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匠精神是如何造就的
王志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化与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德国严谨求实的工匠精神和守秩序、重理性的传统,制造出伟大的工业产品,值得全世界学习借鉴。德国是福利制度的主要发源地,有着一套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很好地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
坚守着严谨求实的工匠精神
“德国制造”一直是质量和信誉的代名词。但“德国制造”并非天生高贵,实际上是被逼出来的。德国1871年统一后,德国作为后起的国家为了追赶老牌强国,曾大量剽窃外国技术,制造假冒伪劣产品。1876年,美国费城世界商品博览会上的德国展品被认为价廉质劣而无人问津。1887年,英国还专门修改《商标法》规定自德国进口的所有产品都要注明“德国制造”,实际上是将其列为劣质产品。之后,德国奋发图强,开始打造“德国制造”的世界品牌,以西门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世界级企业脱颖而出。
德国人不相信“物美价廉”,信奉“慢工出好活”的工匠精神。企业致力于打造百年老店。全德350万个企业中,90%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百强中,平均历史都在90年以上。有着300多年历史的迈世勒银行一直坚守“欲速则不达”的祖训,秉持的是“但求最好,不怕最贵”原则。西门子公司的创始人维尔纳·冯·西门子有句名言,“我决不会为了短期利润而牺牲未来”。西门子为了保持其技术领先地位,每年将其销售额约10%的资金用于研究和开发。德国员工的操守更是其他国家难以企及的,“标准、完美、精准、实用”的文化特征深深地根植于员工内心深处。技工和工程师是十分受人尊敬的职业。彼得·冯·西门子曾说,“人口有8000万的德国,之所以有2300多个世界品牌,靠的是德国人的工作态度,是他们对每个生产技术细节的重视”。正是因为这种工匠精神,成就了“德国制造”耐用、可靠、安全、精确的形象,也使德国经济能够屹立潮头。
我国的职教体系主要是从高等教育体系演变过来的,具有明显的高等教育痕迹,可以称为高等教育的“简缩版”。由于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和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完全不同,因此,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方法手段一直在改变,但改来改去,职业教育的参与者都感觉缺少点儿什么。究其原因,高职教育的教育理念、教育体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一直没有跳出高等教育的教育思维。高职教育必须淡化过细的专业设置理念,以现代的“专业群+从业方向”取代现在的专业设置方式,构建“拓基础、强根基、淡专业、重运用、灵考核”的现代职教人才培养模式。
高效率得益于“双元制”培训体制
德国“双元制”职业培训体制是一种由国家立法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的职业培训体制。之所以称为“双元”,是指职业培训要经过两个场所,一个场所是职业学校,主要是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另一个场所是企业或者公共事业单位。这种“双元制”职业培训,使学生交替在学校和企业学习,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并将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按照德国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德国的企业有义务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的培训岗位,只有经过这种职业培训的学生才能顺利进入企业工作。
1.2.1 训练方法 对照组按常规治疗护理和随访,训练组在此基础上实施社会技能训练。将训练组患者分为2个小组,采用集体训练方式。每组由1名精神科医师和2名精神科高年资护师负责训练并参加角色扮演,训练时间每周2次,每次2 h。训练周期为半年,训练步骤包括训练前介绍,共同制订训练计划,训练中采取知识讲座、观看录像、技能训练、游戏、角色扮演、情景讨论和发放健康宣教手册等方式,过程结合正性强化措施,并每月1次针对患者家属进行相应的健康知识培训。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培训体制实际上就是现代教育与学徒制的有机结合。“双元制”职业培训体制也是对中世纪以来的“学徒制”的借鉴和发展。虽然工业化已经取代传统的小作坊,但工匠精神依然得以延续。这些“学徒”在企业里实际上是跟着有经验的技师学习第一手应用技能,接受的是工匠精神的培养。这种一边上学一边工作的“双元制”培训机制,能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既能有效掌握工作技能,又培育了职工的技术革新能力。经过这种“双元制”的职业培训的学生,通过努力还可以在取得职业认证资格后成为岗位上合格技师,有突出贡献者还可以获得“工业大师”称号。如果他们进一步努力,还可以选择到应用科学大学深造,并获得硕士文凭。“双元制”职业培训体制不仅可以为企业输送技术人才,也推动了社会阶层的有序流动。
不断改革的社会治理模式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要在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如果市场出现失灵问题,将由国家进行必要的干预,其目的是实现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与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机结合。德国福利制度还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进行改革,如鼓励推迟退休或退休后重返工作岗位,提倡多生育,鼓励年轻人增加储蓄等项改革近年来均取得良好效果。
德国福利制度改革起步早,方向明确。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福利制度在欧洲遇到严峻挑战,在德国也饱受争议。其实,德国福利制度改革,要比欧洲其他国家至少领先15年。德国福利制度的改革,首先解决的是福利发放不公平问题。例如夫妻二人均已失业,这对夫妻所拿到的失业救济金竟然比仅有一人失业的夫妻家庭收入还要多,为此,德国出台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如“哈尔茨四”法案提出失业者若拒绝职介所提供工作的次数超过规定,将受到降低救济金的惩罚。德国福利的不断改革也使得德国能保持较低的失业率。德国的失业率从2005年的9%左右下降至2015年的6%,特别是德国东部的失业率从20%下降至现在的9%。不仅相比其他欧洲国家的两位数字的失业率(西班牙、希腊40%左右的失业率)要低很多,而且经济增长质量高,这正是德国独有的工作效率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