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高等教育市场不遵循经济学教科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教科书论文,经济学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致谢:作者谨向Aki Yonezawa、Ian Dobson、Jamie Doughney、Grahame McCulloch、Rajani Naidoo、黄福涛、蒋凯致谢。
中图分类号:G64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4)01-0017-19
一、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
政策制定通常基于一种构建、表达和充实政府职能的引领性思潮。它是在随着时间推移而制度化的主导思想的基础上迭代和再生的,这些思想的影响力持续增强,直到被另一种理念所取代,取代通常发生在危机之中或危机之后。[1]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经济滞胀中,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失去了政治牵引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经济话语框定了政府和教育的改革议程。
第一幅新自由主义教育蓝图是1955年弗里德曼(M.Fredman)在其《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一文中描绘的,该文后来又被收入《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一书。弗里德曼坚信,市场竞争会使效率、应对性和创新最大化。[2]他的消费券理论推行这样的一种理念:政府推进的准市场是在通向资本主义市场终极目标之路上的过渡。在1979年5月英国保守党政府赢得大选前,这种理念几乎没有政策跟进。玛格丽特·撒切尔执政后不久,引入了高等教育的第一次市场改革——对海外学生收取全额学费。[3]此后十年,关于竞争性市场的商业模型和理念逐渐流行。到1997年,《高等教育政策》(Higher Education Policy)的一期专辑指出:“基于竞争市场概念的政策工具在许多国家已经承担起了‘核心角色’。”[4]十多年过去了,市场思维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了扩大化的试练,现在可以总结出它的潜力。由于对英国高等教育改革已有充分的讨论[5],本文将提供了一个更一般化的分析。
古尔森(K.Gulson)反思了新自由主义话语的组织质量,他认为:“新自由主义是一种元叙事……一种观念制造者,一个进程和实践的指标,以及一种产出描述。”[6]就资本主义市场如何运作,新自由主义话语模型给世界提供了一个参考。它的政策目标是要改革机制度、体制、主体和行为,以使它们为资本积累所用。[7]通过金融理性和商业模板,昔日的公共职能被重新构思,在政府被重塑为“市场政府”(market-state)和全球性“竞争型政府”(competition state)的同时,它的一些职能被推向市场经济。[8]在泰勒(C.Taylor)看来,新自由主义话语也可以起到社会想象的作用[9],构成那些被视为可能的和无可避免的事物[10]。现在已经很难构想出“非新自由主义”的场所和空间[11],全球趋同进程加快了这种想象力在全世界的传播[12]。
世界各国的大部分公共航空、通信、广播电视服务以及一些医疗服务都已经私有化和商业化了。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尽管有一些营利性的监狱,警察、法院和国防事务仍然主要掌握在公共部门手中,新自由主义话语没有构成一个普适的实践主体,“最好将新自由主义看作一个愿景而不是已完成的现实”[13]。经济市场改革也不是高等教育唯一的政策议题——大多数政府都支持社会参与的扩大,并且至少在名义上关心社会经济平等和性别平等,而且越来越强调高校对社区建设的参与[14];关于国际联系和毕业生的全球属性政策也同样超越了资本主义想象。尽管如此,市场改革还是主要的政策博弈。问题是:高等教育在多大程度上被重塑了?它又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重塑?
新自由主义话语已在两个层次上被纳入政策和法规:第一个层次通常被称为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简称NPM);第二个层次体现了全面的经济商业化,可以被称为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neo-liberal market model,简称 NLMM)。
新公共管理是一套组织实践的混合体。它有许多依据,而非仅仅是新自由主义的一种简单功能,它结合了新自由主义的商业模型和市场模式,一方面带有强调审计和问责的科层控制系统,另一方面又强调透明化和个体化的理念,后者主要受到20世纪60年代新左翼和70年代新右翼的影响。然而,除了把加强政府控制本身作为目的,新公共管理与新自由主义的社会想象力是一致的。在高等教育中,新公共管理所偏好的竞争机制为长期以来大学之间对优秀学生、科研经费以及最终学校声誉的争夺奠定了基调。高等教育中的地位竞争(status competition)不是资本主义的(下文会谈到它们之间的显著差异),但却与新自由主义的世界观相契合。
在公共机构、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部门,新公共管理实践已经十分常见,将其运用于高等教育也已被政府视为常识。在高等教育领域,新公共管理和院校的准商业公司化改革在以下方面相联系:CEO式执行领导、目标驱动型生产、产出度量和绩效管理、成本计价、影子定价和在非收入区域虚拟“底线”、消费者中心和持续性的自我评估。在政府管理的新公共管理系统中,高校及其下属单位被以下一些混合因素所遥控:竞争性激励、合同、计划、产出计量和审计。[15]新公共管理改革对国家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虽然在程度和强度上有所不同,但却无处不在。例如,2000年以来,东亚和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顶尖大学已经开始公司化改革,这种现象出现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某种程度上也在越南出现了。[16]
