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聘任制的完善_聘任制论文

中小学教师聘任制的完善_聘任制论文

在总结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小学教师论文,职务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6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这一富于战略预见性的重大决策。我国中小学实行了建国以来的首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199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分析总结近10年实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基础上,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制度,它直接关系到中小学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和近1000万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所普遍关注。10年来,实施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从制度上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的建立,首次明确了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属性。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把中小学教师职务纳入了与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同等地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范畴。截止1995年底,1000多万长期从事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幼儿教师评聘了教师职务,相当数量达到离退休年龄的教师评聘相应教师职务后,已退出了默默耕耘多年的教育教学岗位。300多万民办教师也聘任了相应的教师职务。中小学第一次评聘了高级职务教师,与高等学校、科研、工程、医疗机构一样,有了自己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知识分子,从根本上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中小学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赢得了社会的尊敬,有力地推动了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稳定了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是提高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改善了中小学教师的生活条件。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结构工资制度的实施,初步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晋升的机制。在首次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大多数中小学教师因为聘任职务,程度不同地提高了工资待遇。一些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工作成绩显著,工资水平偏低的中青年教师,工资待遇提高与生活条件改善的幅度更大。党和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按劳分配”的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三是改革了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了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引入了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了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了人员效益和办学效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小学教师任用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为进一步改革中小学的人事分配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首次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中小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摸清了教师队伍学历、年龄、工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了教师人事档案和业绩考核档案,为教师队伍的补充、培养、培训、合理使用及科学管理提供了依据。

四是调动了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强调履行岗位职责,强化了对教师德、能、勤、绩的考核,有利于激励教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鼓励教师奋发向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使中小学校“热爱教育事业、安心从教的教师多了;重视教书育人工作、愿意当班主任的教师多了;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教师多了;重视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积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多了;关心青年教师成长,主动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师多了;注重教学基本功,积极参加进修和学习教育理论的教师多了”。

五是有效地破除了论资排辈陋习,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截止1995年底,45岁以下中小学高级职务教师已达14109人,约占中小学高级职务教师总数的10%。

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给教师队伍建设带来了可喜的变化,提高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其他人事分配制度无法替代的政策杠杆作用,但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中没有设置真正的高级职务,现行的小学高级教师只相当于中级职务。对斯霞、霍懋征等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小学教育专家,采取评聘中学高级教师的做法,“名不正、言不顺”,影响了小学教师的地位,不利于提高小学教师的素质,也不利于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影响了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二是中小学高、中级职务比例偏低,影响了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以致于达不到《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标准,不利于鼓励中小学教师安心从教,也不利于吸引社会上优秀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三是现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体现中小学教育的特点不够,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考核、评审机制。四是首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的基础工作准备不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中小学教师对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目的、意义理解不深,加上长期形成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偏低以及工资正常晋级机制没有启动、其他政策不配套等原因,广大中小学教师都希望通过职务聘任解决工资及生活待遇问题,造成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干扰了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正常运作。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在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国家教委在总结、分析首次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提出了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是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合并形成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设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高级教师为高级职务,一级教师为中级职务,二、三级教师为初级职务。中学、小学都属基础教育范畴,小学、初中属于义务教育范畴,教育教学对象、性质,教师的劳动特点基本相同或相近。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合并,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特别是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有利于鼓励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到小学任教,加强国民素质教育启蒙教育阶段的建设,打好接受进一步教育的基础。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合并打通,也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小学教师因现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不设高级职务而评聘中学高级职务“名不正、言不顺”的问题。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合并打通,受到了包括绝大多数中学教师在内的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普遍欢迎,普遍认为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合并打通,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有利于提高小学教师的地位,稳定小学教师队伍。

二是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考核、评审机制,加强教师职务聘任的基础工作。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特点与高等学校不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单兵作战,教师要完成一门或多门课程的所有教学任务。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通常以学科为单位,进行优化组合,不同职务的教师承担不同的教学职责,教师除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外,还须承担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重要职责。因此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应与高校不同,应体现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特点,从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根据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特点,研究、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和评审办法。中小学教师的主要工作是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又是考核难以量化的“软指标”。如果考核指标、办法不科学,中小学教师职务的评审就难免主要依靠学历、论文、教龄等“硬指标”,难以全面衡量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书育人工作实绩,出现政策导向上的偏差,给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提高素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安心做好本职工作,要有利于鼓励中小学教师都成为优秀的教育教学专家。教师岗位的设置和职务的晋升要充分考虑中小学教师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履行现职务、职责的工作业绩,还要考虑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成就与贡献。

三是研究实行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办法。目前,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比例普遍偏低,而且各地区之间也极不平衡。当前,各地要在认真分析队伍现状和工作实际需要的基础上,花大力气,采取实际步骤切实解决目前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比例偏低这一突出矛盾。国家教委也将组织力量研究提出2000年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比例目标,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各地研究解决中小学高、中级职务比例偏低问题。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行职务结构比例控制,一方面要解决中小学高、中级职务比例偏低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解决学校之间、学科之间、城乡学校之间教师高、中级职务合理布局的问题,要利用教师职务聘任这一政策杠杆,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特别是要面向社会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建设和改造薄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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