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几个问题_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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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已经成为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既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方面,也是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地位的关键环节。

一、“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

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道德素质,对于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

领导干部道德所具有的重大社会价值,首先是由领导干部的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一般说来,领导干部的职业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第一,代表党和国家,而归根结底是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在这个意义上,领导干部既是权力的象征,又是人民的公仆。第二,集多种角色功能于一身。领导干部既是群体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又是群体意志的体现者和执行者,也是群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还是群体关系的设计者和协调者。这些职能相互组合,构成领导工作的有机整体,使其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特定职业。第三,职业对象与职业性质特殊。领导干部的职业对象包括各行各业的人、财、物,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战略;而归根结底面对的是形形色色的社会成员和丰富多采的社会关系。领导干部的职业性质,则突出体现在所从事的是使由各行各业组成的社会有机体得以健康有序地运行所必须的领导、管理、协调、服务等精神性活动。第四,职业责任重大。毛泽东曾强调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正是基于领导干部的职 业特点,社会和人民赋予领导干部道德以极高的期望值。

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道德建设的实践,客观上已经把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摆到最高层次的位置上。我们知道,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全民范围的道德建设,的确应该肯定由此而来的人们在分配方面的合理差别,同时鼓励人们遵守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但是,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社会主义是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前进的历史运动。作为社会中高层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应该具备高层次道德水准,即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奋力开拓,公而忘私,勇于献身。《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指出:“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该在全社会认真提倡。共产党员首先是领导干部,尤其应坚定不移地身体力行。”

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必须具备的品格。从主流上看,我们的领导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也要看到,在领导干部中,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同志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伦理道德素质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要求。有的领导干部不认真学习理论和党的政策,不顾大局,不讲政治,甚至分不清基本的原则是非界限;有的领导干部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经不起考验,以权谋私,堕落为腐败分子、犯罪分子。这些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告诫说:“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高级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2〕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 江泽民同志结合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深刻地指出: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无论在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以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广大党员和干部树立好的榜样。

二、全面把握领导干部道德的内涵

领导干部道德,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

从主体性的角度分析,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在个体道德的意义上,领导干部道德是指领导干部的道德意识、道德活动以及道德规范现象的总和;在群体道德的意义上,领导干部道德是指领导集团、领导体制以及领导干部所代表的党政机关在从事各种领导、管理、协调、服务等事务中所遵循的政治伦理与行政伦理。以上,可以视为关于领导干部道德的定义。

从政治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在本质上就是一种政治道德。在中国传统道德中,政治道德曾居于核心地位。这反映了中国传统道德重在“治国、平天下”的特点。在道德规范的意义上,中国传统的政治道德既包括一般德政的要求,也包括从政者的道德品行要求,其中不仅包括一般官吏的道德要求,也包括对帝王的道德要求。其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即克明俊德、以民为本、立身为正、明道善策、举贤任能、教而后刑。资产阶级在其登上政治舞台,特别是在夺取政权之后,曾非常重视资产阶级政治道德的建设。1893年罗伯斯庇尔在建立新政权之际,即向议会发表了《关于政治道德的各项原则》的施政演说。无产阶级的政治道德是有史以来最崇高的道德。因为,是建立在历史唯物论的科学基础上,公开宣布政治道德是为保障无产阶级的解放和全人类的根本利益。当前,党中央一再强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就具有极其深刻的政治道德内涵,即一定要在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等方面保持清醒和坚定。

从层次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包括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两个层次的内涵。就是说,领导干部不仅要模范履行广大社会成员都需要遵守的社会主义道德,而且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是以忠于共产主义事业的集体主义为根本原则的人类最进步的道德体系。它的发展分为三大阶段: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期,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的阶级性,具体表现在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身上;在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道德获得长足发展,取代了资产阶级道德而成为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并逐步为社会上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所实践;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道德将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尽管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仍然需要作为全社会价值导向的共产主义道德。因此,领导干部率先履行共产主义道德,便成为应有之义。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3〕

从职业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的核心内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4〕当前,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要深入理解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领导就是服务”这一重要论断的伦理内涵。一定要明确:在党、政府以及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人民群众是主人,党、政府及其各级领导干部都是勤务员。人民群众所以需要党和政府、需要领导干部,就是因为它们能为人民群众服务。“只有我们时刻记住党和人民群众的这种关系,我们才能自觉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我们的一切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人民群众身上。”〔5〕

