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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社会学的提出
记者:在最近的几次学术会议上,您都在讲实践社会学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似乎在青年学者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是这样吗?
孙立平:不错。在最近6~7年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在用口述史的资料收集方式来研究20世纪下半期中国农民的社会生活。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做了一些相关的研究题目,比如当代中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从2000年开始,我们明确地提出了实践社会学的概念。用这样一个概念,来概括在上述研究中理论上的发现。
记者:我们在《清华社会学评论》创刊号上看到您和同事、学生所做的关于当代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研究。可以看出,你们在使用一些新的方法,得出的结论也很独特。但为什么要把这些研究的特点归结为实践的问题。
孙立平:其实,实践的问题,也是在实践中提出来的。前些年我们在农村进行考察的时候,发现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目前国家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在农村中存在着?或者说还在多大的程度上在农村社会生活中起作用?
当我们在农村进行实际调查研究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种很矛盾的现象,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悖论。从一个方面看,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以及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基本面貌和运行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国家在农村的弱化。对此,无论是在学术研究的报告中还是在新闻媒体上,都有许多的报道。人们由此所看到的是一种国家对农村社会生活的调控已经相当有限的情景。我们在农村调查时也常常接触到似乎可以印证这种描述的场景。许多乡镇干部或是忙于乡镇企业的经营活动,或是无所事事、迟到早退;一些村庄的干部说,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开过党支部会和村委会了,甚至村里的主要干部都已经外出打工去了。
然而这只是一方面的图景,而在农村社会生活中,我们还会看到同时存在的另外一种图景。即在这样的一种组织结构特征之中,国家的意志在农村中仍然基本得到了贯彻执行。熟悉农村生活的人都会知道,作为国家机构最低一层的乡镇政府要村庄去做的,或者是村庄对农民要做的,主要是定购粮的征收、三提五统款项的收取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我们可以将这些看作是在农村中国家意志的“最实在”的体现,或者看作是国家调控农村的指标。这些事情对于乡镇而言,是行政任务,而且是最棘手的行政任务;对于村庄干部而言,他们常常要得罪人,并且得罪的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邻;对于农民而言,他们并不都是积极主动的,有时还出现祇牾。(在我们所做的定购粮收购的个案中可以明显看到这一点)。应当说,这些工作有着极大的难度。但尽管如此,就全国的情况而言,虽然在实现国家这些意志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的问题,但可以说,该征的粮食基本都征上来了,该收的钱基本都收上来了,控制生育的目标也基本达到了。也就是说,国家的意志得到了基本的贯彻和执行。如果说在农村中政府已经处于一种相当弱化的状态,对这种结果如何进行解释?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些工作中的难度,就不会将这个现象简单地解释成一个软弱的组织结构在完成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如果反过来说,能够根据国家的意志得到基本贯彻执行的结果,就断言国家在农村中的存在仍然是相当强有力吗?恐怕也不能。因为组织结构的软弱毕竟是普遍的事实。
记者:您是说在静态的组织结构上很难对这种矛盾的现象进行解释,从而需要进入国家权力在农村的实践形态?
孙立平:是的。这种矛盾在我们的脑海中首先形成的是种种困惑。接着的问题是我们到什么地方去寻找解决这种困惑的答案。在对一些具体现象进行分析的时候,我们意识到,权力的实际运作过程,或者说是权力运作的实践状态,可以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提供解释。我曾经与一位有农村基层工作经验的朋友讨论过我们学术界经常遇到的“两难困境”的问题,即我们在理论逻辑上感觉是矛盾的那些现象。典型的就是互为条件的问题,A要以B为条件,而同时B也要以A为条件。但在这位朋友所讲到的农村工作的实际过程中,所谓“两难困境”的问题,并不象在理论和逻辑上表现出的那么突出。这使我们意识到静态的逻辑与动态的逻辑、理论的逻辑与实践的逻辑之间的差别。在我们所做的几个案例当中,都可以看到,实践的逻辑是如何为这种矛盾或悖论提供新的解释的。
实践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
记者:实践这个概念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而且是经常在不同的场合或领域中被使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概念多少有点被用滥了感觉。那么,如何界定您所说的实践社会学?