在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下,政策议程使得高等教育改革从类市场转向完全资本主义市场——在完全资本主义市场的高等教育中,高等教育将具有商品属性,以营利和占有市场份额为目的,由具有竞争关系的股份制公司或组织提供。在这样一个自由进入的市场中,高等教育将不受政府干预,完全从属于市场的买卖关系。完全的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在高等教育中并不存在,也没有任何政府对其实施有一个整体性程序化的承诺。但是,完全资本主义市场理念——这些理念驱动着航空业等公共部门的放松管制和私有化——在高等教育界是能够立即被识别出来的,特别是当这些理念出现在威斯敏斯特国家时。
在新自由主义想象里,新公共管理与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之间存在一种共生关系。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完全市场模型)为新公共管理改革提供了思想支柱。在某种程度上,通过采取新公共管理改革,政府可以维持它们的新自由主义信念,这种新公共管理改革虽然总是处在不断向前推进的压力下,却还算不上是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同时,新公共管理提供了有利的现实条件,以推进朝向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更为激进和犀利的改革。持续改革的过程是通过批判反思得以阐明的,这种批判反思具有实然和应然的模糊性。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对于高等教育系统来说,既是一个需要实现的目标,又是一种(所谓的)实际情况的描述。例如,美国高等教育与“教科书般”循规蹈矩的经济市场几乎没有共同之处——联邦政府科研经费起着重要的塑造作用,学费在很大程度上获得补贴,精英竞争之门对新来者是关闭的;但它通常被描述为一个规范化概念上的“市场”。相同的指称也常被运用于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高等教育。同时,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理念与不完全市场现实之间的差距形成了市场改革的动因,在高等教育领域未能实现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地方,需要用改革来缩小这种差距。以这种方式,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不断地将政策和实践推向自身。
经过20年的调整,目前的高等教育变得更加商业化和具有竞争性,在数量上生产率更高,在经济上也几乎可以肯定是更有效的,但是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教学质量因此变好或者基础性发现的进程因此加快了。[17]然而矛盾的是,在高等教育中完全实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仍然遥不可及。在某些方面大学与新自由主义想象并不相洽,政府的隐形影响与以往一样不可忽视。本文下一部分将列出高等教育中资本主义市场的构成要素,第三部分将总结这些要素在现实的高等教育系统中得到多大程度的实现。本文接着追问,在商业语言和竞争策略已经渗透进高等教育的情况下,置入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改革为什么失败了?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本来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吗?或者它仅仅是一个执行不力的受害者?资本主义的大学市场究竟能实现吗?
二、资本主义市场的构成要素
经济市场是基于不断变化的规则(包括政府的政策、法律、规章和经济转型)的条件下个体和组织因素之间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建构。正如波多尔尼(J.Podolny)所说:“某一因素和这一因素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存在区别和回报在很大程度上是位置的功能,是社会学视角下的基本见解。”[18]社会因素为市场竞争带来不平等的能力和资源,并由此得到不同的结果,自身努力只是造就结果的一部分。资本主义市场是市场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基本要素如下。
第一,在竞争发生的边界内有一个可识别的生产场域。市场可以从地理区域(如国家的、区域的、城市的或全球的)上来界定。稳定协议支配着生产者的出/入,并对新的生产者提供支持。市场必须是可竞争的。
第二,追求收入与市场份额的自主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是公开的。政府的目标、政党活动的使命都不是创造竞争。政府的作用是为经济竞争、交易和资本积累提供法律条件。在理想的情况下,市场是由不受直接干预的私人的营利性生产者构成的。
第三,生产的重点是稀缺的、个性化的商品,体现在输出形式上,由单一的买方拥有。这些商品组成经济学意义上的私人商品,因为它们是竞争性的和/或排他的。[19]
第四,市场不是被社会需要、购买者需求或政策目标调控的,而是被抽象的价值所调控。生产和分配由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基于价格的交换决定。生产者追求利润(用收入扣除成本),他们希望商品价格最大化且包含在每个产品中的成本最小化。
