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地缘政治的焦点:阿富汗国家重建与民族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阿富汗论文,中亚论文,地缘论文,民族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阿富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也是跨界民族人口比例较大、分布较广的国家。同时,阿富汗又是一个战火长燃的国家。近百年来,阿富汗人民长期饱受贫病交加、生离死别的煎熬,特别是1979年以来饱尝战争之苦。阿富汗地处亚洲大陆中心地带,在地缘政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其局势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往往超越国界,形成地区意义。多年来,阿富汗动荡的政局已引起国际社会特别是其周边国家的普遍关注。探求阿富汗实现和平重建的有效途径,并从其经久不休的纷争中吸取教训,对于多民族国家、尤其是阿富汗周边的多民族国家的安全与发展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阿富汗素有“缓冲器”之称,虽资源匮乏、经济贫穷,但由于在地缘政治中的特殊位置,长期以来一直是强权势力争夺的地方。塔利班“驻联合国大使”哈希米的有关见解堪称精辟:“由于我们地处亚洲的咽喉要地,所以我们承受着苦难,18世纪如此,19世纪如此,现在依旧如此。我们没有攻击英国人,也未曾攻击俄国人,但他们都侵略了阿富汗,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阿富汗是民族众多、民族构成复杂的国家。国外有些学者认为阿境内的2300多万居民(包括250万游牧民)分属于50个民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有普什图人、塔吉克人、乌兹别克人、土库曼人、俾路支人、努里斯坦人和布拉灰人等。其他少数民族还有哈扎拉人和艾马克人等。从语言方面看,阿国语为普什图语和波斯语,其中波斯语是塔族、艾族、哈族等部分居民使用的语言。同时,少数民族始终没有放弃使用自己的语言,比如塔族、乌族和聚居在南部的俾族。在社会关系方面,普族仍保持部落结构,而其他民族大多是非部落的宗法式社会。在人种方面,普族、俾族属欧罗巴人种印度地中海类型,塔族人属欧罗巴人种印度帕米尔类型,乌族、土族属蒙古人种和欧罗巴人种的混合类型。
阿富汗境内几个人口较多的民族大都是跨界民族。独特的地理位置为阿成为中亚跨界民族聚居区创造了重要条件。其跨界民族人口比例之高、民族之多、分布范围之广以及面貌(从边界地理性质、被分离程度和政治地位等方面体出的特征)之多彩在世界其他国家中实为罕见。主体民族普族约占人口的65%,主要居住在阿(41%)、巴基斯坦(58%)两国,少数居住于伊朗、印度两国。从被分割程度看,属两国跨界民族。从政治地位看,属在一国为主体民族,在他国为非主体民族的跨界民族。塔族约占人口的20%,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另有相当数量人口居住在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伊朗、巴基斯坦、中国5国。从被分割程度上看,属两国以上跨界民族;从政治地位来看,属至少在一国为主体民族,在其他国家为非主体民族的跨界民族。乌族约占人口的8.6%,除阿外,还生活在乌、塔、哈、伊、中4国。土族约占人口的2%,主要分布在阿土接壤区,是与塔族、乌族类型相同的跨界民族。俾族约占人口的0.9%,分布极广(东起巴国俾路支斯坦和信德省,西至伊国,北抵赫尔曼德河以南,南到阿拉伯海)。从地理分布范围看,属跨陆海跨界民族;从被分隔状况看,属两国以上跨界民族;从政治地位看,属在所有国家均为非主体民族的跨界民族。
阿富汗国家重建中的民族问题:民族主义与国家利益的悖逆
阿富汗民族主义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
大民族主义指在主体民族普族人中存在的强调本族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理念与实践。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权力和资源的分配中,通常以忽视或无视少数民族的利益诉求为代价,强调普族成员在法律方面的平等、共同的公民文化与意识形态等。普族虽长期控制阿政权,但始终没能制定和实施一套可以使各族人民安康幸福的政策和措施。阿主要政党中的绝大多数都是普人政党,比如伊斯兰促进会、塔利班和伊斯兰联盟,但它们只代表自身利益。
民族权利主义主要指在部分少数民族中存在的分离主义倾向和独立运动。其主要依据是血缘和语言,目标是寻求本民族地方自治或实现分裂。许多周边国家与阿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明显差异,对阿非主体民族产生了强烈的诱惑,进一步引发了他们对现实的不满,接受在边界另一方同胞的“援助”,并与之结成“盟友”便成为自然而然的事。
