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现当代实践中的确认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现当代实践中的确认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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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当代阐释。作者不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讨论局限在文本的考证之中,而是使它同社会实践、特别是中国现当代实践进行对比和验证,从而引出必要的结论。作者认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是以科学实践论为理论硬核的唯物主义,它在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三个层次上由抽象到具体地展开,形成了逻辑一贯的论释体系。作者考察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论证了指导着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哲学,不是非实践论的“物质一元论”或非唯物主义的“实践人本论”哲学,而是贯穿了“实践的唯物主义”精神的哲学;毛泽东、邓小平的哲学思想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精神,即“实践的唯物主义”精神,由此成功地制订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成功。这是对“实践的唯物主义”在中国现当代实践中的确证。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关于“新唯物主义”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1〕的鲜明表述,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实践的唯物主义”〔2 〕的崭新概念。“实践的唯物主义”不但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功能和历史使命,而且标志着这一哲学体系的理论硬核和基本精神。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实践的唯物主义”理解是否正确,这不但是一个理论问题,尤其是一个实践问题。中国自共产党成立到现在的75年的历史实践,即是对“实践的唯物主义”确凿无疑的证明。毛泽东、邓小平的哲学精神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精神,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精神。

一、当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争论

当前我国哲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存在着分歧很大的不同理解,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解(注:这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名义下的一种特定哲学理解,不赞同这一理解,并不等于不赞同“辩证唯物主义”这个称谓),这一理解以“物质本体论”作为理论骨架,结合着阐明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然后加以推广,建构出物质一元论的历史观。第二种,源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理解,这一理解以科学实践论作为理论骨架,而将“物质本体论”看作是从前人承继下来的理论前提,认为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是以实践观点为基础和核心、合乎逻辑地得到展开和说明的。第三种,本源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实践人本主义”理解,这一理解以超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抽象对立为前提,以实践人本学为骨架展开自己的理论见解,强调人的自由和完全解放是这一哲学的终极关怀。

发生这样的分歧,是一种历史性的现象。为什么在1978年以前,中国哲学工作者众口一词都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教科书上所写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在1978年实现拨乱反正之后,会发生如此重大的分歧呢?我以为,有四个因素在起作用:第一,社会主义的传统观念和经典模式在实践中遭到严重挫折和失败,中国需要开辟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在中国的思想解放运动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理被提到首要地位,实践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核心地位也被凸现出来。人们对原来教科书只把实践观点安置在认识论之中、即使在认识论中也没有完全贯彻很不满意,从这里突破,这一教科书体系已难以原封不动地继续存在下去了。第二,解放思想是与总结中国现当代社会主义实践经验联系在一起的,教科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不但难以解释已有的实践,更不能引导新的实践奔腾向前。其证明是:毛泽东、邓小平的许多来自实践又引导着实践的哲学真理在原来的教科书体系中没有容身之地。第三,解放思想又是同正确对待和重新研究外来文化包括外来哲学思想联系在一起的。不仅尼采、弗洛伊德、维特根斯坦、郭尔凯克尔的哲学都包含着真理性因素,与列宁主义并行的葛兰西、卢卡奇、柯尔施的哲学也不能看作是绝对谬误,他们对于实践的强调,对于实践中主客体辩证法的强调,都具有明显的真理性。第四,在发生以上诸过程的时候,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普遍要求重新研读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原本,结果发现,流传多年的教科书体系与这些哲学原本并不同构。所以,问题归结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对于串连在这个历史中的每一部重要著作的历史地位的不同理解。

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讨论,从各种不同的理解中找到既合乎马克思哲学本文,又足以解释20世纪以来的新的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元性规定和内容。这里要做的工作包括以下诸方面。其一,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在这个历史上出现的每一部重要哲学著作的地位和它们的相互关系,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足地、社会功能、时代精神和阐释原则。其二,研究150年来尤其是20 世纪以来的人类实践进程,将马克思的哲学原本同实践加以对照,从而检验和证明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正富有顽强生命力的理论硬核。作为中国的哲学工作者尤其应当把马克思的哲学原本同中国现当代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加以对照。假如某种哲学阐释解释不了中国的实践过程,那末,它的真理性是大可怀疑的。这种对照有一个中介,这就是毛泽东与邓小平的哲学思想。它一方面同中国现当代实践对照着,另一方面又同马克思哲学原本对照着,结果发现它与实践是同一的,又与它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同一的。其三,组织力量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体系和当代形态,把握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多样性理解中的一元性规定,撰写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历史与现实的统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二、马克思恩格斯哲学原本中的“实践的唯物主义”

