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领域论文,长江上游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既非个人又非官方而处于两者之间的社会领域。在西方各国,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公共领域的发展成为市民社会的重要基础。在中国,社会的演化是否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成为近年美国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热点之一。虽然关于公共领域问题存在各种争论,但是在晚清,处于“私”与“官”之间的公共事业的发展的确是一个勿庸怀疑的事实。本文将借用“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揭示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事业及其组织的扩张与意义。
一、清初与清中期的社会重建和公共领域的出现
在关于近代中国公共领域的研究中,不少学者强调太平天国后社会的重建。因为这些大规模的社会重建为地方士绅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导致了公共领域的迅速发展〔1〕。 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不同于沿海和中部地区。由于太平天国时期长江上游地区没有遭到根本性的破坏,因而也就没有发生大规模的重建活动。
实际上,清代上游地区曾经有过一个重建过程,但发生在清初而不是清末。清初,特别是乾隆时期,因几乎半个世纪的战乱而遭到极大破坏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逐渐得到恢复。四川的人口从1661年的50万发展到1791年的1170万,耕地面积从1661年的118 万亩(册载)扩大到1784年的4619万亩(册载),地丁从1661年的2.7 万两上升到1796年的66万两,粮食总产量从1722年的约21亿斤增加到1784年的约60亿斤〔2〕。战乱期间被摧毁的城市也已趋向繁荣。 这个重建的规模及影响与太平天国后的东部和中部各省相比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在这个重建过程中,社仓、义仓、义田、义捐、善堂、祠庙和会馆等公产和慈善机构逐渐扩张。这些早期的公共领域基本上被地方士绅所控制。
社仓。社仓在上游地区出现于康熙和乾隆时期,是地方储粮的主要场所。社首由公选产生,一般要求“品行端庄”、“家道殷实”。1741年全川社仓共储谷11.4万石,1812年为156万石〔3〕。社谷主要由地方士绅捐献。
义仓、义田和义捐。除了社仓,地方还有义仓以备灾荒。仓首的条件与社首基本相同,储谷的主要来源是义仓拥有的田地。此外,各县还有地方官和士绅所购的义田,其主要目的与义仓相同。地方士绅还捐献田、谷和银两,称为“义捐”。
祠庙。上游地区建有大量的庙、宫和宗祠,作为人们进行宗教崇拜和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这些祠庙拥有房屋、田产,主要依靠地方士绅和民众的捐献,并由士绅、会馆、宗族控制。在地方公共活动中,祠庙扮演了主要角色,产生了重大影响。
会馆。上游地区是一个移民社会,移民普遍建立了他们的社会组织——会馆。这些会馆大都有宫庙作为公产,通常还有房屋、田地作为公产出租,其收入用于祭祀活动。每个会馆公选一二人任“会首”,负责内外事务。会馆经常举行会议讨论内外事务。
地方教育。随着清初经济的发展,教育系统也得到恢复。从1704年锦江书院的建立到清中期,全川已有书院160所,但其中仅有7所是地方士绅创办的〔4〕,其余皆由地方官设立。嘉庆之后, 士绅创建的书院明显增多,如自贡县的五所书院有三所由士绅创办,而其中两所是由大盐商王氏家族创建的。王家为书院提供财力支持,并将祠堂用于办学。这两所书院既招收族内子弟,也招收族外子弟〔5〕。 这些书院对地方教育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培养了许多有影响的士绅。
