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干预社会学研究综述——解读《寻找中间地带——发展干预社会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地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中期以来,发展中国家以发达国家作为自己的现代化样板,开展了一系列的发展行动,包括政府的多维干预、国际社会的发展援助等,然而这些发展干预在取得有限成果的同时,却暴露出了更多的问题,这也促使了人们对早期的发展干预实践进行反思,并探求一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能极好地发挥发展干预作用的途径。
荷兰瓦赫宁根大学的社会学研究者在长期发展干预实践基础上,形成了题为《寻找中间地带》的一部发展干预社会学的研究论文集,该书主要从发展干预认识的演变、相关研究方法、社会科学家的作用、对发展干预的评估以及发展干预中的参与及赋权这五个方面对发展干预进行了回顾和总结。本文正是以此书为综述的主要内容,书中的发展干预并不仅仅指社会、社会群体渴望达到的目标,同时它也是达成这些目标所需的手段。发展干预的两种主要类型:一是国家政府的干预,包括国家发展规划、具体方案或项目;二是双边或多边组织的干预,包括发展援助方案或项目。书中发展干预在不同的语境下也会用不同的术语来替代,如发展干预、国家干预、计划发展等。
一、对发展干预认识的演变
(一)多维发展下的多维规划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规划师、政策制定者以及社会科学家对于发展干预都具有远大的抱负,他们试图通过多维的规划来实现多维的发展;而这种发展的思路,也尤其代表了当时处于主流地位的现代化理论,即通过自上向下的建设,并且以资本密集型产业为支柱,运用现代技术来实现城市和工业的快速发展。
在这种发展思路的指引下,政府成了发展干预浪潮中的积极推动者与实施者,并且这种政府干预的作用在当时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罗伯森(Robertson)曾指出:“政府干预已成为国家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政府通过运用政治权力向具有资源的机构分配任务,以实现较快的增长速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政府规划得到了去殖民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新兴独立国家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也引起了西方国家对这些国家的关注。”[1]缪达尔(Myrdal)也认为“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是非常必要的,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国家很难通过现有的经济情况来预测国家未来的发展,这时的规划往往是先于现实的,更倾向于是对未来发展的一种预测。”[2]鉴于政府规划的综合性和复杂性,范·德赛多普(Van Dusseldorp)认为迫切需要一个系统的规划纲要来概述各种规划活动及其相互关系[3]。为了使规划具有更明确的方向,这种规划纲要有必要建立在包括各种规划活动(并不需要涉及规划活动的每一个细节)的关系模型基础上,这样可以发现规划过程中的每一个缺点,以便及时地纠正。并且,关系模型同样适用于发展援助干预,不论是对援助国还是受援国,关系模型都可以进行有效的评价。此外,在财政支持下,这种关系模型对于将要实施的规划或是对已经实施的规划进行进一步的补充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管怎样,这些对于政府规划的评述都反映了当时多维发展背景下政府多维规划的作用,也符合当时人们急于寻求综合发展的心情。20世纪60年代,还未出现对多维规划的批判,国家对于发展的积极推动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二)对多维政府规划的质疑
战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发展中国家同西方的差距反而不断扩大。以现代化理论为基础的联合国“两个发展十年”规划,也在拉丁美洲惨痛的发展实践中化为泡影。拉丁美洲经济结构的恶化、国际债务危机的加深、国民经济的畸形化,也使学者对多维的政府规划提出了质疑,开始重新考虑政府规划的作用。