我想在这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作一个简要的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为把它与中国现当代实践进行对比提供一个前提。

(一)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意义理解“实践的唯物主义”

判定一个哲学体系的本质,必须观察产生这一哲学的时代,以便确定它是哪一种时代精神的精华。勿须多说,活动在19世纪中叶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工业文明的时代,一个商业文明的时代,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各种矛盾日益尖锐化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一方面,人类的实践能力空前增强,交往范围空前广阔,另一方面,实践能力在交往范围内严重异化,社会冲突极其明朗而尖锐。改造这一现实世界,走向人类自身的完全解放,是这一时代提出的任务。这是一项历史性的实践,实践的主体是无产阶级,实践的目标是改造资本主义制度,实践的精神武器则是具有达到实践目标之功能的哲学。这就引出以下论断:马克思的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哲学,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3〕

意识到实践功能的哲学,必定是意识到世界是在实践中变动与进步的哲学,因而必定是论证和阐明实践观点和实践理论的哲学,必定是以实践论作为自己的理论硬核的哲学。哲学的自觉功能与哲学的理论体系的同一性,在马克思那里完全实现了。人们重视物质本体论与反映论是有理由的,因为面对唯心主义的挑战,必须坚持唯物主义前提。但这不能成为马克思哲学的理论硬核,为什么?物质本体论与反映论都仅仅是说明世界的哲学,而不是改造现存世界使之革命化的哲学。以物质本体论为理论硬核的哲学,面对的是一个不以实践为基础的抽象物质世界,这就重新把哲学的自觉功能和理论体系分割开来,这与马克思的哲学精神背道而驰。“哲学把无产阶级当做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4 〕一般唯物主义哲学不能作这种精神武器。

判定一个哲学的本质,还必须研究哲学的历史,看这一哲学遇到了怎样的既得前提,它怎样超越这一前提而成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每一哲学的新意之所在,也就是它超越前人之所在,也就是它的本质之所在。

那么,马克思恩格斯在什么地方和如何超越了作为其直接的哲学前提的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哲学呢?首先是超越了他们的颠倒的和抽象的人,进展到现实的、实际地生活着的人,这种超越是与超越思辨的异化论、实证地研究人类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其次是超越了费尔巴哈的“感性”和黑格尔的“劳动”,达到了现实的人所从事的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达到了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感性活动”即社会实践活动;第三是从他们的历史唯物主义萌芽,进展到以劳动实践为基础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进展到历史观与自然史的统一。由此可见,马克思所建构的哲学决不是未经超越的一般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结合,而是以实践论为基础和核心的新唯物主义。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结合是在社会实践论的结构中的结合。

(二)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生过程理解“实践的唯物主义”

鉴于中国理论界对于马克思哲学理解上的分歧,各以其所倚重的著作为依据,那末,把握住这一哲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使其间的每一部著作都复归为历史的一个环节,这是极为重要的研究任务。在这篇不长的文章中无法详尽地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我只想指出这样的事实:《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前夜;《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成熟的标志;此后的马克思恩格斯著作是这两部著作基本思想的延展。

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式问世的路标,这是具有确凿根据的。从内容上看,两文克服了“手稿”在劳动实践观上的抽象性,揭示了生产实践在现实世界中的基础地位,展开了社会实践的具体结构,论证了自然和社会的统一性,说明了社会意识与社会实践的关系,确立了以实践论为基础与核心的社会历史观。从评价上看,恩格斯称第一篇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5〕。实际上, 它不仅是“天才萌芽”而且是“天才纲领”;称第二篇为“马克思所制订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现形式。”

马克思一直坚持他在上述两篇著作中所表述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他在其晚年著作《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中写道: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然后才有理论的关系。“人处在一种对作为满足他的需要的资料的外界物的关系中”,“决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人“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6〕。 这段话是对直观唯物主义的又一次批评和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再度宣示。