社会服务组织。19世纪的长江上游地区有不少公共服务组织,如民信局。在近代邮政产生之前,民间信函依靠民信局递送。19世纪末,重庆有16个民信局,一些民信局还在汉口设立了分局。它们能将信件和包裹送到长江上游各主要城市以及汉口、昆明、贵阳和兰州等地。
地方慈善组织。在地方慈善活动中,地方士绅特别活跃。他们建立了许多慈善组织,进行慈善活动。1747年,绵竹士绅创办养济院,捐银125两购置地产。到嘉道时期,这所养济院已拥有房屋22所, 抚养孤老94人〔6〕。重庆地方士绅相继建立了养济院、育婴堂、体仁堂、 存心堂、至善堂和天王堂。这些机构按其服务对象可分为综合救济、资助抚养孤老和育婴三种。
这些慈善机构几乎全部由地方士绅创设或资助,但基本都得到了地方官的支持。长江上游地区这些“堂”的基本功能在几个世纪内都没有改变。这个现象不同于汉口。根据罗威廉(William Rowe)的研究,汉口的“堂”在19世纪是一个“关键机构”,“基本上是新的面貌”。太平天国以后,善堂在汉口急剧扩张,它们“代表了地方社会创造精神在公共福利方面的胜利”〔7〕。但是, 上游地区是会馆而不是善堂演变为新的形式。在20世纪初期扮演了重要角色。关于会馆将在后面讨论。
二、20世纪初期的公共领域
(一)公共领域的发展
20世纪初期,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领域的演变,一是新领域的产生。大多数商会和公立学堂属于前者,但是几乎全部公共协会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都属于后者。
传统组织的演变。在传统组织的演变中, 商会是最明显的例子。 19世纪末,在戊戌维新变法的影响下,各种学会普遍建立,但商会并没有应运而生,尽管许多改良人士对此进行过宣传。20世纪初,越来越多的商人意识到组织起来的重要性。1904年,在重庆建立了长江上游地区第一个商会。次年,成都总商会建立。此后,大部分县、乡镇相继建立了商会和商务分会。据统计,1904年,四川有商会2个,到1911 年已有98个,占全国商会总数的12%〔8〕,居各省之首。 商会是在传统经济组织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如重庆商会是由各会馆首事负责筹组的。除八省首事外,每商帮选一人任会董,选一二人任协董,这些人担任了商会正副总理、会董等几乎全部重要职务〔9〕。成都13个钱庄和21 个帐庄因营业性质相同而联合创办了商务分会〔10〕。泸州商务分会由烟、丝、煤、木等22个商帮组成〔11〕。
在教育的公共领域,许多学堂都是由私塾发展演变来的。 1907 —1911年,上游各地地方官和士绅普遍建立私塾改良会,组织塾师学习新教育法、新知识和新学堂的管理。只有那些塾师通过考试达到新教师标准的私塾才被准予改为公立学堂〔12〕。
公共领域中的新组织。20世纪初上游地区的许多组织,如蜀学会、农会、教育会等都是公共领域的新成分。
随着农业改良的发展,1908年,四川农务总会成立。以后,各县、乡镇先后建立了农务分会、农务分所。1910年全省有农务分会114个, 农务分所711个〔13〕。
晚清新公共领域的发展也明显表现在蚕桑公社这样的农业组织上。1901年,张森楷在合川县创办了上游地区第一个蚕桑公社——四川蚕桑公社。1903年,张赴日本参观世界博览会并考察那里的蚕桑业,回国后改进蚕桑公社,推广蚕桑技术,有一百多人入社学习蚕桑知识,推动了这一地区的蚕桑生产〔14〕。在四川蚕桑公社的影响下,地方士绅纷纷在各地建立蚕桑公社,到1906年,全川有蚕桑公社百家以上〔15〕。
在公共文化领域,19世纪末20世纪初,地方士绅集资创办了许多报刊。先是宋育仁建立渝报馆,后来傅崇矩建立了成都图书局。1902年,傅和他的朋友开办算学报馆,不久又创办启蒙通俗报馆。这些报馆创办的报刊主要有《渝报》、《蜀学报》、《渝州新闻》、《启蒙通俗报》、《广益丛报》、《重庆商会公报》、《成都商报》、《蜀报》、《西顾报》、《启智画报》和《蜀醒日报》等。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还出现了社会文化组织,诸如书报社、阅报社和教育社。1901年,夔州书报社建立,1907年泸州建阅报所,以使当地人“通达外情”和改良社会风气为宗旨〔16〕。贡井的青年知识分子组织书社,阅读宣传革命和改良的出版物〔17〕。成都阅报所有81种报刊可供阅读〔18〕。这些书报社、阅报所成为人们了解世界大势和传播信息的场所。
一些社会文化组织还举办公开演讲,传播新文化,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保路运动爆发后,保路同志会派宣讲员到各县号召组织民众行动起来,形成了这一地区第一次大规模的社会鼓动浪潮,推动了保路运动的发展。
