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晚唐国书编纂新趋势对宋代的影响--以“元和曲台新礼”和“中兴礼书”为中心_太常寺论文

论中晚唐国书编纂新趋势对宋代的影响--以“元和曲台新礼”和“中兴礼书”为中心_太常寺论文

论中晚唐国家礼书编撰的新动向对宋代的影响——以《元和曲台新礼》、《中兴礼书》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唐论文,宋代论文,新动向论文,国家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8)06-0102-06

一、引言

《元和曲台新礼》(或云《曲台礼》,或称《曲台新礼》,以下简称《曲台礼》)与《续曲台礼》都是得到国家认可的礼书,皆王彦威所编,前者于元和十三年编就,[1](P6775) 后者在长庆中(821-824年)“采元和以来王公士民昏祭丧葬之礼”集成,① 今已不存,尚有片段散见于唐宋文献。业师姜伯勤先生对其编撰特点有深入研究,指出这两部书“本来就是元和年间礼仪制度新旧交替的写照”。[2](P452)

南宋太常主簿叶宗鲁《中兴礼书续编序》曰:“元和郅隆,礼官所续《曲台新礼》,自长庆以后莫不次第编录,是以朝仪国范,粲然复振。然则圣明继述,上以挥一代之典章,下以垂万世之法式,载之简策,倘或未备……臣列属礼官……谨用采摭,续成八十卷。”[3](P473) 这表明,叶宗鲁认为自己续《中兴礼书》是效法元和礼官续《曲台新礼》,把宋代的《中兴礼书》、《中兴礼书续编》看成唐代的《曲台新礼》(即王彦威《曲台礼》)、《续曲台礼》。

为什么南宋编修国家礼书之人不效法对宋代影响甚巨的《大唐开元礼》,也不效法奠定一代规制的《开宝通礼》,甚至连《太常因革礼》和较近的《政和五礼新仪》也不提及,而要效法中唐的《曲台礼》?为探究这些问题,我们将先考察王彦威其人以及《曲台礼》的编撰特点,再探究其对两宋礼书编撰,特别是对《中兴礼书》和《续中兴礼书》编撰的影响,希望借此凸显唐宋社会变迁的一个侧面。

二、唐代国家礼书编撰者的职业化对宋代的影响

唐代所编国家礼书,遍载五礼的主要有贞观礼、显庆礼、《大唐开元礼》、《贞元新集开元后礼》、《礼阁新仪》、《曲台礼》、《续曲台礼》。

王彦威《曲新礼》和之前的国家礼书相比,其中一个最大的区别是编撰者身份不同。

修纂贞观礼的有长孙无忌(《旧唐书》卷65有传)、李百药(《旧唐书》卷72有传)、颜师古(《旧唐书》卷73有传)、令狐德棻(《旧唐书》卷73有传)、孔颖达(《旧唐书》卷73有传)、于志宁(《旧唐书》卷78有传),尤其是孔颖达,起的作用更大。[4](P167) 这几人都是当时的高官显宦,出自世家大族,乃饱学之士。

和贞观礼情况类似,显庆礼的修纂者也同样是高官显宦、出身世家大族者、饱学之士的组合。据《唐会要》卷37《五礼篇目》,参与显庆礼编撰的有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旧唐书》卷70有传)、中书令李义府(《旧唐书》卷82有传)、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旧唐书》卷81有传)、黄门侍郎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旧唐书》卷82有传)、太常少卿韦琨、太学博士史道玄、符玺郎孔志约、太常博士萧楚材、太常博士孙自觉、太常博士贺纪等。[5](P670) 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许敬宗和李义府,《通典》卷41《礼序》称“许敬宗、李义府用事,其所取舍,多依违希旨”,许敬宗、李义府、史道玄是武则天重用之人,其他则或是高官显宦,或出自世家大族,或为饱学之士。

