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与商业银行的演进研究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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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是对资源进行时间和空间配置,这一功能主要是通过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完成的。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在融通资金方面拥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比较而言,具有标准化条款的金融产品、可服务于众多客户的产品以及当产品的信息易于被交易者获取时,金融市场将成为金融中介的替代物,而专业性强、交易量不大和不为人熟知的产品则适用于通过中介来运作(张杰,2001),连接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之间的这样一种动态发展的相互作用机制,可将其看作是“金融创新螺旋”(financial-innovation spiral),正是金融创新调整着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边界,推动金融体系逐步趋于一个充分高效的理想目标(Merton,2000)。

       金融创新是金融当局或金融机构为更好地实现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利用新的观念、新的技术、新的管理方法或组织形式,来改变金融体系中基本要素的搭配和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机构、新的市场、新的制度,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王仁祥和喻平,2004)。关于金融创新的动因,Silber(1983)提出约束诱导(constrain-induced)假说,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外部对其产生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是金融机构对强加于它的约束所作出的反应。Kane(1981)提出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把金融创新看作是规避与创新的辩证和动态过程。Hicks和Niehans(1981)把降低交易成本看作是创新的首要动机,认为创新的实质是对技术进步导致交易成本降低的反应。制度也被戴维斯(L.E.Davies)、塞拉(R.Sylla)和诺斯(D.North)等用来解释创新,他们把金融创新看成是一种与经济制度互为影响、因果关系的制度改革。Van Home(1985)认为金融创新是出于分散风险的需要,Merion(1992)对这一说法做了进一步的拓展。Miller(1986)则指出,金融创新是由于税收和管制上的障碍而引发的。Ross(1989)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认为金融创新是解决道德风险的良方。“信号理论”则认为,金融创新本身是一种高成本的活动,金融创新的实施者能够向外界宣示一种关于其实力和声誉的信号,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于是金融创新为众多机构所青睐。

       由此综述可见,大多数相关文献研究的均是由金融体系本身主导发起的金融创新,不过笔者认为金融创新的实施者可以是来自金融市场、金融中介内部,同时也可以由来自金融体系外部其他行业发展金融功能而引发金融创新。这种由非金融行业主导发起的金融创新,源于金融体系由于竞争不充分、体制机制约束等导致技术或制度安排存在漏洞并且自身创新动力不足而形成的“倒逼式”金融创新,目的在于打破原有的均衡状态,“建立新的生产函数”,是“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熊彼特,1912)。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崛起,各种模式竞相发展,迅速改变金融业面貌,成为金融创新的新生力量。从具体业务模式来看,互联网金融已从单纯的支付业务向转账汇款、跨境结算、小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和保险代销、信用卡还款等传统银行业务领域渗透。互联网金融作为来自金融体系外部的互联网行业嫁接金融功能而带来的“倒逼式”金融创新,形成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冲击。它依托大数据平台,利用自身在处理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发挥“金融创新螺旋”机制,成为推动金融体系逐步完善的载体。

       二、互联网金融创新动因分析

       金融中介或金融市场孰优孰劣视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异,因此金融创新、尤其是外部主导型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体系完善的路径未必一定表现为金融中介边界缩小而金融市场边界扩大,但却一定会通过对其中一方形成激励而带来整个金融体系效率的提升。互联网金融创新作为由非金融行业发起的“倒逼式”金融创新,与我国现阶段特有的金融环境息息相关,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正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激励性补充。

       (一)我国金融体系存在弊端①

       1、银行主导型间接融资体系与垄断竞争的经营环境影响商业银行贯彻创新、服务的文化理念。在我国的金融资产结构中,2012年底银行资产占整个金融资产总量的72%,股票资产占13%,债券资产占14%,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占比尚不足五成,这说明我国目前外源性融资绝大部分是通过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获得的,资本市场整体规模偏小,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这一点从社会融资总量结构也能得到证明。虽然以银行人民币贷款形式融资的比重从2002年的92%,下降到2012年的不足60%,其他方式融资的数量和占比有所上升,但其中大量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提供的融资变相来源于商业银行;而且在社会融资总量统计之外,截至2013年年底,商业银行通过发行表外理财产品以及表内同业融资的方式实质性地绕道为企业提供的资金供给分别约为10万亿元和30万亿元,如果将这两部分纳入社会融资总量范畴,那么通过商业银行提供的融资占比将进一步上升。