在教育公共领域,1907年四川教育总会成立后,教育分会相继在各地出现。据统计,1908年四川有教育分会42个,会员6304人;1909年有教育分会65个,会员9012人〔19〕。此外,从1909年起,士绅和官员在各地普遍建立简易识字学塾,为穷人和成人实施免费教育。这些学堂每天开设两三个小时的课程,有的还开办夜校。据统计,1911年全川有简易识字学塾1.6万所,学生近25万人〔20〕。
由于新政时期清政府对官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以及戊戌以后改良思潮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得政治改革的重要,并积极学习政治法律,一些地方士绅利用这个机会建立法政学堂。自1907年建立第一所公立法政学堂,到1910年,成都已有法政学堂十四五所〔21〕,其中有的学堂招收学生达六七百人之多〔22〕。
从某种意义上说,妇女地位如何表明了社会进步的程度。20世纪初,妇女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妇女地位的改变。1903年,重庆建立“女学会”,提出了“振兴女学”的口号,并决定创办女学堂〔23〕。此后,各地陆续建立了女子师范学堂和普通学堂。到1910 年全川已有女学堂163所,学生5660人〔24〕。这些女学堂明文规定禁止妇女缠足。各地教育界也纷纷组织“不缠足会”。到清末,成都已有30—40%的女子不缠足,时称“天足风行”〔25〕。
由此可见,20世纪初长江上游地区的公共领域已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有相当权力和影响的重要社会组成。
(二)公共领域中旧功能的转化和新功能的创造
这个时期公共领域的功能不仅表现在对旧传统的继承上,而且表现在新功能的创造上。在公共领域中,新功能起了主要作用。
公共领域的一些新功能是由旧功能发展演变而来的。印书是成都的重要传统行业,清初以来,许多书局印售儒家经典和历史宗教书籍。20世纪初,这些书局力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新书的印售日益增多。新式学堂的普遍建立推动了新书特别是专业教科书的印行,导致了不断扩大的图书市场的出现。晚清,成都有20家书局,出售各类书籍2000种以上〔26〕。
新商会也继承了行会和商帮的传统,如“惩倒骗”、“保行商”、“昭诚信”、“惩败累”〔27〕等商帮的传统活动,成为新商会的职责,并被写进了成都总商会章程。
商会虽然继承了旧行会和商帮的一些传统,但它在新的社会活动中,特别是在推动地方工商业发展方面表现得更加活跃。他们除了自己设立公司、工场和工厂外,还负责商号和公司的注册,调查商情,举办新产品展览会,维护市场秩序。如奉节县商会规定,全部纸币必须加盖商会印鉴,否则不得在市面流通,以避免伪币〔28〕。商会还强调提倡商学,以开“商智”。成都总商会建立了“现行法令研究会”,有上百名商人参加研究会,学习《商律》等有关法令〔29〕。商会还参加禁止吸食鸦片的运动。这个运动是由地方政府发起的,但地方士绅和商会在运动中扮演了主要角色。1909年,成都总商会建立“商界戒烟所”,迫使商人戒吸鸦片。一年之内,商界有二千多人戒掉了鸦片〔30〕。
农务总会是第一个推动农业发展的组织,有50个会董以及为数众多的会员。他们调查土壤、气候、肥料、耕播、收获、粮食、蚕桑、家畜和渔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农情,建立农业学堂和试验场,翻译出版中外农书,采购并推广新式农具,支持地方士绅建立森林、垦荒、蚕桑等各类农业公司〔31〕。在地方农业的发展和改良过程中,各地农务分会起了重要作用。例如巴县农务分会积极开展农业调查、教育和试验活动,组织演讲、农产品评会,并进行农业咨询〔32〕。
(三)公论
报纸、杂志等新传播媒介以及新公共文化和教育的发展,影响了人们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在女权、民族危机、重商、自强、民主和自由以及改良和革命等方面形成了公论。
首先,是关于男女平权的意识。由于许多女学生进入了近代学堂,以及新思想和新知识的传播,使人们的思想进一步解放,出现了“发展女学”、“打破男女尊卑等级”、“婚姻自由”、“男女平权”等关于妇女地位的公共意识。保路运动爆发后,四川妇女组织了自己的政治组织——女子保路同志会,宣称要“以我四千年无用之妇女,化为保国保种之柱石”〔33〕,充分反映了妇女思想的变化和地位的提高。
