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EPC模式;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
引言
近年来,国内以EPC总承包模式管理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逐步增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尝试。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发挥工程总承包方工程建设专业化管理优势、节约业主管理资源、有效实施集约化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相比,EPC模式下业主开展工程审计,特别是跟踪审计面临诸多的难点和障碍。本文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审计工作的难点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求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业主的利益。
1.EPC总承包的概念和特点
1.1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概念
EPC是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和construction(建设)”三者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工程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顶层策划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计划工作;Procurement也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和材料的选型与采购;construction是指施工总承包的具体建设过程。三者合而为一体现了一个整体的系统管理工程。
1.2 EPC的特点
(一)承包商能够自主监管。业主一般按照合同约定EPC总承包商,重在验收工作和监督工作,给予承包商较大程度的工作自由。(二)管理模式。1.以总承包商履约控制模式。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策划,业主聘请专业的监理人员对整个工程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2.事后监督模式。这是如今EPC总承包项目通常采用的监督模式,指的就是业主对承包商进行放权,不管过程,只问结果,而承包商自己负责开工前中后期的各项审计工作。
2.EPC模式下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主要作用
EPC模式在应用过程当中,虽然能够对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进行了一定的跟踪和控制,但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各种客观的因素,业主们还是对工程造价风险控制不能明确的把握。为了能够加强对工程管理详细化,审计部门展开了各种跟踪审计工作,这样能够在对工程建设过程当中的具体工作流程进行全方面的控制,可以有效地发挥出工程造价的主要作用。主要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以对管理部门的工作的进行全方面的监督,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明确的指出,能够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第二、对承包方工程全过程进行全方面的跟踪和审计,工程当中的原材料的购买、招投标环节都能够进行审计调查工作,可以对工程造价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从根本上提高工程造价的总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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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PC模式下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控制方法研究
3.1及早设定工作机制,适时启动跟踪审计
项目业主方应提前谋划,及早确定跟踪审计工作的组织机构,做好跟踪审计的策划方案,排出时间表,划定主要工作的时间节点,为正式开展工程跟踪审计预留充足的准备时间。实践中,有些项目由合同商务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为了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形成有效的内部牵制和制衡,防止审计职责偏离,由项目业主的审计监督部门或上级单位组织实施是较好的选择。工程跟踪审计介入的时机,宜选择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前,这样既可避免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无合同约定,使审计陷入被动局面的风险,也能在充分吸收社会审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总承包合同审计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同时也可就业主项目前期开展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工作进行同步审查,有效利用审计资源。
3.2对审计的工作环节进行明确的定位,发挥出真正的价值
审计跟踪工作在具体的工作过程当中要想发挥出自身的价值,首先要对审计跟踪的具体职能和服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审计的具体工作范围和深度需要根据合同的条款进行明确的界定,要保证审计工作不被破坏的基础之上发挥出自身的价值,还能够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提供管理的意见和价值。在项目的审计工作实行的环节当中,要根据审计的资源进行全方面的整理,将重点的审计工作的内容进行全方面的勘察,发挥出管理的效率。还能够从根本上为审计的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出审计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3.3加强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管理
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管理的随意性,引起工程成本失控。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必须要求甲乙方相互配合,不仅做到“随做随签”,还应做到严格落实“五方签证”制度,即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业主管理代表和审计机构五方共同签字审批。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并严格执行约定的程序要求。
3.4开展工程竣工审计、提升审计价值
总承包方实施竣工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一是项目的总体效益情况,根据项目EPC合同结算情况、施工分包合同结算情况、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结算情况、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测算、分析,综合反映了该项目从开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各项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及经济效益情况。二是项目履约情况,检查该项目是否已按照合同要求建设完成,设计和工程质量是否满足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是否及时取得业主单位的“竣工验收证书”;各标段的竣工验收工作是否严格履行了分包合同约定、竣工验收的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并完整移交。三是工程分包竣工结算情况,检查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各类资料的审签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分包竣工结算尾款支付是否合规,是否预留保证金,支付保证金的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四是剩余物资管理情况,核实总承包项目工程有无剩余物资,剩余物资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数额是否真实,所有处理文件是否留底等。五是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总承包项目在执行中是否有超概情况,对超概项目是否有业主委托或变更的相关资料。同时,在此阶段应确认尾工工程事宜、概算外项目及未决事项的确认工作。
结语
综上所述, 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建筑市场里仍处于初期阶段,很多方面缺乏经验借鉴,业主单位的项目管理需求日益强化,审计部门积极开展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更有效发挥控制工程造价的管理的优势。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进行审计的全过程跟踪管理能够有效地把握工程的全方面的环节,还可以对工程造价的成本进行有效控制,从根本上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边立军.EPC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方法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4.
[2]王伍仁.EPC工程总承包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曾思思.EPC模式下军工基建项目审计探究[J].纳税,2018,12(24):231.
论文作者:吴莹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38卷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4
标签:工程论文; 总承包论文; 工程造价论文; 审计工作论文; 业主论文; 工作论文; 项目论文; 《建筑实践》2019年38卷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