第五,市场需要与竞争、商品生产和利润一致的人类行为。它们需要那些愿意想象机遇和承担风险的企业家,扩大市场份额、不断降低单位成本与灵活进行产品销售、市场进入的机构(公司)和基于价格购物的消费者。
三、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
过去30年中,在大多数已经被私有化和商业化的公共部门活动中,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尝试是不完整的。商业竞争通常被监管下的垄断所限制,并且被初始性的或持续性的政府干预所约束。但与其他部门相比,高等教育领域内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理念与实践之间的鸿沟更大。由于篇幅的限制,这部分将基于国际数据的比较[20],以“鸟瞰”的视角来讨论市场化的程度。本文将采取一个更全面的分析,来探索区域文化和民族差异在不同方面所起到的不同作用,如私立高等教育、家庭财政分担、院校内的企业行为等。[21]然而总体上的结论没有变化,也就是没有一个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完全或接近完全引入了资本主义市场。
(一)市场的边界
在成熟的高等教育系统里,部门边界与院校等级在习俗和法律两个层面上都是规范化的。美国和中国依据不同院校的使命和资源对它们进行分类。在欧洲,U-Map也是这样做的。市场进入通常由正式的认证协议来调整,这种协议往往受制于政治程序——在其中现存的博弈者可以施加影响力,如美国的情况就是这样。
这样的机制与其说促进了新院校的进入,不如说常常抑制或延缓了市场的竞争性。要成为一所新的研究密集型大学是极其困难的,在大多数国家,官方认可的大学名单的变化十分缓慢,院校合并通常需要政府的同意。相对来说,建立一所新的商业性质的培训学院可能更加容易,但在大多数国家,外国的商业提供者会面对额外的挑战。[22]
(二)竞争与政府干预
如前所述,竞争在高等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高校之间为科研和学术地位而竞争,为生源而竞争,为国际学生市场、企业资助的咨询工作而竞争,还有通常十分激烈的为排名和声誉的校际竞争;学生之间为高校的最抢手学额(places或student places)而竞争。然而,上述竞争大部分不是真正的经济竞争。例如,对公共科研经费的竞争更接近投标博弈而不是市场经济。虽然在竞争中胜出会带来经济回报,但很多竞争并不是被经济底线所驱动的,如在美国的常春藤联盟大学之间为了获得更多尊重的竞争。并且,高等教育领域的许多竞争是由政府来界定、扶持和调控的。
大学为工商界提供咨询、应用研究和短期收费培训课程是很常见的。在一些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中,高校对国际学生进行营利性的收费。一些院校会将设施设备租赁给社区,或者运营一些辅助性业务。上述活动都可以为高校提供重要的补充性收入,但是除了某些国家(见下文)的国际教育以外,这些活动相对于对本国学生的第一学位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而言是“非核心”的。[23]在美国,生物制药产业在高等教育领域培育了浓厚的商业精神,但这一领域的企业资助仍旧只占其科研经费的不到10%。[2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可比数据证实了院校非学费性质的私有收入只起到了微薄的作用,私有(除学生家庭外)来源的收入超过院校总收入15%的在全世界只有6个国家,并且在大多数国家,非家庭私有来源收入中的大部分都被用来支付学生学费。[25]
在针对本地学生的主流高等教育中,为市场份额和经济收入而进行的竞争要么被严格限制,要么根本不存在。在有些国家如马来西亚,学生被政府分派到各个院校。在大多数国家,院校要竞争最好的生源,但这种竞争不是发生在“买/卖”构成的市场经济中。无论在收费安排上存在何种巨大差异——从免费到高收费,公立高校和一些私立高校的学费水平通常是由政府设定并加以限制的,而并不是由高校自身像商业公司那样运作来设定价格。精英院校的学额受到限制——它们并不像市场上受欢迎的商品一样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需求,否则将失去精英地位。精英院校关注的焦点是科研而不是扩大学生规模,因为科研才是它们的声誉、品牌力量和最终资源累积的驱动力。尽管一些国家存在有能力的学生被高学费排除在外的情况,精英院校在选择学生时主要考虑的是学生的能力而不是购买力。在高学费是常态和/或私营部门在那些高需求的供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少数国家中,高等教育学费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非商业化的,并且政府和慈善事业会给予大量的补贴。可以说,高等教育采取的竞争形式与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采取的形式截然不同。
过去20年间,私立高校的入学比例增加了。2009年,在OECD国家中,29%的学位教育学生和38%的非学位教育学生就读于私立高校。私立高校的学位学生比例在以下国家都超过了30%:日本和韩国(均为75.4%)、智利(47.8%)、墨西哥(34.1%)和波兰(33.4%)。在美国,这个比例为28.5%。[26]然而,许多私立高校是非营利性的,还有不少私立高校依靠政府。在日本、韩国、菲律宾、巴西、印度等一些国家,商业化的高等教育部门很庞大,但完全利益驱动的私立高校都聚集在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的价值底层。上述概括中的例外十分少见,比如,商业性的精英研究型大学有日本的庆应大学、早稻田大学,韩国的浦项科技大学、延世大学、高丽大学,印度的印度理工学院和拉丁美洲的一些相同情况的大学。这些院校作为非营利的精英私立高校,同样是以一种非资本主义方式运作的——它们排他性强,并且为许多学生提供学费资助。进一步说,除了美国、韩国、智利和本身科研成果产出较低的菲律宾,其余国家优秀的研究型大学都是公立的(请忽略英国大学在名义上的“私立”)。在日本,75%的高等教育学生都在私立高校学习,但在科研产出方面9所国立大学在排名上都高于庆应大学。[27]私立高校无法维持高成本的科研,而科研不能够做到经费上自我支持。简言之,非营利模式在世界范围内的高校中占主导地位;除了上述四个国家之外,公立非营利性大学在实现科研的使命中处于绝对支配地位。