其次,是危机和竞争意识的发展。随着进化论的“优胜劣败”、“适者生存”观念广为传播,人们逐渐认识到当今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长江上游不能再依赖其封闭的自然环境而自保。如在日本的四川留学生发表《为川汉铁路事告全蜀同胞书》,指出了建设川汉铁路以抵制外敌侵略的重要性〔34〕。不少知识分子已意识到中国正大难当头,警告川人必须奋起自救〔35〕。
第三,是重商观念的兴起。20世纪初,人们的经济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中国传统重农轻商观念的危害。川省留日学生上书清廷,要求国家发展工商业以抵制洋货的输入〔36〕。1910年,四川建立商业讲习所,积极宣传商学,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
第四,是自强和“尚武”意识的流行。1840年以来多次对外战争的失败,使人们意识到儒家传统无法抵御外国的武装侵略,中国需要尚武精神,自存只能靠自强。人们把尚武精神与发展体育、强身健体联系起来。四川高等学堂附设有体育学堂,各学堂都开设体育课。1905年,成都各校联合举办第一届运动会,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尚武精神〔37〕。
第五,是民主、自由、改良和革命思想的传播,许多人特别是青年学生逐渐了解了西方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向往西方的民主和自由,不满封建专制统治,希望建立一个民权的国家。一些知识分子要求清政府改良政治系统,实行立宪;一些知识分子则坚持革命,认为只有推翻清廷才能拯救中国〔38〕。
公论是一种共识,表现了人们思想在这个社会过渡时期的变化和震荡。四川保路运动的爆发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勿庸置疑,公论的形成是这次革命的基础之一。
(四)一些公共领域在近代的衰落
我们在考察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扩张的同时,也必须注意到另一方面,即这一时期一些公共领域的衰落。如嘉庆时期,社仓已开始明显衰落。白莲教起义期间,清政府命令整个地区的社仓全部转移到常平仓。从此,社仓实际上被官府所控制,大量仓谷被用于地方团练〔39〕。社仓自此次大伤元气后再未得到复苏。
祠庙的减少也是一个普遍现象。据地方志记载,康雍乾时期,巴县平均每10年修建4—6所庙宇,但咸丰以后,不再有修建庙宇的记载〔40〕。与嘉庆时期相比,光绪时期永川县庙宇减少40%,南川减少55.6%,涪州减少37.7%〔41〕。
一些公共领域的衰落是由于受到社会近代化的冲击。如上游地区民信局遇到了官办的近代邮政的竞争。近代邮政开办之初,一般都依靠民信局的邮路。但在清政府的支持下,邮政业迅速发展,民信局则难以与之竞争,业务量急剧下降,以至最后被近代邮政所取代。
社仓、祠庙和民信局分别代表了地方福利、文化机构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它们的衰落有着不同的原因。人口的迅速增加是社仓衰落的主要因素之一。人口增长致使粮食短缺,社仓因失去充足的粮源而日益减少。祠庙的减少有两个因素:一是在社会动荡和经济恶化时,人们无力新建或重修庙宇;二是在近代化的影响下,人们的传统宗教意识有所减弱,许多庙宇甚至被改作他用。如长寿火神庙和川主庙被当作避难所,城隍庙被改为小学〔42〕。这种变化实际也是一种公共领域转变为另一种公共领域。近代邮政取代民信局则不仅是由于得到政府的支持,也因为它更能适应近代社会的需要。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20世纪初的公共领域较之以前有较大的扩展。其中一个重要变化是,20世纪之前,公共领域主要局限在救济和慈善事务;但20世纪初,公共领域已扩展到社会经济管理、社会教育和社会文化等方面。不仅公共机构和社会财富逐渐扩张,而且人们的政治、社会观念也发生变化,并形成了“公论”。
三、公共领域中的地方士绅、官僚和国家权力的关系
(一)地方官僚与公共领域
