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概念的探讨--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_恩格斯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概念的探讨--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_恩格斯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概念的论述——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马克思论文,论述论文,概念论文,周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马克思恩格斯论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必然性。同时,他们以对其所处时代西欧资本主义发展历史的实际材料的具体研究为基础,论述了后资本主义未来新社会的基本要素和一般特征。然而,终其一生,他们也没有绘制出更高的社会形态的最终蓝图,没有制定出建设未来社会的完整方案,他们甚至没有为自己提出过这方面的任务。《资本论》无疑是一部阐述科学社会主义概念的基本著作,然而,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这部著作“对于未来只是提出一些最一般的暗示,它考察的只是未来的制度所由以长成的那些现有的因素。”〔1〕恩格斯在1886年也特别说明过:“我所在的党没提出任何一劳永逸的现成方案。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的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2〕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再强调, 他们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因此,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最重要的乃在于学会掌握他们的科学的历史分析方法,而不是要把他们的所有论断一概遵为戒规。

2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有一个不断深化、不断发展、不断丰富的过程。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最初为其创立的新学说和他们投身于其中的无产阶级运动选择了“共产主义”的名称,而不是用“社会主义”这个词来命名的。这是因为,他们是要把自己的观点同当时的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对立起来。那个时候,社会主义运动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无产阶级运动则自称为“共产主义”〔3〕。从那时起,在相当长的时期里, 他们宁愿把未来更高的社会形态称为“共产主义”。巴黎公社以后,在欧美各国“到处都在形成根本上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政党。”〔4〕在这个大背景下, 为了与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体系相对立,从1873年起,他们有时也用“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术语来表示自己的理论。〔5〕随之, 他们也使用“社会主义”一词来称呼后资本主义社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全部四大卷《资本论》在谈及未来的制度时,一次也不曾采用过“社会主义”这个词,而仍然多次使用“共产主义”这个名称。这表明,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不论是使用“社会主义”,还是使用“共产主义”,二者是完全同义的,并不像后来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它们分别界定后资本主义新社会发展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

马克思第一次使用“共产主义”这个词来表示自己的观点,是在他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1844年)一书中。当时,他还是使用费尔巴哈的术语来阐述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共产主义观点。这个时候,他把共产主义社会看作是私有制社会的客观矛盾发展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他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6〕。

在科学共产主义学说的创立过程中,它的创始人无疑极大地得力于他们自己对各种空想体系的批判,然而,毋庸置疑的是,空想家们的一些观点对于他们的共产主义概念的形成,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尤其是对恩格斯,他的《共产主义原理》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共产党宣言》是描述共产主义社会一般特征的奠基性经典著作。在这里,两位作者把消灭私有制作为共产党人的理论纲领;并且强调,共产主义革命就是既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也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他们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是要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未来的社会“阶级差别已经消失”,“公众的权力失去政治性质”,无产阶级也“消灭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那时候,社会将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的联合体。

在总结了1848年欧洲革命的经验教训之后,马克思特别强调,无产阶级革命要“集中自己的一切破坏力量来反对”寄生性和剥削性的旧的“行政权力”,要摧毁旧的国家机器〔8〕, 而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9〕

需要指出的是,在40年代和50年代初,科学共产主义的创始人的经济理论尚未成熟,同时也缺乏历史经验,他们对未来社会特征的构想,很难说在科学上是成熟的。此外,他们也没有阐明新社会所由形成的道路。况且,他们当时对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成熟程度估计过高,实际上,“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状况还远没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程度”,因而他们的观点中就不免有超越现实发展的空想成分〔10〕。

3

1867年《资本论》第1卷的出版,标志着科学共产主义关于未来新社会概念的形成过程进入了新的阶段。如果说,在初始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多半是把未来的无产阶级社会看作是无产阶级及其共产主义政党自觉活动的结果。那么,在60—80年代,他们的注意力则放到了对资本主义制度内部为共产主义制度的形成的那些经济条件的分析上,以及对更高的社会形态的历史必然性的论证上。这个时期的著作,诸如:《资本论》、《剩余价值论》、《哥达纲领批判》、《论住宅问题》、《反杜林论》等,以及他们的许多书信,描述了未来社会的最一般的轮廓和基本要素,从而大大丰富了社会主义社会概念的内容。

