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台湾高等教育的财政改革_大学论文

论台湾高等教育的财政改革_大学论文

台湾地区高等教育财政改革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地区论文,刍议论文,高等教育论文,财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半世纪以来,我国台湾地区高等教育,无论在量的提升与质的改进上,均有明显的扩充及成长。同时,地方的财政负担也有所增加,逐年微幅调增,仍无法因应高等教育实际发展所需。此种政府教育经费短绌的现象并不是孤立的,受到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许多先进国家亦同样面临预算紧缩的窘境,导致大学面临财务不足的压力。为了解决此等由财政紧缩所引起的高等教育经费投资不足问题,欧美先进国家积极推动高等教育财政改革,一方面欲藉此建立合理有效的公共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另方面亦希冀能促使各大学担负起相对的经营责任。

台湾公立大学的经费多由政府负担,几占学校经费来源80%以上,为使公立大学在财务上有更大的弹性与自主空间,教育主管当局于1995年选五所公立大学试办校务发展基金,逐年推广至各公立大学,目前公立大学财务结构分为政府补助与校务基金两大来源,各占约50%左右。实施以来,公立大学在财务上所面临的困扰有二:其一,由于大学逐年扩增,政府对公私立大学的补助款受到排挤。其二,虽然在1999年公布的“大学校院校务基金管理及监督办法”可弹性运用于购买公债、国库券、或投资于与校务或研究相关之公司或企业,但大学或基于传统的经营理念、或基于投资风险性,不敢贸然投资,造成基金在运用上投资报酬率不高,学校财源多少会受到影响。至于私立大学,在财务结构上亦有一些偏颇,私立大学经费来源主要是学杂费收入,学杂费调涨,每年均受到家长及学生的,在学费不能适时反映成本下,学校品质自无法与公立大学竞争。公立大学实施校务基金,获得大学的肯定与支持,并且让政府对高等教育投资压力减轻,可谓第一波的高等教育财政改革计划,其成效已然显现。目前,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大学,在政府补助款无法增加、学杂费又难以调涨下,能否让财务结构走向多元化,对大学未来经营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论述者有四:其一,探讨近年来英美大学财政改革的现况;其二,公立大学实施校务发展基金,对政府及大学的成效为何;其三,公私立大学可否藉由拓展大学商机,获得更多的财源,以提升大学品质;其四,大学创造商机,是否损及学术的价值观、或缔造双赢。

一、台湾地区高等教育财政改革的缘起与成效

(一)大学实施校务基金的背景

过去,公立大学校院预算及财务运作,系视同一般行政机关,采行公务预算制度,有关财务收支悉数纳入公库统收统支系统,年度结余经费既不能留用,也不能变更项目,致使大学在经费的运用上缺乏自主性与弹性。另外,在政府财政短绌,收支不能平衡下,大学经费受到紧缩,各公立大学为求提高品质,发展特色,只有另辟财源一途。

基于上述事实的需要,公立大学校院自1995年,依据“大学校院校务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试办校务基金,先由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台湾交通大学、成功大学及工业技术学院(现台湾科技大学)先行试办,1996再扩大至十三所大学继续试办,视各校财务运作情况逐年增加至全部大学校院。公立大学校院经费收支采校务基金,是预算制度、会计制度一项重大突破与变革,对大学财务结构影响深远,其改革背景,有下列四点:

1.纾解政府财政负担

近年来政府财政窘困,公共建设、社会福利等经费需求甚巨,但税收并未相对成长,预算赤字不断攀升,使政府财政日益困难;又因教育资源有限及近年来民间对中、小学教育、私立学校及技职教育等应加强补助之要求下,使得高等教育经费受到排挤。为纾解政府财政上的压力,对大学校院的补助,由“全额负担”关系,调整为“部分补助”,可降低因政府财政困难,对高等教育资源紧缩排挤的负面影响,以奠定高等教育更稳定之发展基础。

2.达成教育资源重分配效果

过去教育主管部门经费预算,以分配给大学为重点,造成公私立大学在预算及经费使用上有很大的差距,素质自然亦有所差异。近几年来,私立大学在学费受限于管制而无法反应成本下,要求提高补助额度的诉求,亦必须加以重视与考量。其次,国民教育由于地方财政拮据,为改善品质也需要教育部增加补助,为均衡公私立大学发展并因应各级教育发展实际需要,重新分配教育资源有其必要,在诸多因素考量下,对于大学经费预算作一番调整。