在整个近代,我们很容易找到地方官参与公共活动的例子。一些地方官积极推动地方公共领域的发展,甚至将官办的慈善机构转移到地方士绅手中,使一些原本属于官的领域逐渐演变为公共领域。
清初,地方官积极投入公共领域重建活动。1738年,清政府令四川建社仓。地方政府从常平仓调拨资金建立社仓,由地方士绅负责管理〔43〕。官员们还经常向社仓捐献谷、银,并鼓励士绅捐献,对捐献多者予以奖励。社仓虽由地方士绅管理,但官员有责任实行监督。如绵竹县社仓的帐簿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社仓,一份则交与县衙〔44〕。1754年,巴县知县建议士绅建谷仓,当年即贮谷5005石〔45〕。1858年,川东道得到总督许可,征收新房捐和货物捐,购粮3万石, 以备太平军的进攻。这些贮粮由重庆的八省首事管理,因而称“八省积谷”〔46〕。由此可见,一些公共领域是由地方官初创,而后转到士绅手中。
清代,赈济和慈善事业是公共领域的主要内容之一。赈济一般有四种形式,即恩赈、官赈、义赈和民赈。恩赈和官赈不属于公共领域的范畴,甚至义赈也经常来自士大夫和地方官的捐献。民赈则由地方士绅捐献,性质是“官督民办”。显然,地方官参与了各种形式的赈济活动。例如,1896和1902—1903年上游地区发生水灾,除地方政府调拨赈款外,地方官也鼓动省内外官绅捐献。 仅总督岑春煊便以个人名义捐银2500两〔47〕。此外,地方官还建立了一批善堂等慈善组织。在重庆,1738年建养济院,1747年建育婴堂,1840年建保赤所,1841年建体心堂,1866年建保节堂,这些全部是由知县发起、倡导或建立的,然后交与地方士绅管理。同治年间巴县的18所育婴堂也是由地方官倡导并组织士绅捐助建立的〔48〕。
新政时期,地方官甚至介入一些传统上属于公共领域的活动,如四川农政总局和劝业道创建与蚕桑公社相似的蚕桑传习所,以培养专业蚕桑人员为目的。据统计,1910年全川有蚕桑传习所144个, 学生四千多人〔49〕。官员们还积极推动地方公共教育事业的发展。私塾的改良便是由地方政府提出和推行的。1909年,学务公所颁布命令,要求各地在三个月内建立私塾改良会,并制定了《改良私塾章程》〔50〕。
(二)公共领域中的地方士绅和国家权力
前面已经提到,在清初和清中期的公共领域重建活动中,地方士绅对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强。清中期,已有迹象表明一些城市管理权已经转移到地方士绅手中。由于清中期大量移民进入长江上游地区,会馆首事在地方社会扮演了重要角色。会馆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城市里来往于各省的商人和移民的利益及权利。后来会馆逐渐演变为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组织。重庆有八个主要会馆,即广东、浙江、福建、湖广、江西、江南、山西和陕西,统称“八省会馆”。每个会馆选出首事一人,负责日常事务和与地方政府的联系。首事参与地方征税、组织保甲、消防、清贷、济贫、筹集赈款、贮谷、管理育婴堂和孤老院等事宜〔51〕。
从一定程度上讲,首事影响了城市的管理和运转。会馆参与社会管理活动以弥补官方管理的不足,导致了非官方控制的发展。显然,没有八省首事的参与,很多地方事务难以开展。重庆社会控制系统也因此逐渐演变为官、地方士绅和会馆的联合体系。但是,会馆的影响在19世纪并没有得到持续的发展,公共领域和地方士绅对地方事务的参与也没有明显的扩张。地方士绅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推动地方公共事务。正如上面已提到的,在19世纪末,一些公共领域甚至程度不同地萎缩了。
这种状况到晚清新政时期发生了变化。20世纪前十年,长江上游地区政治、经济、教育和文化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地方士绅利用自治权利,在教育、防务、赈济、公共服务、文化改革、城市建设甚至地方司法等领域扩张自己的影响。D.斯特兰德(David Strand)所描述的20 年代北京法团的活跃画面,在晚清的成都已呈现出来〔52〕。
