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经济伦理的基本原则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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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我国经济伦理的基本原则”问题,是指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何种经济伦理原则,在正确的经济伦理原则确定之后,我们又应该如何发挥其社会功能,并由此为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历史性任务创造必要伦理基础的问题。显然,这个问题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本文拟从经济伦理原则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实现领域、运行条件等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

一、经济伦理原则的重要意义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中心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最终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转折和决定性突破。这一转折和突破不仅具有深远的经济和政治意义,而且具有包括伦理意义在内的深远的文化意义。这种深远伦理意义的表现之一就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经济伦理学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社会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性转变,经济建设逐渐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主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既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又面对着新的矛盾和冲突。在国际国内的大环境中,这种新的矛盾和冲突有时也表现为激烈的政治冲突。但持续地、普遍地则表现为各种复杂的经济矛盾和冲突。正是这种经济生活中的进步和失范,构成了当代社会道德生活的基本内容,并成为经济伦理学兴起的社会前提。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历史上一次深刻的革命,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创举。为了举国一致地完成这一伟业,首先,需要充分揭示它的伦理基础,证明它的道德正当性;其次,也突出了确定包括经济伦理原则在内的各种经济规范的重要性。从而,为回应这一包括两大基本任务的挑战,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学,特别是确立符合时代和社会基本制度的要求、又能普遍地内化为广大公民道德信念的经济伦理基本原则,是历史的召唤,也是当代哲学伦理学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使命。这可以说是经济伦理原则重要意义的社会实践背景。

另外,从经济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构成发展和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也突出了确立经济伦理基本原则问题的重要意义。一般说来,经济伦理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伦理精神或伦理气质,指人们从道德上对经济活动的根本性看法;而经济伦理学则是这种精神、气质和看法的理论化形态,是从道德上对经济活动的理论化理解、评价和规范。作为一种精神气质或意识形态,经济伦理产生于经济实践又作用于经济实践:正确的经济伦理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错误的经济伦理则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经济伦理学运用了描述的、理论的和规范的三种方法。运用描述方法的即描述性的经济伦理学,它运用经验科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的手段,描写性地研究经济生活中的道德现象,为人们确定正确的经济伦理原则开阔视野、深化认识。运用理论方法的即理论性的经济伦理学,它主要运用哲学、理论社会学的成果研究最基本的经济伦理问题,从本体论的角度确立经济伦理学的可能性和基本模式。运用规范方法的即规范性的经济伦理学,它根据论者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伦理信念,论证善的和正确的经济行为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对涉及经济伦理规范的典型事例作出评判,使人们能正确选择宏观制度和体制、中观企业、微观个人的经济目标。在整个经济伦理学的学科体系中,可以说规范性的经济伦理学是原本性的、有实质内容的经济伦理学,是当代经济伦理学的主体。

二、经济伦理原则的指导思想

为确立正确的经济伦理原则,当前特别应该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完整地确定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2.深入研究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冲突,3.实现我国传统经济伦理的创造性转换,4.善于吸取国外经济伦理学的积极成果。而在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中,“完整地确定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么说的根据在于:无论是研究现实经济伦理冲突,还是分析传统和国外经济伦理思想的得失,都必须先确定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由于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因此,当前所谓经济伦理原则的指导思想问题,实际就是在经济伦理原则中如何历史地辩证地体现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思想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就包括经济伦理在内的我国整个伦理学指导思想的确立而言,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从“激烈争论”到“基本一致”的过程。所谓“激烈争论”是指:“文革”结束初期,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肆虐,由于原有社会体制的弊端的充分暴露,我国社会中一度出现了以“感伤主义”和“定向迷失”为特征的伦理信念危机。现代集体主义伦理学由于其沉重的历史包袱,一下子无法回答这些错综复杂的历史和现实问题,它对广大公民的影响力也随之降低了。从而,在一个时期内,出现了两种重要的伦理思潮:强调民主、自由、个性的伦理学主体性思潮,突出个人经济利益的功利主义思潮,并形成了伦理学中的集体主义、主体性和功利主义思潮之间的激烈争论和相互激荡。

所谓“基本一致”是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邓小平理论逐渐被普遍接受为我国当代(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论断不仅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而且也揭示了它的伦理目标,成为我国当代经济伦理学的出发点。换句话说,经济伦理学兴起过程中的所谓从“激烈争论”到“基本一致”,实际上指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党和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就能够集中广大公民的利益和意志,确立和倡导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经济伦理原则系统,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国的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目标。

