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巡视利剑作用彰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2017年修订党章,把巡视制度单列一条,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从巡视到巡察让党内监督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巡察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要抓手,有助于打通“最后一公里”。广东省国资国企系统巡察工作始于2014年,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2014年10月开启省国资委党委巡视督查(简称巡查)阶段;2016年7月开启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内部巡查阶段;为了与2017年7月、10月分别修订的党章及巡视工作条例相适应,此后省国资委党委巡视督查统一改称巡察,省属国有企业内部巡查改称纪检监察专项检查。2016年至2018年,本人担任原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并入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查办干事,探索开展企业内部巡查,积累了一些做好巡察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一、巡察工作具体实践
(一)省国资委党委巡视督查阶段。这一阶段省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广东省省属企业巡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省国资委党委组织对省属二级及以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视督查。巡视督查的重点是对督查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督查的流程包括巡视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巡视、效果报告。方案还提出了“七不得”工作纪律。这一阶段省属一级企业集团普遍未独立开展此类巡视督查,主要负责督促集团所属单位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另外也派员参加省国资委巡视督察组开展工作。
(二)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内部巡查阶段。这一阶段省国资委党委继续组织对省属二级及以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视督查;同时印发了《关于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允许省属一级企业集团建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巡查办,省属一级企业集团党委在省国资委党委领导下组织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内部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一阶段印发的《巡查工作手册》详细介绍了巡查工作流程与相关模板,极大的保障了省属企业巡查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省水电集团于2016年8月成立巡查机构,先后组织开展对粤水电轨道交通公司、广东岭南投资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公司、广东水电云南投资公司开展巡查,共发现问题9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初核2件,问责41人。
(三)巡察、纪检监察专项检查阶段。这一阶段按照省委巡视办的要求,省国资委党委对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省国资委组织的巡视督查改称巡察,省属企业内部组织的巡查改称为纪检检查专项检查。省国资委党委相继印发了《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的开展。2019年省国资委首轮巡察,共发现省属二级及以下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问题619个,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问题线索52条。
二、做好巡察工作体会
回顾这些年的实践,巡察工作经历了较大变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定位站位上,从纯粹业务角度看问题上升到从政治角度看问题;在检查主体上,省属二级及以下国有企业党组织从仅接受省国资委党委巡视督查发展为既要接受省国资委党委巡察也要接受省属一级企业集团党委的纪检监察专项检查;在方式方法上,从单一常规式巡察发展到常规巡察、机动式、专项巡察结合运用,并辅以巡察回访、“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在交叉巡察基础上又探索出了联合巡察、自主巡察,一拖一发展到一拖二、一拖三;在队伍建设上,从巡查工作“七不得”上升为巡察组工作规则,要求越来越高、纪律越来越严。但不论怎么变,巡察始终是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治企的有力抓手。做好巡察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有正确的职能定位。巡察是对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体检,是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的检查。当前,部分巡察组片面地对企业业务经营思路提出意见建议,或单纯对企业经营风险进行排查,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没有透过问题表象看到背后的违规违纪问题,限制了巡察利剑作用。
(二)要有健全的工作机制。省属企业巡察要在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抓,巡察机构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进来的工作机制。现时,一些单位职能部门担心参加巡察“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前人种树、后人乘凉”,不但封锁掩盖已发现的问题,更有甚者相互掣肘、相互拆台。此外有些单位职能部门关起门来搞整改,问题一刀切,一些本该由几个部门共同整改的复杂问题交由某个部门整改,形不成工作合力。
(三)要注重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整改问题才是最终目的,要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在执行过程中,一些企业将问责束之高阁、利剑早已蒙尘,或者问责高举轻放、雷声大雨点小,无法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一些企业整改督办不到位,问题线索未分类移送,即使移交也不办,拖到最后不了了之,这些都一定程度消解了整改力度。
三、推动巡察工作规范进行思考
新时期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巡察、纪检监察专项检查工作,我的学习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坚守政治站位。巡察是政治的巡察,在政治高度上要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纪律上要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基层党组织在这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巡察,做到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属企业贯彻执行到位、落地生根。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准确把握党内监督内涵,防止把企业巡察简单等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照搬照抄党政机关巡视巡察做法,要避免上下一般粗。内部巡察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聚焦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针对企业熟人相对集中、“围墙文化”的特点,从加强教育引导、健全工作规程、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着手,下大力气破解熟人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
(三)做到依规依纪。要以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各省的有关文件规定为指引,深入领会中央巡视办负责人有关文件解读精神,中央对央企是否开展巡视巡察不作硬性规定,相关党组(党委)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已经开展的相关企业要准确把握政治巡视要求,突出职能定位,抓好规范性建设,整合监督力量,注重巡视监督实效,推动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定期总结改进。真理来源于实践,同时也要在实践中去检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认识论的客观规律。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省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在省国资委党委指导下,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内部巡察,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做法,来自实际、源于实践、产生实效,今后还要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和检查整改,边总结、边运用、边完善,继续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改进提高巡察工作实效。
论文作者:李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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