20世纪初公共领域的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是官方推动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地方士绅、官僚和国家之间的一种密切的关系。他们互相依赖以达到各自的目的,尽管这些目的常常是互不相同甚至彼此对立的。地方士绅充分利用国家对发展公共领域的支持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他们逐渐把公共领域作为社会政治活动的主要基地。一些国家权力也转移到地方士绅手中,如商会就接管了一些地方司法权力。《商会简明章程》规定,商人之间如发生商务纠纷,商会总理可邀全体会董解决〔53〕。 1907年,成都总商会设立“成都商事裁判所”,两个月内便处理了23个商事案件,它还处理了一些涉外商务纠纷。重庆总商会“商事公断所”处理商事纠纷时,重庆知府亲自出席或派代表参加。总商会总理为主审官,其决定交与巴县官府执行〔54〕。由此可见,商会这样的社会组织与官方行政机构有着一种重叠的微妙关系。
自治运动期间,一些非官方的和公共的组织在地方管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些组织包括自治会、城会、镇会、乡会以及城乡镇的董事会,它们多是在政府支持下,由地方士绅建立的。到1911年,全川有城会100个,镇会143个,乡会67个〔55〕。这些自治组织属于公共领域,但可以行使某些行政权力。如1910年成立的成都“成华城议事会”设立了教育、卫生、道路工程、农工、商业、筹款和咨询机构〔56〕,分别行使过去由地方政府行使的职责。这是晚清国家权力部分转移的有力证据。
四、结论
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城市在公共领域发展过程中,由于各自的发展环境不同, 因而展示了不同的特点, 正如M ·兰金(MaryRankin)指出的那样,公共领域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模式〔57〕。
把长江上游的成都与中游的汉口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公共领域发展的一些不同特点,在汉口,根据罗威廉的研究,官方权力的下降和公共领域的扩张是汉口稳步发展的主要因素,而公共领域的扩张几乎完全基于传统社会内部的动力〔58〕。但在成都,公共领域的剧烈扩张却与国家同地方士绅的合作联系在一起。这种合作成为20世纪初成都公共领域扩张的基础。甚至在整个上游地区,从商会的建立到城会的出现,我们都可以看到国家在公共领域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影响。
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呢?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汉口在新政前就已相对充分地发展了地方士绅起主导作用的公共领域。在新政时期,地方政府却力图加强对公共领域的控制,正如罗威廉指出的,“扩张的政府领域吞并(或占据)已经充分发展的非官方公共领域,为中国在20世纪强化西式国家机构创造了地方的基础”〔59〕。在成都则相反,新政前公共领域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甚至被地方官视为国家机构强化的障碍。到20世纪初,地方士绅利用官方的支持扩张公共领域和自己的权利,因而在短短时间内,“充分发展的非官方公共领域”便在成都形成。换句话说,新政显然是成都公共领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至少在立宪运动之前,在一定程度上,成都以及整个长江上游地区,国家机构的强化和公共领域的发展并没有根本的冲突。可惜,罗在他的书中没有告诉我们新政怎样导致了汉口的公共领域被“占据”,因而对新政在汉口和成都所导致的不同后果,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
根据M·兰金的研究,长江下游地区与汉口的情况类似, 在新政之前,士绅“在公共领域比国家有更主动的因素”〔60〕。显然,新政对公共领域发展的意义,在长江上游地区比在下游地区和中游地区更为重要。这种状况告诉我们,国家的角色在不同地区依其特殊的背景是不同的。不过,我们应该看到,虽然国家承认和支持公共领域,但并不意味着公共领域可以完全自由地扩张。它实际上仍然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换句话说,公共领域如果没有国家的倡导和支持,其发展是困难的。长江下游地区公共领域的扩张都不可避免地与国家合作,更何况在较传统和保守的长江上游地区。国家依赖地方士绅与社会发生联系,士绅便在国家和社会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