至唐玄宗时修《大唐开元礼》,仍然是高官和儒学大家主持。该书的编撰由萧嵩领衔,实际主事者乃王仲丘,萧嵩时为集贤院学士,出自世家大族兰陵萧氏,《旧唐书》卷99有传;王仲丘时为起居舍人,其祖在高宗时有名当世,他本人也是当时的儒学大家,《新唐书》卷200有传。可见安史之乱前参加国家礼书编撰是一种崇高身份的象征。

安史之乱以后,据《唐会要》卷36、《旧唐书》卷13,贞元十七年(801年)太常卿韦渠牟编《贞元新集开元后礼》;元和十一年(816年)秘书郎修撰韦公肃又录开元以后礼文损益为《礼阁新仪》30卷。韦渠牟,《旧唐书》卷135有传;韦公肃,《新唐书》卷200有传。二人皆出自高门大族京兆杜陵韦氏。

值得注意的是,安史之乱以后两部礼书的编撰者虽然出自世家大族,官职仍然不低,但是和前面礼书的编撰者相比,已经有所下降,而且韦渠牟当时是太常卿,本就主持和国家礼仪有关的事务,韦公肃时为“秘书郎修撰”,职在修书。这说明安史之乱以后国家礼书的编撰者开始有了职业化的倾向。

而王彦威编撰《曲台礼》和《续曲台礼》则标志着国家礼书编撰者的职业化正式形成。王彦威,《旧唐书》卷157有传。刘禹锡曾为王彦威之父王倰撰神道碑,载王倰十代祖乃苻秦王猛(北齐时王门甚盛,兄弟九人,时号王氏九龙[6](P417),但是似乎在王倰之后,其家就已经开始衰落,王倰虽官至监察御史,[7](P593-594) 但是《旧唐书》王彦威本传称王彦威“少孤贫苦学,尤通三礼,无由自达。元和中游京师,求为太常散吏。卿知其书生,补充检讨官”。可见到王彦威时,其家已经败落。《旧唐书》本传云彦威“掇拾自隋已来朝廷沿革、吉凶五礼,以类区分,成三十卷献之,号曰《元和新礼》,由是知名,特授太常博士”。太常博士本就不是高官,据《大唐六典》卷14,仅为从七品上,太常寺中太常博士之下就是谒者,根本没有官品。王彦威编成《曲台礼》之后,受到朝廷肯定,才“特授”太常博士,可见他编撰此书时在太常寺中根本就不是官,地位连谒者都比不上。因此,王彦威编《曲台礼》并得到国家的承认,表明参与编撰国家礼书不再是一种身份崇高的象征,仅仅是一份工作而已,这标志着国家礼书编撰者的职业化正式形成。

宋代国家遍载五礼的礼典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开宝通礼》、《政和五礼新仪》,旨在奠定规制,让后世遵行。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四库全书总目》卷81,前者由翰林学士卢多逊领衔编修,后者由知枢密院郑居中领衔编修。

第二类是《太常因革礼》及其历代的续编,首列《开宝通礼》内容,次记之后的沿革,附记新出礼仪与废而不行之礼,《太常因革礼》虽由欧阳修提议,实际上乃霸州文安县主簿苏洵与陈州项城令姚辟同修,事见《宋史》卷443“苏洵传”,二人并非高官。

第三类是《礼阁新编》、《太常新礼》、《中兴礼书》、《中兴礼书续编》,系对已行之礼的编集。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5,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同知礼院王曍编成《礼阁新编》;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0、146,吴育景祐四年(1037年)倡导编撰《太常新礼》,当时官“同知礼院”,尽管庆历四年(1044年)修成时已经有不少高官参与其中,如提举参知政事贾昌朝等,但实际主事者仍是太常礼院的一般官吏;据《中兴礼书·序》,其编撰者并非高官,虽然声称由太常寺的卿、少、博士、丞、簿一起编撰,实际上的执行者是太常寺的下级官员;据《中兴礼书续编·序》,《中兴礼书续编》由太常寺主簿叶宗鲁主持编集。

