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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能够更好地研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管理,本文对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的代建制概念进行深入的分析。并结合我国代建制产生的背景以及其发展的历程,通过对目前代建制的管理模式展开系统性的研究,从而找出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这些问题找出相关解决对策,促使我国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达到一定的水平。有效地解决好管理问题才能够使我国投资项目能够取得巨大的收益。对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仔细的研究,能够为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光明的方向。
关键词:非经营性;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代建制
一、代建制的发展历程
1.1代建制的背景
我国在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的时候,通常将管理、建设、投资、使用四个模块居为一体。由使用单位提出项目需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然后由使用单位临时组建项目管理组织(基建科)负责实施。这种模式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项目超概。项目实施单位和使用单位一体化,使用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多的为自己争取利益,随意改变立项批复内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然后追加概算投资,建设“三超”(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的现象屡见不鲜。二是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团队为使用单位临时组建,很多人员缺乏工程管理专业知识,更缺少项目管理经验,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指标和法律法规知之甚少,项目变更成为必然结果,更有甚者会严重威胁到工程质量。三是经验无累积。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当项目完成后,意味着项目管理组织面临解散,项目管理经验没能得到很好的总结和传承发扬,对以后的项目管理不能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导致项目经验成效的浪费。在这种背景下,由专业化工程管理单位代项目业主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成为优选方案,即为代建制。
1.2代建制的发展
代建制的发展起源于我国的厦门,其发展的历程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将厦门市的一个工程项目作为代建制的试点,委托专业的管理单位进行现场工程的施工。后来代建制被广泛运用到其他市政项目中。直到2004年7月国家颁布了有关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将代建制作为重要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模式。经过十余年左右的发展,代建制已经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经验。我国目前的代建制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有限选定代建机构的模式。政府部门赋予投资项目的公司较大的权力,让投资项目的公司能够对项目的实施运行经营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并且还可以选择项目的承包施工公司。投资公司作为项目的主要负责方,保证工程项目的管理达到专业化的水平。第二,公开招标选定代建单位的模式。政府不经过投资公司而是自行开始招标项目,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项目建成后的交付给使用单位。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主要实行合同管理模式,保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合理、合法,具有科学意见。
二、代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代建制主要是由小部分试点取得了突出的效果后,由国家有关部门将带建设作为主要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模式。由于我国各地方差异较大,而且代建制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所以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主要将代建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列举出来,以方便未来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在管理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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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能够承担代建的建设单位较少
由于带建设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且承包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单位是工程管理咨询公司。这种公司其注册的资金较少,很难承担高额的投资节约奖励以及超支惩罚,有些地方还需要代建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始之前需要提供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的工程投资金额作为合同的担保资金,加大了企业在项目中的投资风险系数较大。我国的相关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缺乏专业的人才专业的管理模式,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所能获得的利润较少,不能够吸引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加入到其中。
2.2代建制的管理权责不对等
代建制一般是由重点城市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而总结出来的项目建设经验。由于各地区的代建项目管理水平不一,且各工程项目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不能一概而论采取代建制的管理模式,而应当考虑每个项目的特殊性,根据项目的技术难度、规模和范围来选择合适的代建制管理模式。在代建制管理下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中,经常会出现超过业务和责任范围的事情。法律上业主对项目负责,代建中是代建单位对项目负责,由于制度管理的不明确,双方经常会出现权利与责任混乱的现象,导致管理中的风险不可控。
2.3代建制的配套制度有待完善
由于代建制所涉及的范围较广代建制在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与水利、税务、交通等部门有着密切的合作,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才能够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减少彼此之间的矛盾。在出现不可抗拒矛盾时,应当根据相关配套制度来进行解决。政府部门需要完善代建制的配套制度,保证各方利益使得建设市场能够有序的发展。
三、关于代建制管理的研究
在建设在开展和实施的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代建单位对管理的相关内容不明确,在建单位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在代建制管理中要注重协调好工程咨询、工程承包、设备供应等施工模块之间的工作。本文根据以上三点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内容:第一,培育代建市场。政府方面应当适当的降低工程投资金额的担保资金,让代建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降低代建企业存在的风险,从而有利于我国代建单位的发展,充分培育代建市场。第二,明确代建制管理的权利和责任。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管理在项目的开展之前,需要对管理的职责和权利进行明确,保证业主方和代建单位各自的权利和责任,避免双方在权利上的冲突,导致投资项目的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有利于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保证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以及效率,降低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第三,完善代建制的相关制度。政府部门需要对代建制的配套制度进行完善,从而明确在代建制的管理模式下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各行业之间的权利责任,保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各方利益。有了代建制配套制度的保障,投资项目才能够顺利的开展。
四、结束语
代建制是我国为了解决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问题,提出的一种重要的制度。它能够有效解决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科学化的问题,使得政府投资项目能够在法律的范畴内得到有效的进行,保证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以及进度。当然在代建制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多学习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弥补我国在代建制发展历程中的不足,使政府投资项目能够得到有效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蓝万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单位激励办法研究[D].广西大学,2018.
[2]解先旭.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模式的比较与选择[J].现代经济信息,2018.
论文作者:靳彪,余晓钟,邹涛,喻均成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2/28
标签:投资项目论文; 代建制论文; 项目论文; 政府论文; 经营性论文; 单位论文; 项目管理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