很清楚,公共领域的扩张与国家有密切的关系。学者们可以找到充足的证据证明,晚清时期没有独立的公共领域,甚至一些学者并不认为公共领域的概念可以用于分析晚清的中国社会。指出公共领域不能彻底独立于国家之外是完全正确的(正如我在本文中也进一步证明的),但我们不能就此否认在个人和官方中间的一种明显的“公”的现象的存在及其相对的独立性。公共事物活动的范围既然处于“私”与“官”之间,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这两者特别是后者的影响。“公”与“官”的范围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它们既有各自相对独立的活动范围,但又相互重叠,相互影响。在正常情况下,官方总是乐于鼓励公共领域的发展,因为它有助于社会控制和解决社会问题。实际上,不少地方官认为,公共领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因而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公共领域实施地方管理。同时,地方士绅也认为,公共领域是他们建立自己社会地位和影响的最佳舞台,因而他们利用国家的支持竭力发展公共领域。
虽然国家支持公共领域的发展,甚至主动转移一些权力给地方士绅,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与地方士绅之间没有冲突和斗争。当地方士绅力图为自己争得更多的权利时,或当国家企图收回已给予士绅的部分权利时,冲突就不可避免。自1908年开始立宪和自治运动以后,在国家和地方士绅之间的确发生了一些冲突,但这些冲突基本上是地方士绅力图得到更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权利,而不是国家试图吞并公共领域。那些公共组织诸如城会、商会等都得到国家的倡导和支持,许多活动也是与官方合作开展的。但至少在辛亥革命前,随着公共领域的扩张,特别是当这些组织的政治、经济利益受到国家权力威胁时,它们便采取反对国家权力的行动。即使公共领域的发展并没有在根本上威胁国家权力的继续扩张,但是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那些控制公共领域的地方士绅的确接管了一些国家在地方的权力。因此,公共领域的发展有可能导致与国家权力对立的民权的扩张以及一个市民社会的形成。公共领域可能是国家和地方士绅合作的一个连结处,但也可以是国家和地方士绅冲突的一个爆发点。
从以上提供的证据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晚清的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已初步为市民社会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尽管这个基础的规模和深度都是很有限的。在各主要城市,商会、各种法团、新学校、各种文化教育组织等,都在这个社会中积极活动。在各个社会层面,从士大夫、乡绅到普通百姓,都在其影响之下。这些非官方的社会领域为地方士绅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在这些活动中,士绅和公共领域与国家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一切因素都推动了辛亥革命的爆发。
注释:
〔1〕William Rowe,Hankow: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Chinese City,1796-1895,Stanford UniversityPress,1989,p.144;Mary B.Rankin,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China:ZhejiangProvince,1865- 1911,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Chapter3.