3.提升大学财务管理绩效

在大学教育不断扩充下,面临着学生人数不足的困境,加上政府对大学的拨款日益减少,造成大学的财务危机,因此公立大学校院必须改变其经营方式;另外教育主管部门指出,校务基金制度的目标为增加学校财务运用的弹性与提升资源使用的绩效,为的是让各大学发展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经营的教育事业体,而学校本身亦应加强内部运作规章及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并依法受管理单位的监督(汤尧、成群豪,2004)。所以,只要是在良好健全的财务秩序与强化内部控制的环境下,各校将可采用企业经营理念,以提升公立大学校院的财务管理绩效,并增加学校收入。

4.促进学校整体经营理念

公立大学校院预算制度以往系与一般公务机关相同,采行单位预算,其收入全数解缴国库,使得各大学内部的行政管理单位对于学校资源善加运用缺乏诱因。因此,多数公立大学相关人员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缺乏对学校整体经营的理念,无法充分的运用学校资源来建设学校。且公立学校预算结余,依公务预算制度均须缴交公库,执行未达一定比率,相关人员须受议处,故经费支出不免出现消化预算之浪费及无效率现象。

(二)校务基金收入来源

根据1999年公布实施的“公立大学校院校务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第七条之规定,校务基金之来源计有八项:(一)学杂费收入;(二)政府编列预算拨付款;(三)推广教育收入;(四)建教合作收入;(五)场地设备管理收入;(六)捐赠收入;(七)孳息收入;(八)其它收入。

前项收入第一款学杂费之收费标准,依教育主管当局之规定;第二款之预算编列,由教育主管当局依规定程序办理。

(三)实施校务基金的成效

大学校院自1995首先由五所大学试行校务基金至全部实施,已届十年,各大学基金营运成效已然浮现,此可从政府与大学两方面观之:

首先,从政府方面来看,已达到纾解政府财政负担的压力。在1995年以前,政府对公立大学经费的负担高达80%以上,公立大学陆续实施校务基金后,政府补助款相对降低,目前已降至50%上下(见表1)。纾解政府财政负担已获致预期的成效。

表1 公库补助校务基金预算数单位:亿元

会计年度 1999及2000 20012002200320042005

教学研究补助472.00 324.87 336.83 340.00 341.30 350.73

扩充固定资产补助131.39 91.93 92.28 92.5879.66

76.29

购置无形资产补助 1.41

1.09

1.81

1.72 1.451.62

合计补助数 604.80 417.89 430.92 434.30

422.41 428.64

补助数占总支出% 62.57 59.50 57.81 52.4449.74

49.70

资料来源: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其次,从公立大学来看,已显现的成效有三:第一,学校财源结构已走向多元化,虽然其结构不尽理想仍有改善的空间,但已不再是过去以依赖政府补助为主(见表2)。第二,学校经费运用更具自主性。各校为因应校务基金的实施,已陆续订定相关内规,作为执行各项业务的依循。且各项内规之建立多系透过内部委员会议讨论订定,而委员会之成员涵括各院院长、相关行政主管、教师代表、各中心代表组成,充分展现民主的精神。

第三,学校经费的运用重视绩效。根据校务基务基金实施的原则,预算收支自负盈亏,并以维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剩余为原则。在此一规范下,各校重视经费运用的绩效,尽量搏节开支。目前,各校务基金决算现金余额共计高达510亿元以上(见表3)。

表2 校务基金各项收入占经常支出百分比单位:%

会计年度1999及2000 2001 2002 2003 20042005

一、公库拨补48.87 50.74 45.00 41.06 40.19

46.14

教学研究收入

二、学杂费收入 19.03 20.78 21.98 22.06 22.60

24.01

三、建教合作收入23.12 22.27 24.14 22.96 24.36

21.31

四、推广教育收入 4.32

2.74 2.47 2.27 2.081.93

五、其它自筹收入 8.92 10.20 9.89 10.68 11.627.81

业务(外)收入自筹 104.26 106.73103.48 99.03100.85 101.20

款(二至五合)