宗教民族主义主要是指一些宗教或教派突出强调本教或本派的优势、排斥和打击其他教派的狂热信念和行为。其目标是建立一个宗教性的世界秩序,在这个秩序框架内,所谓的异教徒或改变信仰,或被消灭。塔利班时代的结束,使阿宗教民族主义势力随之受到重击,但至今仍未销声匿迹。事实上,在塔利班政权被推翻后,只经过大半年时间的喘息,其残余已经在阿南部生存下来,形成了以乌鲁兹甘和扎布尔省为中心的根据地。
需要指出的是,阿民族主义的三种表现形式在现实政治中并非总是截然分开。比如,大民族主义有时又与宗教民族主义和民族权利主义相纠结,宗教问题与民族独立、自治、叛乱等现象纠缠不清,等等。
国家利益的界定
在当今的阿社会,理念上的国家利益的内涵与现实社会中各民族对国家利益的认知存有相当差距。对阿各民族而言,作为各民族利益迭合的国家利益还是一个模糊的、不确定的概念,是一种尚未被全体人民所认同的思想理念。各民族往往将对本族利益的获得与保护放在首位,而将国家利益束之高阁。
民族主义与国家利益的悖逆表现
民族主义成为分离国家主权的重要理念。随着普什图大民族主义的盛行,民族权利主义理念和实践得以不断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一些少数民族开始认为,只有主权才能使其免受主体民族的压迫并张扬其民族文化。他们主张通过建立本族控制的政府,来寻求能够成分体现自身价值和利用的最理想的管理形式。同民族主义其他表现形式相比,具有跨界属性的少数民族所主张的民族权利主义,使国家分裂的倾向似乎更强。由于各民族之间差距的存在,他们易于把边界另一边的族人当作精神和特质的后盾,并随时准备用此“天性”为自己谋求利益,并向世人昭示本族与众不同的优势和力量;他们还会以被分裂民族的身份出现,以民族统一、建立自己的国家为骛。
民族主义为国家利益的实现设置了重重障碍。在阿民族主义框架下,人民并未成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他们可以为本族利益流血牺牲,但难以将国家视为本族和个人的意志及命运的精神体现。维系各族集团成员个人与国家间心理纽带的嬴弱,致使国家失去了稳定的结构和力量基础。其结果是,任何民族集团都难以独立承担起结束阿冲突的责任。事实上,在塔利班崛起之前,普族已显得相当衰落,他们在内战中所表现出的“中立”,实属无奈之举。塔利班的突然出现超出了许多人的意外,但稍加思考便知它不过是以美国为首的国际力量想利用的一杆枪罢了。力量日益强大的塔族无心亦无力制止内战;事实上,他们即使“有心”亦是“无力”。
民族主义未能为国家取得合法性提供有效力量。其一,在阿民族主义框架下,国民对国家的忠诚严重缺失。他们大多认为,国家是抽象的、遥远的,而部落和家族才是具体和最值得效忠的。前苏联撤军而招致的共同敌人的丧失,使各族间潜在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各族有限的实力和对诸民族共同利益的淡漠,促使各族群众将反政府的高涨情绪转化为对能够代表其利益政党(而非强大国家)的渴望。其二,阿国家政府保证其国民个人利益的能力一直十分有限。在过去20多年里,阿富汗人始终在饱受战争的煎熬,数以百万的人因此丧命、流离失所,大部分人需靠联合国救济勉强度日。
阿富汗民族问题生成的动因:国族建构流于空想
国族化产生于大量的国内根源。其基本根源是,在国家拥有的疆域内现代化大生产及其造成的统一的国内市场的出现。而这一切对阿而言至今还只是“乌托邦”。旷日持久的内战如无人理睬的血腥厮杀,使原本贫穷落后的国家几乎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有数据表明,阿文盲率达70%以上,人均寿命45岁左右,新生儿死亡率达15%以上,国内生产总值一度曾出现了负增长。自独立以来,阿始终是世界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
长期以来,在与“盟友”的关系不断加强的同时,阿跨界少数民族与所在国的关系正在逐步疏远。有人指出,杜斯塔姆领导的乌族民兵武装实是一支由乌兹别克斯坦武装起来的队伍。在盟友的支持下,杜氏曾明确表示喀布尔政府应由他来领导。类似的例子很多,塔吉克斯坦与马苏德领导的政府军的关系也可说明问题。各族实力的有限以及对其共同利益的淡漠,民众反政府情绪的高涨及其对能够代表其利益政党的渴望,为各类政党登台亮相提供了契机。然而,任何“民族党”的涵盖面部是有限的,它无法吸纳本族的全部成员、阻止其他“民族党”的形成及改变其与生俱来的“少数人”的身份,国家利益从而受到巨大危害。有人甚至指出,阿各党领导人“不断膨胀的私欲是阿战火长燃的唯一驱动力”。