(三)“实践的唯物主义”的逻辑展开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实践论为中心,它在逻辑上的展开,体现了从抽象到具体的原则,完全可以也应当作为我们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的基本依据。这份提纲的第一部分,由1、2、3 条构成。从批判的视角看,这部分是一般哲学史批判,针对的是全部旧哲学,从理论建构的视角看,这部分形成了一个大纲:第一条可以说“横空出世”,有我们中国人所熟悉的“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气势。它超越了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抽象对立,抓住了它们都不了解社会实践的共同局限性,提出了与旧哲学对立的新唯物主义世界观。这一世界观的对象是“事物、现实、感性”即人生活其中的现实感性世界,要把这一世界“当作实践去理解”,因而它是由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构成的。既要承认客体对于主体的独立自在性方面,又必须看到主体对于客体的改造和创造方面。第二条则具体到认识论层次,提出了一个千古不渝的命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全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最重要最精辟的结论。第三条论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针对的是法国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提出了二者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我以为这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基本之点。人的历史创造活动遇到既得既成的环境,这环境其实是以往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人必须进一步加以改变的对象;在改变这一环境的新的实践中,人作为历史创造者也创造了新的自我。这份提纲的第二部分是4、5、6、7、8条。从批判的方面说,对象集中到费尔巴哈哲学上,从理论建构的角度说,则集中阐述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观。第四条阐述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起点。这就是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进展到马克思的现实的人。第五条进一步指出了问题的关键:费尔巴哈之所以不能科学说明人的生活的“世俗基础”就在于他只了解“感性的直观”,“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这一条非常重要,旧唯物主义和新唯物主义的界限就在于是否了解社会实践;新唯物主义的旗帜不是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而是唯物主义地理解了的人类社会实践。第六条、第七条论述人的社会关系,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八条则更深入一步,作为社会关系之总和的基础的仍然是实践,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并且把意识问题归结为实践。这份提纲的第三部分是最后三条。从批判的视角讲,又回到了第一部分,归结为一般的批判,这证明,名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其实是关于全部旧哲学特别是旧唯物主义的批判提纲,也是关于与之对立的新唯物主义的论释提纲。从理论建构的视角说,则着重揭示新旧唯物主义的不同立足点和不同功能。

从以上简要的回顾和分析,可见“提纲”不是偶然的思想而是马克思哲学思考的总结;不是可以看作可有可无的作品,而是马克思哲学的旗帜,并且一旦举起来就是一直举到底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详述。作为世界观,《德意志意识形态》重申了马克思哲学的世界不是抽象的物质世界,而是以“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为基础的“整个现存感性世界”。作为历史观,《德意志意识形态》大大拓展了上述提纲中的三个基本论点(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和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建构了实践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完整理论体系。

我在《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一书中,依据《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提出了这样的理解:实践唯物主义体系建构的原则是“从抽象到具体”,它分三个阶段展开:“世界观(在理解现存感性世界的意义上)——认识论——历史观”。世界观是抽象的认识论和历史观,认识论和历史观是具体展开了的世界观;认识论是抽象的历史观,历史观是具体展开了的认识论〔7〕。 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三者都是讨论实践论的,都是实践唯物主义的,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原则,世界观部分是“起始的实践论”,认识论部分是“中介的实践论”,历史观部分是“终结的实践论”〔8〕。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实践唯物主义作为唯物主义的新形态决不会否定“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前提,决不会否定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唯心主义各派也有自己的“物质范畴”),但是,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前提而不是它的特殊本质。“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原理在马克思之前就已经确立起来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唯物主义的发展,主要不在“物质”范畴的制订方面,而在于把唯物主义作为一种观察社会生活的方法,从而发现了极其质朴的真理:人是必须吃穿用的,人必须从事生产劳动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类全部生活的基础正在这里。

还须着重说明:我在上述逻辑展开中,没有单列一个辩证法层次。按照我的理解,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在世界观层次,我们要讨论现实感性世界的辩证本质。这一辩证法有其纵向线索,就是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又有其横向线索,就是讨论从主客体关系研究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规律;纵横结合,构成辩证法的世界观或世界观的辩证法。这一辩证法在认识论和历史观层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成为认识论的辩证法和历史观的辩证法。由此可知,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法与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相统一的哲学,在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哲学。