资料来源: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表3 公立大专校院校务基金决算现金余额单位:亿元

会计年度

1999及2000

2001200220032004

2005

现金余额

278.59 341.34 444.95 469.57 510.81

资料来源: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大学商机的再现

由于政府削减高等教育经费,迫使大学不得不另辟财源自谋生路,在这方面,美国大学由于与市场相结合,在市场导向下,市场力量凌驾学术专业,特别是私立大学掀起商业化的风潮,乐把知识变黄金的做法,虽然评价呈现两极化,但却为学校带来了生机。兹将美日两国大学创资的途径及台湾未来大学商机的营造,分析如下。

(一)美国大学创资的途径

无论是公私立大学,财务多朝向多元化经营,其创资途径最主要者,有下列五种。

1.基金委外经营

根据“全美大学院校财管人员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allege & University Business Officers,NACUBO)研究指出,在1995年会计年度,平均每所大学院校几乎有半数基金在国内进行投资,基金中约有28%是固定所得的股票或债券。虽然多次建议加重海外投资,但仅有7.9%投资于国外股票(Mercer,1995)。在基金委外经营中,私立大学成绩亮丽,均超过公立大学。

私立大学所以在基金委外经营上胜过公立大学,主要是获得联邦及州政府的补助款是公立大学的一半左右,必须靠其它收入如学杂费、销售服务、私人捐赠及财务投资等,维持学校运作。私立大学的投资收入金额甚至可与政府的补助款分庭抗礼,足见投资经营确实是美国大学财务结构中重要的一环。其次,是对财务的操作、监督与管理等,设置有专门机构与专人来经营,学校董事会有“权”,经营公司有“能”,在学校监督下,规划财务整体的运作。

2.以投资公司名义上市股票

政府财政能力不断下降,迫使美国的高等教育特别是私立大学与市场相结合。在这个过程中,私立大学区分为盈利性与非盈利性二类来经营,后者以在职成人为主,强调职业教育与训练。从70年代开始发展截至2001年,美国共有盈利性高等教育机构789所,占高等教育总数的18.87%;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总数的31.76%(邬大光,2003)。其中,最突出的,是属于阿波罗教育集团的凤凰城大学(University of Phoenix),是美国目前最大的盈利性私立大学,所授学位涵盖高等教育的全部层次,从学士到博士,特别是以网络教学为主的在职成人教育,遍及美国各州及世界各地,所缴的学费是该校最大的财源。1994年12月6日阿波罗集团上市发行股票,当时每股为0.72美元,至2002年,上涨至37.4美元(邬大光,2003)。由于良好的经营业绩,以凤凰城大学为主体的阿波罗教育集团公司目前已成为美国最大的股票上市大学。

自从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出现分化,以及以盈利性私立大学为主体成立教育投资公司以来,在美国学术界引起很大的争议,认为促使商业行为在校园内蓬勃发展,将混淆办学的价值观(D.Bok,2003,引白杨振富译,2004)。但是,也有人认为,私立盈利大学的运作机制及目前的业绩正显示高等教育领域正进行一场潜在的革命,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高等教育的根本性变化,它的发展将揭开美国高等教育的一个新纪元(Katz,1998)。

3.推广教育

许多私立大学透过推广教育赚取利润,顾客群多数来自于上班族或家庭主妇。由于学校鲜少给予补助,而且每年还要上缴一定比例的金额给校方,所以,教师的薪水微薄,开设的课程也非一流的课程,学校只是利用这些课程让学生付钱,学校再把赚的钱拿去补贴其它用途。Bok(2003)认为,推广教育班拥有的资源最少,校方还挪用它的经费去资助其它系所,将推广教育当作摇钱树的作法,无疑危害了基本的学术价值(引自杨振富译,2004)。

4.企业主管在职专班

相较于企业主管在职专班(EMBA)与推广教育就有很大的差别,随着专业经理人面临的任务日益提升,主管进修教育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身价还年年看涨。所以,许多大学纷纷创办了有利可图的企业主管在职专班,收取昂贵的学费,累积盈余,以支持其它经费短绌的系所。依据Bok的看法(引自杨振富,2004),大学虽然可以从企业主管在职专班合法赚取盈余,可是如果学校开办这些课程(或其它学术课程)的目标是赚钱,而不是达到某些实质的学术目的,就是犯了严重的错误。