(三)私人产品与商品形式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获得商业收入,所有的高等教育都产出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私人产品。萨缪尔森(P.Samuelson)将私人产品定义为具有竞争性和/或排他性的产品。[28]当其利益能够被局限于买方个体时,产品具有排他性;当一个人对产品的消费妨碍了其他人进行消费的可能性时,产品具有竞争性。高等教育领域的某些特有利益是排他性的,比如毕业生获得的收入增长、更好的健康状况和对知识的认知满足感。[29]一个使一切变得更复杂的因素是,学额也与公共产品相联系。但在理论上,所有附属于学额——特别是在高价值的精英院校中以产品形式表现出来的私人产品都可以作为市场商品被生产出来。考虑到上述因素,尤其令人吃惊的是,这种商品生产在第一学位教育中基本是一片空白。然而,商品生产并不只是一个技术过程,更是一种社会关系。如果缺乏商业定价和利润动机,它就不会发生。
高等教育系统运用产品形式来定义产出,包括学额、毕业生数量和满意度排名、科研论文、引证影响和合作。通过将其改造为具有影子价格的绩效评估,这些形式成为实现仿产品最优化(“质”)和准效率这一制度的工具。在大多数地方,这是高等教育最接近个性化商品之处。
(四)价格、利润与配置效率
如果学费被政府设定,就不随供给、需求、成本、获利而波动,却因为院校类型、研究领域、办学层次和学生类型而存在差异。如上所述,大多数第一学位教育是由政府和/或慈善事业资助的。政府资助的学生数量通常是固定的(目前的例外是澳大利亚,借助其“需求驱动系统”,政府资助所有有资格进入高等教育的学生)。虽然受监管的院校不时受到激励,扩张规模以增加收入,但是这样的动力来自政策设定,并非资本积累。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际比较数据揭示了一个世界范围——尽管并非普遍的——高等教育学费的发展趋势。但在学生支付、学费贷款补贴和学生支持方面,国与国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30]在2008—2009年度,只有四个欧盟国家每年对全日制学生收取超过1200美元的生均学费。在五个北欧国家以及爱尔兰、捷克和墨西哥,公立高等教育不收学费。在所有的OECD国家中,每年学费超过3000美元的只有五个英语国家,即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另外还有韩国和日本。这种差异表明,这种安排是由政治和教育文化而不是市场力量决定的。考虑到全球一体化趋势和高等教育政策借鉴[31],市场力量如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话,就会像其他行业一样,消弭国与国之间的差异。如前所述,在日本和韩国,全额收费的商业化教育集中于研究型大学的部门之下;在英国和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系统中运行着受政府控制的准市场,在其中价格并不决定供求关系。在英国,学费价格和规模是固定的,在顶端的对高分学生的竞争和底端的对支付6500磅学生的竞争都是政府安排的产物。在澳大利亚,学费价格是固定的而规模并不固定。只在高等教育下游才有对市场份额的竞争,因为在这个层次固定资金率低于平均成本。澳大利亚接受政府补贴的本国学生支付平均40%的成本,但这一数字因专业而异——法律和商科高达83.6%,而理科专业仅有18.8%。[32]政府对高校的补贴——它的助学金加上替代学生支付的资金——被吸收到高校的预算收支里,没有机制确保这些资金用于教学,而其中的一部分用于科研。没有引发消费者决策和串联价格、质量、需求和供给的市场机制。在澳大利亚和英国,偿还学费贷款的收入应急系统保护学生免受在低收入学位上投资的负面影响。
在美国,联邦学生贷款起到教育券的作用,促进了学生流动,也在全国高校之间形成了竞争。然而,尽管近期学费飞涨,学费补贴也意味着几乎没有公立或私立高校学生为第一学位教育支付“标签价格”。1996—2006年,学费的“标签价格”在通货膨胀率调整后上涨了51%;相比之下,净学费只上涨了29%。[33]平均每个学生只支付不到一半的学费。[34]当平均消费者仅支付真正成本的一半时,并不存在财务安全的市场。
准市场加上政府资金短缺,保证了效率。但这样的效率是被管理下的竞争而不是市场力量所驱动的,因为“利益至关重要的信号作用在高等教育中是缺席的”[35],特定成本、特定收入与效率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同时配置效率是不可能的,成本削减有可能落在那些成本效益高而非成本效益低的活动上,尤其是如果成本效益低的活动恰恰能产生学术声誉的话。几乎没有高校是由私募股权资助的,这个事实是资本主义化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在法律基础上,让公立大学进行资本积累和生产剩余价值非常困难,它们不能像私人企业为它们的产权所有人募集资金和营利。”[36]
(五)企业家与消费者
在20世纪90年代的威斯敏斯特国家,对商业模型、竞争和多元化融资的强调产生了一个准企业家阶层和一种院校企业文化,美国早已是这种情况。大学领导者在科研和新兴领域的活动中为声誉竞争,也为了非核心的商业收入而竞争,这些竞争取代了对利益和市场份额的竞争。相对于正统的商业领袖,大学领导者需要对构成更复杂的目标和顾客作出回应。在非英语国家,有些大学领导者像公司CEO一样,不过他们身上的企业主义没有那么普遍。
关于消费者行为的证据不太清晰。用户像对待付费消费者那样向占据位置的学生收费,但是买方—卖方关系的缺席、基于教学的比较数据和地位目标的主导性抑制了全面消费文化的发展。
(六)商品生产之岛