范·德赛多普认为,政府规划的用户,其实处于一个三岔路口。有些人会放弃选择政府规划,他们觉得政府规划是一种昂贵但用处不大的工具;也有人会选择充分相信各种规划以及规划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最后一种选择则会首先考虑规划实施的先决条件,至少要确定政府的规划是有用的。只有最后这种情况,才能够促使政府规划不断地进行改进,成为发展干预中真正重要的工具。并且,范·德赛多普进一步阐明了这些先决条件,包括:政府需要制定满足全社会或社会大部分群体需求的目标;政府必须了解规划的过程以及整个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相互关系;政府要利用权力和资源来确保规划的开展过程。但他同时也指出,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先决条件是无法满足的。首先,由于人们意识形态、宗教信仰以及世界观的不同,人们的目标很难达成共识,并且公民和政府间交流的欠缺也导致了相互间理解的偏差和错误。其次,政府的权力和资源并不能有效地确保规划的顺利进行,因为规划还会受到财政、组织和管理能力的影响。最后,范·德赛多普表示,在经济和政治方面,国际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性限制了政府规划的权力,会影响规划的过程。[4]
那么政府规划究竟是可取的,还是会对国家发展产生副作用?贝尔和茂(Bell,Mau)认为,政府规划只是一个政治现实,是一种“放任的自由主义”,这种“放任”政策同样会导致严重的消极后果;但通过全面的、适当的方式方法,政府规划可以被逐步改进。并且对未来前景的深入研究以及公众的积极参与能够更有效地形成规划的目标。另外,政府不应该过于集权,更不要以一种家长式的作风对规划进行管理。[5]
这一时期的很多学者也已经认识到了政府规划的弊端,指出政府规划很可能退化为政权阶层进行统治压制的手段。为了防止这种倾向的发生,学者们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主要包括:对未来前景的深入研究,倡导性规划,自下而上的民主规划过程,参与和赋权,监测与评估等,以期规范政府干预的过程。
(三)面向中观和微观层面
20世纪80年代,发展研究者逐渐将注意力从宏观层面的国家规划转向中观和微观的层面,如区域规划、地方规划,并且对早期的公众参与和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了更系统的探讨和分析。对于发展干预的研究更多采用了以行动者为导向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强调人的能动性,认为具有知识和能力的行动者并不是规划的被动接受者,他们会通过自身的能动性来重塑发展规划。这使人们越来越重视地方层面上社会和政治的动态变化。发展项目也被视为为获取稀缺资源而斗争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行动者往往通过投机行为或是暂时的联盟来获取自己的利益。这导致了“项目”执行的复杂性和高度的不可预测性。
这种对发展规划过程的概念化认识超脱了先前古典的、程序性的、机械性的发展干预理念。而以行动者为导向的研究方法,也更清晰地展现出发展规划的动态发展过程。虽然这种方法并不是从后现代性理论中衍生出来的,但它注重多元的、具有冲突的社会现实,这也赋予了这种方法后现代性的一面。这种方法的产生更适应了一种实际需求,即在发展干预过程中,非特权阶层如何通过积极的活动来受益。
(四)寻求中间地带
随着发展干预实践范围的扩大、涉猎内容的多样化,发展工作者在对发展实践不断反思的基础上,也在努力寻求一种理论上、政治上和实践上能够充分发挥发展干预作用的途径,这也就是所谓的“中间地带(middle ground)”。中间地带指的不仅是一种处于极端激进和极端保守之间的理论位置,更是一种实际姿态,这种姿态能够促进社会的干预,并促使群体、地区和国家实现积极的发展。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两位学者是诺曼·龙(Norman Long)和范·德赛多普。
诺曼·龙认为对发展干预简单地改进或完善是不够的,应当打破传统的模式,他在(去除计划干预的神话色彩)一文中挑战了时间—空间的定义、规范性的假设以及传统干预模式下的人类行为,指出这些思想都是建立在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结果间线性的和机械论的模式之上,并建议要突破常规的模型、映像和推理。他认为干预的最根本属性是持续的社会建构和谈判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执行一个已经指明行动的计划,其结果也是不可预期的[6]。