三、“实践的唯物主义”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确证

发生在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历时28年,牺牲二千万人之多,终于在1949年获得了胜利。这场革命是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下进行的,是在这种结合的理论表现——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这里,起根本作用的是它的立场、观点、方法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这场曲折复杂、起伏跌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同时也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的严峻检验。检验的结果证明,中国人民实际上遵循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乃是以“实践的唯物主义”为其精髓的哲学,毛泽东哲学思想是贯彻“实践的唯物主义”精神的哲学思想,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乃是在实践中“创造新局面”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让我们从“实践的唯物主义”从抽象到具体地展开的三个层次上作一些回顾和分析。

(一)实际地指导着中国革命、革命战争的是怎样的世界观

我们可以从《矛盾论》中找到:共产党人也讲宇宙观,讲宇宙的物质统一性和运动过程。但是,我们承担的历史责任是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主要是中国这个现实世界;我们的哲学武器的功能,是要使中国这个现存世界革命化。因此,我们的世界观乃是对于中国人民生活其间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现实世界的根本观点的总和。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写道:“社会的发展到了今天的时代,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责任已经历史地落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这种根据科学认识而定下来的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在世界、在中国均已到达了一个历史的时节——自有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时节,这就是整个儿地推翻世界和中国的黑暗面,把它们转变过来成为前所未有的光明世界。”〔9 〕这里所说的“世界”就完全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而不是无人的原始自然或抽象的物质世界。

现实的世界是以人为中心的,更确切地说是以实践的主体(民族、群众、阶级、政党)为中心的;又是以人的感性实践活动为基础的,有这种实践活动,才有人与周围世界的联系,才有双方的相互作用,才有现实性面貌和生动活泼的运动过程。在中国革命和革命战争中,现实世界是以革命的人民、革命阶级的联盟(中国共产党为领导)为中心的,是在每日每时发生的革命、革命战争的实践中变动着的,对于这一点,毛泽东作为中国人民的政治领袖和理论代表是十分明确地意识到的。1939年,他读了艾思奇所编《哲学选辑》,当他读到“特定的阶级知道在其实践活动上,把周围的现实隶属于自己,而改造周围的现实”时,敏锐地捕捉住这里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哲学精神,用通俗的语言批注说:“同敌人斗争,敌人就被我们管了;同自然斗争,自然就被我们管了。”〔10〕一个“管”字,标明了“我们”的主体性,也标明了“敌人”和“自然”的客体性,标明了由“我们”与它们相互作用构成的现实世界。

反映这一现实世界的真实面貌的哲学世界观,必须深入阐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特别是说明“主体能动性”与“客体制约性”的关系。这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毛泽东用实践观点界定能动性,把能动性理解为人的实践的自觉能动性〔11〕,而不是过去教科书所理解的无主体的所谓“主观能动性”。他赞同艾思奇的观点,提出“辩证法最重要方面是能动性”,辩证法在中国的任务是“提高中国人民的能动性、热情,鼓吹变革现实的中国是可能的”〔12〕。在“实践的唯物主义”看来,物质世界是与人的实践活动关联着的,事物的客观性规定是相对于主体及其意识而言的,是进入实践过程的主体及其意识所遇到的既成环境和既成条件系统。毛泽东多次地讲“演出”和“舞台”的关系〔13〕,演出者是主体,演出是主体实践活动,是自觉能动性的高扬过程;“舞台”则是演出的客观条件系统。“舞台说”就是实践论的客观论,就是实践论的唯物主义。

由这种“实践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引出思想路线中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这里的“实际”就是作为主体活动的客观条件的实践环境系统,而“一切从实际出发”乃是对于主体能动性高扬过程的一种规范。

