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的SCP分析及完善发展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中国证券业论文,SC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并且具备了一定规模:境内上市公司从1991年的14家增长到2002年底的1311家;截至2002年10月底股票总市值达42686亿元;流通市值为13895亿元,占GDP的比重已近43%。从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看,境内证券市场已成为仅次于东京和香港的亚洲第三大市场。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使得年轻的证券业超常发展,成为当今中国金融业的四大主业之一。
但我国证券业在其快速的发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该行业的效率,甚至对宏观经济运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探讨证券业的结构(Structure)—行为(Conduct)一绩效(Performance)问题,已经成为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在这方面中国学者如杜煊君(2001)、姚秦(2002,2003)和陈晓舜(2000)等分别考察了我国证券业的市场结构,指出我国证券业具有较高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但集中度偏低,市场效率也很低下。本文拟在上述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业的结构—行为—绩效的互动性架构进行进一步分析,并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以期对我国证券业的完善发展有所裨益。
一、我国证券业的SCP分析
哈佛大学的麦森和贝恩等人创立了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经济绩效的现代产业组织理论,其核心是:市场结构决定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企业行为决定市场运行在各个方面的经济绩效。
(一)我国证券业的市场结构分析
所谓市场结构,是指特定的市场中企业间在数量、市场份额,规模上的关系,以及由此对市场内竞争程度及价格形成等产生影响的产业组织特征。描述市场结构的指标很多,主要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企业进入壁垒和规模经济等。其中,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
1.市场集中度
表1:1997-2001年中国证券业的市场集中度(单位:%)
资料来源:姚秦《中国证券业的集中度:现状、成因及趋势》,《改革》,2003(1)
一般而言,市场集中度指标分为绝对集中度和相对集中度两类。本文是基于绝对集中度而进行分析的。绝对集中度是指在规模上处于前几位的企业在生产、销售、资产、利润等方面的累计数量占整个行业指标总量的比重,用CRn表示(n表示企业数),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N的取值决定于计算的需要,本文选取n=1、5、10,计算1997-2001年中国证券业的市场集中度,见表1。
由表中的数据资料可以看出:
(1)我国证券公司承销业务的集中度较低,历年变化趋势起伏不定,从1997年—2001年的变化幅度不大。2001年股票承销金额的值分别为12.50%、38.42%和56.60%,较1997年的9.88%、38.57%、58.61%变化幅度很小。而美国1998年三个指标数值就分别达到16.7%、58.9%和82.8%,平均比我国高了近一倍。根据贝恩对美国产业垄断和竞争类型的划分标准(注:贝恩将绝对市场集中度分为6种类型:为原子型。),我国证券业属于低集中度的行业。从前位数券商承销金额市场份额的频繁置换也可窥见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
表2:2001年美国四大券商各项业务增长对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
资料来源:转引自何德旭《中国证券公司考察报告》,《经济学家》,2003,(2)。
(2)我国证券公司交易集中度一直在稳步中提高。1997年股票交易集中度值分别为8.36%、35.72%和57.79%,2001年分别增长到13.36%、53.33%、75.47%,这说明证券经纪业务正在稳步集中于几家大券商手中,二级市场竞争态势趋缓,逐步向垄断型市场过渡。
(3)资本集中度不仅基数小,而且变化起伏不定。2001年因众多券商的增资扩股而大幅度下降,值分别从2000年的8.19%、32.16%和52.73%降低为2001年的5.35%、22.70%和35.56%。这说明券商间的资本实力趋向均衡,处于“群雄逐鹿”的混沌局面。
(4)利润集中度2001年值分别为15.66%、55.72%和76.87%,基本处于中上集中寡占型。通过这几年的变化情况,归纳出利润集中度有两个特点:一是变化很不稳定,表明券商的经济业绩波动大,经营风险大;二是该指标在证券业不景气的年份异常升高,特别是2001年,是近年来券商整体效益最差的一年,但利润集中度指标值很高。可见,随着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行业利润基本控制在资产、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几位大券商手中。
2.产品差别化
产品差别化是决定市场结构的一个主要因素,根据产业组织理论,证券业的产品差别化是指证券公司在所提供的服务上,造成足以引起消费者将它与其他证券公司提供的同类服务相区别,以达到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产品)总体差别化程度不高,业务范围趋同,券商之间的产品竞争还属于低水平重复竞争。根据经营业务资格上的差别,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其中经纪类证券公司只经营经纪类业务;而综合类则经营传统的三大业务,即投资银行、经纪和自营业务。而且,经纪业务在公司利润中占有相当比重,约为1/3,业务经营缺乏创新性,推出新产品、新服务的功能不足。相比较而言,美国四大券商的业务经营中投资银行业务增长十分迅速,资产管理和主要交易业务的增长率较高,净利息收入和佣金的增长明显低于总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以资产管理业务为例,2001年摩根·斯坦利该项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22.2%,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17.8%。参见表2可知:美国四大券商各项业务增长对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蕴含着各大券商产品差异化的含义,即券商发展自身的特色业务,避免和其他券商在多领域发生竞争。