孙立平:这里所说的面向实践的社会学,强调的不是社会学这门学科本身的实践性,不是社会学知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可应用性。面对实践的社会学所强调的是,要面对实践形态的社会现象,并将此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那么,什么是实践?什么是社会现象的实践形态?大体上说,实践形态就是社会因素的实际运作过程。面向实践的社会学,所要面对的就是处于实际运作过程中的社会现象。对于过去人们主要从静态角度关注的现象,如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等,面向实践的社会学意味着要从实际运作过程的角度重新加以关注。
实际上,这涉及到对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的看法,或者说,涉及到对社会事实性质的假设。涂尔干认为,社会学是研究社会事实的。但问题是,究竟什么是社会事实,社会事实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在传统意义上,人们往往将社会事实看作是一种固态的、静止的、结构性的东西(在涂尔干那里是一种集体表象)。面对实践形态社会现象的社会学,则将社会事实看作是动态的、流动的,而不是静态的。也就是说,社会事实的常态,是处于实践的状态中。就如同在印象派画家的眼中,空气和阳光是流动的一样。
记者:你们的那组文章用了一个总的专题式的标题:“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看作是一种实践形态,将会对这种关系产生什么样的新的理解?
孙立平:近些年来,我们在经验研究中,对面向实践形态社会现象的社会学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特别是在有关国家—农民关系若干个案研究中,我们试图面对的,就是一种我们称之为“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或者说,是一种实践形态的国家—农民关系。
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扩展一点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主题之一。但在以往的研究中,人们往往要么是将这种关系看作是一种关系模式,要么看作是一种结构体。有关中国农村中国家—农民的研究也是如此。这些研究大多是将国家—农民关系看作是一种结构性的现象。在这种假设的基础上,他们试图回答,他们的关系是怎样的一种模式,是什么样的因素造就了这样的模式,这样的结构模式意味着什么,这种关系模式形成了一种什么样的结构体。还有类似的研究,则面对着双方力量的强弱(最典型的是强国家——弱社会或弱国家——强社会等模式的提出),各自的自主性等问题(特别是政治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中对国家自主性问题的研究)。
但在这种静态结构模式的研究之中,国家—农民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被屏蔽掉了,这就是:国家—农民关系在现实的生活中是如何运作的?这种关系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呈现的?在实践状态中,有无一些新的而且重要的因素在生成?运作的过程仅仅是结构因素在动态过程中的展开吗?国家—农民关系,如同许多社会现象一样,本身是“生动”而“热闹”的。如同在我们的个案研究中所表明的,如果离开诸如定购粮的收购、上访等这些具体的实践过程,国家—农民关系只是一种抽象。国家—农民的关系存在于哪里?就在这些具体而现实的实践活动中。
以实践形态的社会现象为对象的社会学研究,是一种与静态结构分析相当不同的研究途径(approach)。举例来说,农村中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既可以看作是一种静态的结构,由此来研究两者力量的强弱、支配关系等问题,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一种实践着的动态过程,可能更准确地说是一种“行动中的(inaction)国家—农民关系”。不同的研究途径,所要分析的问题是不同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实践社会学会忽视结构性因素。也可以这样说,它重视的是处于过程之中的结构因素。换言之,在实践社会学看来,实践也就是结构的运作状态。比如,在收定购粮的案例中所涉及到的征收者——被征收者的地位、双方的权力关系、制度的背景等,都是在实践中呈现出来的结构性要素,同时也是实践社会学关注的焦点。
记者:一种新的研究途径的提出,往往取决于有没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法。实践社会学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孙立平:在最初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提出实践社会学这个概念。在那组文章中,我们虽然整个专题使用了“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这个提法,但在文章中谈论的更集中的则是“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