〔2〕王笛:《清代四川人口、耕地与粮食问题》上、下, 《四川大学学报》1989年第3、4期。
〔3〕根据嘉庆《四川通志》卷七二《食货·仓储》第11—29 页资料统计。
〔4〕嘉庆《四川通志》卷八○,《学校志五·书院》。
〔5〕罗筱元:《清季自贡五书院》, 《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第14辑。
〔6〕民国《绵竹县志》卷一七,《慈善》。
〔7〕William Rowe前揭书,pp.126—127。
〔8〕《中华民国二年第二次农商统计表》, 农商部总务厅统计科1913年编印;《中国年鉴第一回》,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
〔9〕《四川官报》1905年第1册。
〔10〕《成都商报》1910年第2册。
〔11〕民国《泸县志》卷二,《治制志》。
〔12〕《四川官报》1908年第1册;《四川教育官报》1910年第3册。
〔13〕《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图表》,四川劝业道署1910年编印。
〔14〕《史学家张森楷年谱》,《世界农村月刊》1941年第5期。
〔15〕《东方杂志》1906年第3期。
〔16〕《广益丛报》1908年第13期。
〔17〕《有关贡井新文化活动的二三事》,《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第14辑。
〔18〕傅崇矩:《成都通览·成都之报界》,成都通俗报社1909年印。
〔19〕《第二次教育统计表》,清学部总务司1908年编印;《第三次教育统计表》,清学部总务司1909年编印。
〔20〕《教育杂志》1911年第6期。
〔21〕《蜀报》1910年第8期。
〔22〕《广益丛报》1911年第6期。
〔23〕《广益丛报》1903年第9期。
〔24〕《蜀报》1910年第4期。
〔25〕傅崇矩:《成都通览·成都之妇女》。
〔26〕傅崇矩:《成都通览·成都之书业》。
〔27〕《四川官报》1905年第21册。
〔28〕《成都商报》1910年第4册。
〔29〕〔30〕《成都商报》1910年第2册。
〔31〕王笛:《晚清四川农业改良》,《中国农史》1986年第2 期。
〔32〕《广益丛报》1909年第30期。
〔33〕《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1911年第24号。
〔34〕《广益丛报》1904年第30—32合期。
〔35〕《发刊词》,《四川》1908年第1号。
〔36〕《四川学报》1905年第19册。
〔37〕《运动会录》,《四川教育官报》1905年增刊。
〔38〕《清国与列强》,《四川》1910年第3号。
〔39〕巴县档案光绪朝内政卷。
〔40〕民国《巴县志》卷二下,《庙宇表》。
〔41〕据嘉庆《四川通志》卷三四《舆地志·祠庙》等资料计算。
〔42〕王笛:《清代人口与社会组织》,载隗瀛涛编《重庆城市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43〕嘉庆《四川通志》卷七二,《食货·仓储》。
〔44〕民国《绵竹县志》卷二,《绵竹县仓储善后规约》。
〔45〕同治《巴县志》卷二,《政事志·积贮》。
〔46〕同治《巴县志》卷二,《政事志·积贮》。
〔47〕《锡良遗稿》第1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80页。
〔48〕同治《巴县志》卷二,《政事志·恤典》。
〔49〕《四川第四次劝业统计表》,四川劝业道署1910年编印。
〔50〕《四川教育官报》1910年第3册。
〔51〕王笛:《清代重庆移民社会与城市发展》,《城市史研究》第1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52〕David Strand,Rickshaw Beijing:City People and Politics in the 1920,University of Califormia Press,1989.
〔53〕《东方杂志》1903年第1号。
〔54〕《重庆工商史料选辑》第5辑。
〔55〕《四川警务官报》1911年第3期。
〔56〕《成华城议事会区董任务细则》,《成华城议事会审查规则》,《蜀报》1910年第1期。
〔57〕Marg B.Rankin,"The Origins of a Chinese Public Sphere:Local Elites and Community Affairs in the Late lmperialPeriod",Etudes Chinoises,1990,9,p.54.
〔58〕〔59〕William Rowe上揭书,p.185。
〔60〕Mary Rankin 上揭书,p.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