这就是说,在经济建设和经济道德生活的实际领域,必须坚决地按照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行事。江泽民同志指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第10~11页。)江泽民同志的这一论述也适用于经济伦理的活动领域。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有可靠的政治保证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等理论,都是当前经济活动领域的重要指导思想,必须得到有效的贯彻。而20年来我国以国民经济高速增长为中心的社会生活全面进步已从实践上充分证明了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的正确性。

但是,在建构我国当代经济伦理学的理论研究领域时,则应保持邓小平理论和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经济伦理思想之间的适当张力关系。说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就表明邓小平理论和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思想之间有一种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中经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发展到邓小平理论,除了根本上的一致之外,由于民族和时代的特点,这四个阶段的思想毕竟也有某些不同的地方。对于某些不同的思想观念,不能采取形而上学的机械论做法,或者用马克思的某些观念否定邓小平的某些观念,或者用邓小平的某些观念否定马克思的某些观念。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我们当下按邓小平经济伦理思想行事的时候,要以完整的马克思、恩格斯的经济伦理思想作为背景,在完成实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同时,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自己的共产主义观念对当下经济行动的理想范导作用。

三、经济伦理的四项基本原则

正是基于上述关于经济伦理原则指导思想的认识,近十年来,笔者在研究经济伦理学的过程中,构思了当代经济伦理学的四项基本原则:注重生产力发展、肯定公民经济行为的物质利益动机的经济效益原则;达到共同富裕、倡导服务奉献的社会公正原则;建立与自然伙伴关系、实现与自然协同进化的生态平衡原则;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理想的文化原则。

在这一研究成果中,占核心地位的就是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目标、心理动力、社会目标、生态目标和理想目标的经济伦理的四项基本原则。

1.注重生产力发展,肯定公民经济行为物质利益动机的经济效益原则。

我国正处于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首要目标是发展生产力的经济目标。发展生产力当然不直接等同于追求经济效益。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体现为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才是现实的生产力。正是由于这一客观社会前提,发展生产力的经济效益原则就成为当代我国经济伦理的一个基本原则。此外,要实现发展生产力的经济目标,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必须让经济主体实现这一目标的普遍、持久、强有力的心理动力(我国公民从事经济活动的物质利益动机)释放出来,并把它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去。从而,从公民个体心理动力的角度来看,发展生产力的经济效益原则也是一个基本的经济伦理原则。

2.达到共同富裕、倡导服务奉献的社会公正原则。

在实现发展生产力的经济目标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要实现其社会目标: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是说,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社会公正原则成为我国经济伦理的又一基本原则。必须指出,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公正原则根本不同于传统的平均主义,它是在承认经济效益原则相对优先条件下的社会公正原则。当然,相对于发展生产力的经济效益原则,共同富裕的社会公正原则也有其独立的意义。这是由于,发展生产力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这一长期历史过程中,市场经济必然导致贫富之间的分化。如何保持贫富之间的平衡,保证个别富裕向共同富裕的发展,正是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公正原则不可或缺的客观根据。

3.建立与自然的伙伴关系,实现与自然协同进化的生态平衡原则。

在为实现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而努力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吸取近代以来人们因掠夺自然而遭受自然报复的教训,努力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生态平衡。即发展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能以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为代价。因此,生态平衡也是我国经济伦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当前,人们在观念上对生态平衡原则没有什么异议,困难在于,在和个人、企业、地区以及国家的经济目标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何坚持这一目标。从现实情况来看,保护环境的生态平衡目标往往从属于经济目标,因此,创造现代水平、中国特色的生态经济是对我们的一大挑战。

4.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理想的文化原则。

发展经济、共同富裕、保护环境,最终都是为了人本身,当然是在社会中并与自然和谐的人本身。因此,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理想的文化原则是我国经济伦理的理想性原则。现在,它作为一个伦理原则,已没有什么问题,重要的是要创造实现这一原则的物质和精神条件。当前,为了坚持这一原则的理想性范导作用,既不能脱离现实社会条件把个性发展原则绝对化,而应把它和必要的义务和普遍的规范结合起来;又不能放弃它对现实生活的理想性范导作用,使个性发展原则虚幻化,或者使它重新受制于传统的社会整体性原则。

四、经济伦理原则的实现领域

那么,经济伦理的四项基本原则如何在现实中发挥其规范功能呢?这就需要探讨它在我国当代社会中的主要实现领域问题了。所谓经济伦理原则的主要实现领域,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展生产力的经济效益原则、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公正原则、保护环境的生态平衡原则和个性发展的文化原则,不仅或为基础、或为主导、或为扩展、或为升华,相反相济、相辅相成,构成我国当代市场经济伦理的完整规范系统,而且这一规范系统还有其发挥社会功能的各自相对主要的实现领域。