      

       图1 2000—2012年两业银行信贷与GDP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

       接下来进一步分析银行业内部结构。近年来,我国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较快,截至2013年年末,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44家、农村商业银行337家、农村合作银行147家、农村信用社1927家、村镇银行800家,中小型银行机构数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提升了竞争程度,但是这种改善是有限的。2012年年底,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份额分别为44.9%、17.6%和15.6%,也就是说17家银行所占份额超过整个市场的60%。如果我们说近年来银行业竞争程度有所提高,但也主要表现为在17家银行,即12家股份制银行和5家大型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趋于激烈。从实证的角度,学界主要从结构法(如n家银行集中度、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等)以及目前更流行的侧重分析银行竞争行为的非结构法(如勒纳指数、Panzar和Rosse模型等)入手,后者以PR模型居多,该模型建立在银行简化的收入方程基础之上,通过设计总收入对要素价格变化弹性之和的指标——H统计量②——来测量银行的行为和市场竞争程度。于良春和鞠源(1999),秦宛顺和欧阳俊(2001),王国红(2002),刘伟和黄桂田(2003),赵子衣、彭琦和邹康(2005),石晓峰(2008)等研究结果均显示,我国银行业处于垄断竞争状态且竞争程度依然偏低。

      

       图2 2003—2012年商业银行资产份额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垄断竞争的行业环境下,银行业的危机意识、创新精神始终不强。尽管商业银行纷纷开展公司治理改革并呼吁“以客户为中心”,但其中“坐”与“等”的文化特点依旧比较明显,管理链条长,客户信息分散,整体合力不足,服务能力“头重脚轻”,一线直接服务客户的响应能力非常有限。虽然商业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对客户需求反映的“迟缓”一定程度上内含对风险的顾虑,但本质在于上述强势地位弱化了银行业的危机意识,行业真正以客户为核心进行开放营销的服务理念尚显薄弱,跟踪客户需求并设计创新产品的能力较低。

       2、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中小企业信贷配给是一种长期均衡,导致利率的价格杠杆作用被弱化,商业银行资源配置效率被降低。Bhattacharyya和Thakor(1993)认为信息摩擦和不对称信息为金融中介的存在提供了最基本的解释,由此可以理解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通过减轻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来提高资金需求与供给方的匹配度。但现实情况却表明,目前商业银行在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或者说是缺乏积极性。因为没有嵌入更好的技术手段对海量客户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所以在比较处理信息付出的成本与所得收益后,银行更加青睐不需支付信息获取费用即可稳赚较高收益的信贷业务,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便是中小企业受到信贷配给而被挤出。Stiglitz和Weiss(1981)通过建立S-W模型提出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信贷配给是一种长期均衡状态,要求更高的借款成本来弥补风险是一种选择,但提高贷款利率有可能导致降低银行期望效用的逆向选择,因此商业银行宁愿选择相对较低的利率,拒绝一部分贷款申请,以使得自身效用最大化,由此信贷市场可贷资金的供求均衡情况像失业一样,无论贷款供给多么充足,信贷配给均衡状态下总有一部分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

       我们借鉴S-W模型核心原理来证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信贷配给客观存在,此时银行信贷市场会直观挤出被认为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假设具有项目投资机会的低风险及高风险借款人各m个同时存在于信贷市场中,所有借款人若要投资项目,均需全部向银行贷款(即没有自有流动资金)。

      

      

      

      

       上述分析说明在信贷市场上,不能用瓦尔拉市场出清来确定均衡点。在低风险借款人参与的信贷市场上,通过瓦尔拉市场出清得到的均衡利率满足不了区间的设定(李毅,2009)。所以,为了减少坏账损失,银行实行信贷配给而不是提高贷款利率可能才是最优的,即银行会在相对低的利率水平上拒绝一部分借款人的申请,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出于降低筛选成本的考虑,往往会依据借款人的规模、经济成分、政治背景等身份信息作出授信决策,中小企业明显不占优势。