或许屡受侵略的经历塑造了阿人好战的性格,在相对封闭的地域内形成的部族和家族是阿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和联系网络。普族人习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面对滚滚硝烟。他们在反对人民民主党统治、前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政权中的表现,远不如在反美斗争中出色。近20年以来,他们从猖獗于东部和南部的毒品买卖中尝到许多甜头,不少人更加不赞成建立强大的国家而使其丢掉这桩买卖。再如乌族人,他们“似乎由衷地希望任何一个喀布尔政府都尽可能地软弱才好”,因为有力的中央集权政府的出现,显然会威胁到他们与边界另一边同盟们共同的“理想”。“可以为争夺国家统治权而厮杀,但却不愿建立起强有力的政府”,将本族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已成为各族在长期纷争中所坚持的传统。
阿富汗各民族中一直没有出现一个可以将各民族统一起来的“大民族”。普族不是这样的民族:第一,经济发展状况尚不足以决定其“大族”地位。阿国内的纷争与动荡是其经济实力欠缺的突出表现。他们自身发展也不平衡,城乡差距很大,占人口大多数的乡村多为文盲或无家可归者,城市居民多为政府要员、富商等,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第二,政治上末出现可以代表各族共同利益的政党。几个主要的普族政党亦无达成共识。它们所实行的以保护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政策和措施,表明其尚未完成从对族体忠诚到对国家忠诚的转变。第三,从民族意识上看,他们对自身的存在、地位、利益、价值和文化传统的自觉,尚未达成共识。其行为规范、道德准则、风俗习惯和民族心理仍在很大程度上受着传统习惯法“帕赫通瓦里”的制约,同时家族法、各种部落惯例等在其社会生活中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阿自1917年独立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争夺国家统治权的斗争,主要是普族人之间的较量。第四,文化上并非得到国内其他民族的充分认同。如哈族依然保持本民族传统,土族、乌族人和塔族等大多仍沿袭原有的生活方式。
民族问题对阿富汗国家重建的影响
推动了几大派系对阿富汗重建的染指,国家隐现地缘之争。阿富汗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各国都希望在这里扩大自己的影响;而阿民族问题的长期存在,又为几大派系染指阿富汗重建提供了契机。阿因此已再度沦为大国争夺的战场。美欧日看重阿富汗并投下巨资,实际看重的是中亚和里海的油气资源(该地区蕴藏着约2000亿桶石油和7.9万亿立方米天然气,是当今世界最后一片尚未开发的油气宝藏),控阿的地缘经济意义十分突出。阿拉伯国家也在争夺对阿富汗的影响力。自称是“阿拉伯盟主”的沙特(本·拉登的出生地,曾支持塔利班),当然不会放弃对阿临时政府的支持。反塔利班的伊朗为与沙特对抗,要向阿提供1.2亿美元援助。印巴都准备向阿富汗提供1亿美元重建资金。为尽快恢复对阿临时政权的影响力,巴基斯坦准备延长《巴阿过境贸易协定》,以扩大巴在阿经济重建中的份额。由于印度与北方联盟的关系密切,在今后的阿重建过程中,印可能得到丰厚的回报(在临时政权中,有近一半的部长都曾受过印度方面的关照),临时政府已有4位部长访问新德里商谈阿富汗重建问题。
阻碍了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对阿重建的支持力度。阿重建需要国际社会做出长期的努力。但是,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阿和平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国家机制的非完备因素(比如金融体系、有效的警察系统和国内安全机构尚未建立,政府之间的协调关系尚需磨合等),给援助工作带来了现实的困难。那些要对阿实施人道主义援助的国家,从维护自身国家利益出发,对其所要提供的具体援助持谨慎态度,不大可能在目前前景未定的情况下采取实质性的援助措施。而如果国际社会不能尽快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阿临时政府实施重建计划将面临巨大的压力,阿前景将面临严峻的考验。有人估计,阿富汗平均每天需要国际社会提供超过100万美元的援助。
为极端民族主义势力的残存提供了可能性。卡尔扎伊虽然反复强调绝不向极端主义势力妥协,但实际上的相关行为则表现出让步姿态。据俄罗斯外交部官方网站公布:2005年以来,极端势力频繁制造恐怖活动,企图阻挠阿议会选举。同时,塔利班和“基地”组织等势力千方百计想进入阿权力机构,“前塔利班政权部分高官已经成为议会选举候选人”。事实上,阿战争结束以来,塔利班武装并没有被彻底清除,反而加紧了暴力活动。今年已有上千人在各种袭击中死亡,阿国内局势不稳,卡尔扎尹政府面临阿富汗战争结束以来最大的威胁。