从社会根源上看,经济伦理原则实现领域问题的提出,是由于现代经济社会功能分化,即整个社会系统分化为相对独立和自律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子系统的结果。这些相对独立和自律的社会子系统一般都有其自身特殊的意义视界、价值定向、目标规范、任务机制、角色期待和解决问题的程序等等,对于来自其他子系统的直接要求往往会采取一种“合法冷漠”的态度。就这一社会结构对道德生活的影响而言,它要求在不同的社会子系统中实行不同的伦理原则,尽管这些原则最终会整合成为一个相反相成的系统。从而,如果说,经济效益原则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功能主要是在经济领域实现的话,社会公正原则保障共同富裕的功能主要是在政治领域实现的话;那么,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理想的文化原则,其功能主要是在文化领域实现的。至于生态平衡原则保护环境的功能,当然是一个跨领域的系统工程,但从经济伦理角度来看,它主要是在经济领域内实现的。

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为社会条件以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经济活动领域,在我国当代社会生活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从而,注重生产力发展、肯定公民经济行为物质利益动机的经济效益原则,也是一种基础性的经济伦理原则,以效益为追求目标、以勤俭为行为核心、以自尊为心理基础、以竞争为实现手段、以互利为社会前提、以法律为行为基准。在当代经济生活领域中,这一基础性的经济伦理原则通过其作为当代社会道德建设的起点和基本的道德规范而发挥着公民发展生产力的普遍、持久、强有力的心理动力的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当然,经济效益原则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具有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物化和异化现象的消极作用。经济效益原则的这一消极作用就其自身而言,指其个人利益、物质主义因素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因此,在我国当代社会的经济生活中,经济效益原则只能作为基础性的伦理原则而起作用,在它的基础上,还需要起主导作用的伦理原则,即社会公正原则。

这里所说的社会公正原则,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精神,它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后成为我国占主导地位的伦理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它仍然是我国社会必须大力弘扬的主导伦理;但是与前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相比,它的作用范围和社会功能则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果说,与高度集中和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原有经济体制相适应,社会公正原则被认定为我国唯一的、普遍的伦理精神,那么在当代社会,社会公正原则只有以经济效益原则为基础,才能成为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的指导伦理,成为社会先进成员的自觉伦理,成为提高公民道德境界的典范伦理。因此,社会公正原则要发挥其保障共同富裕的功能,就不能取消、否定经济效益原则;而只能在发挥它积极作用的同时,通过社会公正原则对它的限制和引导,使这两种伦理原则相反相济,相辅相成。而社会公正原则要发挥这一限制和引导的功能,只能主要通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我国政治生活领域来实现。

同样,就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以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理想的文化原则而言,也存在着一个主要实现领域的问题。虽然,作为经济效益原则与社会公正原则的综合和升华的一种经济伦理理想,它在当代社会中的生成是全方位的,即无论经济还是政治领域中的进步,都在创造着实现文化原则的现实基础,但是,就其核心要素“自由个性”对现实生活的理想范导作用而言,它的影响主要是文化性的。当然,这里的“文化”概念主要指其作为人的发展的最终成果,即“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927页。)。从而,这里考察文化伦理的主要实现领域, 实际上就是考察当代社会文化结构的伦理精神和人的发展的关系。一般说来,就我国当代社会文化结构的伦理精神而言,大众消费文化对应的是经济效益原则,国家政治文化主要对应于社会公正原则,“精英”高雅文化则逐步指向个性发展的文化原则,这三种文化之间具有一种辩证关系。如果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治文化确定了我国文化生活的正确方向,日益繁荣的大众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那么,“坚持不懈”的高雅文化则日益体现着改革开放的积极成果,构成了一个适应我国当代生活的相对和谐完整的文化生活体系。而正是在这一文化生活三维结构的良性互动中,特别是在新时代成熟的高雅文化的生成中,文化生活对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产生着积极的反作用,不仅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的达到,而且创造着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个性”理想的现实途径。

五、经济伦理原则的运行条件

以上对经济伦理原则实现领域的探讨,实际上已涉及了它的运行条件,即已初步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功能分化问题。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的功能分化,指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社会发生的一个经济化过程:提高生活水平成为广大公民的普遍愿望和优先要求;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长期不变;国家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首先有赖于经济的有序和繁荣;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改革导致我国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的日益合理化;经济价值、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对其它社会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等等。

