语言有效性要求的根据问题。对于一种拟设、想象的陈述,人们无法用现实行为的方式去响应它,那么,要分析所谓文学行为的机制,同样又必须先迂回到发动意义体验的内在分析中去:“述—行”结构又变成了意义实现的演化即现象学分析。这样,力图从外部行为结构去研究语言意义的言语行为理论,又重新回到了它曾经摆脱了的内在性研究路线。如果不诉诸内在意义的现象学分析,言语行为理论对文学的研究仍然是无力的。显而易见的是,无实用有效性的“述—行”绝不等于无意义的言述。 第二,文学阅读中的直观。因为文学的意义是在直观中实现的,所以英加登反复强调,文本意义实现的过程是一个随着阅读展开而不断瞬间生成的过程。“阅读本文的过程以这种方式毫不费力地进行着”(21),并没有一个从语音到意义理解、到内容想象、到整体作品世界之直观体验的先后延宕的程序,而是随着阅读的进程不断地闪现和直接展开。我们知道,英加登极其重视直观在阅读中的作用,他专门为此设置了一个文学意义研究的层次:“图式化外观层”。“读者通常通过作品中其他独立于事态的因素,特别是语音学层次的某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它们。这些图式化外观就是知觉主体在作品中所体验到的东西,它们要求主体方面有一个具体的知觉或至少是一个生动的再现活动……如果图式化外观在阅读中对于读者是实际存在的,从而属于作品的贮存,那么读者就必须发挥一种类似知觉的功能,因为作品中由事态再现的客体实际上是感知不到的。”(22)读者总是以直接的方式去体验作品的感性声像(声音或文字),表明文学阅读“要求主体方面有一个具体的知觉或至少是一个生动的再现活动”。这一想象性“再现”把作品中看不到的事态变成生动的直观对象,从而实现了作品所述内容的形象转化,这就是文学阅读中的“图式化外观”。 这就意味着读者必须在生动的再现的材料中创造性地体验直观外观,从而使再现客体直观地呈现出来,具有再现的外观。在致力于忠实地重构作品的所有层次和认识作品时,读者努力接受由作品提供的暗示并准确地体验到作品“包含在待机状态”的那些外观。当他体验到这些外观,在想象的直观材料中把它们现实化以后,他就给相应的再现客体提供了直观的性质;在某种程度上他在“自己的想象”中看见它。(23) 显然,这是文学意义机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因为这一环节,文学阅读变成了一种“准直观”的行为:读者得以置身其中,从旁观者变成经历者,产生出切身的体验和感受。正是这一置身状态的进入,改变了阅读的性质,使之成为一个“审美理解的过程”,而不仅仅是理性的理解和认知。不言而喻,这一想象过程既是作品的“先验”意义在阅读中的现实化,另一方面,又是读者用自我的经验材料进行补充和完善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他经常联系到他以往的经验并且按照他在生活过程中为自己构成的世界形象的图式化外观来想象作品所描绘的世界。当他在作品中遇到一个他在生活中从未见过的再现客体时,不知道它‘看起来’是什么样子,他就试图以自己的方式想象它。”(24) “拟陈述”与“图式化外观层”都是讲文学作为一种意义类型的特质,前者偏重质性,后者偏重机制。毫无疑问,这是文学区别于其他意义形态的决定性内容。英加登的贡献在于,他在视野上就已经不是对文本的纯对象性分析,而是把阅读理解收摄进了文学意义机制的描述分析之中。 四、视野展开:文学意义论几个维度的补充 实际上,只要是对文学阅读的现象学反思,就必然已经预设了:一,投入体验到反思性分析的态度转化与收摄;二,研究中读者与文本的视野融合;三,居间性。这一研究视野的展开告诉我们,意义不是一个孤立文本内部的封闭性储存,而是一种人—文本—人的居间性联络唤醒机制,其中包括接受理论所说的“期待视野”(汉斯·罗伯特·姚斯)和“召唤结构”(沃尔夫冈·伊瑟尔)。意义是大家的意义。没有这一以文本间性、语言系统作为背景构成的唤醒机制,无论多么复杂的文本都是一堆墨迹而已。由此,意义将不再是一种先验的、有待实现的“潜能”,而是先验与经验、读者与作者、文本符号与理解规则之间——一句话,是主体间性及其文化建构的关联性存在(哈贝马斯、巴赫金)。这就决定了,文学意义论不可能再仅仅纠结于文学叙事学、主题学或隐喻一类的语义分析,而是要延伸到文学与生活世界之意义创造、构建及其机制的广阔展开(海德格尔、文化研究、文学行为理论)。在现代西方文论中,现象学眼界或者说广义的文学现象学所预设的这一展开形成了一个交互影响而又开放延伸的文学意义论的思想谱系,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存在论诗学、文学阐释学、接受美学、读者反应批评、新历史主义、文化研究、文学行为理论等等都分别在这一谱系的脉络中各有贡献或有所关涉。 