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阳明心学思想对于构建法治社会的现实意义论文_戴远军

探讨阳明心学思想对于构建法治社会的现实意义论文_戴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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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阳明心学作为集儒学于大成的思想体系,将其置于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语境之下依然具有借鉴意义,笔者从阳明心学的核心义理致良知、圣凡平等、知行合一出发探寻在法治社会过程中的意义,通过比较研究发现,阳明心学核心思想与我国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内涵是同一的,毋宁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内涵可以说是由阳明心学核心义理的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所以阳明心学思想的研究在法治社会的构建过程中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键词:法治理念;社会控制:依法治国

一、致良知与法治理念

良知论最早发端于孟子《公孙丑上》中关于四端之心的论述即仁义礼智,良知论吸纳了四端之心的核心观点并予以延伸,认为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好恶就尽了是非,尽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 意蕴丰富,博大精深。阳明心学作为集儒学于大成的思想体系,“良知论”是阳明心学的至高成就所在,也是阳明心学的核心义理。良知论诞生之初便是为了针砭时弊、救世济人。由此可以看到,阳明心学关于良知论最为朴素的解释便是明辨是非,知可为或不可为,成为个人的行为准则。这也与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对于公民意识的要求不谋而合。

公民意识多维度的内涵是对良知论的细化和向前延伸,公民意识与法治社会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即公民意识的构建能够促进法治社会的发展,一个社会的法治化程度高低也反过来会影响公民意识水平。构建法治社会,就要求公民应当具有主体意识、权责意识、参与意识等。

公民的主体意识是公民意识中的基本性意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权利的让渡便是对于主体意识最好的阐释;权责意识则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但同时公民也负有其在政治或法律上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公民不应当滥用其权利,进而侵害他人的利益。公民对于权利义务的认知构成了基本的法律信仰,信赖法律,接受法律约束,反之,法律需要得到普遍的承认和认可才有效。良知论也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这是放在任何一个时期都适用的,社会建设不是某一人、某一团体的事情,社会建设是举全国之力才能完成的,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在这个过程中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其中,秉持致良知的要求,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二、圣凡平等与社会控制

任何时期的社会控制都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阳明心学所要达到的社会控制目的是巩固封建社会政权,维护“天理”社会控制经历了由道德到宗教再到法律的嬗变,阳明心学诞生之初即是为了构建一种合乎封建伦理秩序的社会规范和政治等级秩序,从人们的思想意识着手才能完成自我实现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良知”是圣凡所固有,圣凡只有一步之遥即“致良知”,易言之致良知成为圣凡平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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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凡平等理念在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的意义就在于激励公众加强自己的法治修养,将自己的意识和行为都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轨道中。纵观王阳明的生平事迹,可以看到他无时不刻都在践行将“良知”作为社会控制的目标,这种良知就是社会控制手段最初的形态——封建伦理道德,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社会控制手段的不断进步,我们在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要构建社会对于法律至上的普遍认同和坚决支持,在法律作为社会控制主要手段的社会,法律不仅是公民的基本原则,也是治国的基本规则,不仅要求公民依法办事,更要求政法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将公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

圣凡平等理念要求执政者为政以德,这不仅是儒家政治实践传统的沿袭,也是阳明心学构建长治久安的政治等级秩序的重要构成。圣凡平等的阳明心学理念在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过程中也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人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虽然阳明心学强调为政以德与我国依法治国表述不同,但在其本质上是具有同一性的。王阳明在其著作《禁革轻委职官》中写道“上司之人,有司之失职,非独小官下吏腐败,不遵国宪.不恤民事,不以地方为念”。 体现了阳明心学倡导为政之人,遵守礼法,通过具体的事亲事君践行践行“致良知”和圣凡平等的阳明心学义理,进而达到社会控制的目的。

三、知行合一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阳明心学知行合一义理强调将“知”通过行动落到实处,“知”与“行”要有机统一,知与行应当并行,不可分离,知而不行依然是未知。同时阳明心学着重强调通过“行”完成自我实现即“致知”的意义,知行合一不仅是人们自我实现的路径,同时也赋予了人们一种责任感与使命感,总之,包括知行合一的思想在内的阳明心学都强调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意义。

在深化我国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不仅仅要强调个人主观能动性,还要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以及依法治国的统一。强调个人主观能动性阳明西学知行合一理念在构建法治社会过程中虽然有其合理性,但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其历史局限性,坚持党的领导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保障,但坚持党的领导就需要切实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则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所以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语境下,知行合一的阳明心学内涵予以了拓展,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贯穿法治社会的始终,将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同时,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导向,反应人民意愿,体现人民意志,从这层意义上而言,体现了知与行并行,进而实现致良知,法治社会语境之下的良知同样不再局限于人们对于大是大非的道德伦理,而是树立公众对于法律的普遍认同和法律信仰。

阳明心学集儒家之大成,致良知、圣凡平等以及知行合一是一个整体,它们相辅相成,从“良知”到具体的“行”,然后再由“行”到致良知以及共赴圣域的自我实现,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同样法治社会的构建亦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以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结语

阳明心学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当下在努力构建法治社会的关键时期,包括阳明心学在内的传统文化起着重要作用,不仅要求我们每个人具有相应的法治观念,也要求我们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以实际行动去践行法治理念,这也与阳明心学关于知行合一的义理不谋而合,所以我们在发掘符合时代要求的新文化时,也要注重传统文化的学习和研究,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引作用。

作者简介:戴远军,东莞阳明心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男,19810427。研究方向: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心学文化研究。

论文作者:戴远军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7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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