毫无疑问,从改革开放20年以来的国民经济年增长率9%来看, 这一社会经济化过程的进步性是怎么说也不会过分的;而且,由于这一过程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及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因此,这一过程不会导致一切都成为商品的极端经济化即异化,也是毫无疑问的。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社会的经济化过程不仅是经济生活的市场化,而且必然使单纯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日益广泛地侵袭到其它社会领域。例如,原先遵循教育、科学、审美原则运作的领域,正日益迅速地从属于效益、个人或集体利益的经济命令,而且并不会由于其负面效应而停止下来,这种现象也是有目共睹的。

进一步说,从社会结构功能分化的角度来看,社会经济化的实质就是经济从政治、伦理、军事等关系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相对自律的社会子系统,形成自己特定的任务领域和意义视界。至于对其它子系统的要求,只有在它们转换成经济的特殊媒介——货币——时,经济子系统才会作出应答。例如,如果要在经济中实现诸如保护环境等道德上的要求,就不能停止在单纯的道德呼吁上;只有通过政治、法律的手段,使道德要求转换成经济子系统的特殊媒介,才可能奏效。

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现实。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历史合理性的过程;而且,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来说,这一过程还刚刚开始,远远没有结束。从理论上讲,这种社会的经济化、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日益受经济观点决定的现象表明,经济伦理学必须结合整个社会生活条件探讨经济生活,并由此确立经济行为的道德动机和规范关系。从现实来说,道德对经济的规范功能依然存在,只是它处于一种新的客观条件之中。因此,为充分发挥道德对经济的规范功能,就必须确定一种新型的经济伦理学模式——“渗透”模式。

所谓经济伦理学的“渗透”模式,是指要确立经济和道德之间的新的形式关系:既不是自然经济的道德对经济的单向压抑,也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道德为经济的单向辩护,而是要实现经济和道德之间的双向互动、相互渗透,使经济和道德这两个因素相反相济、相辅相成,成为一个辩证的螺旋式的向上发展过程。具体来说,当代中国经济伦理学的渗透模式肯定社会经济化的历史合理性,承认经济领域的相对自律,不简单地对经济生活进行道德的压抑,使经济生活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当然,对社会经济化过程的肯定,虽然是充分的,但不应是无限制的,而应该由道德加以引导。这就是说,道德并不是在经济之外简单地指令经济,而是在经济之中并通过经济而发挥自己的规范和引导作用。道德不能取消现代经济的相对自律地位,但能够通过政治、法律、教化等手段,渗透到经济体制和人们的经济行为中去。

从经济伦理原则的运行战略的角度来看,经济伦理学“渗透模式”也可被称之为“分化基础上的整合”的战略。即在充分肯定经济子系统和道德子系统在社会系统中各有其特殊功能任务和价值定向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这两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渗透。经济子系统的效益原则导致人们道德观念的相应更新;而道德子系统的公正原则又规范着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不仅诉诸经济行为者的个人“良心”,更注重向社会体制运作的转换。在强有力的政治控制和共同的社会理想的前提下,实现我国经济分化基础上的道德整合。而要实现这一目标,至少应该正确处理好诸如形式伦理和实质伦理、社会伦理和个人伦理、市民伦理和公民伦理、企业伦理和政府伦理等的关系。以下,基于本文篇幅的限制,只就社会伦理和个人伦理的关系对这一战略作些发挥。

按照传统的道德思维,一讲加强道德建设,人们往往把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作为关注的焦点,而不注意社会制度及其体制的道德性或道德素质问题。但现代生活表明,这种道德思维模式既不利于确定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也难以提高社会生活的道德水平。因此,我赞成强调“社会伦理”的优先地位,主张首先按照发展生产力和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创设和完善各种社会体制,提高其道德性,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个人的道德素质。其次,从发挥道德规范功能方式的角度来看,也有必要强调“社会伦理”相对于“个人伦理”的优先地位。由于传统社会一般是小范围的共同体,在面对面的经常性交往中,强调行为动机的“个体德性伦理”能起到基本的规范作用;至于对共同体之外的行为,则往往有不同于“内部道德”的“外部道德”。但是,现代化社会则是普遍联系的民族国家和“全球村”,人们之间的交往大多是功能性、一次性、匿名化的,存在着大量道德上“乘黑车”的诱惑,因此社会规范主要是刚性的法律和制度化的伦理。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不可逆转的历史性成就。当前,由于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子系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虽然经济道德建设处于相对于经济、政治生活本身的滞后状态,经济道德失范的现象也广泛存在;但是,只要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正确地确立经济伦理学的指导思想,在实现经济、政治有序发展的同时,能够从实际出发,积极倡导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的经济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比较快地确立转型期的经济伦理范式或道德生活模式,就可能实现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平衡和有序发展,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而在这方面,我国经济伦理学显然承担着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重大历史性任务,经济伦理学研究者尤其应该为确立正确的经济伦理原则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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