这场争论的例外是真正的资本主义院校及其子部门。营利行为在许多国家不但普遍而且占有经济权重。然而,高等教育的核心仍然是为本地大学生服务的非营利性第一学位教育,这决定了产品的性质并且界定了高等教育经济学。
营利性院校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韩国、日本和其他地方存在的营利性大学和学院。第二种是许多国家存在的营利性职业培训。股份制的菲尼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Phoenix)是美国规模最大的私立大学,它在一个利基市场(niche market)上运作——为早年未完成学院教育、现在已经工作的客户提供商科和职业训练方面的面授和网络课程。它在边缘地带建立了一个新市场,几乎不与非营利性院校竞争。菲尼克斯大学的商业模式目前遭遇到这个利基市场的局限性,与其他非营利性院校相比,菲尼克斯大学的毕业率要低得多——只有33%的学生能在八年内毕业。[37]菲尼克斯大学的许多消费者注定是无法毕业或要拖欠学费的,就如同抵押贷款市场的低收入购房者一样。
第三种模式是营利性国际教育,出现在英国、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西欧的一些特定教育项目、中国和其他地方。在14个OECD国家中,针对同样的项目,国际学生要支付比本地学生更高的学费。[38]约40%的跨国学生进入营利性的项目学习,而这些项目大多是由非营利院校提供的。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一部分特征展现出来,而另一部分特征则没有。一方面,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将国际学生定义为消费者,但他们并不这样看待本国学生[38],在澳大利亚攻读商科学士学位的国际学生所交的学费是国内学生的三倍。[40]另一方面,利润不作为股东的股息。一些收入被再次投放到该项目中,而其余收入则被用来交叉资助非营利性的教学与科研。价格影响需求和供给,但生产却不是消费者驱动的。国际学生多就会影响发展的优先项,比如建筑和提供的服务。2010年,国际学生占澳大利亚境内登记在册的高等教育学生的22.3%。[41]然而,营利性国际学生和非营利性本地学生在普通的非营利性项目中一起学习,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教学没有差别。本国(地)的非营利性教育塑造了能带来盈利的国际学生所消费的产品形态。
四、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为何失败了
为什么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在高等教育中没有实现?该模型在高等教育中没有实现是因为有两方面的限制因素:第一方面的限制因素是内在的,即知识的性质和地位竞争的性质;第二方面的限制因素是政治性的。
(一)内在限度
1.知识作为公共产品
在经济学意义上,知识和学习的内容是易于市场失灵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或非排他性。生产免费的、不能带来私人收益的商品是无利可图的。斯蒂格利茨(J.Stiglitz)指出,知识是一种纯公共产品,并且是全球性公共产品。数学定理在世界各地都有益,没有人在对它的使用上被排除在外,并且一个人对它的使用并不损害另一个人使用它的机会。知识只在最初被生产出来的时候是排他的,一旦流通开来,它的市场价值就为零。[42]那些以新知识或技术形式存在的研究成果区别于那些以专利、版权等形式存在的知识的特殊表现形式。一旦流通开来,以前者形式存在的研究产出是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经典公共产品。如果不从根本上削减科研,大学的探索研究要转化到资本主义市场中是不可能的。在世界范围内,探索研究都是受政府或慈善事业资助的。然而,期刊的付费壁垒和其他一些设置被用来人为地延长那些体现特定知识和技能的文本或物品的排他性。那些希望通过期刊论文来免费获取大学研究成果的人在艰难地维护着知识的自然形态。可以认为,正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述,当知识获得快速和完全自由流通时,科研及其应用的创造性潜力——特别是协同性的创造力——得以最大化。[43]
因为知识内在地具有公共属性,在高等教育中学生学习的内容也就是公共产品。如果不削减受制于市场失灵的知识组件,高等教育中的教学就不能完全市场化。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的回报并非因为知识而是因为私人产品——特定的职业技能和学位证书上的学校品牌。推出开放课程后,麻省理工学院认可了知识的公共产品属性,但这并没有削弱它为其付费学生所提供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私人产品——进入精英的社交网络和常春藤联盟的品牌。[44]同理,由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合作开发的MOOC(如EdX)也在互联网上免费传播。这些课程吸引了既对课程内容本身感兴趣也对大学品牌所能提供的地位价值感兴趣的大量用户,而且它们并不损害在校学习的常春藤高校学生学位的交换价值。教育中私人产品的社会角色和经济价值在精英大学被最大化了。在非选拔性教育中,教育中的公共产品成分则更占优势。然而,即便在精英院校,可出售技能和品牌地位也依赖于教育的知识赋予功能。私人产品依赖于内嵌在院校中进行价值创造的公共产品。高等教育中知识导向的组成部分(通常被描述为“通识教育”)必须由非市场资源(比如政府、慈善事业或非营利性院校等)提供资助,否则学额的私人价值会被削弱。