(二)实际地指导着中国革命、革命战争的是怎样的认识论

在“实践的唯物主义”体系中,世界观和认识论是统一的,认识论是展开了的世界观,是具体说明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的。如果不把实践的观点了解为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那末实践观点在认识论中的完全贯彻就是不可能的。例如在认识的本质的问题上,非实践论的唯物主义,总是强调“反映”的意义,而不同时强调实践创造的意义,不了解认识的本质是实践中反映与创造的统一;在认识的形式的问题上,非实践论的唯物主义,注目于对于客观事物之现象和本质的正确反映或描述,而忽视对主客体价值关系的认识形式,尤其忽视对于主体建立改造客体的实践观念的规范性认识形式。

非实践论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它不可能解决好我们党的认识路线问题,无力指导中国的革命和革命战争。尖锐激烈的革命实践和战争实践,要求它的领导者制订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战略、战术,而成功与失败的无数经验告诉人们,为了正确决策,必须通过调查研究,了解作为实践环境条件的客观情况。这一点反映到哲学上,使毛泽东哲学认识论贯通了实践论。他在《实践论》中提出了“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解决理论建构即从本质和规律上正确描述客观世界及其运动;第二个飞跃则解决理论指导下通过正确决策来指导实践、获得成功的问题。《实践论》有缺点,对于如此重要的“第二个飞跃”的机理未作具体揭示;这个缺点,在毛泽东的军事政治著作中得到了补足。在《论持久战》中。毛泽东对于认识路线作了程序性规定:“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持久战和最后胜利没有人做就不会出现。”正如马克思所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14〕这里的“引出”是反映性的,是属于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飞跃;“提出”是规范性的、创造性的,它是从理论到实践之飞跃的必不可少的中介;“做”则是实践,是全部认识活动的基础。毛泽东是这么论说的,《论持久战》也是按照这个程序写的。前五十八节是“引出”的,是描述、描绘、描画的反映性认识;后六十节是“提出”的,是规范性认识;第五十九节则是过渡的,对于实践论的认识过程论作了极好的说明。由此我们可以说,《论持久战》是具体的《实践论》,就更好地贯彻实践观点而言,它是更高的《实践论》。

这里,又涉及到认识论和辩证法的关系。在一般反映论看来,辩证法应区分为“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前者第一性,后者第二性,后者是对前者的反映。这也就是过去的“辩证唯物主义”教科书所理解的认识论和辩证法的同一性。这种了解是非实践论的,在实践论者看来,辩证法总体上就是实践辩证法。客体作为实践的一个基本要素具有辩证性,但这种辩证法是在实践中被把握的,是受实践结构和发展水平所制约的;主体作为实践的一个基本要素同样具有辩证性,它也是这样地被把握和受制约的;主客体的实践关系及其过程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过程,实践辩证法升华为辩证法理论,由此才形成思维的辩证法。这就是实践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辩证法的同一观。中国革命和革命战争的实践证明对于辩证法的后一种理解是正确的。例如,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实践中,我们制定了又统一又斗争的统一战线策略,从实践中发现,对反共顽固派斗争,必须实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所谓“有节”就是统一战线内部的斗争性必须服从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统一性。通过这样的成功实践,毛泽东作出了一个反传统的哲学结论:“依一时说,统一是绝对的,斗争是相对的;依永久说,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绝对谓占统治地位。”因为,“统一即事物的暂时安定。事物的安定在暂时是绝对的,在永久是相对的。”〔15〕在抗日战争阶段这“一时”中,统一战线的“统一”是必须加以巩固或稳定的,其间的“斗争”则必须服从于“统一”的要求的。实践本身具有辩证法,通过实践,它升华为思维辩证法。

从这种“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及其与实践辩证法的统一中,引出党的思想路线中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这就是: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一般方法,研究具体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及其运动,引出理论性描述;在这种描述的基础上,提出实践的同时又是辩证的指导方针;再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开展实践活动,赢得革命的胜利,进而检验实践方针和理论描述;使之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并从而丰富和发展思维的辩证法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理论和方法。

(三)实际地指导着中国革命、革命战争的是怎样的历史观

我以为:历史观是进一步展开了的认识论。二者都讨论社会实践问题,其转化环节是对“实践形式”的分析。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生产实践、阶级斗争的实践、科学实验的实践是基本的实践形式;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就是讲人民群众如何通过这三项实践活动创造历史的问题。“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意大利学者维柯的观点〔16〕。马克思在两个方面改造并发展了这个命题:第一,创造历史的活动乃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7〕。第二,正因为如此,历史创造活动又不是随心所欲地进行的,这种既得历史条件是以往实践中形成的社会结构,而其决定性因素是作为实践中主体力量之积存的社会生产力。