       3、商业银行负债对存款的高依赖性导致“跛足”渠道建设不利于交易成本降低。存款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负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从法律的高度要求银行必须吸收更多存款才能扩大贷款规模,获取利差收入。也就是说在商业银行严重依赖利息收入、资产管理能力不足的经营环境下,获取稳定的、低成本的存款来源是其生命线,笔者测算截至2012年年底,存款在商业银行负债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80%以上。而要获取大量被动负债,商业银行自然选择通过广泛铺设物理网点、增加人员配备数量以期延伸经营触角,却对深挖电子银行建设关注不足,造成物理渠道和电子渠道“跛足”发展。

      

       图3 2008—2012年两业银行网点及存款增长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协会。

       相较基于互联网技术操作的电子银行,高投入的实体网点显然不利于降低资金成本,而且在提高业务效率、增加渠道交叉营销、节约时间成本方面不具优势,一般线下贷款,从审批到放款需要几个工作日甚至更多,而对于线上技术,从申请到获批,不受工作日等时间限制,最快只要几分钟。基于DEA模型的Malmquist生产率指数方法是全要素生产率评价的有效工具,并被学界用于研究度量银行网点绩效。国内朱超(2006)借鉴DEA模型,测算了我国13家主要商业银行的效率,并计算相应的Malmauist生产率函数,研究发现样本银行技术无效的主要原因是规模效率低下。袁晓玲和张宝山(2009)利用1996—2006年我国15家商业银行面板数据,采用DEA模型的Malmauist生产率指数测算商业银行的全要素生产率,结果显示商业银行全要素生产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张强(2012)通过测度2006—2010年10家商业银行网点绩效后发现网点布局的总体效果并不合理,进而影响到银行整体的经营效率。实践予以呼应,两个具有代表性案例:富国银行充分利用其2000多万网上银行客户和700多万手机银行客户开展交叉销售,客户50%以上的业务通过电子渠道完成,截至2012年年底,富国银行平均为每个家庭客户和企业客户分别提供6.05个和6.8个金融产品;由于其约2/3的小微企业贷款申请实现了电脑自动化审核、批复而无需贷款人审查,所以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投入成本,富国银行处理单笔贷款成本仅30美元。阿里金融相关数据显示,阿里小贷目前单笔信贷的成本平均为2.3元,而传统银行单笔信贷的经营成本在2000元左右。

      

       图4 不同渠道金融机构交易成本(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公开资料绘制。

       (二)互联网金融创新优势

       1、重塑低成本获客渠道。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崛起把人类带入信息化社会。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其中,台式电脑网民比例继续下降,手机上网网民比例保持快速增长,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年增长率为9.1%,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81.0%,远高于其他设备上网的网民比例,手机作为第一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稳固。(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迅猛增长对互联网金融开展业务的重大意义在于低成本地获取了客户资源,积累了庞大的数据信息。

      

       图5 我国网民规模与互联网普及率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2、以客户为中心的创新精神及现代技术支持。发起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互联网行业富有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高效、透明和扁平的管理流程与有效的KPI机制激励了自下而上的内生性创新力量。从思维模式来说,互联网行业长期生存在高客户迁移率、竞争相对充分所带来的巨大压力下,据经验数据,如果一个互联网公司客户数不足1亿,那么公司经营将举步维艰;只有客户数超过4亿,公司才能较好地生存下来。因此互联网行业始终将密切的客户关系视为生存根本,强调将顾客与服务放在首位,努力通过创新产品来提高客户黏度。

       互联网金融在运作模式上更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凸显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优势。在云计算等各种现代技术支持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信息是金融的核心,是构成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当互联网金融能够低成本地汇聚并筛选个体之间接触、联络、关联、群体依附和聚会等方面信息,进而给出任何资金需求者的风险定价或动态违约概率时(Scott,2003),那么让用户感受到简单、舒适、便捷的最佳服务体验并对其进行精准化、定制化的产品交叉营销便成为轻松的事,这令“金融”更具亲切感。