3.进入壁垒
进入壁垒,又称为门槛,就是妨碍新企业进入某一产业的因素或障碍综合。就券商而言,政策性障碍是目前唯一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券商准入的审批制和业务许可制两个方面。例如,《证券法》第119条款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分类颁发业务许可证。”第36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第113条规定:“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证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本金。”还有,中国证券监会颁布的《主承销商执业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对证券公司承销股票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
这些制度性壁垒束缚了券商的发展,政府监管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2002年3月1日起我国实施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对降低证券业的行业壁垒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门槛有所降低(2)放松了券商新设子公司和网点的条件;(3)境内证券公司可以申请设立或参股、收购境外证券公司;(4)允许在境内设立中外合营证券公司。
4.规模经济
经济学上的规模经济,是指当生产和经营规模扩大时主体收益增减情况,主要包括规模报酬递增、不变和递减三种类型。具体到证券业,规模经济表现在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数量、机构网点、业务的创新而发生的单位运营成本和单位收益的变动情况。据中国证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券商的平均注册资本仅为8.4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下规模的中小券商比例高达64%,注册资本最高的海通证券也不过87亿元。我国证券公司的规模经济主要体现在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股票基金交易额、股票筹资金额和利润等指标的量化情况上。现总结1998年—2002年上述指标的变化趋势(参见表3)。
表3:1998-2002年我国证券公司规模经济(亿元)
资料来源:《证券市场导报》、《资本市场》,1998-2002年版;中国统计局及证监会网站。
(二)券商的市场行为
市场行为,是指企业在根据市场供求条件,并充分考虑与其他企业的关系的基础上所采取的一系列决策行为。按照产业组织理论,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企业的市场行为主要有三类:企业的价格策略、企业的产品策略和排挤对手的竞争策略。
鉴于我国券商之间的产品产别化程度低,券商之间多采用价格竞争战略(主要体现在佣金战方面),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吸引客户而排挤竞争对手这一状况,为了应对佣金浮动制(注:2002年4月5日,证监会、国家计委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调整佣金为只设3‰的上限而不设下限,而由券商掌握自行制定在区间内浮动的佣金费率。),国内7家大券商(注:这7家券商分别是: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南方证券、华夏证券、中信证券和海通证券。)齐聚北京签署证券经纪业务服务公约,声明不打佣金价格战,形成了一种串谋联合的局面。此外,在广东、长春、青岛和新疆等地,各地券商或营业部也已达成区域性同盟意向,共守“和平共处”的默契。例如,广东券商已达成口头协议,将统一按照证监会规定的3‰的上限收取佣金费。但这种串谋联合的市场行为不过是“暂时性的”,隐藏在背后的佣金价格战已经出现端倪。有些券商,为了个人的短期利益,在表面上和其他券商公平竞争,暗地里却对特殊的客户降低佣金,从而抢占市场份额,增加自身的利润来源。局部地区的价格战已经暗流涌动甚至是硝烟弥漫,就是最好的揭示。
(三)证券业的市场绩效
所谓市场绩效,是指在一定的市场机构下,由一定的市场行为所形成的价格、产量、成本、利润、产品质量和品种以及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最终经济成果。在产业组织理论看来,市场结构和一定市场结构下的市场行为是决定市场绩效的基础。
我国证券业的市场绩效可以从其外部性与行业内部收益率水平(IRR)两方面进行考察。
1.我国证券业具有很强的正的外部性。
经济学上的外部性,是指如果某人或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时给其他个体带来危害或利益,而个人或企业又没有因为这一后果支付赔偿或得到报酬,那么这种危害或利益称为外部经济。其中的利益部分就是正的外部性。我国证券业是证券市场的“中流砥柱”,对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晴雨表”的作用,这就是证券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体现的正的外部性。我们分别对1991年—2002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券商股市筹资金额(SUM)(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取对数后,建立如下回归方程。
其次,券商包装上市了许多优秀企业,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上市公司1224家。这些上市公司是各行业的“先头兵”,大部分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2.我国证券业收益曲线呈下降态势