可见宋代第三类国家礼书的编撰者都不是高官显宦,尤其是《中兴礼书》及其续编的编撰者,都是供职于太常寺的一般职业官吏,这一点和《曲台礼》最为契合。也正因如此,南宋的叶宗鲁才把《曲台礼》、《续曲台礼》看成自己编书的楷模。

从这一系列史实,我们也看到了中晚唐开始形成的国家礼书编撰者的职业化,对两宋国家礼书编撰的深刻影响。

三、唐代国家礼书的案牍化对宋代的影响

安史之乱以后的《贞元新集开元后礼》、《礼阁新仪》、《曲台礼》、《续曲台礼》和安史之乱以前的礼书还有一个重大不同,即安史之乱以前的国家礼书都是对以前的礼仪进行整合,然后制定出标准的仪式,仅记载整合后的标准仪式;而安史之乱后,据《新唐书》卷11、《唐会要》卷36,国家礼书则是根据国家已行礼仪的有关案牍损益而成。 《曲台礼》是集大成者,最有代表性。

据《唐会要》卷37,王彦威所编《曲台礼》是“集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已后至元和十三年五礼裁制勅格”,并载他在献书之时的上疏,其中说道:

臣闻,礼之所始,及损益之文,布于前书,不敢悉数。开元中,命礼官大臣,改撰新礼,五礼之仪始备。又按,自开元二十一年已后,迄于圣朝,垂九十余年矣,法通沿革,礼有废兴,或后勅已更裁成,或当寺别禀诏命,贵从权变,以就便宜。又,国家每有礼仪大事,则命礼官博士,约旧为之损益,修撰仪注,以合时变,然后宣行,即臣今所集开元已后,至元和十三年,奏定仪制,不惟与古礼有异,与开元仪礼已自不同矣。又检修礼官故事,每详定仪制讫,则约文为之礼科,以移责于百司,又约之以供备,然后礼事毕举。礼科者,名数之总,与仪注相扶而行者也,阙一不可。臣今所集,备礼科之单复,具供给之司存,欲使谒者赞引之徒、官长辟除之吏,开卷尽在,按文易征。其它五礼之仪式,或旧仪所不载,而与新创不同者,莫不次第编录。窃以圣朝典礼,于元和中集录。又,曲台者,实礼之义疏,故名曰《元和曲台新礼》,并目录勒成三十卷。谨诣光顺门奉表以闻,伏乞裁下。

王彦威此处奏文突出了自己所编礼书的特色。从内容上看,一是集合“开元已后至元和十三年奏定仪制”;二是“礼科”,乃是“每详定仪制讫”的约文;三是“其它五礼之仪式,或旧仪所不载,而与新创不同者,莫不次第编录”。旧仪指的是从前的礼仪,新创应该是指《贞元新集开元后礼》、《礼阁新仪》中和《大唐开元礼》相比属于新创的内容。

所谓“集开元二十一年已后至元和十三年五礼裁制勅格”,或称“开元已后至元和十三年奏定仪制”,指的是礼官在修订仪注时,奏请朝廷同意,朝廷裁制这个过程中的公文书,其中的一些裁制被上升为格,故统称“裁制勅格”。 “裁制勅格”的中心为“仪制”,牵涉面很广,包括“百司”在礼仪中的职责乃至各种官员应该遵循的礼仪规制。《群书考索》卷29云:“《续曲台礼》云,正(当为贞)元十九年(803年)陈京议祫祭图,中宗睿宗俱列昭位,户部尚书王绍等五十六人同京议,始与礼合,诏从之。”按,《续曲台礼》所记乃元和十三年以后至长庆中礼仪,故此处云《续曲台礼》所载的内容,实乃《曲台礼》之文,很可能后来有人将二书合而为一,时人或不之察,因而时有误书。可以证明《曲台礼》确实注重记载制定仪注过程中的文书来往。

所谓礼科是详定仪制之后的“约文”,正是用这些礼科来“移责于百司,又约之以供备”。百司接到“礼科”之后,执行的时候若遇到问题,就会申请作变通,还会有公文书;可以执行,也有回复文书,王彦威将这些都详细记载。这就是所谓的“备礼科之单复,具供给之司存”。