       3、互联网金融扩大客户覆盖,提升金融普惠性。互联网金融普惠价值的体现依赖于在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推动下,基于对数据的深度使用有效缓解了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且使交易成本大幅降低,由此带来的极大好处是将传统金融视为“长尾”客户的小微企业、“三农”、中低收入者群体迅速转换为“肥尾”客户,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和普及化,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上升,金融服务的广泛性和覆盖度增加。③典型例子是P2P(peer-to-peer lender)弥补传统存贷款业务,如Lending Club把每份贷款称为一个票据,提供借款者和贷款的信息,放在网站上供投资者选择,对单个票据,投资者的最小认购金额是25美元,在贷款存续过程中,Lending Club负责从借款者处收取贷款本息,转交给投资者,到2012年年中已经促成会员间贷款6.9亿美元,利息收入约0.6亿美元。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弥补传统证券业务,如Kickstarter公司通过网上平台为创意项目融资,投资者可以通过Facebook推荐自己认为不错的项目,到2012年年中已为2.4万个项目筹资2.5亿美元,共吸引了20万名投资者。

       三、理性思考互联网金融

       综上分析,笔者充分认同互联网金融将金融置于数据平台之上拓展了金融服务边界,增加了金融服务维度。它以其庞大的高粘性客户储备与分析能力从技术上缓解了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了较为优秀的信用管理体系,客户覆盖率提高,加之虚拟化操作带来的高效率与低成本,形成了对传统金融思维模式的冲击。但是,互联网金融以其“倒逼式”创新优势,对传统金融、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否不止于冲击、挑战,而是会产生颠覆性毁灭,恐怕还有待商榷。

       (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存在监管套利因素

       美欧国家均已对包括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模式逐步纳入监管范畴并进行监管,而我国各项已有的政策法规相对僵硬,不具配合弹性,面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在确定监管主体、协调监管机构、制定监管制度方面尚处于研究阶段,这使互联网金融利用监管真空能够在信息使用、资金投向、风险管理等方面实施“套利”进而野蛮生长。但未来纳入监管的趋势必然缩小监管套利的空间,这将考验部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生存能力。

       (二)互联网公司稳定性不足

       互联网金融所依托的互联网企业,其竞争往往表现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生生死死异乎寻常。由于信息复制成本低、技术更新日新月异,当市场带头者拓展新领域后,大量竞争者纷纷涌入,市场陷入产品免费使用的无序恶性竞争中,一段时期后大批企业退出市场,FM365、MSN、校内网、人人网、开心网等的兴衰史足以证明。行业洗牌导致的企业频繁更迭降低了互联网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发展金融功能,必然需要纳入大量金融人才,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如何将互联网技术人才与金融人才有效整合并发挥合力,这恐怕绝非易事。历史上从不缺乏由于人力资源整合不力而导致企业失败的案例。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对100家业务跨界扩展失败的公司进行了研究,发现有85%的首席执行官承认,管理风格和公司文化的不兼容是最终导致失败的主要原因。

       (三)大数据的正反面

       大数据是“未来的新石油”,无疑会对未来科技与经济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同样,作为核心资产,大数据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但其本身尚不完美。

       1、大数据对数据规模与去冗降噪技术要求较高。大数据意味着数据集合不断扩大,从GB到TB再到PB级,甚至开始以EB和ZB来计数,目前能拥有如此数据规模的公司凤毛麟角④,“大数据”依然处于理论状态。另一方面,大数据一般都来自多个不同的源头,往往以动态数据流的形式产生,而且在大数据时代便利数据获取的同时也必然会降低数据的造假成本,因此,大数据中常常包含有不同形态的噪声数据,所以如何对数据去冗分类、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通过数据清洗整合来挖掘有价值的信息,把“大数据”变回“小数据”,这是对数据研究人员的技术考验(李国杰和程学旗,2012)。