为阿富汗内部各方纷争的持续存在创造了前提。当民族主义成为分离国家主权的重要理念时,各种力量的持续对抗便顺理成章地获得了存在的前提。阿各方力量常常能便捷地接受边界另一边“同胞”或国际“朋友”的帮助,从中获得继续对抗的力量。多年的动荡已使阿国力消耗殆尽,但从希克马蒂亚尔和拉巴尼到塔利班、卡尔扎伊的临时政府,都可以立下“绝不妥协”的誓言。在“友邦”的帮助下,阿现代化武器的拥有量和先进程度,与其嬴弱的国力形成鲜明的反差,一度成为世界第5大武器输入国,这使得阿尽快完成重建成为几乎不可想象的事。卡尔扎伊政府由几大派系妥协而产生。北方联盟在临时政府中握有实权,特别是其中的塔族武装,其背后主要呈俄罗靳支持;卡尔扎尹等普族人是美国的重点支持对象;另外由于美国与乌兹别克靳坦的关系日趋密切,杜斯塔拇领导的阿富汗乌兹别克武装也得到了美国支持,虽然杜氏本人并没有在波恩会议中谋得职位,但临时政府成立后,却单独为他安排了国防部副部长职位;临时政府中老国王所在的罗马集团占据1/3强的席位,其背后主要是欧洲国家的支持。可见,要想建立一个照顾到各派力量平衡且能顺利运转的新内阁并非易事,出于稳定国内局势的需要,卡尔扎伊政府不得不仰仗地方军事“强人”。但为使曾“许诺”提供援助的西方国家和投资者放心,卡尔扎伊在新内阁中必须提拔接受过西方教育的“海归派”。另外,阿南部的普族有多支武装力量,其中有很多派别与巴基斯坦的关系密切。
对策:实现从民族认同到国族认同的转变
显然,阿富汗民族问题为其国家重建设置了重重困境,使蹒跚起步的重建工作危机四伏。阿富汗各族人民应如何走出这种困境,应对这些挑战?阿重建要继续进行下去,就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如前所述,尽快完成和平重建应是阿国家利益的重中之重。但迄今为止,这个问题并未得到阿各族的普遍认同。事实上,国家利益的重塑已成为国家重建的当务之急。这便意味着阿各族应完成从民族认同到国族认同的转变。
1.民族认同可根据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自我调整。民族认同虽然具有形成后的惯性和稳定性,但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自我调整。民族认同是集体认同的基本对象,但不是终极指向。随着经济的发展,民族难以完全满足其成员的多元化诉求。以国族认同取代民族认同,意味着认同的层次多元化的出现。这是多层次、多维度的族际关系与国家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族主义可以利用民族利益、民族安危等词句去动员人民服从国族这个集体。
2.国族认同可通过民族利益进行建构。民族利益观念的变化与扩展,可使国族认同的出现成为可能。国族认同是以传统文化符号作工具,通过民族集团的组织和制度化建立起来,可通过民族集团政策加以引导和塑造。国族的形成过程也是国族认同的形成过程。民族间共有观念的形成,既是历史的产物,也是民族国族化及其互动的结果。换言之,国族化是近现代民族促进民族利益的手段,国族认同是民族利益的建构结果,在族际互动过程中形成的共同利益观念建构着国族认同。
3.在认同层次中纳入“国族”观念,兼顾和协调个人利益、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实现民族认同向国族认同的转变过程,是民族集团、主权国家政府协调个人、民族和国家利益的过程。集团越大,个体获得集体收益的份额就越小;而获得集体物所要跨越的障碍却要增多。当这些利益抵触时,民族集团、主权国家政府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尽可能兼顾和协调三类利益。在确实难以充分兼顾和协调的场合,其应有的轻重缓急次序当依据具体情况而非抽象原则来确定。在这一过程中,主体民族必须不断完善自己,使自己有能力采取向非主体民族倾斜的政策,使多民族国家获得生存的基本条件。
4.改善不同族体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建立能够容纳不同民族利益观念的文化体系。包括营造适应现代化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氛围,提高社会“弱势族体”的收入,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承认少数民族使用本族浯言的权利等措施,使少数人群体客观认识和解决自身发展的困难,正确对待现存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等,以此增加有关群体改善社会地位的机会,消除不同地位集团之间的壁垒。同时,通过保存和发展族裔框架下的体现血缘意义的本土文化,构建公民框架下体现共享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公共文化,将族裔共同体与地域政治共同体相融合,在国族领土范围内将公民共同体相联合,并将之融入为各族成员所认同的文化共同体中,使国族理想与结构、主权国家与国族认同的统一得到巩固和强化。
多民族国家自身的问题还需靠自己解决,阿富汗国家重建需要动员全民族的力量。他国的干涉往往会加剧问题的复杂性和尖锐性。阿实现和平、民族和解与国家繁荣,对整个中亚地区和中国都很重要,对在该地区打击恐怖主义意义深远。中国助阿反恐,实际上就是在帮助自己。随着阿战后重建的开始,中亚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化将越来越引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