在国内,这些理论似乎都已经众所周知,但是很少从意义论的角度去把握。鉴于本文的篇幅已经不允许再系统展开,这里仅就几个重要的维度做一些补充。 (一)意义的生存论维度 虽然强调了读者在阅读中的想象补充,但英加登所分析的实际上只是意义实现的一个方面:在文本与读者的两端,他凸显了在文本一侧的意义实现,而忽视了这一实现在读者一侧的纵深的生存论内容。换言之,英加登的意义仍然是胡塞尔对意义的认识论规定:意义就是对意识对象感觉质素的“立义”及其以此为根据的“第二立义”。这样,文学作品的意义就变成仅仅是对文本所包含的意识内容的理解。但是,真实的阅读并不是这样。从读者一侧看,阅读的投入、体验实际上意味着理解发生了向读者的“入侵”:意义侵入他的内生活并扩展为他精神生命的一部分。这一“入侵”发生的标志就是阅读中的“触动”:触动撞开了读者人生情绪的“门”乃至无意识的洪流。这是文学意义至关重要的一面。这里,读者不仅加入了意义的创造,而且在创造性的投入中进入了一种实践的意义生活的状态。可以说,这是全部文学价值发挥之所系的根本现象。 在此所关涉的乃是文学意义的生存论维度。对此,海德格尔一句话就点出了其中的要害:“‘……人诗意地栖居……’也即说,作诗才首先让一种栖居成为栖居。作诗是本真的让栖居(Wohnenlassen)。”(25)更通俗地说,诗意是对人生存维度的照亮、开启和灌养。用中国古人的话,诗意之功乃“化成天下”,它“照烛三才,晖丽万有,灵祇待之以致飨,幽微藉之以昭告”(26)。文学意义向读者生命的汇流乃是读者人生的意义化:它不仅为读者打开了一个意义生存的空间,而且让人生的种种遭遇显现出意义的品格和真相。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费希强调,文学是一种独立的言语行为。“文学的意义是一种体验:它发生了;它行事了;它也使我们行事了。我甚至要与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作对,说它所做的就是它的意义之所在。”(27)按海德格尔之意,这里所包含的有三层含义:第一,文学是一个供人栖居的世界,诗意乃人精神生活的故乡;第二,诗意乃存在之敞亮,人生存的世界性在诗意中得到建立、明澈和显现;因此,第三,诗意是人之存在的本真性展开。作为栖居之所,诗意为人提供精神享受;作为存在之敞亮,诗意乃专属性地对人生意义、对生存世界的反观、揭示和开启;作为人之存在的本真性展开,诗意乃为人的生存提供尺度和度量。 这样,意义本性的另一种面向便呈现出来:意义在根本上不是一个孤零零的关于对象的认知性信息,而是一种人的生存论内涵。首先,意义在本源上是人对生存于其中的“世界”结构诸环节之关系联络的领会。“意义是某某东西的可领会性的栖身之所。在领会着的展开活动中可以加以分环勾连的东西,我们称之为意义。……只要领会和解释使此在的生存论结构成形,意义就必须被领会为属于领会的展开状态的生存论形式构架。”(28)生存的源始状态是:人在巡视繁忙中领会世界,万物在此一领会中原始地现身,其中,我们遭遇的“可以加以分环勾连的东西”就是意义。因此,一方面,意义从来就不是与生存无关的飞来之物的某个信息;另一方面,我们生活中的任何环节都是意义性的。在原初的生存境遇中,任何意识、情感、关系、地位、遭遇对象(神、物、人、他者)都是意义性的,是世内诸存在者、存在情态之意义构成的不同层次:所有这些经由意义—语言的聚合而结成我的“世界”。其次,意义是此在的生存论内涵。“意义是此在的一种生存论性质,而不是一种什么属性,依附于存在者,躲在存在者后面,或者作为中间领域飘游在什么地方。只要在世的展开状态可以被那种于在世展开之际可得到揭示的存在者所充满,那么,唯此在才有‘意义’。”(29)作为对生存在世的种种关系联络的领会,意义是人生存状态中的“意义”。人生存在世的展开状态就是由那些有所谓意义的存在者所充满的——在这一面向上,意义就是人生全部的领会、念想、牵挂和依托。这就注定了意义是人生存内容的体验性构成,唯有人才有所谓意义。 意义的现象学特征在于,它既是生存论的,又是公共性、符号性的。一方面,意义是符号之具有公共性和普遍可传达性的可理解质素,以此它可以在人际间普遍传达,成为人以言行事的根据;另一方面,它又通过兑换为观念、想象、无意识、情绪、幽微领会的开启而在体验中直接构成人生存的价值内涵。这一内与外、生存论与主体间性视野的相互转化与构成,注定了意义论必将敞开为语言、艺术、生存、社会、世界等一体化展开的巨大关联性内容——显然,这将使文学研究的视野极大地超越英加登而更接近文学的事实本身。 (二)研究中的意态直观 英加登在研究维度上的另一个缺失是文学意义状态之反思性直观的缺如。