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体育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可行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可行性研究论文,发言人论文,体育新闻论文,制度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07)06—0022—02
1 研究背景
2002年11月28日,广州发现首例非典型性肺炎病人,由于政府及其新闻媒体未及时向全国人民公布事实真相、解释有关详情,导致出现了广州市民抢购药品的浪潮,后来波及到了全国,给国民带来巨大的恐慌和心理创伤,也较为严重地影响到了我国的经济发展。由于在事件初期新闻媒体的表现不力,政府在国际、国内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直到后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建立相对完善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了信息通报,民众在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后,整个社会才逐渐趋于稳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也第一次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可。
在体育界,随着我国体育产业化快速发展,体育公共关系更加复杂,体育突发事件也逐步的增多,体育信息资源的供需矛盾越来越大。特别是2008奥运会在我国的举行,我们不仅要管理好国内外的新闻信息的传播,还肩负着维护国家形象等政治任务。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在我国体育界建立完善、有效的新闻发布体系,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则是我国建立新闻体育信息发布体系的最为重要的一环。
2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由来、职责及其角色定位
2.1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由来
新闻发言人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国的总统新闻发言人,它是应纸质媒体(平面媒体)的要求建立起来的。正式的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在20世纪初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任内的时候得到确立。
2.2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职责
2.2.1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目的在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1]
首先,宪法规定,公民有管理国家的权利和义务,而对信息的了解是公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的前提。所以,从法理上讲,宪法保护公民获得信息的权利,也就是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其次,政府的权力和财产来自于人民,政府对信息的控制权本质上是人民对信息的所有权,只是由于公共政策的需要,人民将其所有权让渡给政府。因此,政府应该满足人民对信息的享有权。
2.2.2 塑造政府的形象
政府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迅速获得相关事件的准确信息,然后发布信息、沟通民众、协调社会矛盾。从其本质上讲是政府的一种公关行为。美国公共关系专家约翰·马斯顿认为:“公共关系就是利用说服力的传播去影响重要的公众”[2]。政府正是利用对新闻“议程设置”功能的影响来选择性地发布和解释信息,塑造政府良好形象,更好地管理国家机器。
2.2.3 协调公共关系
政府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政府新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解释,更好地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包括个人、组织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有利于社会协调发展。
2.3 新闻发言人的性质
新闻发言人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的代言人,根据政府部门的授权,充当政府的“喉舌”,对外发布信息,另一方面,相对于大众传媒的记者来说则是他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3]。我国新闻发言人要做到与时俱进,在满足自身社会责任的同时在我国新闻产业化进程中发挥作用。在掌握全球新闻动态,深刻理解国际国内形势,熟练应用先进的传播控制方法的同时,努力做到国家政策的新闻化传播,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
3 在我国设立体育新闻发言人的可行性分析
3.1 满足体育媒体经营的需要
20世纪的最后20年,经济全球化得以迅猛发展,其结果便是形成全球范围的大市场,表现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与生产要素的组合以及形成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大众传媒作为世界信息系统的一部分,成为世界大市场的重要组成要素。作为大众传媒重要组成部分的我国体育传媒,在全球化背景下,伴随着我国的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深入,也逐步向产业化迈进,体育相关信息作为经营的对象和资源得到新闻媒体的重视。现阶段我国政府占有社会80%以上的信息资源,私营性质的媒体只占有接近20%左右的信息资源,资源的匮乏大大阻碍了我国体育媒体的产业化经营。具有雄厚势力的国际体育媒体则凭借拥有丰富的体育资源逐渐进入我国体育传媒市场,对国内的体育媒体形成极大的压力。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通过提供具有生产价值的体育新闻,来缓解体育媒体对体育信息的强烈需求。
3.2 有利于体育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是针对组织自身情况和外部环境,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危机,然后制定出针对性措施,一旦发生危机,就能有条不紊地将危机化解,重新恢复声誉的机制[4]。在体育领域,主要是以社会群体事件、体育暴力事件以及体育赛事中的兴奋剂事件为典型。
体育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对危机作出快速的反应,并且用“一个声音”传达和解释信息,有利于取得人们对信息信度的较高认同。同时,由于代表政府的态度,可以在第一时间设置国内新闻媒体的报道框架,占据道德制高点,在便于事件解决的同时维护政府的形象。特别是在现阶段网络媒体异军突起的情况下,政府建立高效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至关重要。
3.3 满足公众体育知情权
公众作为社会的主人、社会的管理者,通过授权把管理权让渡给政府来行使,政府理应让民众了解社会重大事件。我国宪法第二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5] 公民的知情权作为隐藏权隐含其中,作为宪法规定,是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例如2004年中国足球“假球、黑哨”风波,由于足球管理机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回避问题,甚至进行新闻封锁,一时流言四起,从体育界的问题演变成举国关注的大问题。后来在广大媒体的深度介入以及相关管理机构进行新闻发布,民众在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才趋于平静。这表明了政府对事件的公开,人们获得知情权的重要性。对公民知情权的满足有利于民众更好地理解社会、缓解焦虑感、不安全感,同时有利于建立稳定的社会心理环境。