在这个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谈到未来的制度时,更喜欢把它描述为一种与私有制生产关系完全对立的“社会生产”,是生产者的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它的最基本的特征。不过,在40年代和50年代初,在他们的论述中,公有制主要是作为国家所有制出现的。那时候,他们主张将土地、运输、信贷、国家银行都最大限度地集中在国家手中。他们认为,唯其如此,无产阶级才能在本国和本民族起领导作用。

在60年代以后,除了国家所有制,他们也认为合作社所有制也可能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例如,鉴于股份生产和工人合作社发展的经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 卷中就已经注意到了合作制在向未来新社会过渡中的作用〔11〕。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写道:“如果合作制生产不是作为一句空话或一种骗局,如果它要排除资本主义制度,如果联合起来的合作社按照总计划组织全国生产,从而控制全国生产,制止资本主义生产不可避免的经常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的痉挛现象,那么,请问诸位先生,这不就是共产主义,‘可能的’共产主义吗?”〔12〕在《米·巴枯宁(国家制度与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关于合作社所有制问题,马克思也说得很清楚〔13〕。

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是坚决拥护土地国有化的,他和马克思一样主张“在国家监督下把土地交给合作社耕种”〔14〕,“把大片的整块国有土地租给农业工作合作社共同耕种”〔15〕。从70年代起,恩格斯不止一次谈到过农民合作化问题。他晚年写的《法国农民问题》初步拟定了无产阶级国家在农民问题上的政策原则,并且强调社会主义者应该站在小农方面,无产阶级国家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16〕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后资本主义的未来社会将是废除了商品货币关系,从而价值规律也将不复起作用的社会。买卖关系将为产品交换、所有生产出来的物质财富的有计划的分配所取代。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它是当之无愧的马克思主义知识的百科全书)中写道:“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7〕

关于更高的社会形态里的生活资料的分配问题,在40年代,马克思曾设想只能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面对空想家(例如博立叶)“按劳分配”的主张持批判的立场;然而,到了60年代,通过对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事实的分析研究,马克思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接受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资本论》第1卷中, 马克思在说明了未来新社会的所有制问题之后指出,在“自由人联合体”里,人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其中一部分重新作为生产资料仍旧是社会的,另一部分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按什么方式进行这种分配呢?马克思作了回答:“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18〕。他当时设想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并不需要借助于货币关系,因为这种分配是以“一种与商品生产截然相反的生产形式”,即“直接社会化劳动”为前提的,而应该采取欧文的那种“同戏票一样,不是‘货币’”的“劳动”,即“劳动券”。“劳动券只是证明生产者个人参与共同劳动的份额,以及他个人在供消费的那部分共同产品中应得的份额”〔19〕。在《资本论》第2卷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 “在社会公有的生产中,货币资本不再存在了。社会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生产者也许会得到纸的凭证,以此从社会消费品储备中,取走一个与他们的劳动时间相当的量。这些凭证不是货币。它们是不流通的。”〔20〕

显然,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是从资本主义基础上产生的那个阶段上的新社会,它还不能马上直接实行他早年所主张的“按需分配”原则,而不得不实行“按劳分配”。不过,我们在通篇《资本论》中找不到关于更高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成熟程度不同阶段的论述。关于这方面的论述,第一次出现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

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他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是“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形态”,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在这个阶段上,人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是相同的,即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人对人的剥削,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实现了人们之间的平等。但是,在生活资料的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人们以同等的劳动得到同等的报酬;这里通行的仍然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权利”,“这个平等的权利仍然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它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仍然是“不平等的权利。”

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人们的不平等仍然是不可避免的。要消除这种不平等,那只能是在共产主义社会“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高级阶段上的事。他指出,在高级阶段,旧的分工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劳动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也成了生活第一个需要之后;生产力大发展,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发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21〕

列宁高度评价马克思的这些论述,他写道:“马克思的这些解释的伟大意义,就在于他在这里也彻底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即发展学说,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没有经院式地臆造和‘虚构’种种定义,没有从事毫无意义的字面上的争论(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共产主义),而是分析了可以称为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的东西。”〔22〕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社会成员应该是得到全面发展的新人,到那时,人类将实现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指出,“自由人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同时就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于是人的个性的发展便进入了第三阶段,即以个人全面发展和所有个人共同掌握社会生产能力为基础的自由个性阶段。在这里,人们最终摆脱了盲目必然性的统治,摆脱了人对人的统治,摆脱了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斗争;人们成了社会和自然界的主人,按照全社会和全体成员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生产,从而由必然王国进入了自由王国〔2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说,由于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地摆脱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从前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在主要的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24〕