在台湾,开设企业主管在职专班也受到许多大学商学院及企业主管的青睐,由于正规大学教育学杂费受教育部的管控,但进修教育及各类在职专班是按成本收费,一般课程在职专班是收3700元左右,但EMBA班每学分有高达1,0000元以上者,俨然成了各校的金鸡母。特别是私立大学,更是学校财源的主要来源。

5.大学新创企业

大学新创企业(University Spin-Off Venture)系指以大学教师、学生及其相关研究人员之研究成果进行技术移转以从事新创企业,以达到产学双赢的局面。

美国于1980年通过“专利商标法修正法案”(Patent and Trade Mark Act Amendments of 1980),大学所研发之各项专利属于大学所有,但使用权可进行技术移转,大学将可获得为数可观的专利使用费(royalty)。根据美国大学技术管理协会(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Technology Managers,AUTM)之资料显示,至2005年为止,至少有3376所大学衍生新创企业所产生之制品经济效果高达335亿美元,大学也因此获得大量的专利使用费(张慧娴,2005)。

(二)日本大学创资的途径

1.国立大学

日本89所国立大学在法人化之前,国立大学由政府设置与管理,亦即文部省是国立大学的办学主体与直接管理者,大学经费60%来自政府,40%为“大学自筹经费”,包括学杂费、附属单位收入、产学合作收入等,但大学不能据为已有,所有经费必须如数上缴国库,成为国家财政的一部份。

日本政府为了要赋予大学自由经营运作的权力,自2004年4月1日国立大学实施法人化制度,财务管理将依照企业会计原则进行,强调财务运作的透明性,在开拓财源、经费使用等方面,大学有更大的自主权。在国立大学法人化后,大学可以购买公债,也能发行债券筹资(孙蓉萍,2004a)。由于法人化制度设立未久,创资类别及办法仍在研议规划中,未来将为国立大学带来创资的途径。

2.私立大学

私立大学拥有较大的财务自主性,用筹得的资金整建校园与设备,以吸引更优秀的学生。譬如早稻田大学、关西大学、青山学院等私立大学院校与证券业者于2003年10月2日成立“21世纪大学经营协会”,希望共同解决私立大学的经营课题(孙蓉萍,2004a)。其中,早稻田大学更开始投资获利可期的不动产基金及电力公司的股票,长久以来,大学一直被认定为非营利团体,操作资产意愿不高,但相关人士指出,若不认真理财,大学的收入会愈来愈少(孙蓉萍,2004b)。

3.新创企业

日本产学合作虽然已有一段时间,但并不活络,2000年政府通过“产业技术力强化法”,对国公立大学教师及研究人员兼任民间企业负责人之相关规定予以松绑,大学新创企业才不断增加(孙慧娴,2005)。

以国立大学及私立大学来作区分,国立大学102所,有671家,私立大学97所,有355家,排名前十名者,国立大学8所,私立大学2所,多为旧帝国大学体系之研究型大学及早稻田大学、庆应义塾大学等知名大学。大学新创企业每家每年销售额均达日币1亿元以上,约六成系以股票公开上市为营运目标(张慧娴,2005)。新创企业推行的成果,对技术研发、学生就业及学校资金之获取,均有所助益。

(三)台湾地区公私立大学创资的途径

美国耶鲁大学前校长Brewster指出:大学拥有的资产包括可供投资的金融财务体系,教师研发技术能力的资产,以及支持性服务等项目,而这些资产所衍生的效益,则是大学经营的重要资产(Lapovsky,1999)。台湾公私立大学在财务经营上其实有许多创资的机会,可惜未能善加运用,近几年来公立大学在政府补助款减少,私立大学学费受限下,开始注意到财务结构的改善问题,兹分述如下:

1.公立大学

根据相关法令的订定与修订,公立大学创资途径有下列四种:

(1)校务基金委外经营

近几年来,全球处于低经济成长及低利率的经济状态下,金融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已降至1.5左右之新低,且有许多银行更藉大幅存款利率,婉拒大额存款,使得公立大学校务基金盈余不知如何处理的困境。2001教育主管部门修正“公立大学校院校务基金设置条例”增订第七条之一,校务基金之投资项目如下:

一、存放公民营金融机构。

二、购买公债、国库券或其它短期票券。

三、投资于与校务或研究相关之公司与企业,除以研究结果或技术作价无偿取得股权者外,得以捐赠收入作为投资资金来源。

四、其它具有收益性及安全性,并有助于增进效益之投资。

此项新规定开启了校务基金多元理财的新方向,也对校务基金之稳定发展挹注源头活水。

公立交通大学于92年8月1日首度将校务基金全权委托投信业者代为操作,委托金额为新台币二亿六千万元,委托期限二年,基于财务运作不公开原则,投资绩效无实际数字可评比。由于受委托投信业者近年来总资产规模快速成长,相信交通大学获益尚乐观。

至于其它大学对校务基金委外经营的看法为何,根据许皓萱(2005)的调查研究发现:其一,有80%的受访者认为委外经营可扩展学校财源,并提升学校整体经营的绩效。其二,有90%的受访者认为藉由受托信业者的专业能力及丰厚投资经验,可为学校带来较大的投资效益。当然伴随而来的投资风险如何规避,内部监控机制如何建立等,亦需要周延、审慎规划。

(2)技术研发与移转

大学拥有充沛的人力资本与设备,从事技术研发的成果,可仿效美国的做法,专利权属于大学所有,使用权可进行技术转移。在技术移转方面,应本诸于技术提供者与使用者双赢的基础上,实施建教合作与产学合作,就大学而言,在技术移转时,对研发成本的回收,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后利润的分配,均应明确规范,以撷取技术研发转换为商品化的成果(Adoutte,1989)。

(3)服务性资产的经营

服务性资产经营获利的项目,传统上仍以场地设备管理收入为主,这些资产包括教学设施房舍、运动场馆、学生宿舍等。在有效利用学校资产、增加获利,减轻学校负担,提升学校营运绩效的前提下,服务性资产值得扩大经营。

根据政府2000年通过的“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之规范,学校评估服务性资产如行政教学设施,运动设施、活动设施、服务设施及其它场地设施后,得以BOT(Build-Operate-Transfer)、BTO(Build-Transfer-Operate)、ROT(Rehabiliate-Operate-Transfer)、OT(Operate-Transfer)或BOO(Build-Own-Operate)等方式来经营。以上述经营的模式,吸引或寻求业者的投资,获得预期的报酬。

(4)大学品牌资产的经营

品牌(label)是指一种产品凭借一贯目的行销活动所建立异于其它产品的明显标示。品牌一旦在市场上建立知名度后,也是一种无形与有形的资产。美国公私立大学非常重视学校形象的塑造,所以,设置有专门单位及人员行塑学校的特征。学校品牌资产的经营包括学校在学术界的声望、教授阵容、研究成果及校友在社会上的表现。品牌一旦建立,对于吸引学生增加收入,申请政府绩效补助,获取社会大众捐赠,甚或寻求金融机构借贷,都有无比的助益。

台湾公私立大学对于品牌资产的经营,仍停留在增加“辨识度”及“知名度”的传统思维中,今后应透过内部资源,包括教师、学生甚或校友的群策群力,及外部鉴别如大学评鉴等,建立其独特的品牌。不过,大学品牌资产的治理,虽属非营利机构,在创造营利收入方面,会涉及到如“税法”、“专利法”、“商业法”等规定需要加以界定或修订。

2.私立大学

对私立大学言,前述大学四种创资途径均可延用。私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性质的财团法人,在财务结构及经费使用上应该较公立学校具有更大的自主性与弹性,但教育主管部门为防范私立学校财务结构偏颇及经费运用不当,影响学生受教权益,故对于“基金”(年度剩余款,并指定用途之专户储存资金)管理甚严。根据旧有之私立学校法施行细则第卅一条规定,私立学校之经费与基金仅能存放金融机构或购买库券、公债,无法作其它之投资,上述投资均属于低风险、低报酬,学校增益不大。

基于上述资金获益不大,新修订私立学校法第四十二条,放宽私立学校资金管理之限制,其基金运用规范如下:(1)存放金融机构;(2)购买公债及短期票券;(3)购置学校自用之不动产;(4)于安全可靠之原则下,经董事会同意在基金总额二分之一额度内,转为有助增加学校财源之投资,其基金总额不含设校基金。

