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收益分担和风险规避的品牌垄断供应链协调研究_风险规避论文

基于收益共享和风险规避的品牌专营供应链协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应链论文,收益论文,风险论文,品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供应链管理的一个主要研究内容就是实现供应链协作。而实现供应链协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签署合作契约,确保供应链中的各方都以整个供应链最优来决策自己的行为。供应链契约的类型较多,主要有:批发价契约、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数量柔性契约、数量折扣契约、数量承诺契约、销售回扣契约等契约模型[1]。

收入共享契约作为一种新的供应链协调方式,最先出现在音像租赁业,后受到广泛关注。所谓收入共享契约就是供应商给销售商以一个较低的批发价格,并且获得一部分销售商的销售收入的协议。Cachon等[2]对收入共享契约的适用范围和性能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基于报童模型和其它几种契约做了比较分析,指出收入共享契约具有比其他几种契约更为广泛的适应性。Ilaria等[3]把文献[2]的两阶段收入共享基本模型扩展到了三阶段,以集中方式设计两个收入共享契约,并让销售商和分销商选择数量来实现整个渠道的协调。Chauhan等[4]考虑销售商行为对需求的影响,对一类需求依赖定价的供应链库存协调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采用集中供应链最优化的方法做库存决策,使用投资风险比例进行收入分配。上述收入共享契约都假定供应链成员的风险是中性的,即这些收入共享契约只适用于风险中性决策者,并不适用具有风险规避或偏爱的决策者。

品牌专营供应链也是需要协调的系统。品牌专营是一种上游生产商主导实施的纵向控制策略,正逐渐受到国内企业的重视[5],与其他经营模式相比,品牌专营最大的特点是产品的零售价由生产商而不是销售商来决定。为了吸引销售商订货并保证品牌利益,供应商往往会提供一定的契约,以期达到供应链的协调。

本文建立了随机需求下由单个风险中性的供应商与单个具有风险规避特性的销售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首先由供应商确定产品的批发价和零售价,销售商依据批发价和随机市场需求确定自己的订货数量,在分析了普通契约下系统不能实现协调的基础上,采用收益共享契约,激励双方成员按照系统最优的角度决策,达到提高供应链绩效的目的。

2 问题描述

考虑一个由单供应商和单销售商组成的两层品牌专营供应链结构。假定销售商面临一个随机的市场需求,产品市场是开放的,信息是对称的。供应商和销售商是完全理性,双方都根据期望利润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根据博弈理论考察供应商和销售商之间的相互作用,供应商是领导者,销售商是追随者,由供应商制定一套契约参数,销售商据此确定它的最优产品订货量。

3 销售商为风险中性的供应链基本契约模型

在模型中,假设供应商和销售商均是风险中性和完全理性的,其目标是最大化期望利润。

4 销售商为风险中性的收益共享契约模型

在单供应商与单销售商组成的两层品牌专营供应链系统中,为了吸引销售商订货并保证品牌利益,采用收益共享契约,以期达到供应链的协调,优化供应链绩效的目的。

即供应商提供给销售商的单位批发价格要低于它的成本,否则供应商所得的收益为负,根据契约必须具备的帕累托改进特性,这样的契约是无效的。但是供应商可以得到销售商收入的部分作为返还利润。由此可得出结论:当收入共享契约参数满足式(7)时,能够实现供应链的协调。

将式(7)代入式(4)和式(5),可以得出:

事实上,收入共享契约还需要确定供应商与销售商的分配比例。然而,收入分配比例的确定必须能够使参与各方在收入共享契约下所获得的收益不小于普通契约条件下所获得的收益,即供应链总体收益分配必须满足如下的激励相容约束:

由上式可推出分配系数的取值范围为:

根据文献[6]与文献[7]可知,具有风险规避特性的销售商在选择最优订货量时会综合考虑预期收益均值与预期收益方差的大小。因此,可以采用投资组合理论中的均值-方差方法来建立具有风险规避者加盟的供应链协作的收入共享契约机制模型:

即具有风险规避特性的销售商最优订货量要小于风险中性销售商的最优订货量。

注2:供应商为了激励具有风险规避特性的销售商,从整条供应链利益最大化角度选择最优订货量所需要的激励成本(单位商品的批发价格),要大于激励风险中性的销售商所需要的激励成本。

注3:当销售商越害怕风险时,供应商所需要的激励成本(单位商品的批发价格)越高;即当销售商的风险规避系数越大时,单位商品的批发价格越小。

证明:由式(17)可以导出

可知k与w呈反比,因此注3得证。

注4:当销售商为风险规避者时,收益共享系数协商区间上下限明显低于销售商为风险中性者时的收益共享系数协商区间上下限。具有风险规避特性的销售商为了降低商品滞销风险而宁愿让供应商获得较高的收益共享系数。

由于η>0,将式(12)与式(21)进行比较,可以得出注4。

6 结论

本文讨论了当销售商具有风险厌恶偏好的情形下,如何通过实施收益共享契约来实现品牌专营供应链协作,建立了含有风险规避者的收益共享模型。通过模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具有风险规避特性的销售商所选择的最优订货量,往往会小于风险中性的销售商所选择的最优订货量,当销售商越害怕收益风险时,它将宁愿供应商提供较低的批发价格,而让供应商拿较大的供应链销售收入份额。除此之外,我们的研究结论还表明:当销售商越害怕风险时,供应商所需要的激励成本就越高。通过与完全分散模式的批发价格契约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无论销售商的风险厌恶偏好如何,采用收益共享契约都要优于批发价格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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