在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是“国家消亡”论者。恩格斯写道:“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25〕。如果说,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模式”的构想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追求一种与资本主义完全对立的“纯粹的”、“理想的”新社会;那么,如何过渡到这个全新的社会呢?还在科学共产主义的创立时期,他们就提出了无产阶级要取得政治统治,打碎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等论断。根据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里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26〕。胜利的工人阶级应当建立起使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就像巴黎公社那样。马克思指出,“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27〕。恩格斯后来发挥了马克思在这部书中所阐述的思想:“工人阶级在获得统治时,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应当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有可能防范他们。”〔28〕

至于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国家制度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那时有哪些同现代国家即资产阶级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能保留下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判拉萨尔主义的“自由人民国家”的观点时回答说:“这个问题只能科学地回答”。就是说,他没有就这个问题提供方案或设计蓝图,而是留给未来的历史发展。但是,他紧接着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9〕显然,这段话里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指的是他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出来的那个阶段,也就是虽然已经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但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从而仍然在消费资料的分配领域里通行“资产阶级的权利”的社会形态。从资本主义社会变为这样的社会形态的过渡时期究竟要多长?马克思没有明确的指示,显然他也是要留给后人去“科学地回答”。

马克思逝世以后,在总结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历史,欧洲的代议制和普选制的发展,以及工人阶级在争取普选权和社会主义政党参加议会斗争的经验之后,恩格斯改变了他也曾同马克思一样对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普选制所持的否定态度。他认为,民主共和国是国家的最高形式。在民主共和国里,有产阶段是直接通过用普选制来统治的。当无产阶级还没有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它的大多数人就仍将承认现在的社会秩序是唯一可能的秩序,而在政治上成为资产阶级的尾巴,构成它的左翼。“但是,随着无产阶级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它就作为独立的党派结合起来,选举自己的代表,而不是选举资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选制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他写道,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最后决定性斗争只能在其中进行到底的国家形式。”〔30〕到90年代初,恩格斯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更加明确,他不仅认为民主共和国是工人阶级取得政治统治的唯一的政治形式,而且还说:“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31〕。

4 在考察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要素和特征的论述中,有几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思考。其一,他们是在研究和分析西欧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资本主义即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基础上,并且是在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要在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的思想指导下,来论述和描绘未来更高形态的社会的一般轮廓和基本要素的。他们所追求的是与资本主义社会完全对立的社会形态: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基础上,新制度则是认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货币关系充分发达的社会,这种关系在新的社会制度下将被消灭;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必须代之以生产者的自觉的和有计划的组织社会生产,一切都诉诸社会的一个总计划……。总之,他们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的、理想的、而且是不被非社会主义社会包围的、天下一统的社会主义社会。

他们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地揭示并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从而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他们吸收了前辈空想家们的有用的思想并加以科学的论证,这无疑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伟大的革命。但是,毋庸讳言的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确实过分低估了资本主义制度自我调节和自我更生的潜力,他们对历史发展进程的估计过分乐观;恩格斯在晚年虽然对开始强劲发展的垄断资本主义、有所认识,但他仍然信守他的同志挚友的全部经济理论。我们没有理由要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历史还没有提供充分的事实材料的条件下预卜未来,要求他们预见到未来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超出国家范围的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他们为今天的我们绘制好精细而且完美无缺的社会主义社会蓝图。他们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轮廓和基本要素的论述,是留给后代的宝贵思想遗产,是后人的思想财富。不过,他们所描述的社会主义社会,不仅在他们在世时不可能实现,即使在他们长眠一个世纪之后的今天也没有出现,恐怕再过一个世纪甚至还要长一些时间,他们理想中的那样的社会主义社会也未必能够实现。

其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深刻地批判了杜林许多折衷主义的、形而上学的、远不成熟的社会主义观念,并且就社会主义社会的概念作了论述。在这里,无妨指出,恩格斯和杜林之间,实际上是各说各话,他们各自所谈的社会主义不是一个东西。在杜林那里,那种社会主义社会是仍然处在周围还存在非社会主义的环境中,其内部仍然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公社之间还存在竞争,国家也存在着建设社会主义的条件。实事求是地说,杜林所讲的社会主义比较接近于本世纪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实际。而恩格斯所讲的则是发展到更高级形态的社会主义,理想主义的成分比较浓重一些,而且,他也没有对如何才能使社会达到如此高度发展的道路的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