通识教育和科研提供了作为经济社会活动条件下游的公共产品,许多都带有集体性的特点。高等教育增强语言共识、提高读写能力和交流能力,这些是维持稳定政府、经济生产、消费和国际关系的基础。它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社会机会结构,促进技术改进、企业创造力和创新。在工作场所,毕业生对非毕业生的产出具有外溢效应。但所有上述益处都是很难测量的,因为它们受到许多间接因素的调节,比如工作组织、毕业生劳动力部署、企业运用科研成果的能力、宏观经济、全球发展、社会分层和文化认同等。这就凸显出在高等教育中创造一个包含上述一切产品的市场的困难。如何将高等教育自身产生的影响与那些来自工作场所、政府和人际交流的影响区分开?产品生产在何处开始、何处结束?应当由谁来支付?高校之间如何在诸如增强人们对技术创新的适应力等方面竞争?经济学范式中的稀缺性、排他性、竞争性和配置效率在这里并不适用。
知识的内在性质总是一种障碍吗?是否存在一种“适当”的情况(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使知识市场和与其相关的教学中的公共产品成为可能?产生于探索发现和原创性技术的知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只有在坚决维持其排他性时才能作为持续性商品起作用。但这种体制会破坏协同创造和创新的规范,从而减少知识的产出。总是局限性的版权控制范围进一步加重了全球知识商品市场的失败,在当前数字化时代更是如此。版权复制只要在技术上可以实现,在现实中就会发生。比如,大多数与音乐和影视资料相关的社会交换都是建立在免费转移的基础上的。然而,这些限制与其说是绝对的,不如说是推测性的。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是:无论在教学情境还是在知识密集型的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过程中,一边在相互沟通的环境里使用知识一边充分保证排他性是不可能的。逆向管理的可能性总是存在;并且,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知识,容易借助文本或实物以另一种形式来展现同样的发现。
2.地位竞争
“大学既是文化机构也是经济机构,”布林特(S.Brint)说道,“因此,它们不仅以经济的理由,更以象征性的(地位的)理由互相竞争。”[45]这指向了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第二个内在限度。
地位是一个相对的或位置的概念:“某位生产者的产品的感知质量是与其竞争对手的产品的感知质量相对而言的。”[46]位置竞争(positional competition,与地位竞争[status competition]同义)由位置结构来决定。[47]生产者在市场中的位置影响了它和它的竞争对手所能获得的相对机会。[48]因此,最重要的因素是参与者的身份和它们的地位等级的排序,而不是它们的输出标准。[49]一所大学的地位或品牌影响力主要由大学的科研表现决定。[50]其他决定因素还有对入学学生的选择——这部分地来源于院校的声誉影响。科研在地位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再次印证了公共知识产品是高等教育中私人产品价值和院校竞争力的根本。
地位竞争有四个特点。第一,地位市场由生产者竞争以及为进入顶尖院校而开展的学生竞争两部分组成。“在消费者是大量匿名者的集合时,会产生出两个而并唯一的排名次序。”[51]高质量学生会给精英院校带来地位,反过来他们自身的地位又得到巩固和增强。“参与者和市场中交易的产品是共同存在的。”[52]第二,如上所述,精英院校并不通过扩充规模来满足所有可能的需求,否则将会降低其品牌价值。第三,像高等教育这样的排序产品不仅仅是像所有经济资源一样稀缺,而且是绝对意义上稀缺。每所院校对应一个排名。如同电影和音乐界的名利场,这是赢家通吃的市场——只有一个猫王,也只有一个哈佛大学,排名前100位的只有100所大学,等等。[53]教科书中所描述的市场中生产者的复制没有内在的障碍,而在高等教育的地位竞争中情况却不同,顶尖大学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固定下来。第四,关于精英地位的竞争对新进入者几乎是封闭的。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顶尖大学的名单几乎没有变化,这种情况在汽车、日用品或银行业的市场中是不可思议的。大学地位通过学生和毕业生的社会地位、学生选拔(超需求的供给抬高了准入分数,高分强化了其所带来的高价值,进一步刺激了学生需求)以及由地位和资源带来的优质科研产出得以再生产。非精英院校不能像在其他领域那样通过降低服务价格来吸引精英消费者,顶尖院校能够轻易地阻拦局外人。
精英大学在某些方面超越了经济学。它们需要资源,但资源只是手段,为的是达到更根本的目的——培养未来领袖、促进科研、增强院校的社会地位、历史权力。它们并不是为了使回报、股东价值、市场份额或收入最大化而投资。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免受经济繁荣与萧条交替循环的影响,尽管有时它们的投资会遭受一些打击。它们体现了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一些特点,但又在其他方面与之相矛盾。精英大学的生产具有明确的场域,那里有严格的界限、对声誉和精英学生的公开竞争和输出形式的产品(学额)。可能有价格,然而这种市场是非竞争的。价格不反映供求,生产者不会将供应量、市场份额和利润率最大化。常春藤院校“平均起来,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不会超过它们所提供服务的成本”。[54]它们没有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它们相互竞争以期树立更高的声誉。消费需求模式不改变它们由来已久的产品。
对学生选择的研究发现,学生更倾向于选择一所高地位院校,而不是一所地位稍低却教学更佳的院校。“声誉是通过拒绝学生进入而获得的……供应完全是非弹性的。”[55]这阻挡了新自由主义市场型消费者的可能性。尽管精英院校也关注教学和学生服务——这是对精英学生所要做出的必要姿态,但来自消费者的压力是第二位的。消费文化是供给驱动的,不是需求驱动的。[56]基于院校的“质量”或学生满意度来讨论高等教育竞争是不现实的,除非“质量”意味着品牌的市场力量。“声誉应该反映质量,但卷入其中的因素还有很多。”[57]并不是质量决定了地位,这种因果关系是相反的。[58]