我们知道,在社会学中,实践的概念,是布迪厄创立的。他是一位社会学的理论大师,也是实践问题的主要倡导者。他对于实践特征的分析,可以给我们非常重要的启发。他讲得最好的是实践的紧迫性。在实践的过程中,时空出现了,因而也就出现了紧迫性的问题,这是实践本身所独有的。在静态的结构中,由于不存在时空的问题,特别是不存在时间的问题,紧迫性就不会出现。当然,重要的不是紧迫性本身,而是通过紧迫性我们可以理解实践的独特性。但他对实践的分析仍然是衷情于定量和结构分析,对于总体性本身在实践中的生成机制,他几乎没有涉及到。我觉得是否可以说,他是用一种非实践的精神与方式对待实践的。原因是他将实践抽象化了,于是实践就死掉了。而只有再现实践的活的、热闹的本性,我们才能真正地面对实践,我们才可以看到实践的独特性之所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实践是一种链接,一种粘合,是社会现象的再生过程。如果说,社会生活中真的有列维——施特劳斯所说的那种符码(code)的话,那这种符码有相当一些是存在于社会现象的实践状态中。
我们提倡“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目的是为了接近实践形态的社会现象。或者说是找到一种接近实践状态社会现象的途径。布迪厄在倡导实践社会学上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没有找到一种面向实践状态社会现象的途径。实际上,实践状态的社会现象,是非常难以接近的。我经常举一个例子,稍微有点物理知识的人都知道,阳光是流动的。有的人还会进一步说,流动的速度是每秒30万公里。但如果让一个画家在画布上把阳光的流动性再现出来,却是非常不容易的。但印象派画家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过程—事件分析”分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在实践死亡的地方重新激活它,让实践真正成为一种实践的状态。事件性过程的特性是把实践状态浓缩和集中了,因而包含了更多的信息,这是其一。其二,事件性的实践过程,具有一件创造性的机制。这就是前面所说的链接与粘合,是一种生成的机制,是一种过程的再生产过程。其三,也是最重要的,是它提供了实践状态的可接近性。但“过程—事件分析”只是接近实践,并不是分析。对实践形态社会现象的分析,是需要另外讨论的一个问题。
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我们又进一步地将实践社会学的关注点,概括为四个因素,即过程、机制、技术和逻辑。过程主要是指我们一直在强调的“事件性的过程”。过程实际上也是实践社会学的基本切入点。因为正是过程,特别是事件性过程,才会将实践的逻辑鲜明地展示出来。因此,你可以看到,我们做的几个个案,基本上都是事件,展示的都是这种事件的过程。当然,这些事件在类型上是不一样的。“种洋香瓜”是一个很紧凑很集中的事件。“上访”则是一个时间和空间跨度都很大的一个过程。而“定购粮收购”,则是一个由许多小的事件构成的一个松散的过程。但不管是哪一种事件,其过程都给我们展示了许多令我们感兴趣的问题。然后就是机制。机制实际上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那些因素起作用的具体方式。比如说,在“收粮”的过程中,那些“非正式因素”是如何介入正式权力的行使过程的?这些非正式因素,是以怎样的方式发挥作用的?就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技术则是指在实践的过程中,实践活动的参与者在使用怎样的一些技术和策略,以及他们是如何使用这些技术和策略的。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个因素呢?主要是为了凸现实践活动中的主体性因素。实践是实践的参与者能动地发挥作用的过程。这种能动的作用,是塑造实践逻辑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而逻辑,而是我们研究的目标。实践社会学在面对实践状态的社会现象的时候,要找到的,就是实践中的逻辑。然后通过对这种实践逻辑的解读,来对我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解释。
实践增量与社会转型研究
记者:在完成那项“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的研究之后,关于实践社会学的研究有没有新的进展?
孙立平:我们最近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将实践社会学引入对“市场转型”的研究。众所周知,在最近十几年里,对于前苏联、东欧、中国改革过程的研究,已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兴趣。在社会学中,这些研究主要是在“市场转型”的大题目下进行的。而且从前面的情况来看,这项研究已经成为社会学学术进展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位著名的美国社会学家就认为,这方面的研究已经不是在与主流社会学进行对话,而是其本身,已成为主流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记者:那么,将实践社会学引入市场转型研究,具有怎样的意义?