       2、数据使用存在社会壁垒。大数据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个人、企业和政府机构的各种数据和信息能否方便地融合。如同人类有许多种自然语言一样,作为网络空间中唯一客观存在的数据难免有多种格式,但当大数据成为联系人类社会、物理世界和网络空间的纽带时,便需要通过统一的数据格式构建融合人、机、物三元世界的统一信息系统。当前的网络数据主要表现为与平台绑定的数据格式,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仍存在大量壁垒,海量数据的收集,特别是关联领域的同时收集还存在很大挑战。而且尚未有成熟的研究成果用于解决大数据信息使用与保护隐私之间的矛盾,Agrawal和Srikant(2000)提出“保护隐私的数据挖掘”概念,尝试在尽可能少损失数据信息的同时最大化地隐藏用户隐私。Dwork(2006)提出了新的差分隐私(differential privacy)方法,即通过添加噪声使数据失真,从而起到保护隐私的目的。差分隐私保护技术可能是解决大数据中隐私保护问题的一个方向,但是这项技术离实际应用尚有距离。

       四、结论与展望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需要呵护创新、包容失误,但利用信息技术彻底替代有触摸感的信用体系难免具有理想色彩,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颠覆,笔者更赞同互联网金融发挥“金融创新螺旋”机制激励商业银行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品质,最终两者逐步走向融合进而有助于完善整个金融体系效率。面对各种冲击与挑战所带来的生态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坚守核心业务、做好风险管理,同时要汲取互联网金融创新基因、深度嫁接现代信息技术。笔者预判未来商业银行或将在“兵分两路”的行业格局中找准定位,实现转型。

       一些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的大银行以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转型为切入点,以大型企业、高端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非信贷综合化经营水平较高,能够在私人银行、投资银行、金融市场及衍生品等技术要求较高的领域灵活操作,在降低利息收入依赖度的同时不断提升非利息收入占比。

       相比之下,另一些商业银行朝着小而精的方向发展,以服务中小微、“三农”、社区为主体业务,但因技术载体的不同再次兵分两路。其中一部分商业银行能够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电子化平台以及数据搜集整合优势,使得批量业务处理成为可能,实现金融产品与服务线上、线下紧密结合,服务效率提升而且成本极低。与此并存的是由于很难在金融产品创新和互联网技术方面有较大投入,也不可能在资本市场等新兴业务方面大有作为,因此更多依赖关系型贷款原理开展业务的社区银行,即使信息技术的进步也难以取代对社区银行关系型服务的需求(Hoenig,2003)。社区银行利用人工投入获取熟人社会中借款人的个人品德及管理能力等“软信息”(Petersen,2004),以此克服信息不对称,作出贷款决策,满足当地居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为社区客户提供大银行无法提供的关系型“贴身”服务,形成差异化的经营和竞争优势。近期管理层对降低银行准入门槛、鼓励民营银行加入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探索,或将进一步确立这一趋势的形成。

       注释:

       ①本节数据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部分数据笔者进行了匡算。

       ②基本原理为在一定的假设前提下,要素价格的上升将使边际成本提高,垄断银行会提高产品价格、减少均衡产量,其总收入不变或者下降,此时H≤0。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银行在无法提高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总收入下降,随着部分银行退出市场,留下来的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需求提高,总收入也随着要素价格的上升而同比例提高,此时H=1。在垄断竞争市场上,银行总收入的增加将小于要素价格提高的幅度,此时0<H<1。可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H值越大。

       ③谢平和邹传伟(2012)对“交易可能性集合”的证明事实上论证了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用I表示融资者的集合,假设融资者均为风险中性。

      

      

       即随着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只要融资者的期望收益率超过储蓄者的机会成本,理论上双方即可发生交易,有助于提高金融普惠性。

       ④Google公司通过大规模集群和MapReduce软件,每月处理的数据量约400PB;百度每天大约处理几十PB数据;Facebook注册用户超过10亿,每月上传的照片超过10亿张,每天生成300TB以上的日志数据;淘宝网会员超过3.7亿,在线商品超过8.8亿,每天交易数千万笔,产生约20TB数据……拥有大数据及数据整合能力的企业不具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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