对毕业率、生师比、图书馆资源和基于学生调查的评级等比较性指标的公开,并不改变地位竞争的动力,真正攸关的比较是排行榜,排序可以解决所有价值的问题。“通过建立一个院校彼此间位置固定的稳定身份的社会结构,这种结构同时也构成了地位等级,市场克服了不对称问题。”[59]科研产出排名比学生满意度排名更重要,因为科研与品牌价值是有机统一的,而学生满意度却不是这样。只有在品牌价值可以忽略的低层次商业性院校中,真正的价格信号和消费者行为才起作用。
这两种内在因素结合起来,一起将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拒之门外。如果大众高等教育平等地接受资助,并且收取商业性学费,将使私人产品成为唯一的关注焦点,从而在通识教育领域产生市场失灵,这也会减少部分依赖于通识教育的职业教育的市场价值。精英高等教育不能维持一种商业体制——尽管一些客户能够将公共产品知识从一种地位结构中外溢出来进行资助(精英文理教育保障声誉),商业动力被入学机会产品、寡头垄断、排他性和非经济目标挫败了。将关于公平资助的商业逻辑——包含开放终端的增长、潜在的兼并和在不同市场和商业领域间的策略流动性——运用于高地位大学教育,如果不打破这种商业本身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地位需要具有稳定性、可再生性和长期性。
从长远来看,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但商业教育要想在第三级教育部门占据主导,精英院校所生产的地位产品就必须失去效力。布迪厄(P.Bourdieu)有个非常有名的论述,他说高等教育系统的两极是截然不同的:精英部门以自治的文化标准为基础,生产社会稀缺商品;大众高等教育则倾向于商业化,这是由数量目标驱动并且部分地受控于政府和市场的。[60]精英大学所进行的垄断科研经费的文化意义上的产品生产,为处于两极间的大学投下了长长的阴影。精英高等教育部门不具包容性,其实践也是霸权主义的。即便存在这样的趋势——在英语国家和欧洲,政府对大学资助下降,大众高等教育领域越来越不自主[61],以及MOOC技术对大众教学市场具有潜在的变革影响,并没有迹象表明布迪厄的系统模型已经失效。全球最强的研究型大学看起来仍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大,它们吸纳大量的公共科研经费,因为这与它们的品牌价值的诉求是相统一的;同时它们的地位生产力也由于MOOC技术的出现和全球排名而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如果一些领导型国立大学都失去了支持,那不是因为教育地位自身已被解构,而是因为原本享有地方性地位的一代已经被部分地晋级为全球领导者。如果工商界、政府和各专业的精英不通过领导型大学来提高地位,那么必定有其替代手段。假设地位竞争从大学部门中削弱或脱离是可能的,目前这种现象还没有发生的迹象。
(二)政治限度
在内部限度之外,高等教育中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还有政治上的限制。首先,政府如果不扶持强大的对手的话,就很难处理地位竞争。其次,政府规范大众高等教育,以维系和调整诸如通识教育、社会公平和科学研究等公共产品。再次,政府也有自己政治利益诉求,对高等教育进行干预的做法是被广泛接受和期待的。
理论上,政府可以通过缩小差距和打破精英院校的封闭,来规范供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商业竞争的实践领域。政府可以在地位较低的院校中建设研究力量,降低顶级水平和/或建设新的研究型大学。它可以推翻以能力作为选拔学生的标准(因此终结精英)的做法,在精英院校中扩招,然后抽身而退,让市场进入运作。但是,这样做伤害的不仅是地位竞争背后的逻辑,更是高地位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本身,这对国家是有政治风险的。无论如何,一个稳定的商业竞争不会长期抑制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竞争会通过扩大科研和社会参与中的小差距来对高等教育系统进行再分级。只在高等教育被严格控制为非竞争的公共产品并且都以均匀的高质量水平来提供的国家如北欧国家,高校之间较小的地位差距才得以维持。小的地位差别与市场竞争两者之间,拥有其一是可能的,但二者兼具是不可能的。
政府不能放弃公共产品,尽管在向后者提供资金时会出现争议。政府需要生产率外溢、科学和文化普及、技术能力提升和产业创新,并且,社会公平政策在政治上是必要的。“中学后教育机会分配受到现代社会的普遍关注,因而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中央协调”[62]和资助。在以何种政治文化来定义高等教育的“公平”上,各国的情况有所不同。比如说,后儒家社会存在着家庭对自我培养和通过学习获得社会地位的承诺,因此社会公平与高额家庭教育投资是相容的。但所有这样的高等教育系统都由公立研究型大学引领,韩国等国家就是如此。
政府也用高等教育政策来构建自己的政治资本,比如使得教育机会显得更多,或以支持科学发展来凸显它们的现代主义者形象。为了保障这些政治利益,政府必须介入系统设置和调整战略输出。“设计出来的市场”比“自发的市场”更适用于政治议程。[63]真正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放松管制意味着将这些政治观点搁置在一边,而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换言之,政府对新自由主义想象进行投资也有其他目的。高等教育中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愿景让步为一种新公共管理的控制和分配体制,通过“准市场”而被表述出来。[64]在准市场中,政策和组织文化对市场是友好的,但系统的驱动力仍然受到调控。正如奈杜(R.Naidoo)所指出的,市场机制选择性地应用于“进一步改变政府议程……政府能够积极地调动市场机制来达到政治目标”[65]。例如,政府通过部署竞争来暴露薄弱院校,并且驱动兼并,同时回避那些可能不受欢迎的潜在后果责任。对用户收费和放权给院校企业家,使得削减财政支持成为可能。输出形式和目标带来了关于产品和本地优先权的直接控制。当政府没有表现出偏好时,对资金的竞争能够保障可预期的产出。受监管的准市场也造就了对处于系统中心的政府和院校中心的管理者的单向问责[66],比起对消费者的问责,它更为密切。基于自我管理的权力下放系统能够产生比直接命令更小的反抗,政府运用竞争分而治之,以增强它们的剩余权威。