随后,范·德赛多普撰写了题为(以项目为形式的发展干预:必要性、局限性及完善途径)的一篇论文,对诺曼·龙的观点进行了回应。在这篇文章中,他讨论了以人为本、参与式项目的一些问题和局限,但他也强调了发展干预活动的持久性,认为发展干预永远不会停歇,会永远伴随我们。他从多种视角审视了发展规划:作为一种行政手段,作为斗争的舞台,以及作为一系列的决策过程。他认为在发展实践中,没有比项目更好的管理方式,这意味着项目的做法是必要的,并且在将来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政府机关、私营机构以及个人的管理能力往往是有限的。此外,他还指出明确的政策和项目理论对于改进发展项目是非常必要的,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也使项目的执行往往不能令人满意。最后,范·德赛多普得出结论认为,“以项目为形式的发展干预将永远是一个不完美的工具,我们只能尽力地将其做得最好[7]”。
可见,对发展干预认识的演变也表征了发展研究者在不断的研究、实践与反思,说明了他们思想的变化。从最开始的多维规划模式,到注重微观和中观的发展规划,再到一种寻求中间地带的思潮可以看出,发展规划逐渐从只重视以现代化理论为基础的综合的、自上而下的政府规划过渡到了重视地方层面上社会和政治的动态变化,注重社会行动者对规划的形塑和重塑,进而也引发了对发展规划更深层的探求,即寻求一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能较好地发挥发展干预作用的途径。
二、发展干预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这部分主要介绍四种研究发展干预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社会界面、以行动者为导向的方法、获取政治(the politics of access)理论以及发展话语、标签与反标签。社会界面的方法侧重于研究相互作用机制中的社会利益、文化理解、知识和权力等之间的不连续性;以行动者为导向的分析方法注重分析行动者的能动性对发展干预实践的形塑和重塑;获取政治理论主要研究受益者是如何在行政系统中获得服务,为分析官员和受益者之间不同的遭遇类型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而发展话语、标签与反标签则表现了实施者和受益者为使其行为或策略更加合法化而采用的手段和方法。
(一)社会界面
昂德尔曼(Handelman)较早将界面这一概念运用到发展干预的研究中。通过对以色列的社会保障(1976)和纽芬兰的儿童照料(1978)的详细研究,他发现在官方和客户终端之间存在多种矛盾和冲突,这主要是由他们之间不同的生活经验、体制框架、资源和目标引起的,而且这种矛盾和冲突贯穿了计划干预的制定、实施和评估阶段。为了研究冲突,他引入了官方与客户间界面的概念,他将界面(Interface)定义为“联结的关键点,是关系差异和交流矛盾最易于凸现的地方,并且也是易于暴露权力结构的高压性和脆弱性的节点”[8]。他指出,与公众直接接触的政府官员并不是简单地“根据文本”把好处机械地分配给个体,而是依据自己的个人判断使用惯技,篡改了发展干预原本的意图。
隐藏在这些惯技背后的是官员在与客户多次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世界观。昂德尔曼根据官员的知识水平以及组织内部的生活世界对官员及其行为进行了分类,在此基础上他又展示了“客户案例”是如何被政府官员构建而来的。他得出结论:官员/客户端之间的社会界面是由组织规则和官员在组织中的特定经验共同形塑的。
然而,昂德尔曼早期的界面观点在后来的发展干预实践中受到了挑战和冲击,最主要的缺陷是他没有注意到官员的“世界观”和策略手段是如何被那些官僚系统之外的经验(包括过去的和现在的)所影响的。