3.4 培养公共体育意识
体育管理部门对体育信息的适度发布有利于民众更多地了解体育,培养更多的体育爱好者。大众传播的“培养理论”认为人们的行为与传播媒介有选择地提供的“象征性现实”(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肯定‘共识’是社会作为一个同意整体存在的前提,强调大众传播在形成‘共识’过程中的巨大作用。”[6] 具体来讲,体育信息的立体化不间断的传播会对人们体育意识的培养发挥重要作用,为政府体育政策的实施设定舆论框架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5 塑造政府形象、调节公共关系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公共关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调节社会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使政府政策得到顺畅的传达,并且在第一时间对社会事件做出处理,防止社会流言的出现,树立政府高效、负责的形象。通过在第一时间举办新闻发布会,为媒体在第一时间设置一个能主导议程的新闻报道框架,这样政府就占据了道德高地。如果政府拖延发布新闻则会带来负面的新闻报道框架:“指责——否认”框架。政府于是就处于被媒体的批评和指责中,处于不断被媒体的报道框架牵着鼻子走的“反应式新闻发布”的被动局面[7]。在突发事件爆发的特殊时期,新闻发言人的作用更为重要。通过这种直观、人性化的方式,向媒介和社会公众传达事件的即时信息、政府的态度、采取的措施,满足公众趋利避害的需求,缓和公众紧张情绪,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可以有效地调节公共关系,树立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3.6 发挥“缓冲闸”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力度逐步加大,全球化对社会的影响逐步加深,新事物更是层出不穷,人们受到的社会应激也越来越多,人们的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处于一种不安全状态,这时候通过体育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体育信息能够娱乐大众、缓解大众紧张情绪。此外,政府机构可以通过直接和间接影响新闻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主导新闻议题的设置,使国家议题、社会议题和新闻议题得到最大限度的重合,创造良好的国内大环境,进而转移社会关注焦点、缓解社会矛盾、寻求社会共识、培养社会认同和凝聚力。另外,体育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对弱势项目相关信息及其政策的发布,可以吸引社会注意力,纠正体育媒体报道上的偏差,促进我国体育和谐、平衡的发展。
4 在我国设立体育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影响因素
4.1 媒体固有观念的影响
我国政府以及国家公务员对媒体的固有观念影响体育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具体来讲就是政府作为权力机构理所当然地拥有信息的占有权和发布权,媒体只是作为政府宣传的工具和管理国家的手段。这种观念的负面影响体现在以下方面:(1)忽视民众对知情权的诉求,不利于体育社会环境的建设;(2)忽视媒体商业化发展,不利于我国体育媒体的长远发展;(3)对信息时代的媒体缺乏本质的理解,相应的带来现代信息管理效率的低下。
4.2 我国传媒教育尚未成熟,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尚待提高
全球化背景下,资源的全球化流动和最优化配置带来资源的相对集中,带来组织工作效率或效益的提高,促进了专业化的实现,从而提高了组织的竞争力。反之,激烈的竞争环境需要专业的从业人员。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体育媒体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机制的不成熟带来对新闻信息的不敏感,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等。
4.3新闻发言人制度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证
近几年来由于人民的要求、信息技术的推动以及国际压力等,我国政府有意识地扩大了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通过诸如部分政府政务的公开,部分政府以往资料的解密等。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有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明确,许多所谓的“公开”只是停留于形式。目前在我国,没有一套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的事宜,以规范该制度的实施。新闻发言人可以披露哪些消息,披露消息的具体程序应该怎样,披露的对象是谁,新闻发言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和责任,都没有一部相应的法律或法规来规范和调整。实施中的无法可依,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将导致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形同虚设。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如美国先后制定了两部涉及知情权的重要法律《信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这两部法律明确规定政府信息要公开,要免除公开由法律限定;公众有了解和取得文件的权力,要求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其除机密以外的文件,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在某种程度上掌握着信息发布权,若没有相应法律的制约和监督,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因此制定有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法律或法规已是当务之急,应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
5 结论
随着我国体育媒体产业化的发展、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加深带来的体育突发事件的增多、国民对体育信息的强烈需求、我国争取国际话语权、文化国际传播的需要,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我国需要建立完善、有效、灵活的新闻发言人机制。这需要加强培养体育新闻人才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及研究学习国际新闻传播的经验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改变以往体育行政系统依靠掌握信息的特权来行使行政权力,而忽视公民的基本权力的做法。并以此为契机转变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方式,正视政府信息管理的重大意义,为我国体育事业全面、和谐的发展,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作好制度上的保障。
(2007—05—10收稿;2007—09—02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