以上一切意味着预期结果是政治性的而非经济性的,在高等教育中建立真正的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会阻止上述政治利益的流动。
各种政治因素结合在一起,解释了为什么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WTO—GATS)支持下进行的多边和双边谈判都没有实现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希望创建一个统一的全球教育市场,在每个成员领土范围内对外国提供者与本地提供者均等对待。[67]其机制是在所有国家的教育部门建立起彼此间的国家自愿条款,包括四个领域——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然而,国家可以免于全部或部分条款(“国民待遇”),如维护对本地院校的选择性财政补贴。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被说服而放宽了外国公司进入的限制,但其结果是,国民待遇一直是占主导地位的规范,得到增强的自由贸易和商业化一直是例外。在高等教育领域,政府大多选择保持对社会选择和公共产品的控制,并且保护作为直接政策工具的国内院校。
五、结论
本文重点研究了学额市场,这一讨论也适用于科研方面的新自由主义市场导向政策。在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中,改革带来了科研经费竞争的加剧、准经济产出的度量指标的产生、与工业合作研究的推进以及一部分研究从基础研究转向商业化项目的转移。在准市场存在了20年后,企业投资在当今高校科研经费中的份额仅有微小增长,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也没有在此扎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现在认为,科研中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和新公共管理是方向错误的政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指出,高校科研的主要功能在于生产公共产品性质的“开放科学”,而非生产直接指向市场的知识。[68]同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担心,科研的短期生产模式可能会阻碍知识创造性。[69]
本文对于高等教育市场改革进行了批判。与其他批判文章不同,本文关注的是改革“是什么”而非“应该怎样做”。笔者没有局限于讨论规范性问题,如商业价值是否合适、改革对教育质量是否有所谓的负面影响以及关于学术自由、社会公正和人文学科的问题,本文探讨的问题是政策实施的重大失败。当代高等教育系统有一点很奇怪:一方面,高校模仿竞争性公司,好像把自己当做了零售商或银行;另一方面,它们与公司却存在很大差异,它们管理资金、生产产品、参与竞争,但是它们并不是也不可能成为资本主义企业。
为什么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改革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遭遇与其在其他行业的遭遇不同呢?尽管天然的垄断性质是一种阻碍,航空业和电信业可以在股东所有制的基础上转入资本主义市场。尽管政府的持续干预可能有政治上的原因,其内在因素与高等教育运作的内在因素是存在差别的。由于知识的公共产品属性,高等教育要全面商业化就面临着与其他领域不同的阻碍因素,也会形成不同的地位竞争模式。
这些高等教育中的阻碍因素不可能轻易消除。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并不是改进高等教育的康庄大道,而是一条死胡同,这在至少过去十年都很明显。既然如此,为什么政府还一直坚持这个模型?为什么抛弃这个模型如此艰难?关于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改革的失败,最常见的解释主要还是基于新自由主义信条,比如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政治意愿,高校和教师、公共资助科学家等利益集团对政府议程的“绑架”[70],以及政府的控制欲导致其无法置高等教育于不顾这三点或其中的一两点。这些观点都有可取之处,尤其是最后一种观点,但这些讨论都没有直击问题的核心。它们都宣扬政治利益相对于政策的胜利,却并不对此加以解释。此外,这些观点并没有检验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本身,而仍然假设市场模型是可行的。但是,考虑到在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的长期主导下,各国政府在实施这一模型过程中都经历了同样的信任崩溃和民意危机,这种假设当然是不合理的。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在实践中行不通。
政府需要制定一个比新自由主义市场模型更为细致、更针对教育领域的规范模型,以适应高等教育和知识的特性。这将有助于建立起一种覆盖整个教育领域活动的反思性持续进步机制。
孙梦格,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覃文珍,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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