诺曼·龙进一步发展了界面的概念,他应用界面的方法侧重研究结构的不连续性。他重视对发展干预实践的研究,而非历史进程中大规模的矛盾和斗争。他从微观层面研究了执行特定发展项目的政府机构或外来机构与目标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认为界面分析的一个主要任务是挖掘出这种相互作用机制中的社会利益、文化理解、知识和权力等之间的不连续性。各种实践活动和能力主要是在每日的社会生活中发展起来的,因此,他认为界面分析非常有助于理解计划干预的过程如何进入不同个体和相关群体的生活世界,如何成为他们所采取的社会策略的有利资源或限制条件的一部分。无论是执行者、委托人,还是旁观者,“外部”因素的“内化”对各利益群体或个体行动者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并且,诺曼·龙重点研究了各参与方对干预的形塑过程,用界面分析解构发展干预的概念,并指出发展干预是持续的社会构建和谈判的过程,而并非一个能够预期结果的、按照规划文本按部就班实施的过程。界面分析还表明,政策执行不是如同其自身所暗含的那样是一个简单的自上而下的过程,因为人们的主动性既会从上而来,也会从下而来。
在诺曼·龙的界面框架指导下,阿斯(Arce)在关于墨西哥农村的政府官员与农民之间的互动研究中,重点考察了他们在知识界面上的不连续性。阿斯指出政府官员常常面临两种知识体系(即管理技术人员与农民的知识体系)的困境,这两种困境很难让他们在这两个世界间搭建桥梁。在此基础上,阿斯提出,要更系统地研究地方社会组织的形式是如何保留、吸收并产生特殊的知识体系的;以及新的知识或技术是如何融入社区现有的知识体系中的,即不同的知识体系是怎样在地方群体与干预方之间形成斗争与协商的。[9]
将诺曼·龙与昂德尔曼的界面方法做比较,可以看出一些差异。诺曼·龙对于官僚知识体系的兴趣点不在于全力理解其中特殊的文化样式或世界观,而在于理解特定的世界观是如何影响社区动态发展的,他强调人们是如何应对蕴含在每日生活中的社会变迁并赋予其特定含意的。与昂德尔曼相比,诺曼·龙更强调“行动策略”,尤其关注行动者如何有效并且安全地获取资源的行动策略方面。诺曼·龙拒绝将个人行动看成是可以从一系列嵌入社会关系的社会行动中抽象出来的决策或理性选择的方法。因此他运用了社会网络、舞台、社会场域的概念来展现个人或组织单元(如农户,不同的合作组织)的结构功能。
(二)以行动者为导向的研究方法
以行动者为导向的研究方法(actor-oriented approach)是基于对发展干预线性的、外部决定论等思想的反思,其目的不是要发现一般或普遍的规律、过程或趋势,而是要理解普通人,如农民、工人、企业家、官员以及其他人是如何积极地形塑发展干预的过程和结果的[10]。该方法的创立者——诺曼·龙特别关注社会行动者,认为社会行动者不仅是历史的“载体”,还具有人类的能动性。社会行动者,无论是农民、土地所有者、还是官员,都会运用各种方式企图改变他们周围的世界。而且,为了实现目标,他们会在现有的知识体系、意识形态以及实践方式基础上,建立与其他个体和社会群体间的互动。诺曼·龙从现象学的角度出发,将社会行动者的能动性放在首要位置,他认为通过能动性的发挥,行动者能够在更广阔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寻求变化的空间,并对发展干预进行形塑。他将国家干预下的地方实践看成是蕴涵着经济、土地、社会利益的舞台,而官员和其他行动者为了创造“自己项目”的空间,即获得利益,会运用各种方式在这个社会舞台上上演一系列生动的剧目。格林德尔(Grindle)在一本关于农业发展的书中,从行动者的视角研究了国家干预的问题。[11]但是,她主要关注国家精英与官僚,忽视了地方生产者或农民群体。格林德尔感兴趣的一个主题是,在表达与实施公共政策过程中国家精英的角色及其多变的自治形式。她指出,公共政策的执行者及官僚政治武器可能在促进国家发展的同时反对某些特殊的权力群体。她认为在对“公共管理人员”进行研究时,要更关注其背后的信任系统以及政策制定者与规划者的意识形态,关注特定决议的表达与实施,以及特定的行政技能与影响。
以行动者为导向的研究方法通过对行动者(包括规划制定者、执行者)的不同利益的分析,实际上是对发展规划及潜在的社会进程的解构。在发展干预过程中,非特权阶层如何通过积极的活动来受益,这一点不应该成为模糊的事实。
(三)获取政治
伯纳德·谢弗(Bernard Schaffer)采用“获取政治(the politics of access)”的概念来研究受益者是如何在行政系统中获得服务的,这为分析官员和受益者之间不同的遭遇类型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他并不是从问题的技术界定和局限性出发,而是进一步拓宽了问题的研究范围,在对获取问题以及伴随行政结构设计问题的确定和概念化时,包括了更广泛的政治与行政因素。他指出,在发展干预中,符合条件的受益者常常不能获得应有的支持(如农业推广、贷款和技术支持),原因是存在大量非正式的、默许的惯例把他们排除在外。受益者常常会发现自己原来站在一个分发柜台前,排着队等待他们想要的东西。这个柜台就是官方事务的交易处,它不仅仅是一个物化的屏障,而且需要发挥中介作用,协调申请者和分配者的利益,决定到底谁能够或者不能够获得“官方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然而站在分发柜台后面的是一个行政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他将自己也加入到队伍中来等待他的上级官员分发的服务。因此,物品和服务的发放不仅仅只取决于分配效率、单个受益者或分配者的行为特点,更取决于这个获取资格的筛选规定、排队等待的规律,以及分配等级中各个高低行政管理层次的特性[12]。