毛泽东历史观的基本之点就是中国人民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创造过程是依据现实条件,把握诸种客观可能性,通过能动的实践把一种既能满足中国人民的需要又具有客观可行性的可能性变成现实性。毛泽东的历史观在最具体的层次上讨论历史主体能动性与历史条件的制约性的关系,“实践的唯物主义”地解决了这一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人们多少次地讨论《矛盾论》中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后二者“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的看似悖论的阐述〔18〕,但没有看出其真正思想。前一个“决定”是从本体论的意义上说的,后一个“决定”则是从实践论意义上说的,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实践活动的主要的决定的目标,正是要改革生产关系,改革上层建筑,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广阔道路。这里,表现出主体的创造历史的能动作用。

历史主体能动性与历史条件制约性如何统一呢?对此,毛泽东提出了“战争指导规律”的概念,他把它比喻为“大海中的游泳术”〔19〕。其因素,一是彼岸的目标,二是达到目标的手段、方法,三是制约这二者的既成条件,三者建立起必然联系,成为实践指导规律。在我看来,所谓“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在既成条件约束下(这是唯物主义),实践主体探索实践指导规律,获得实践的成功,从而展现历史的前进性过程和客观发展规律(这是实践的唯物主义)。

毛泽东把社会历史规律分成三种形态,这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第一种形态是显示历史走向的统计性规律。他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中说:“经过了一次大革命的政治经济不平衡的半殖民地的大国,强大的敌人,弱小的红军,土地革命——这是中国革命战争四个主要的特点。这些特点,规定了中国革命战争的指导路线及其许多战略战术的原则。第一个特点和第四个特点,规定了中国红军的可能发展和可能战胜其敌人。第二个特点和第三个特点,规定了中国红军的不可能很快发展和不可能很快战胜其敌人,即是规定了战争的持久,而且如果弄得不好的话,还可能失败。”“这就是中国革命战争的两方面。这两方面同时存在着,即是说,即有顺利的条件(注:可能胜利),又有困难的条件(注:不可能很快胜利,还有可能失败)。这是中国革命的根本规律,许多规律都是从这个根本的规律发生出来的。”〔20〕这一统计规律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实践指导规律的前提;实践指导规律就是要通过建构条件、目标与方法三者的必然联系来实现取得胜利的可能性而避免遭遇失败的可能性。社会历史规律的第三个形态是客观历史规律;它是经过证实了的实践指导规律的展开。例如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建立全国政权,这本来是实践指导规律,但一旦这一规律从主观的形态物化为客观的形态,从一时的成功转变为最终的成功,它就取得了物质运动规律的形态。从历史走向的统计规律到实践活动的指导规律,再到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这就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所经历的基本过程。

社会历史规律呈现出如此丰富多彩的面貌是同历史过程的具体性相联系的。在认识论中,主客体关系的主体方面是被设定具有统一性的;历史观之所以是具体的认识论,是因为必须考察历史中主体的分解,考察主体际关系,考察包括阶级斗争在内的诸社会主体之间的既同一又斗争的关系。从这种“实践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中,毛泽东引出的结论仍是关于思想路线的,但比之认识论意义上的,其结论则更加具体。“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际,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实践客观条件”,而是社会实存的具体结构,是主体面临的具体“国情”,其中包括具体的阶级关系;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具体化为人民群众创造中国历史的群众路线,“实践——理论——实践”的公式,同“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公式合为一体。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所表述的认识论公式证明我的见解: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乃是具体的认识论;从而,全部哲学就又都可以当作认识论对待,如毛泽东本人所说:哲学就是认识论,没有别的〔21〕。

四、“实践的唯物主义”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确证

邓小平通过总结国际国内的实践经验,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的哲学理念或者说哲学蕴含究竟是什么,合乎哪一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和阐释,这是我们在新时期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不严肃对待的问题。