但教育主管部门为防范弊端,对基金运用在法令上规范相当严苛。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前列四款投资,如有亏损,其亏损额度应由全体董事会补足之,致使多数私立学校不敢贸然投资。其次,由于现行金融机构利息甚低、利润不高,私立学校想运用学校基金购买公开上市之绩优股票,以增加收入,但行政部门认为私立学校性质上为财团法人,属于公益性质,如参与股票之买卖行为似与私立学校设立之意旨有违,而不得为之。

私立学校资金投资股票、债券市场之措施,实施已近四年,原先担忧投资亏损将冲击学校正常营运,之忧虑,在股票市场一片低弥不振情况下,投资股票者不多,前述忧虑未见发生,显见本项制度设计之基本结构尚经得起考验。日后应研拟增订可投资公司债券等级之规范、学校是否得设置专责投资管理单位、是否可委托证券投资顾问机构办理投资事务、私立学校证券投资亏损,由全体董事捐资补足之合理性等问题,均须作进一步的研议,以落实、扩大金融商品投资的可能性。

三、大学理念与大学商机的冲击与调和

大学在社会中一向具有崇高的地位,不但被认为是追求真理与知识的殿堂,还被赋予促进社会进步的责任,所以,大学的作为对社会而言,具有标杆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经济多元的发展,大学的性质与功能也必须要有所调整,譬如,当大学由精英教育迈向大众化,甚或普及化教育时,昂贵的教育成本该如何筹措,或由谁负担,成为大学在财政改革与学校经营上关注的课题。

(一)大学理念与创资利得的冲击

20世纪以来,大学的性质与内涵随着内部与外部因素的变化与传统大学产生了很大的差异。首先,从内部知识体系的复杂化来看,大学由“单一大学”(University)走向“多元大学”(Multiversity)、学门多样化、功能多元化,也使大学从过去的精英教育机构转向平民化。影响所及,使大学与大学以外的各种领域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其次,由于大学的扩充及政府财政的紧缩,使大学必须仰赖社会上各种资源才能弥补经费的不足,大学与市场相结合后,这种现象在大学更加普遍。

D.L.Kirp(2003)认为,过去也好、现在也好,钱一直是大学的命脉。大学在“利”之所趋下,校园中出现了顾客、股东、利基行销、品牌经营等词汇,在追求以营利为目的下,大学原有的理想与风貌严重受到影响(转引自赖慈芸,2004)。

大学何以摒弃了理念而追逐于市场利基,主要是大学经费不足所面临的困境。以从事学术研究一项而言,1980年代初期,美国联邦政府对大学基础研究的经费补助,甚至倒退到1967年左右的水准,到1990年代中期,政府补助大学研究的前景是40年来最黯淡的(转引自杨振富,2000)。大学为支持教授群的研究计划,必须与民间企业合作广辟财源。

对于大学以商业化的经营来获得利基,美国前哈佛大学校长D.Bok(2003,转引白杨振富,2004)认为商业化并非一无是处,最明显而立即获得效益的是增加利润,但是所付的代价却相当大,举其重者有:(一)破坏学术标准,(二)破坏学术社群,(三)学校声誉受损。所以,大学若是在基本的学术原则上让步,不但弱化学术机构追求的理想,也减低社会大众对学术机构的尊崇。学者黄俊杰(1999)亦认为大学若与产业相结合,固有其正面的贡献,但应该注意三点:(一)大学必须坚持学术自由、自主与自尊。(二)大学教师应忠于大学而非企业。(三)大学与产业界的研究契约应受大学的监督,研究成果应公开出版流通,而不是给提供经费的企业者独享。

根据中外学者的看法,都认为大学创资走向商业化虽然找到了快速有效的药方,暂时解决了财务的困顿,但却容易忽略了大学教育的本质,对这种冲击,如何降低到最小的伤害,应该审慎考虑。