孙立平: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就需要首先说明目前市场转型研究的一些基本特点。目前的市场转型研究,主要是以对前苏联和东欧的研究为基础的。一些有重要影响的研究,主要是在东欧和中欧国家来做的。其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转型与社会不平等的关系,以及市场转型过程中的精英(elites)转换问题。概括地说,目前的市场转型研究,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无论是对于市场转型的研究,还是对于后共产主义社会的研究,布达佩斯学派所关心的主要是其结构性特征;第二,对于结构性特征的关注,主要是通过大规模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的。特别是撒列尼所主持的中欧精英转换的研究;第三,基本的理论视角是自上而下的,其对精英问题的重视,突出表现了这一视角的特征;第四,布达佩斯学派所研究的市场转型国家,主要是东欧,特别是中欧的匈牙利。在这些社会中,市场转型伴随着政体的断裂。
在其中,第四点是非常重要的。布达佩斯学派的主要理论取向、研究视角和所使用的方法,都与此有着直接关系的。苏东的市场转型是与政体的断裂联系在一起,这意味着在大规模的市场转型发生之前,政体和主导性的意识形态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样就为名正言顺的、大规模的、以国家立法形式进行的市场转型提供了可能性。在这种转型的过程中,在很短时间内,社会中基本的制度安排得到了根本的改造。因此,布达佩斯学派有理由将他们研究的主要注意力放在制度和结构的特征上,放在不同时期正式制度结构的比较上。顺理成章的是,在这样的市场转型的过程中,知识精英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原来的权力精英由于政体的断裂而失去了原有的资源,而新的经济精英还没有发育起来。这样就为知识精英发挥作用提供了舞台。从这里边,我们可以看到在布达佩斯学派中,为什么对上层精英给予非常的重视,并使用自上而下的视角。同时,对于认识大规模的正式制度的变迁来说,大规模的问卷调查的方式,也无疑是有优势的。
记者:将实践社会学引入市场转型研究,会对这个研究领域产生怎样的影响?
孙立平:我们最近正在对我们这些年来所做的研究工作,也包括一些朋友和同事所做的研究做一些整理,从实践社会学的角度重新来加以认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社会学正在形成一些非常有特点、甚至是有很强的理论意义的研究成果。也许我们可以从实践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些成果进行一些讨论。也可以结合上述四个基本一起来讨论。
第一个问题是,中国的改革过程或市场转型过程与苏东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个区别主要表现为:在苏东,由于市场转型是与政体和意识形态的断裂同时进行的,而中国的市场转型则是在政体连续性背景下进行的。过去我们将这种转型称之为渐进式改革。这个差别是如此重要,实际上意味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转型过程。在苏东地区,20世纪80年代末期发生的剧烈社会和政治变革,几乎完全打破了这些国家在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上的连续性。这种市场转型的特点是,在造成种种的社会动荡的同时,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市场转型的进程。以私有化的过程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还以种种隐喻的方式进行的辩论,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已经代之以大规模的立法。这种市场转型的方式,就为正式制度的运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其他的方面大体也是如此。
中国的市场转型过程,人们一般称之为“渐进式改革”。所谓渐进式改革,最重要的含义其实就是政体和意识形态的连续性。而就对市场转型的研究而言,这种特殊的转型过程有着多方面的学术含义。我们这里至少应当关注这样两个问题,一是权力连续性背景下的精英形成,二是主导性意识形态连续性背景下的“非正式运作”。“资本转换”和“精英形成”是市场转型理论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在撒列尼等人的理论中,实际上存在这样两个基本的假设。第一,不同类型的资本是相对独立的;第二,不同类型的资本之间是可以转换的。然而,这两个假设的成立是有条件的。正是以这两个概念为基础,在苏东,不同类型资本的相对独立性的形成,是以政体的非连续性为前提的。由于其市场转型是与政权的更替同时进行的,这样就大大削弱了过去的权力资本操纵其他类型资本的能力。从这种意义上说,政治资本的相对弱化,是其他类型的资本形成相对独立性的条件。而在中国市场转型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体制中的由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并没有同时伴随政权的更替,因而政治资本的强势地位并没有受到削弱。