谢弗的获取政治理论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中都有运用。例如,巴巴拉·哈里斯(Barbara Harris)使用获取政治理论对斯里兰卡多目标协会组织分析。她总结说,获取政治概念对于解释服务的提供和组织中的变化因素是一个富有成效的方法,这些变化发生在各个协会之间,它们与其分支机构之间,各个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合作等级中;但是,这种分析也面临一个主要的困难,即我们有时会很难识别出所谓的分发柜台和排列队伍。
(四)发展话语、标签与反标签
1.发展话语
“话语(discourse)”是指包含在修辞、表征、图景、叙述及陈述中的一组意义,是关于物体、人、事件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特殊的“真理”形式。话语产生出文本(书面和口头的),甚至是隐含在建筑风格或流行服装中的意义,即非文字的“文本”。在发展干预中,不同的社会行动者运用的发展话语一方面反映了自身对于发展干预的理解,另一方面,也成为行动者构建自己行为和策略合法性的一种手段。阿普托普(Apthorpe)对于官僚是如何在发展话语下建立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官僚正是通过构建和合法化一系列规则,进而使其行为的霸权本质在发展的舞台上合理化;但在将发展话语变成自己的语言来实施政策时,并非总会成功,因为所有参与者都会通过运用自己的话语来构建自身的利益,这也难免会造成矛盾和冲突,有碍干预的进行[13]。
诺曼·龙认为对具体的竞争舞台上各社会行动者使用的话语进行分析是非常重要的,尤其需要关注行动者为追求生计而相互竞争以获取对资源的控制。话语绝不是脱离社会实践的,话语间彼此共存又相互交叉的特点更增加了话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14]。
2.标签与反标签
伍德(Wood)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标签本质上就是一个矛盾的过程。标签的主要功能是将社会分解为统治阶层、弱势群体、穷人或将某些群体排除在主流之外,然而这些被标签了的群体也会逐渐产生一种认同感,而且这种对自我及群体的认同更加重组了特定的群体,使其形成共同的利益与目标”[15]。他认为标签的过程比霸权本身体现出更多的霸权倾向。
在农村综合发展项目中,标签具有一种管理实践的特征,尤其是在实施层面上,标签使申请者(applicant)在政治遭遇中处于一种从属角色。另外,在接受者(recipient)与政府职员的互动中,标签存在问题,因为在基层,通过标签来划分类别有时很不合适。这使推广人员,社会工作者和其他基层官员遇到了比管理领域复杂得多的现实。标签更应该被看做是干预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伍德认为行政标签(分类和描述)模式使实施人员的活动更加合法化。
在此基础上,伍德进一步提出了反标签的观点,这也得到了阿普托普、谢弗等学者的认同;因为发展干预中标签的形式将一些人歧视地标签为“贫困的”、“缺乏资源的”、“依赖性的”,这进一步降低了他们的参与能力。管理者认为,管理项目的模式主要是服务于国家干预和将非政治化的国家作用合法化,因此,要把不同类别的人视为“接受者”,其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就是通过强加给人们“接受者”这样的称呼,来使人们接受官僚话语,更听从于官僚的意愿。因此,发展的管理不能被看做是“发展”的外部问题,它本身也是发展的一个问题。事实上,可以说,它具有对外在表象形塑的功能,就像谢弗认为的,稀缺是通过伴随社会行政实践产生的发展话语而建构的,基于社会的认同而形成了社会控制和合法性的特定模式。
三、发展干预中社会科学家的作用