邓小平在全党担纲,正是社会主义事业处在结束过去、开辟未来的历史时刻;他的任务是要引导中国人民开辟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创造社会主义的新模式,这是一项没有先例的开拓性实践任务。他坚持唯物主义,但更加强调大胆实践,走出新路;他继承毛泽东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但比毛泽东具有更强烈也更科学的实践观点和实践精神。

(一)高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旗帜,领导了一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质朴原理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被如此强调地提了出来,是因为中国人民有了对于它的强烈需要。我们必须清算长期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左”的严重错误,同时又要肯定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在批评毛泽东晚年错误的同时保护他的一切正确的方面;我们必须反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路线,扭转按“两个凡是”办的一整套错误主张;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解和社会主义模式,开辟一条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实现民族现代化的崭新道路。那末我们的理论武器是什么?只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实践标准不但必须用之于对于理论的检验,而且必须用之于对于政策的检验。(毛泽东在1948年就谈到过这一点,他说:“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22〕)这是一个重要的结论。邓小平说了两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检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23〕这实际上是在说,只有第一句话还不能完全概括实践检验的意义,因为“真理”是理论的规定性而不是政策的规定性,还必须有第二句话。如果再加以概括,那应准确地表述为“实践是检验认识之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因为政策是社会历史实践的观念,这就进一步告诉人们:实践标准不仅是认识论的基本原理,而且是历史观的基本原理。就我所理解的实践唯物主义从抽象到具体的展开说来,情况也正是这样。我以为涉及实践中主客体关系的每一原理都要三次被论述:先在世界观层次上论述,后在认识论层次上论述,最后在历史观层次上论述,一次比一次更具体,实践检验的原理当然也是这样。若问:人类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为什么具有前进上升性,为什么指导思想错误的实践或早或迟要被纠正,就是依赖于实践检验的力量。这就又引申出一条结论:实践检验不仅要分清是非正误,而且包含了纠正错误的实际机制,这就是现代控制论所说的“反馈”。任何一个社会集团如果不能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馈,那末它将要无情地被实践检验的力量所抛弃。人类历史总是进步战胜反动、善良征服邪恶,也是基本地依靠实践检验的力量。

(二)发扬主体的实践创造精神,谱写新的历史

社会实践活动具有明显的二重性,一重是它的开辟历史进程的创造性,在创造性实践的起始阶段则有着“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性,另一重是它的自律性、反馈性、纠错性。二者统一,保证社会实践能克服曲折性而向前向上发展。如果说邓小平领导了实践标准的讨论是结束过去的话,那末他的更重要的任务则是创造新的社会主义模式。在后一方面,他能依靠的决不是什么已经先知先觉地了解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的神秘力量,而是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精神即主体精神。

正如毛泽东界定辩证法的最重要方面是能动性,邓小平的哲学理念中最重视的也是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因为对于探索性实践而言,谈不上完全把握规律,谈不上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更不可能遵循旧规,唯一可行的是投身到实践中去,让实践来回答这一切问题。邓小平1992年到南方对这一点作了总结:“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24〕

也许人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即坚持唯物主义。但人们会问:“谁”从实际出发,“他”为什么要从实际出发?这一问,问出来“一切从实际出发”是省略主语的语句,是蕴含主体项的哲学命题。这个“谁”即实践主体,是为了改造和创造世界才去找约束规范的;特别在探索性实践中,主体敢于实践才是决定性前提。从这一点出发,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还是主体能动性,这个能动性本身就蕴含对实践条件客观性的严格尊重,蕴含把握实践条件的主体努力。