文学现象学把文学的意义实现作为专题化的区域来展开研究,意味着意态本身已成为现象学本质直观把握的对象,就正如胡塞尔在意识行为的研究中将表象、立义、观念、种属区域等等作为本质直观的对象。这一要求与文学阅读中的意义直观是高度一致的:阅读中具体的意义直观是经验直观,而对此一直观的理论把握(所谓“直观的变更”)则是现象学的本质直观。英加登对文学意义诸层次的反思性研究是分析性的,但是如前已述,在实际文学阅读中意义的呈现并没有分层,而是随着阅读的行进瞬息即呈、直接展开。阅读并不是一个先看到文字,然后理解意义,然后发动想象与联想,最后才呈现出作品意蕴的分层分时显现的过程。在这里,英加登明显的缺陷是:他用分析性描述取代了对文学阅读意义状态的直接直观。声音层、意群层、图式化外观层、意向性客体层的层次划分表明他是从语文学的分析逐步深入到文学理解的把握,但是这样一来,对作为审美理解所特有的文学意义状态的直观就反而消失了。 我们且看中国古人的把握: 静,非如松风不动,林狖未鸣,乃谓意中之静; 远,非谓淼淼望水,杳杳看山,乃谓意中之远。(30) 戴容州云:“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 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岂容易可谈哉?”(31) 显然,对文学意义的特殊性而言,最关键的就是对阅读中那直接展开、瞬息即呈的意义状态的直观把握。各种形态的意义直观正是文学意义的特殊性即所谓意义之审美显现的万千气象。对它们直观把握的例子在中国古文论中比比皆是:“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持之匪强,来之无穷。”(《雄浑》)“阅音修篁,美曰载归。遇之匪深,即之愈希。脱有形似,握手已违。”(《冲淡》)“采采流水,蓬蓬远春。窈窕深谷,时见美人。”(《纤秾》)“俯拾即是,不取诸邻,俱道适往,着手成春。”(《自然》)“匪神之灵,匪机之微,如将白云,清风与归。远引若至,临之已非。”(《超诣》)(32)“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人于冥漠恍惚之境,所以为至也。”(33)扩而言之,所谓“比兴”、“余韵”、“含蓄”、“机趣”、“神韵”、“渊永”、“韵致”、“意象”、“境界”、“不尽之意”、“韵外之致”、“不绝如缕”、“远而不尽”、“文简而意广,辞约而义丰”,“言有尽而意无穷”等等,无不是对文学意义之意态直观的直接把握。 事实上,不管是对创作还是欣赏,乃至对文学现象学研究的知识积累,最富启示性、切近事实真相的描述都是意态直观的把握。莫里茨·盖格尔曾经断言:在人类历史上,所有在美学和艺术理论中提供过有持久价值的那些真知灼见,都“既不是通过自上而下,也不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分析推论而得出的,“而是由人们通过对本质的东西的直观而得出的”(34)。对文学而言,除了对意态的直观把握,还有什么东西是能称之为“对本质的东西的直观”呢? (三)政治学维度 进一步,在文学意义的生存论和公共性维度两个方向,不管是沿着哪一个方向往前推进,都必然触及社会的意义生态和社会文化规约的研究。由此,这决定了意义的政治学、社会性维度是文学意义论不可或缺的环节,同时也决定了作为规范性知识探讨的文学意义论必将进入社会历史的意义维度。 在现代思想史上,对意义生态的微观政治学分析的大规模呈现是当前仍然势头强劲的文化研究。不同于传统的实体政治论,文化研究所分析的政治维度是文化中的意义统治。在我看来,这就是文化研究最重要的贡献:发现了日常性生活往来中特有的政治学内涵。比如,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承受着对如下关系格局的体验:压制、尊重、服从、忠诚、团结、逢迎、讨好、反对、歧视、排斥、防范、规训、怀柔、威服、欺蒙、冷漠……这些无所不在的关系是对人际间生活状态的具体支撑和约束,它有着不断翻新的万千形态。本质上看,这些关系都是意义性的,而不是强力统治下的实体性权力关系。当听到是领导的电话,我马上就变成讨好的口气,即便这位领导可能管不到我而且不希望把他看成领导。因此,这是一种由身份形成的意义格局。这就是意义的政治。它超越了强制的权力关系而普泛化为一种意义约束,或者说反过来,意义约束掩盖强力压迫而成为社会无所不在的生活政治。由于它们转瞬即逝,变动不居,我们忽视了这是一些由人际间意义关系来建构和奠基的关系格局或格式化。人格、身份、话语、体制、利益、知识、威仪、器物符号、文化语境等具有社会有效性的意义关系扭结是支撑各种生活政治格式化反应的实质性根据。我们识别它们并作出相应“正确”的反映,实际上已经成了我们的生活本能。