从现实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就是党的十四大所明确要求的“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廉政,作为党政管理领域的特定关系,在领导干部道德建设中具有基础性的价值意义。宋代著名清官包拯说过:“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中国还有“公生明、廉生威”,“廉者昌、贪者亡”等具有深刻伦理内涵的古训。这些道德观念在当代中国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中依然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在领导干部道德中,廉政是价值基础,但还不是核心内涵;领导干部道德的价值核心是勤政,即要在廉政的基础上再向前进,做到“勤政为民”。李鹏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必须廉政勤政一起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要求政府工作人员改进思想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注意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浮夸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勤奋工作,不尚空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从体系性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是包括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等八个主要道德范畴体系。领导干部的职业理想是指,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领导干部的职业态度是指,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领导干部的职业责任是指,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干部的职业纪律是指,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领导干部的职业良心是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开拓进取,具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和高度的职业责任心。领导干部的职业荣誉是指,领导干部在模范地履行了自己的领导职责后所获得的社会的肯定性的评价,以及自己内心中善的价值认同。它是领导干部的职业责任和职业良心的价值尺度。领导干部的职业作风是指,领导干部在职业生活的上述七个方面长期的习惯性的表现。职业作风具有丰富的道德价值,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领导干部的职业作风就是领导干部道德。

领导干部道德同其他道德现象一样,在本质上是他律和自律的统一。从他律的角度分析,领导干部道德需要接受主体之外的社会方面的公共监督。这是保证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加强领导干部道德的公共监督

领导干部道德的公共监督包括多种形式,如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政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这里,重点谈谈立法监督与群众监督的问题。

在以往的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中,我们比较多地强调道德与法的区别,这是对的。但是,忽视了二者之间的联系,这是不足之处。其实,道德与法同属行为规范的范畴,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区别上看,它们依靠的力量不同:法由国家强制执行,并有相应的专政机关做保证;道德则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等非强制力量。它们作用的方式和范围也不同: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一定行为的制止和制裁,作用范围相对较小;道德的作用则主要表现为对人的行为的劝阻或倡导,作用范围相当广泛。从联系上看,道德与法相互作用、相互补充。中国古代就很重视德法并施,强调“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道德与法越来越接近。这在领导干部的道德与法规建设方面体现的最为鲜明。

放眼当今世界,领导干部,或者说国家公务人员道德法规化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大趋势。例如,印度在1964年就制定了政府有关中央公务员从政道德准则的专门法律——《中央文官行为准则》。全文共25章,涉及的方面很广。美国于1978年为规范公务人员的财产收入申报,特制定了《美国政府行为道德法》。该道德法全文约5万字,对包括总统、 议长在内的高级公务人员的财产收入申报事项做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1989年,美国又通过了长达97页的《政府道德行为改革法案》,其特点是综合以往通过的政府道德法案的内容,使之进一步完善,以形成适合于行政当局、国会和司法系统全体公务人员的道德法规系统,并重点加强了廉政监督。1993年,韩国通过了《公务员道德法》,并以此为契机,在国家公务人员中开展了震惊世界的反腐败斗争。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近年来,我们党和国家也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准则。例如,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工作人员守则》,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党中央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步入新的阶段。

健全和完善民主制度,注意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也同样具有深远的意义。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谈到防止政府腐败问题时曾经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这是领导干部道德的自身特性所决定的。具体地说,领导干部道德主要凭借三种力量起作用,即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舆论,领导干部的职业良心,以及在日益完善的领导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优良传统。为此,应该通过各种途径,特别是要增强党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健全民主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得以参政、议政,得以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的道德。

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必须从两个具体方面做起。一方面,要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着的某种特权化现象作斗争。党和国家机关的某些领导者常常容易产生一种错觉,似乎他们是站在群众之上的官吏,他们有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似乎群众有义务服从他们的领导和指挥,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发号施令。这样就把主人和勤务员的关系弄颠倒了。很显然,这种特权化的观念和行为是与社会主义的领导干部道德完全背道而驰的。

同时,在人民群众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民主意识,有些人也容易以旧思想、旧习惯对待现在的党政领导者,把他们看成是官老爷,认为他们有权有势,往往对他们唯命是从,把一切革命胜利的果实,都说成是他们的恩赐,说他们是群众的救命恩人、救世主,对他们歌功颂德,唯恐得罪他们而遭受惩处和迫害。许多人至今不了解或不真正了解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主人。这种来自人民群众方面的旧思想、旧习惯,又成为促使党和国家机关某些领导者骄傲自大、自以为是、脱离群众的另一个原因。这样,我们在领导干部道德建设中需要从领导与群众两方面同时着手,从而达到教育广大群众以主人的身份切实行使监督的权力,促进广大领导干部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公仆的道德目标。

四、努力培养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

在领导干部道德的他律与自律的统一中,自律是反映道德特征的主导方面;只有自律主导之下的他律与自律的统一、才能实现领导干部的人格升华。

江泽民同志在《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讲话中强调指出:“领导干部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人。”他分析说,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严以律己,防微杜渐。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如果放弃世界观改造,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就会身败名裂。因此,一定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领导干部,应该思想境界更高一些,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为国家、为民族奋不顾身地工作。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站得就高,心胸就开阔了,对个人的名利待遇等等,就能够正确处理。只有这样,人生才有意义,生活才充实。