杨·凯斯·范·东格(Jan Kees van Donge,1995)在《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科学与发展干预》一文中重申了规划研究的价值,并勾勒出在规划已经不是一种社会工程的时代背景下社会科学家的作用。他审视了对发展干预以及评估方法的一些批评,进而提出要对规划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界定发展干预中社会科学家的作用,以更准确地评估实际发生的规划行为。而对于社会科学在规划周期(计划编制、实施与评估)中作用的争论,他认为,虽然经验研究表明,比起现实来,规划周期往往更理想,但这种理想的模式对现实的行动也具有启发意义。
范·东格(1995)也提出了自己对社会科学家在规划文件的形成、规划的实施以及评估中作用的看法。就规划的形成而言,他赞成序贯决策模型(sequential-decision making model),即通过草签文件来制订规划,并不考虑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社会过程,允许不确定因素的出现。在规划的实施阶段,通过对其培训管理技术,社会科学家一方面可以作为技术专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虽然与管理小组一起工作,但并非其成员的社会科学家,可以从局外人的角度更明确发展干预的实际影响。这些发现将有助于判断发展干预是可以继续执行,还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或者终止、放弃。范·东格还着重强调了社会科学家在评估中的作用,他认为,之所以在规划评估时更容易发现它失败的地方而不是它成功的地方,这主要是因为人们总是以最初的标准为依据来评价最后的结果。如果将规划看成是一个斗争的舞台,那么在这个舞台上,规划的目标在不断地调整,并且行动者也形塑了发展干预的产出,因此,这种方法使评估价值具有局限性。对发展干预的经验研究也表明了很多事情是干预的结果,只是他们并不在最初规划文件的预想之中。因此,评估应该关注发展干预的效果,而不是依赖于规划文件的最初框架。
四、发展干预的评估
诺曼·龙认为评估是使规划客观化的一部分内容,它在项目的整个循环过程中不可或缺。然而,目前的评估并不质疑发展干预的设计依据以及规划的合理性,却常常责备农民、环境因素以及商品市场的易变性,即不会从规划本身去找原因。因此,他主张对干预的实践进行批判性的分析,而不仅仅局限于对发展干预功能的简单陈述。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阐明了评估的功能:第一,评估是一种将发展干预中不同的活动连接起来的机制;第二,评估也暗示了实施机构与目标群体之间的权力关系;另外,评估并不是为了指责特定的干预目标的失败。诺曼·龙指出,评估规则要依据社会现实来考虑,而不应该一味地依赖干预模式预期的功能。
吉耶特·卡尔斯霍芬(Geert Kalshoven,1995)在《探求评估的概念》一文中重新定位了评估者的角色。他归纳了与评估相关的研究,如“评估是一种学习过程”,“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评估的预期和有效性”,并且在古巴(Guba)和林肯(Lincoln)将“评估者视为调解人”的研究基础上,重新定位了评估者的角色,即评估者是谈判员和变化的推动者。同时,他指出,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农村发展项目的评估是非常困难的,当地的社会和政治背景会严重影响项目评估的进行,评估者也无法完成变化的推动者的角色。
贝瑞·莱坎·帝德·迪普里兹(Berry Lekanne dit Deprez,1995)针对当时对评估方法的质疑进行了回应,指出问题的产生并不是由于方法和技术的缺陷,更主要的是理论基础的缺乏以及社会和政策背景的不完善。评估预示着一个理性的、科学的规划模式,而这种模式以前从未在日常的发展实践中采用。相反,多元、复杂和无序的社会目标以及项目的决策都是政治妥协的结果,并不一定与评估的结果相一致。评估的实践表明,所有类型的失真都是受到操控的。因此,在发展机构中,判断和评估是一个每天都在进行的、持续不断的过程。莱坎建议要加强这种非正式的知识体系,但也意识到评估更深层的缺陷,即评估永远不能抵消规划中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评估很容易退化成故障排除的方法。另外,莱坎同意应更加有选择性地利用评估以发挥评估的最大效用。
五、发展干预中的参与与赋权