文化研究就是要将这些人际间的意义格局、意义关系中的政治内涵挖掘出来。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研究、伯明翰学派的工人阶级文化消费、波德里亚的收藏品研究、霍尔的文化身份、费斯克的大众经济、布迪厄的知识资本论、莫里斯的购物中心研究乃至性属研究、亚文化、同性恋、族群研究、吸毒者群落、酷儿理论、涂鸦文化研究等等,所真正触及的都是人际间意义关系的微观政治学。 显然,意义关系的格局化意味着有一种机制在操纵,它决定了社会人在各个关系格式中的地位,就像语法的机制约束着言语的意义表达。意义的居间性决定了关涉到人际间等级差异的意义内涵是有承担者的,理解我与你之间的“服从”关系就意味着我对其中关系一方的自觉进入,正如承认某人是权威就等于接受他的话于我是一种威权。因此,意义操纵的机制就是种种意义交往认同中不言而喻的等级规约。迄今为止,文化研究的主流都是对种种社会意义操纵机制的揭露批判。这是比阶级分析、政治制度研究更微观、更隐秘,也更生活化得多的社会政治操纵的批判。阿多诺、霍克海默的科学话语研究,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福柯的知识考古学、知识谱系学,波德里亚的物体系、符号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威廉斯的历史语义学、关键词研究,赛义德的东方主义、后殖民主义,波伏娃的女性研究,韦斯特的差异文化政治,托尼·本内特的政策文化研究,霍尔对大众传媒的编码/解码研究等等,无不是对形态各异、种类繁多的社会意义操纵机制的研究。由于意义操纵是在社会认同中的操纵,意义的理解认同将被统治者的抵抗转化为主动的迎合与服从,决定了这种操纵是使社会政治统治从内部建立起精神等级秩序的关键。由此,意义操纵便无可争议地具有了社会统治的隐秘性和社会政治秩序的内在整合功能。 文化研究几乎是与当代生活政治的短兵相接,它凌厉的批判姿态和内在于时代的敏感性、尖锐性都为文学现象学和形式论批评所望尘莫及。这恰好与文学现象学诸研究维度形成了互补。一直以来,在文学理论内部就有着两种知识之间的分裂:一个是作为规范性知识形态的形式论、符号学、现象学乃至我们所熟知的思辨美学传统中的“文学理论”,另一个是作为社会批评的文化研究、文学社会学、文学批评。前者要求规范性知识的积累,后者要求进入历史的现实姿态与政治—美学的社会批判锋芒。我们看到,一方面,没有文化研究维度的现象学文论,包括20世纪80年代以来叫得很响的存在论诗学、接受美学,已经逐渐呈现出一种审美主义的空洞化倾向和与生活现实的阻隔;另一方面,缺乏现象学维度与规范性基础的文化研究又日益走向价值空心化。沿着无穷增多的现象批评的铺陈,大量的文化研究丧失了规范性指向和对审美价值的关切,沦落为伊格尔顿所谓“憎恨学派”的阴暗挖掘。显然,一种自觉意义上对社会的意义生态和社会文化规约的意义论研究将极大地促进二者之间的转换与融合。微观政治学与生存敏感性、与文学的内在联系在于:日日发生的对人际间意义关系格局的体验是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感同身受的现实人生体验,正因为如此,它同时也是文学价值关切的重要内容。同时,更重要的是,在主体之间,在社会意义生活的层面,意义关系绝不仅仅是操纵性的,它还是开启性、养育性、建构性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在强制或非强制的意义操纵与正常的交往共契、社会认同、意义的创造和自由展开之间做出区分。由此,就必然要深入到对意义交往的普通语用学基础和文学之意义创造的自由本性的深度挖掘。 最后,将本文的讨论总结为一句话:建议通过文学现象诸维度与形式论、文化研究、文学行为理论等等的协同交融,建立一种以文学为本位的意义论。 注释: ①李泽厚:《“意境”杂谈》,载《光明日报》1957年5月9日。 ②(18)(19)(21)(22)(23)(24)罗曼·英加登:《对文学的艺术作品的认识》,陈燕谷、晓未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第35页,第34页,第109页,第34页,第34页,第55页,第56页。 ③④彼得·哈克:《语义整体论:弗雷格与维特根斯坦》,涂纪亮主编《语言哲学名著选辑》英美部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40页,第49页。 ⑤⑧(11)罗曼·雅各布森:《语言学与诗学》,滕守尧译,赵毅衡编选《符号学文学论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第180页,第181页,第171页。 ⑥Cf.Terence Hawkes,Structuralism and Semiotics,London and Methuen:Routledge,1997,p.64. ⑦Roman Jacobson,Closing Statement:Linguistics and Poetics,in Thomas A.Sebeok(ed.),Style in Language,New York and London:The Technology Press of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nd John Wiley & Sons,1960,p.356. ⑨(27)Stanley Fish,Is There a Text in This Class:The Authority of Interpretive Communities?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p.88,p.32. ⑩Mary Louis Pratt,Toward a Speech-Act Theory of Literary Discourse,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77,p.148. (12)参见雅柯布森《意义的若干问题》,钱军选编、译注《雅柯布森文集》,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73-193页。 (13)(14)保罗·德曼:《对理论的抵制》,《解构之图》,李自修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版,第107页,第160页。 (15)(17)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邢培明、陈圣生、李哲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77页,第276页。 (16)兰塞姆:《批评公司》,史亮编《新批评》,四川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17页。 (20)John Searle,The Logical Status of Fictional Language,New Literary History,Baltimore,Maryland: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5,p.325. (25)海德格尔:《人,诗意地栖居》,孙周兴编《海德格尔选集》上,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465页。 (26)钟嵘:《诗品》,何文焕辑《历代诗话》上,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页。 (28)(29)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熊伟校,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85页,第185-186页。 (30)皎然:《诗式》,《历代诗话》上,第36页。 (31)司空图:《与极浦谈诗书》,郭绍虞集解《诗品集解》,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第52页。 (32)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历代诗话》上,第38-43页。 (33)叶燮:《原诗·内篇》,霍松林注解《原诗 一瓢诗话 说诗晬语》,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30页。 (34)莫里茨·盖格尔:《现象学美学》,倪梁康主编《面对实事本身——现象学经典文选》,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第251页。标签:文学论文; 雅各布森论文; 世界语言论文; 文学分析论文; 艺术论文; 文本分析论文; 文化论文; 读书论文; 关系逻辑论文; 作品分析论文; 诗学论文; 现象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