所谓“五礼仪式”,其实是《大唐开元礼》以后所行礼仪,其中包括“旧仪所不载,而与新创不同者”。前引《旧唐书》云“掇拾自隋已来朝廷沿革吉凶五礼”,指的是以开元之后礼仪为纲,次第编录隋以来礼仪沿革。当然,其中“旧仪所不载,而与新创不同者”的那一部分不可能有沿革。

由此可知,《曲台礼》与之前礼书的最大不同在于,从编撰体例上看,它详载了奏请裁定仪制过程中的公文书以及仪注决定之后的“礼科”;从内容上看,元和十年(815年)之后的新礼是他书所无,对隋以来的相关礼仪沿革进行梳理,也是一个特色。

而《续曲台礼》是《曲台礼》的续编,特点是“采元和以来王公士民昏祭丧葬之礼”。既然是“续”,内容自然不会重复,体例则一仍其旧。

通过这些考察,可以知道,王彦威编修《曲台礼》,其实是对与已行之礼有关的案牍的编类,这在唐代国家礼书编撰乃至学术发展史上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礼书的案牍化正式形成,也标志着仪注之学和礼书编撰之学正式分途。

这对宋代礼书编撰有何影响,和《中兴礼书》、《中兴礼书续编》有何关系?

前述宋代第二类礼书,即《太常因革礼》及其续编,主要记载国家礼仪的沿革,这可以看成是《曲台礼》载沿革这一传统的延续。

前述宋代第三类礼书,即《礼阁新编》、《太常新礼》、《中兴礼书》、《中兴礼书续编》则是和已行礼仪相关的案牍的汇编,延续的是《曲台礼》的传统。现以《礼阁新编》、《中兴礼书》为例证明如下。

张文昌先生认为,“《礼阁新编》虽是以‘五礼’为体例而纂成,但是其文字乃直接剪裁诏敕或仪注而成,其编撰目的则是专为礼官参阅之用”。[8](P135) 《礼阁新编》中确实有诏敕,也有仪注,但仅仅说是“直接剪裁诏敕”,很容易让人理解成是直接剪裁朝廷从上而下颁降的诏敕。

《太常因革礼》卷12引《礼阁新编》:

开宝二年(969年)六月诏:“每岁常祀惟昊天上帝、皇地祇用犊一,其他大祀皆以羊豕代之,七月二十一日敕牛羊司,供昊天上帝岁四祭,用犊四……。”[9](P395)

表明《礼阁新编》中确实载有诏令。

同时其中也载有反映讨论礼仪情况的文案。《太常因革礼》卷23引《礼阁新编》云:

淳化二年(991年)十月九日,礼院检讨翼善冠制度,及所用衣服申上者,“一按《开元礼》仪注皇帝服,凡衣服之制,三代已降,损益不同,今据《衣服令》及开元礼……一按《衣服令》……一按《开宝通礼义纂》云……至开元十七年废而不用。乾元元年十月,知司天台事韩颕奏:‘五品正,奉勒创制,其官职配五方,上稽五纬,臣请冠上加一星□(笔者按:据《唐会要》卷31,□当为珠),衣从本方正色,每至正冬朔望会及诸大礼即服以朝见,仍望永为定式。勅依。’今检仿古今制度,伏乞依禀施行。”诏可。

按,“今检仿古今制度,伏乞依禀施行”是礼院检讨之后的意见,“诏可”则是朝廷的批示。

《礼阁新编》不仅仅收录了仪注修订部门的公文书,《太常因革礼》卷25引《礼阁新编》云: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七月,知枢密院王钦若奏……臣欲乞下有司检定制度……永为定式。寻诏礼院详定闻奏者。礼官奏,检详礼例、《卤簿令》……。院司检详王公车辂制度如前,欲乞下太仆寺依此修制。诏可。

