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产品生产企业的问题分析与建议论文_郑晓舜

郑晓舜

广东省生产许可证审查服务中心 510630

摘要:随着形势发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竞争剧烈,质量问题突显出来,基于此,探究电线电缆企业的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希望对政府、企业有所裨益。

关键词: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问题分析与建议

一、电线电缆行业概况

(一)国内电线电缆概况

电线电缆作为电能的传输体,实现电磁能的转换,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属于量大面广的产品。在电力基础设施、工业厂房、道路交通、商业地产、机电设备等各个方面均需要使用,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按产值规模计算,电线电缆行业在我国机械工业的细分行业中,仅次于汽车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位居第二,是电工电器行业20 多个细分行业中规模最大的子行业,占据约四分之一的产值规模。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继续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2014 年,电线电缆行业产值达到12,531.90 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95%。电线电缆产品本身因其技术、资金、设备方面的门槛较低,国内生产企业众多,行业数据显示,生产企业数量有7000余家。从行政监管的角度统计,获得CCC认证和许可证企业约6000家。除此以外,还有不在许可证和CCC范围内的产品生产企业。其中光缆生产企业70余家,通信电缆生产企业约500家,电力电缆生产企业有3700家。从区域分布看,企业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比重较小。华东地区电线电缆企业最为集中,数量超过全行业企业总数的一半以上。经济发达及沿海省份电线电缆企业较多,广东、浙江、江苏三省总数量超过了全国总数的50%,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和山东五个地区电线电缆工业生产总值约占行业总产值的70%。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产业集群已经形成,呈现出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成为行业发展重点区域。以电力电缆为例,2014 年江苏、广东、天津、安徽、浙江五省的电力电缆产量合计达到3,246.00 万公里,占全国的比重为58.27%。国内比较有名的集中点是广东的珠三角、江苏的宜兴、安徽的无为、浙江的余姚、河南的巩义、河北的河间。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增长,机电设备制造、房地产等行业发展迅猛,电线电缆行业也正处于快速上升时期。

2014 年我国主要省市电力电缆产量占比

(二)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概况

广东是国内的机电产品制造大省,也是电线电缆产品的生产大省,从产品的销售总额和企业数量、规模在国内均名列前茅。广东省内现有中等规模以上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共有近500家,更小规模的企业更是数不胜数,企业数在国内各省排行前列,其中获取CCC认证企业数有800家以上,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数约为280家。据不完全统计,省内线缆行业的总产值达全国的21%的份额,约1600亿元以上,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从区域分布看,企业集中在粤东及珠三角地区,粤西地区比重较小。2017年共有广东新亚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远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广东精达里亚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珠海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入全国电线电缆企业100强。年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不少于20家,而年总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近达百家。从各类产品来看,作为机电产品生产重要元器件的漆包线,产量约占国内的三分之一多,企业的数量众多,年产量超1万吨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至少有5家。中压交联电缆作为衡量生产能力水平的重要产品,已建成的生产线超过80条,约占国内总数的十分之一。在机电配套行业,如格力、美的、华为、中兴等的产品均由省内的生产企业配套,与之相对应的是,许多企业获得了众多的国外产品认证。

二、电线电缆产品的分类

电线电缆的广义定义为用以传输电(磁)能、信息和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产品。广义的电线电缆亦简称为电缆,狭义的电缆是指绝缘电缆。它可定义为由下列部分组成的集合体:一根或多根导体线芯,以及它们各自可能具有的包覆层、总保护层及外护层。电缆亦可有附加的没有绝缘的导体。为便于选用及提高产品的适用性,我国的电线电缆产品按其用途分成五大类,即裸电线与导体制品、绕组线、通信电缆与通信光缆、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具体见表1。

三、国内产业相关政策和产品监管情况

(一)生产许可证制度

电线电缆是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目录涉及的产品包括五个单元:GB/T1179-2008《架空绞线》、GB/T12706-2008《额定电压1kV到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T12527-2008《额定电压1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GB/T14049-2008《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GB/T9330-2008《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二)CCC强制认证制度