(三)以客观效果(现实价值)为导向,通过选择找到实践指导规律

对于创造性实践只讲主体能动精神是不够的,还必须“看准”,即努力寻找实践指导规律。邓小平的哲学思想十分强调自觉选择与效用导向。对于所有制结构、资源配置方式、分配形式、企业运作机制、发展速度和经济增长方式,所有这些的实践活动,都面临各种可能性,都必须作出选择。通过权衡,进行比较,反复论证,抉择方案,是最可靠的决策方法。实践活动以实践观念的建立为先导;建立实践观念的决策是从多元方案中抉择;选择是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邓小平就是一个自觉的选择论者。他在60年代初期说过:“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比较容易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25〕1985年10月在回答美国企业家代表团提出的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何者占优的问题时,邓小平说:“问题是用什么办法更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6〕上引的两条谈选择的论断,又都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效用导向。在多种可择的方案中,以是否更好地实现这个效用为准则。可见,邓小平的效用论是合目的与合规律相统一的客观效用论,在这里划清了马克思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界限。邓小平的哲学还强调客观出发点。在“物质一元论”看来,客观性是人及其意识外的外部世界的规定性,它从未提出这样的问题:人自身是否也有客观性?在科学实践论看来,人作为主体也具有客观性。人的需要,人的主体能力,人的社会关系,作为实践的产物,也有客观性。邓小平正是取了这样的唯物主义态度。他认为,需要与可能都有客观性,二者统一,才是我们所面对的客观实际。他于1992年在南方的谈话中分析我国的发展速度问题时,就是从需要和可能的统一中寻找答案的,这对于我们有深刻的哲学启示。由上引出的哲学结论是:人类生活的本质是实践,实践的本质是实现合目的、合规律的客观效用,客观效用是实践的出发点、归宿和检验实践成败的标准。无论在认识论上和历史观上,都必须紧紧把握住“实践的唯物主义”的这个原理。

邓小平对实践的客观效果的导向意义的论述发展了毛泽东的“实践指导规律”论,着重指出:实践指导规律不仅以具体历史走向的统计规律为前提,更重要的还要以人类实践活动的根本规律为前提。如果以确定“不可能性”为确定规律的依据,那么,人类需要和满足需要的生产实践的必然联系就是人类社会最根本的规律。因为人“不可能”不是有生命的肉体组织,人“不可能”没有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人为满足需要“不可能”不生产,不可能停止劳动生产的实践活动。在需要和生产的互动中,需要和生产本身都在发展,这就是生产力的发展。按照实践论,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也是根本的规律。在一代又一代人制订实践指导规律的时候,这一根本规律即转化成为人们追求的客观效果,所谓实践指导规律正是客观效果和达到效果的手段、方法的必然联系。

(四)把握实践检验的枢纽,创造相对稳定的制度和体制,展现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

实践检验问题的讨论,在中国恢复了或重新确立了判断是非的最高权威。这个权威分辨着中国社会主义思想史和实践史上的是非曲直,扭转了中国发展的方向,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起点,也是新时期中国哲学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

我们正在创造社会主义新制度和新体制。目前能够确定的前提有四点:第一,把握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规定作为实践的价值导向;第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此为目标模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第三,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对政治体制实行有序的改革;第四,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发展。在这四个方面,经过具体实践,逐步创造出我们的社会主义新制度和新体制。这里仍然必须坚持实践检验,邓小平说:“不冒点风险,办什么事情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万无一失,谁敢说这样的话?一开始就自以为是,认为百分之百正确,没那么回事,我就从来没有那么认为,每年领导层都要总结经验,对的就坚持,不对的赶快改,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27〕这里的论点十分重要。所谓“定型”从哲学上说就是:实践指导规律经过检验从主观形态达到客观形态;制度创新经过不断检验和调整从生长形态达到成熟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萌生形态达到成型形态。到这时,我们才可以宣告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以客观规律作为研究对象和规范的依据。这些,是社会历史规律的发生论的大问题,创造性的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将是对于这种发生论的确证。

注释: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48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19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0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4—405页。

〔7〕参见《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 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6—220、324—331页。

〔8〕参见《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逻辑分析》,第 104 —105页。

〔9〕《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6页。

〔10〕《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 309—310页。

〔11〕参看《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77页。

〔12〕《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11页。

〔13〕参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82页;第2卷,第478页。

〔14〕《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77页。

〔15〕《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374页。

〔16〕参看《资本论》第1卷,第89页注。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

〔18〕《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5页。

〔19〕《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478页。

〔20〕《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91页。

〔21 〕参看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303页。

〔22〕《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6页。

〔2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页。

〔24〕《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

〔25〕〔26〕引自龚育之《精髓·前提·哲学基础》,1992年10月27日《经济日报》。

〔2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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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唯物主义”在中国现当代实践中的确认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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