1997年全国十大证券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23.86%,1998年为31.47%,1999年为19.2%,获利颇丰,分别是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2.17倍、3.95倍和2.4倍(注:1997-1999年中国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99%、7.96%、7.99%,参见中国证监会编著《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2001)》,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是同期具有高度垄断产业形态的美国投资银行平均净资产利润率的1.17倍、2.21倍和1.12倍(注:该数据根据美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全美券商协会的300家会员公司的数据计算得到。在1997、1998和1999年该300家会员公司平均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20.37%、14.22%和17.14%。参见莫学斌等《人为垄断下的超额利润趋同化竞争与业间合作——兼论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的现状、趋势及对策》,《经济评论》,2002年第6期。)。2000年中国101家证券公司净资产总计652亿元,共实现利润240亿元,即使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全国券商的净资产收益率也高达24.66%。前10大券商(按利润总额排名)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数达到27.878%。
据统计,2001年全国券商整体业绩滑落,利润总额和纳税总额分别为64.99亿元和54.26亿元,同比减少70.68%和47.74%(康静,2002),大约有1/3的证券公司亏损,2002年大约有2/3的券商亏损。2002年以来我国券商亏损面加大,亏损程度加深,就前三季度情况看,上海、深圳两地营业部70%以上都处于亏损状态,证券业首次面临行业性亏损的窘境。据伟海证券精英网的最新统计,2002年1月—11月证券业综合价值量为215.69亿元,比2001年同期的337.54亿元下降36.1%。
纵览近几年我国券商的收益之所以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与市场状态高度相关的盈利模式——“靠市场吃饭”有关,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归根结底,还是券商的业务创新水平较低,过度依赖传统业务的经营局面所造成的。
二、完善和发展我国证券业的对策
目前,完善市场结构、优化市场行为和提高市场绩效已成为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要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券商的“苦练内功”、行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和监管部门的外部环境“供给”等方面来考虑。
(一)我国证券公司务必“苦练内功”
加入WTO后,我国券商要应对外来金融力量的猛烈冲击,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具备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竞争力,“苦练内功”,尤其要具备四方面的综合实力:市场开拓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此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来实现:一是用品牌打造市场;二是靠“四化”(规范化、集团化、国际化和股份化)防范风险;三是以业务创新树优势;四是券商要更新观念,全方位发现和选拔人才,并建立合理的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去激励人才。此外,要改善用人环境,为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广阔的发展空间,让更多的人才“扎根于中国证券业,服务于中国证券业”。
在证券公司实施业务创新方面,券商首先应该加强传统业务的竞争能力,同时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来源。国外大型投资银行都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如美林证券以经纪业务为特长,而高盛则在并购领域享有盛名。在这些大型投资银行中,证券承销、经纪和自营等传统业务在总利润来源中比重下降,而其他业务如兼并与收购、衍生品交易、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在不断拓展。因此,国内大券商必须改变原来全面出击的战略思想,突破原来的业务限制,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在综合优势的基础上形成某一方面如投行、经纪等独特的竞争优势。同时,应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以个人理财服务为突破口,形成自己代客理财的个性化特色品牌,达到产品差别化的目的。
(二)以发展证券控股集团作为远景目标
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业总体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我国券商在激烈的竞争中认识到,在资本规模和业务不断创新而改变行业市场结构的同时,原有的公司管理模式已经落伍。在业务分析、发行上市(注:2003年1月6日,中信证券发行4亿流通股,成功上市,标志着我国证券公司开启了券商利用资本市场筹资的新纪元。)、兼并重组、强强联合以及与境外投资银行合作(注:2002年12月9日,第一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获准设立。)等新的发展机遇下,要尽快构建一种新型的组织与管理模式,以达到完善市场结构、优化市场行为和提高市场绩效的目的。从国外的情况看,比较有借鉴意义的是美林证券公司的控股集团运作模式,其“高效客户驱动型”的组织结构图,如图1所示:
图1:美林证券公司的运作模式
在中国证券市场1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曾出现过因重组而产生的大券商(注:1995年末和1996年初,以深圳长城证券公司与海南汇通证券公司的合并为开端,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的合并为标志。),但这些经过重组的证券公司在组织与管理模式上都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仍旧是公司制管理模式下的证券公司。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券商的规模和竞争力并没有得到迅速和有效的提高。所以,我国券商应该大胆借鉴国外的先进模式,“取其精华”,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控股集团组织与管理模式,如图2所示:
图2:中国证券控股集团运作模式
此外,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塑造有利于券商发展的外部环境,在发展行业和规范行业之间寻觅最佳权衡点,达到证券业的“在规范中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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