(二)理想与现实的调和

从大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大学的本质虽然不变,但大学的功能则随着时代的脉络及社会的需求而有所因应与改变。大学的功能除教学以外,尚具有研究的功能,1950年代以后,由于美国政府及企业界发现,大学拥有的知识及研究能力,超越任何一个行业,这种“知识产业”尤其是对于企业界每年可带来极高的商业价值。因此,乃于1980年国会通过“拜杜法案”(Bayh-Dole Act),容许大学将公费补助的研究成果申请商业专利,并可将这项专利授权外界使用,甚至将研究成果用于创业投资,使得大学所负担的功能,扩展到校园以外与外界机构相结合(许士军,2005)。所以,今日探讨大学的本质与功能,不能完全以历史的眼光企图保持或恢复某一时期的大学,大学未来发展,在秉持理念外,也要具有宏观与前瞻性的作为。诚如D.Kirp所言:市场领导时代的精神下,依照市场法则运转似乎是自然不过的事,如果说,连非营利组织如医院、博物馆、甚至教会等,都无法避免市场的压力因而改造重视,高等教育又怎能完全置身事外(转引自许士军,2005)。尽管D.Bok反对大学因为得利而走向商业化,但是,他也认为市场运作方式并非一无可取,却也不是绝对有用,教育界人士必须依靠自己的判断,决定何时该把握机会、追求利润,何时又该摒弃企业的作法、坚守理念与原则,在两难中找寻解答,要靠大学主政者的睿智作决定(转引白杨振富,2004)。

(三)台湾高等教育财政改革刍议

台湾公立大学实施校务基金,可谓第一波的高等教育财政改革计划,就政府与学校而言,均获致预期的成效。但是,目前高等教育财政所浮显的问题是:(一)近年来高等教育快速的扩充,其成长速度大于高等教育经费的增加,相对的稀释了公私立大学所获得的补助款。(二)各公立大学校务基金多数学校均有盈余,在政府补助款递减、学杂费无法反映成本调涨及利息下降下,如何善用校务基金增加收益,应该有规划的空间。(三)政府目前趋向公立大学走向法人化,如果能够顺利进行配合“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的推行,大学财务将有更大的自主空间,为提升大学经营绩效,创资将成为大学财务改革的重点。(四)私立大学在创资上应比公立大学拥有更大的弹性,但是,法令规范的不合理,让私立大学不敢贸然从事,如果私立大学在财务运作上能超越公立大学,竞争力才能与公立大学并驾齐驱。

目前公私立大学为了开源,开设各种在职班,教师授课时数增加,沦为“学术长工”,无暇从事研究;或者是鼓励教师申请各种项目计划,而疏于教学,影响学生学习品质。大学为了创资摒弃学术伦理而将大学资产走向商业化固不足倡议,但过分排斥市场观念,亦使大学在财务经营上愈形见拙。持反对立场者,并非商业利益的本身,而是“商业化”应该尽量避免,大学与商业化之间可以建构调和的空间,共创双赢。所以,前文所提公私立大学创资的途径,可以视为第二波高等教育财政计划来进行。

四、结论

从大学与大学以外各种领域关系变化的过程中,大学与产业界关系的紧密化与复杂化势无法避免。就大学而言,在不违背大学的理念下,如何从产业界获取资源,以利大学的财务经营,从产业界的立场来讲,如何从大学获得最新的科技与知识,以促进产业的升级,这是双方共同关切的课题。只要谨慎从事,大学不但可以与产业界分享知识,也可以从双方的合作中共创荣景。大学资产创资,是趋势抑或逆流,端视实际运作的取舍而定。

根据本文以上的探讨,提出下列五点结论。其一,从英美日三国高等教育财政改革的趋势来看,大学在政府财源紧缩下,学校经费的筹措已走向多元化,学校资金转投资或创资特别受到私立大学的重视。其二,台湾公立大学实施校务基金,纾解政府财政负担已获致预期的成效,惟大学在基金的创资上仍有努力与改善的空间。其三,政府对公私立大学的补助款在量的扩增下已受到稀释,对大学品质提升影响甚巨,应在不违背大学理念下,考虑创资的可行性,改善学校的财源结构。其四,政府为鼓励公立大学财务自主,应尽速修订有关法令。其五,政府应合理放宽对私立大学创资的管制,在财源筹措上拥有较大的空间与弹性,以利私立大学的经营。

本文系作者在“2005年海峡两岸基础教育高峰论坛”上的发言,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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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湾高等教育的财政改革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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