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初步建立环境审计绩效评价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浙江省论文,绩效论文,评价体系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浙江省已经构建成一套结合浙江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环境审计特点,能全面反映和评价一个地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状况、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
该评价体系以环境绩效的科学评价为出发点,从生态质量、污染控制、节能降耗和环境建设四个角度设置绩效目标与指标以及节能减排否决指标,同时赋予各个指标不同的权重,以增强评价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发挥审计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此评价体系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生态质量指标。环境质量指标侧重于对生态环境状况、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的考核,共设生态环境状况、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四大二级指标体系,并将四大指标具体细化成六大三级指标。二是污染控制指标。主要对区域环境污染整治成效进行评判,主要考核污染物的排放强度,以每万元生产总值中主要污染物(指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确定为四项指标。三是环境建设指标。主要围绕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三个指标进行。四是节能降耗评价指标。主要考核万元GDP能耗及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两项。五是减排指标。考核指标为两项,即辖区COD和二氧化硫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8年发布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也提出“2012年初步建立环境审计评价体系,从而发挥审计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的目标要求。自2008年以来,浙江省环境审计大力开展环境审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力求通过设立一套科学地确定政府环境审计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开展环境审计绩效评价,促进领导干部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
为了提高环境审计绩效评价体系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浙江环境审计及时将评价体系应用于环境审计项目管理,应用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领域、重点环境审计项目,应用于县市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践证明:该评价体系的应用,在促进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并重视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引导各地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评价体系不仅为客观评价一个地区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提供了评价依据,而且,也有利于对县(市、区)、设区市乃至浙江省节能减排、生态省建设考核、新“811”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等一系列环保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和不同区域在空间上的横向比较。由此为各方面环境信息的需求者提供系统的、确定的和客观的评价意见,尤其是为环境审计、环境管理及政府有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