行政伦理学的研究表明,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在广大干部中形成普遍的、完美的道德人格。所谓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是指领导干部与其他职业者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是领导干部的道德尊严、道德品质、道德境界以及所理解与实现的社会道德价值的总和;它是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特别是职业生活中地位与作用的统一,是其长期的习惯性的道德行为的升华。这种道德人格,既具有普遍性,又为每一位领导干部所特有。在这个意义上,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就成为评价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最重要的标准。

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是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有着层次性的区别。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形成大体要经历三个阶段,其间有两次升华。

第一阶段是领导干部道德的他律时期。概括地说,当领导干部的道德认识中,道德义务和道德价值仅仅受外界支配、而与主体的意向无关时,此类道德就属于他律时期的道德。其特征表现为,“好”和“善”被严格地定义为“服从”;道德主体在行为中所集中注意的,只是遵守道德规则的词句,而不是其深刻的内涵。这种情况在行政伦理学中被称之为道德实在论。显然,处在他律时期的领导干部道德是低级的、不完善的。尽管在道德人格的形成过程中,他律道德具有某种基础性价值,但是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决不应在他律面前止步。

第二阶段是领导干部道德的自律时期。领导干部道德从他律时期向自律时期升华,核心是道德义务向道德良心的转化。所谓领导干部的道德良心,就是领导干部在履行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正确的自我评价能力,它是领导干部所应具备的各种心理因素在主体意识中的集中体现和有机结合。良心的最基本特征就是自律性。它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具有非常重大的价值。我国近代著名思想家蔡元培曾经分析道:“良心者,不特告人以善恶之别,且迫人以避恶就善也。”〔6〕具体地说,在领导干部的工作过程中, 良心的自律作用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在行为前,良心对领导干部的行为选择起着机制的作用;良心此时是“指挥官”。在行为进行中,良心对领导干部起着监督作用,对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予以坚持,反之予以纠正;良心此时是“检查官”。在行为之后,良心对行为的后果和影响有评价作用,特别是能使领导干部对自己违背道德要求的行为产生强烈的自责和内疚,并决心用实际行动予以改正;良心此时是“审判官”。道德良心这种独特的自律性质,使之在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形成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第三阶段是领导干部道德价值目标形成时期。一般说来,以良心为核心的道德自律时期优于以义务为核心的道德他律时期;但是,在道德自律时期,如果忽视作为他律的道德义务,也是片面的,并会走向道德意志论。所以,领导干部道德还应向第三个时期,即道德价值目标形成时期升华。所谓道德价值目标,就是主体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道德义务与道德良心的统一。在这个时期,领导干部的道德达到成熟的程度,道德的他律性与自律性、道德义务与道德良心交相辉映,有效地发挥着领导干部道德的强大功能。从根本意义上概括,以道德良心和道德自律为主,在道德良心和道德自律中反映和遵从着道德义务和道德他律,即构成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总特征。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培养和完善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需要从他律和自律,亦即从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两方面着手。

道德教育是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的重要形式。道德教育过程应该与领导干部道德人格形成和完善的过程相一致。道德教育的起点,是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认识。第二个环节,是陶冶领导干部的道德情感。列宁说过:“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对于真理的追求。”〔7〕第三个环节,是锻炼领导干部的道德意志。第四个环节, 确立领导干部道德信念;这是全部道德教育的中心环节。道德教育的最后完成,在于养成道德习惯,即使领导干部逐步习惯于遵守道德要求,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是培养和完善领导干部道德人格的更重要的方面。所谓道德修养,是指领导干部在道德素质诸方面进行的自觉的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和自我培养的功夫,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达到的道德境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许多优秀的领导干部对于道德修养有着更为深切的体会。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著名演说中令人信服地指出,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能长期坚持与实践相结合的道德修养,其结果,“他就可能有很好的共产主义道德”;“他也可能有最高尚的自尊心、自爱心”;“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8〕而道德修养的最终目标, 就是培养和完善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高瞻远瞩地指出:高级干部特别是省部以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尤其是政治水平如何,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这些干部不仅要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而且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他们应该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他们应该具有开阔的眼界,熟悉国情,了解民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务实创新,开拓前进;他们应该具有宽阔的胸襟,讲党性,顾大局,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他们应该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讲究领导艺术,审时度势,驾驭全局,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他们应该具有优良的作风,廉洁勤政,艰苦奋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谦虚谨慎,联系群众,真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我们不仅要按照这样的要求提高现有高级干部的水平,而且要按照这样的要求培养和完善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道德人格——这就是本文的结论。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14页。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24,125页。

〔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67页。

〔4〕《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94页。

〔5〕《张闻天选集》第569页。

〔6〕《蔡元培全集》第二卷,第241页。

〔7〕《列宁全集》第二十卷,第255页。

〔8〕《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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