其直接的意义是在于,即使是在市场转型的过程中,甚至是在市场机制已经成为整个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整合机制的情况下,政治权力仍然继续保持着对其他类型资本的控制和操纵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不同类型资本的相对独立性很难形成。通过政治权力的作用,整个社会中的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一种高度不分化的总体性资本的状态存在着,而不是以相对独立的资本的形态存在着。在这个基础上,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精英的形成过程,就表现为,并不是不同类型之间的精英的转换,而是在过去十几年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掌握文化资本、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的总体性资本精英集团。
记者:刚才您谈到,这种独特的市场转型过程,也会对社会生活的运作方式产生重要的影响。
孙立平: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实践社会学在研究中国市场转型中的极端重要性。如上所述,类似于苏东国家的政体断裂背景下的市场转型,基本上是以立法、通过正式制度推进的方式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也存在许多争论,但这些争论基本不是在意识形态的层面上进行的,而主要是在策略和利益的层面上进行的。这种转型过程,为正式制度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中国的市场转型则是发生在非常不同的背景之下。在整个转型的过程中,几乎都伴随着不间断的意识形态争论。如改革初期关于市场经济合法性的争论,后来关于股份制的争论,等等。这样的意识形态背景,成为市场转型的一种独特的成本。为了缩小这种成本,改革的推进者们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策略。一是将新的的改革措施或市场因素纳入原有的意识形态当中,如“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等。另一种方式,则是“不争论”。对于实质性的改革措施,有许多是通过变通的方式进行的。
在《作为制度运作和制度变迁方式的变通》一文中,我们对“变通”这种中国市场转型过程中的独特机制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变通既不是一种完全正式的制度运作方式,也不是一种完全非正式的制度运作方式,而是介乎于正式的运作方式与非正式的运作方式之间的一种准正式的运作方式。更确切地说,变通实际上是一种正式机构按非正式程序进行的运作。进行变通的主体都是在制度中拥有合法地位的正式机构,或者是地方政府,或者是政府中的有关部门,或者是延伸着政权的社会调整和管理功能的企业以及其他单位。这篇文章特别指出,变通的最微妙之处在于它对原制度的似是而非全是。也就是说,从表面上来看,它所遵循的原则及试图实现的目标是与原制度一致的,但变通后的目标就其更深刻的内涵来看,则与原制度目标不尽相同甚至根本背道而驰。
在这里我觉得必须提出和强调一个概念,这就是“实践的增量”。所谓实践的增量,意味着实践要比静态的结构多出来一块。前面我们曾经讲到过布迪厄对实践特征的论述。他所讲的实践的紧迫性和实践的总体性等特征,都是在静态的社会结构中没有的,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多”出来的。这些东西都只有在实践中出现和存在,在实践中起作用。正因如此,使得我们可以对社会现象做出新的认识和解释。在研究“忆苦思甜”的时候,我们就发现,政治运动表现出一种很强的实践的总体性。我们都知道,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特别是在改革之前,政治运动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我们许多的社会生活,都是依靠政治运动来推动的。对于政治运动的作用,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但为什么在那时的社会生活中要频频使用政治运动?一种解释是,当时社会生活是高度政治化的,至少在主观上是为了通过政治运动来达到改造人们的思想的目标。还有一种解释,认为政治运动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动员的方式,由于当时社会生活科层化的程度低,许多社会生活就只能通过政治运动来推动。但我们在研究中发现,政治运动的作用还不仅如此。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当时进行“忆苦思甜”,特别是土地改革时期的诉苦,可资利用的条件,相对于那样一场大规模的改造社会的运动来说,是相当有限的。这些条件主要是,有一个关于阶级和阶级关系的理论,农民由于分得了土地而产生的朴素感情,还有一个就是不同农民以及穷人和富人之间的传统的怨恨。这样的三个因素,并不足以造就一场如此深刻的政治运动。因为这些因素之间是断裂的。但运动的实践过程将它们联系在一起,使其成为一个整体。这就是实践的生成机制。也就是说,在实践中生成了一种新的东西,总体的东西。