大臣首先上奏希望建立修改某些礼仪或礼仪制度,然后是朝廷将这一建议交给礼院讨论,经过讨论之后,礼院将这一事件的本末全部写好,然后上奏朝廷,“诏可”就是朝廷最后的批文。这一点和王彦威在《曲台礼》中详载“开元已后至元和十三年奏定仪制”如出一辙。

《礼阁新编》中也不仅仅是这种讨论礼仪的文案,还有大臣上奏请改革礼仪运行制度的文书和朝廷的批答。《太常因革礼》卷3引《礼阁新编》云:

淳化三年(992年)八月七日,殿中丞秘阁校理吴淑奏:“昊天上帝四祭、太庙五飨,旧例以宰臣摄太尉行事,其中小祠差诸司四品以下官,旧差监察御史一员充监祭。近来或遇阙官,以它官通摄监祭事,是致在位之臣,动设违慢。今欲依旧差监察外,如有祭器礼料不循典礼,令御史台纠察不法,以惩懈慢。”诏可。

总之,讨论礼仪及其运行的各种重要案牍都被摘要收入了《礼阁新编》。这与《曲台礼》的编撰原则是非常类似的。

王彦威《曲台礼》另一个特点是详载“移责于百司,又约之以供备”的“礼科”。 《礼阁新编》中也是如此。 《太常因革礼》卷3引《礼阁新编》: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十月九日,礼院奏:“窃见冬至祀昊天上帝,季秋大飨明堂、四月雩祀、夏至祭皇地祗……神位甚多,献官员数稍升,少(“升,少”当为“少,升”)降既频,未尽恭恪,乞量添员数……所有献官祭服、赞引礼生绯衣节帻、陈设之类,亦令逐司计度申请。”诏可。

这是礼院在申请添加献官员数的同时,请求朝廷将相关需要跟进的内容分派到其他的相关部门。这样的例子还有,恕不一一列举。

王彦威《曲台礼》的第3个特点是将“旧仪所不载,而与新创不同者”的仪式编入。 《礼阁新编》也是如此。例如,载有真宗幸亳朝谒上清官并上老君册宝的仪式,《太常因革礼》卷75至卷76即引其文,《太常因革礼》该处明言其为新礼,即“无所沿者”,正与王彦威所云“旧仪所不载”不殊。

《中兴礼书》及其续编继承的也正是这种传统。《中兴礼书·序》淳熙八年太常寺主簿陈贾箚子对《中兴礼书》的编撰过程叙述非常清楚:

窃窥太上皇帝中兴复古,皇帝陛下揖逊受禅,粤自绍兴初载首行明堂,至今五十余年,其间大典礼、大制作,书传所记,亘古所未尝有者,悉举行之。总而为目者一百一十有四,分而为门者,不知其几,第而为卷帙者,又不知其几也。文案山积、败纸渝墨,皆涉典故,今先总录元案,然后删去繁冗,再誊净本,遍经寺官,次第去取,费用纸箚笔力为多,契勘本寺② 人吏绝少,所谓胥吏则日有奉行文书之繁,赞者供官则日(有)③ 奔走祠祭之冗……欲望圣慈比类敕令所置④ 局行下临安府……仍量赐给降料,祠钱顾募笔吏修写。所有提领官既不差委大臣,欲乞令礼部长贰同共删修……取进止。

后来下旨“令礼部长贰兼修《中兴礼书》,内科次钱据每月合用实数申取朝廷指挥”。淳熙十一年(1184年)七月修成,尚书省十二日箚云“礼部申‘……将建炎以至淳熙所行……典礼及祭祀仪式、乐舞器服制度等总之为三百卷,而为六百八十门编类,并已成书,合申乞降指挥施行,伏乞朝廷特降指挥令太常寺收掌,以备讨论遵用施行,伏候指挥’。右箚付太常寺从所申事理施行,准此”。⑤