“赋权”是发展实践中一个努力实现的目标[16]。这个词构成了那些支持“参与式”方法论的新民粹主义者话语中的一部分,参与式方法强调“倾听农民的声音”,理解“地方知识背后的理性”,“强化当地的组织能力”以及发展“自下而上的另一种发展战略”,然而“赋权”仍然带有一种从外界植入的权力含义,这种含义的目的在于改变当地各种利益力量的平衡。诺曼·龙认为这种观念没有逃脱蕴含在参与式方法中的代理主义和干预者的底色,也就是说,他们想唤起“更有知识和权力的外来者”来帮助“缺少权力、缺乏辨识能力的当地乡民”。诺曼·龙列举了发展实践者在实践中所遇到的赋权困境,如维拉里尔(Villrreal,1990)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作为一种外部的“变化的推动者”,在农村社区激励发展的努力必须要正视当地的组织和网络形式。高能博(Kronenburg,1986)对肯尼亚一个非正式教育项目的实施者所经历的“赋权”困境进行了深入的描述,揭示了在参与式项目中发展实践者和他们在地方的“合作者”之间的关系和知识方面所蕴含的权力多面性的特点,表明了外部的社会行动是怎样侵入到这个竞技场中,并影响到参与式活动的结果的。
弗朗斯·德尔曼(Frans Doorman,1995)讨论了人们参与发展干预的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参与。他强调了常被忽视的三个方面:首先,要关注在参与过程中,官员和其他群体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这种冲突的发生可能会使官员限制目标群体的参与。第二,参与意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权力,并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群体执行,然而有些群体并不适合执行这些任务和责任。德尔曼质疑了当前私有化的做法,认为政府服务的范围与力度应该增加,如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样会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可持续性,而把责任分发给私人公司或受益者自己并不是一种好的选择。第三,改革推动者倾向于让参与者能够获得最大程度的赋权和参与,甚至常常超过了参与者自身期望的参与程度。他举了一个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让受益者充分参与,但却使所有的受益者都很满意的例子。德尔曼也得出结论,认为参与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是要在目标群体的需求、生活环境中周围人的需求以及公众利益之间做出平衡。
杜尔加·鲍迪亚尔(Durga Paudyal,1995)审视了发展干预中参与式和分权化存在的操作问题。通过对尼泊尔一个在分权化理念指导下的饮用水项目的研究,他发现该项目的参与理念并不是要让弱势群体参与到项目的实施中来,也没有充分考虑项目实施中的协调、运作和维持问题,结果项目对于改善健康状况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在实施过程中还出现了纠纷、破坏以及滥用资源的现象。由于项目的政治化色彩、领导的高度集权、财务以及移交问题,最终导致了社区的分化。鲍迪亚尔认为,这种类型项目的可持续性存在问题,因为高度的集权,参与者没有直接的效益,他们对项目产生了一定的抵制情绪。他呼吁应该进一步研究分权式发展实践的困难,赞成通过质量控制和执行机构对项目失败负责的方式来维持项目的实施。
六、结语
对发展干预认识的演变,西方主要经历了由政府主导的多维发展模式,到重视中观、微观层面上的发展实践,过渡到一种寻求中间地带的更深层次的反思与探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建立起一套发展干预的理论与方法,如社会界面、以行动者为导向的发展研究方法、获取政治、发展话语、标签以及反标签,这些都为发展研究提供了多元的分析视角。另外,对于发展干预中社会科学家应发挥的作用,以及评估、参与和赋权中存在的问题的讨论也使发展研究者重新审视了发展干预实践。在我国目前的快速发展时期,发展规划以及发展项目在国家、地方以及农村社区中作用的发挥对于发展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借鉴西方的发展干预理念以及实践经验对于我国的相关发展研究及发展干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