对于总体性本身在实践中的生成机制,我说的是一种意思:我们可以假定在市场中有一个买者和一个卖者。但这时双方是孤立的。接着实践发生了,就是双方的买卖行为。买卖行为就是实践活动。是实践活动,把买卖双方现实地联系起来了。这时,买卖活动和买卖双方一起构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事实。这个总体性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一种新的东西的生成。因此,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实践具有一种生成机制。因此,可以说,实践并不仅仅是结构的运转状态(如同在结构与行动的概念框架下讨论的那样)。实践是超越结构的,是不能还原为结构的。实践要比结构更多。这也就是,在“过程—事件分析”中说的“过程本身造就过程的逻辑”和“过程本身是一种独立的解释源泉和解释变数”的意义。
理解实践的这种总体性,特别是其生成机制,对于我们理解市场转型问题有重大意义。我们一些重要的改革举措是如何成功的?大家可以分析一下,在许多情况下,有关的政策规定并非很具体的。如果仅仅从有关的理论和政策来看,许多事情是做不好的。但在实践中,创造性出现了。所以,将实践社会学引入中国的市场转型研究,会使我们对中国改革和市场转型的过程产生新的理解。
日常生活与深度个案研究
记者:前面您谈到过已有的市场转型研究具有一种自上而下的视角,而且在研究方法上多使用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从实践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的市场转型过程,在这两个方面会发生什么变化?
孙立平:在前几年由伊亚尔和撒列尼等人所著的《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形成》一书中,他们自己也承认,他们的视角是自上而下的。这是和苏东特有的市场转型过程直接相关的。如同前面已经指出的,苏东市场转型的基本特点是经济转型伴随着政体和意识形态的断裂。这样就为政治因素、正式制度、上层精英等因素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在研究这种市场转型时,研究者们关注上层精英的作用,关注是哪些精英在替代着哪些精英,这种替代与他们所拥有的资本类型具有什么样的关系等问题,是理所当然的。但中国的市场转型过程与之非常不同。由于市场转型的许多具体过程是以变通的方式进行的,这就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机会,使得他们可以在实践的过程中进行新的创造。因此,研究中国的市场转型过程,就不能不关注他们的作用。
这样,在从实践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的市场转型的时候,就需要认真研究和分析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因为市场转型的实践逻辑往往是在那里产生的,也往往是在那里体现出来。但这个时候就涉及一个理论上的问题。就是如何看待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对于中国社会的研究,或多或少地受到两种理论模式的影响,一种可以称之为整体论模式,一种可以称之为本土性模式。前者实际上是一种国家中心论。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研究,基本上体现着这样一种理论取向。这种模式表现为:强调党和国家机器的压倒一切的作用,强调正式体制对于社会生活的调控功能,不承认自主性社会生活的存在;认为不存在独立的社会力量和大众文化,民众是被动的,社会生活是整齐划一的;变革的动力来自党和国家机器的推动。而本土性模式的形成,最初来自于对整体论理论模式的批判。这些学者强调的是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地方性知识的作用,而这些地方性知识往往是与传统的血缘格局、地方宗教等因素联系在一起的。在他们看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主的,是一块没怎么受外部权力渗透的净土。我们对日常生活的强调,与上述两种模式是不同的。我们不是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看作是一个完全自主的领域,而是看作普通人与国家相遇和互动的舞台。因此,我们要采取的,也不全然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视角,而是强调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视角的均衡和整合。实现这种均衡和整合的关键,就是关注作为国家和民众相遇并互动舞台的日常生活。
最后是关于研究方法的问题。应当承认,大规模的问卷调查,是当代社会学的主流方法,对于许多社会现象的研究,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任何研究方法的作用都是有边界的。对于研究社会生活实践状态中逻辑,我觉得深度的个案研究是有着明显的优势的。因为它可以使得我们深入到现象的过程中去,以发现那些真正起作用的隐秘的机制。但我在这里要强调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案研究,而是注重“事件性过程”的深度个案研究。这种研究策略和路径,所要起的作用不是推断,而是发现逻辑,实践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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