可见《中兴礼书》的取材是原来的各种“文案”,经过删繁就简,然后编类成书。这正好与《礼阁新编》相同,也就是与《曲台礼》相同。检《中兴礼书》,详载太常寺以及大臣讨论制定礼仪仪注及制度的文书及朝廷的批示,然后再记相关的仪注。可证这些奏文和箭子并非虚言。

嘉泰元年、二年(1201、1202年)间编撰的《中兴礼书续编》,也是以相关的案牍为原材料编类而成。嘉泰元年臣僚上言云:“契勘太常寺《中兴礼书》卷帙甚盛,无不备载,尚有孝宗一朝所行典礼至今未曾接续修入,可谓阙典,臣向者备数奉常末属,备见始末,按牍无一不存,窃虑以后散失,欲乞陛下因时制礼,下臣此章,令礼部太常寺日下编类旧牍,接续三百卷以后修纂成书。”嘉泰二年,讲到《中兴礼书续编》的编撰情况时,也说:“九月二十七日,三省同奉圣旨,依礼寺除已编类旧牍,将孝宗皇帝一朝典礼接续修纂成《中兴礼书续编》八十卷,今已缮写行投进。”[3](P473) 可见《中兴礼书续编》也是将已行之礼相关的案牍编类成书,与《曲台礼》正同。

由此可见,之所以前引太常寺主簿叶宗鲁《中兴礼书续编序》将《中兴礼书续编》比作王彦威续《续曲台礼》、将《中兴礼书》比作《曲台礼》,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他们延续了王彦威编撰《曲台礼》以来的国家礼书案牍化的传统。

四、小结

唐代历史可以安史之乱为分水岭,唐代礼书的编撰也可以安史之乱为界线。

安史之乱前,礼书是对以往礼书、礼仪仪注的整合和取舍,仪注之学、三礼之学和礼书编撰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编撰礼书是要确立规制,令后代遵行。世家大族在礼书编撰上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进入中唐,不仅政治上难以维系大一统,在礼书的编撰上,人们已不再奢望能够修撰具有《大唐开元礼》那样的权威的礼书,而是开始以编集已行之礼为重点,《贞元新集开元后礼》、《礼阁新仪》就是如此。王彦威编修《曲台礼》标志着国家礼书编撰者的职业化、国家礼书的案牍化正式拉开序幕,成为唐宋国家礼书编撰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王彦威开创的传统被宋代《礼阁新编》、《中兴礼书》一类的礼书沿袭,影响直到南宋。而遵循这一传统的礼书,只有《中兴礼书》与《中兴礼书续编》较为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尽管《开宝通礼》、《太常因革礼》类礼书和《曲台礼》体例有别,但是《开宝通礼》也沿用了《曲台礼》中的一些“新礼”,《太常因革礼》也大量采用案牍文书,例如引用了不少《礼院例册》和仪注。这反映出中晚唐国家礼书编撰新动向对宋代的影响,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唐宋社会变迁的某些轨迹,即经过中晚唐的丧乱和剧烈的社会动荡,学术和社会的中坚,已变成了科举出身的新兴社会阶层,晋唐时代由权贵豪门把持国家意识形态的时代一去不返。

(本文是在业师姜伯勤先生、向群先生的指导下完成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雷闻先生对本文初稿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谨致谢忱。)

注释:

① 参见《新唐书》卷11《礼乐一》,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09页;《直斋书录解题》卷6《礼注类》,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76页。

② 按,《续修四库全书》影印蒋氏宝彝堂抄本此处“寺”误为遍,叶渭清先生《中兴礼书校记》卷1指出当为寺,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旧抄本。

③ 叶渭清先生《中兴礼书校记》卷1指出此处,准上文,亦当有“有”字。

④ 《续修四库全书》影印蒋氏宝彝堂抄本此“置”为“遗”,叶渭清先生《中兴礼书校记》卷1指出“遗”字误,检浙江大学藏孙诒让玉海楼抄本为“置”,此据孙氏抄本改正。

⑤ 这里所引关于《中兴礼书》编撰的文献,具见《太常中兴礼书序》,《续修四库全书》第82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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