其三,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社会概念中,继承了前辈空想家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强调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应该“受到社会实际的预定的控制”〔32〕,社会“自觉地”有计划地使用社会劳动力,消灭劳动的盲目性和私人性质,从而使劳动具有直接社会劳动的性质。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认为,在消灭了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已经没有了市场的条件下,只有这样,即只有以“自觉的”有计划的生产来取代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社会才会在用来生产某种物品的社会劳动时间的数量,和要由这种物品来满足的社会需要的规模之间,建立起联系。

显然,他们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由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的历史环境中来论证这个问题的,因而他们把计划原则同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完全对立起来;他们并且在长时期中坚持认为计划原则只是社会主义生产所特有的。其实,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像托拉斯这样的垄断组织在几个主要发达国家已经出现并且开始迅速发展。计划原则最早在托拉斯中得到实践并且不断发展。面对这个事实,恩格斯在出版《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时,也不得不承认,资本主义的垄断组织,并不排斥而是必然会在一定范围内遵循计划原则。他写道:“在托拉斯中,自由竞争转为垄断,而资本主义社会的无计划生产向行将到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生产投降。”〔33〕这表明,恩格斯虽不那么直截了当、而且是含含糊糊地、但毕竟承认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已经开始实行有计划生产这一事实。恩格斯以后的全部历史也表明,计划生产和市场关系,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不仅是并行不悖的,而且它们还是促进资本主义发展和利于资本主义自身调节的两个轮子。可见,计划原则并非社会主义生产所独有,更不是社会主义之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既然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可同计划经济相结合,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中,市场难道不能见容于计划原则吗?把市场机制同计划原则结合起来,不也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吗?

其四,他们在谈论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的时候,虽然也不时地谈到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以及有关的一些问题,但绝大多数场合讲的是与资本主义完全不同的、同资本主义对立的、成熟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即他们始终把资本主义未来社会看作是不断发展和变革的社会形态。恩格斯在晚年尤其不止一次地明确地指出这一点。1890年6—7月间,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柏林人民论坛》报展开了关于未来社会中的产品分配问题的辩论。当时在这家报纸上就这个问题发表文章的作者们都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并不是不断变化、不断进步的东西,而是稳定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因而它应当也有一个一成不变的分配方式。针对这些错误的看法,恩格斯在当年8月5日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写道:“但是,合理的辩论只能是:⑴设法发现将来由以开始的分配方式,⑵尽力找出进一步的发展将循以进行的总方向。”半个月后,他再次强调他的这个观点,他写道:“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34〕

今天,我们在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同志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时候,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概念的这些论述,当不是无益的。

注释:

〔1〕《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下同),第1卷,第154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419—420页。

〔3〕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6—237页。

〔4〕《列宁全集》,第2卷,第438页。

〔5〕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297、700页。

〔6〕同上书,第42卷,第420页。

〔7〕〔8〕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1—273页、第691—692页。

〔9〕同上书,第4卷,第332—333页。

〔11〕参阅上书,第25卷,第497—498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9页。

〔13〕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699—700页。

〔14〕同上书,第19卷,第298页。

〔15〕同上书,第36卷,第254页。

〔16〕同上书,第22卷,第580页。

〔17〕同上书,第20卷,第307—308页

〔18〕〔19〕同上书,第23卷,第95—96页、第112—113页。

〔20〕同上书,第24卷,第397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12页。

〔22〕《列宁全集》第31卷,第94页。

〔23〕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

〔24〕同上书,第20卷,第308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0页。

〔26〕〔27〕〔28〕同上书,第2卷,第372页、第413页,第334页。

〔29〕同上书,第3卷,第21页。

〔30〕同上书,第4卷,第169页。

〔31〕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327、274页。

〔32〕同上书,第25卷,第209页。

〔33〕同上书,第19卷,第239页。

〔34〕同上书,第37卷,第432、443页。

标签:;  ;  ;  ;  ;  ;  ;  ;  ;  ;  ;  ;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社会概念的探讨--纪念恩格斯逝世100周年_恩格斯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