电线电缆产品中的部分产品被列入CCC强制认证目录,企业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根据《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线电缆产品—电线电缆)认证合格、取得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其产品方可出厂销售。

CCC强制性认证涉及的电线电缆产品包括三个单元:GB/T12528和JB/T8145《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缆(电线)》、GB/T5013-2008和JB/T8735-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GB/T5023-2008和JB/T8734-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三)电线电缆产业相关政策

2003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03]799号),将《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中铝绞线、钢芯铝绞线、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kV架空绝缘电缆、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的五个单元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限制类产品。

随后,全国许证审查中心发布《关于电线电缆产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可中心函(2003)89号),只有具有1999年9月1日前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才可以申请上述五个单元产品取证;对1999年9月1日以后获得的生产许可证,不再受理扩证申请。

2006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要求在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于国家限制类的投资项目,质监局不得受理许可证办理申请;对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需办理许可证的,由各省发展局(经贸局)严格审核把关,必须提供符合产业政策文件才能办理。

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1号令——《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将电线电缆制造业的产业政策做了重大调整,由原来的五个单元限制修改为仅对“6千伏及以上(陆上用)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制造项目”限制。

从十年前的严格限制,到2013年的取消大部分限制项,可以看出,中国的线缆产业已逐渐发展成熟,取消低压产品的限制政策,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但对中高压产品,由于技术水平相对较高,且产能大量过剩,还需修炼内功,提升技术水平,所以仍然列为限制项目。

四、生产企业的现状与建议

目前我国电线电缆产销量全球第一,但产业集中度低下,企业在产品品种、选用技术方面存在严重趋同性,缺乏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行业同质化竞争趋势。从产品结构看,低压产品产能过剩、竞争激烈,中压产品竞争激烈程度中等,高压和超高压产品寡头垄断。低压电线电缆技术含量较低,设备工艺简单,大量资本进入低压电线电缆领域并形成了巨大的生产能力,已超过市场需求。在产能过剩和国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低端电缆产品市场已经呈现充分竞争格局,利润率较低。高压、超高压产品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复杂,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目前市场主要由少量外资厂商、合资厂商和内资龙头企业所垄断。中压产品的进入壁垒、竞争激烈程度和利润率介于低压与高压产品之间,处于中等水平。

(一)外部因素的影响

(1)原材料价格波动

电线电缆是一个倚重原材料的行业,约80%的成本来源于原材料——铜、铝、塑料、橡胶等,一些高性能、高附加值的电缆材料,如高压和超高压电缆用的可交联聚乙烯电缆料、内外屏蔽料、直流电缆用绝缘料、舰船用特种材料等,主要依靠进口。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幅度将影响线缆企业的利润情况,极端情况下甚至导致企业出现生存危机。

(2) 产业集中度低,行业发展不均衡

国内的线缆企业数量众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致使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导致了我国电线电缆市场总体远远供大于求而结构性供不应求的局面:在中低压产品市场,我国线缆企业的生产能力过剩,竞争激烈。

(3) 低价中标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在我国被广泛运用,在产生积极成效的同时,招标投标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最低价中标法的错用和滥用,严重扰乱市场、阻碍正当竞争、降低产品质量,最终导致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局面,违背国家质量强国、品牌兴国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优质优价"和"供给侧改革"的初衷和愿望。企业为了获得订单,不惜低价中标,而为了牟取利润,只能降低品质。

(4)政策调整对供求平衡的影响

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定及调整都会对相关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与线缆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有电网建设相关规划、铁路网建设相关规划、汽车和先进装备制造及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节能减排类规划,这些产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电线电缆的市场规模。由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往往会根据国民经济及行业实际的发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这种调整将使得市场的预期供求发生变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线缆行业的发展。建议:

1、鼓励企业在电线电缆产品及原材料科研创新方面加大力度。

2、抵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用"经评审的平均投标价法"。

3、提高产品质量,让产品"走出去",多渠道开拓市场。

(二)企业自身的原因

(1)企业生产装备陈旧

尤其是众多小企业,一般购买大中企业处理的废旧设备来生产,甚至部分设备精度无法满足生产、检验要求,产品质量无从保证。

(2)企业技术能力不足

中小企业缺乏质量意识,技术储备不足,技术人员缺乏,对产品标准和生产工艺不能完全掌握,对工艺流程和关键工序根本不加重视。

(3)对原材料质量不重视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不具备原材料进厂检验能力,只以供应商提供的试验报告认定原材料质量。即使是大中型企业具备检验能力的,由于有些“老化后检验项目”检验周期长,企业不愿增加材料占用资金的周期成本,也不予检验。一旦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企业则追究材料供应商赔偿,自己也不造成损失。加之电缆企业对原材料供应商超低价采购、货款支付周期长等,供应商供货质量越来越差。

(4)出厂、过程检验形同虚设

不少企业检验员能力不足,甚至不会做检验,缺少必要的检验设备,或者有设备但不会操作。企业为节约周期成本,依赖以往经验或存在侥幸心理,在产品出厂或过程检验时不检或检验项目少,导致一些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而流向市场用户端。

(5)流动资金紧张

作为典型的“料重工轻”的行业,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对流动资金有较大的需求,特别当铜、铝等主要原料价格快速上涨,很多国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出现资金周转紧张而流动资金需求量却更大的局面。一旦发生流动资金短缺或资金运转效率低下,将对企业的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6)关键工序的缺失

企业为了赶工期,节约成本,简化部分关键工序甚至忽略不做。较为典型的有低压交联绝缘电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尽快出货,交联工序温度、时间不足,甚至部分企业直接省略该工序。行业内还存在着一种电缆自交联的说法,即采用可自交联的原材料进行挤出绝缘层,放置一段时间让电缆自交联,但这些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电缆绝缘材料交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建议:

1、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生产情况,及时更新生产及检验设备。

2、提高企业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产品质量意识,加强人员培训。

3、加强电缆原材料的把关,建立良好的原材料供应商评价体系。

4、完善出厂、过程检验能力,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五、广东省现状现存在问题与建议

1、电线电缆种类繁多,但列入强制性认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仅占少数一部分。部分企业只生产网络通信线,部分企业为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在产品型号中标识为阻燃、耐火产品,列入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中的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未覆盖所有的阻燃、耐火低压电力电缆。采取各种手段,逃避认证监管的企业不在少数。目前仍存在大量只生产列入强制性认证和许可证以外产品的企业,这类企业不用申请强制性认证或许可证,将导致监管部门对其监管不到位甚至监管不到。

建议:地方监管部门进行排查,加强监管手段。

2、近几年广东省质监局的监督检查不够全面,只安排了低压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等部分产品的监督抽查,未安排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控制电缆、低烟无卤电缆等广东省相对来说量大产品的监督抽查。

建议:省监督抽查应该加以考虑。

3、证后监管人员专业水平,能力不足。电线电缆产品型号规格多,品种杂,不熟悉标准很难区分各型号规格对应的产品,且不同的品种生产工艺、检验要求差别也较大,证后监管难度较大。证后监管人员一般为行政人员,专业技术知识不可能熟悉,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

建议:聘请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员。

4、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大,对于“料重工轻”的产品,资金周转面临重重困难,用工成本不断提高,招工难、招熟练工种更难,人员流动性大,大部分企业效益越来越差。企业为了生存,势必降低产品质量。这样反复循环,质量形势不容乐观。

建议:改善中小企业生存环境。

总结:电线电缆产品由于以上各种原因,目前产品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如何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值得政府主管部门、行业深刻思考。本人认为,由于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两张皮,质量好的用于取证,生产价格低的用于销售,可以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使用单位的大力监管,特别是对大型国有企业、建设使用单位的监管。同时,应尽可能鼓励企业加大力度投入电线电缆产品及原材料的研发项目,开发更多的新产品。

论文作者:郑晓舜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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