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韵[1]2001年在《中国国际证券融资》文中认为我国的国际证券融资开始于80年代,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首次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日元私募债券,进入90年代后,国内企业开始在香港、美国等地的股票市场发行国际股票。作为我国引进外资的一种方式,国际证券融资在过去的20年间, 为国内的经济建设,尤其国企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筹集到宝贵的资金,其作用不可忽视。对于国际证券融资的作用的分析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引进资金。在宏观层面,资金流入通过增加资本积累和推进技术进步,促进GDP增长,另一方面,资金流入增加东道国的国际收支顺差,引起外汇储备增加,如果不采用相应的对冲操作,资金流入会引起该国货币供应量增加。在微观层面,企业在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后,从理论上讲,融资成本降低,但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增加。评价国际证券融资,需要客观地分析其收益和成本。因此,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国际证券融资的历史,进而分析国际证券融资对经济和企业的影响,着重分析国际证券融资对微观企业主体的影响,例如对资本成本的影响,汇率和利率风险防范等,最后提出对未来发展的建议。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明确了国际证券融资的概念,介绍国际证券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国际债券融资和国际股权融资。国际证券融资是资本国际化和融资证券化的结果,是国际筹资者和国际投资者通过发行和购买有价证券的方式实现国际间的资金融通。国际证券融资理论一般有两种,古典国际证券融资认为两国利率差能够使未来收益相等的有价证券价格产生差别,因此引起低利率国家资本流向高利率国家购买有价证券。而资产组合理论也能够解释国际证券融资,因为国际投资减小了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国际债券融资和国际股权融资对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有不同<WP=3>的影响,由于债券融资的减税效应,采用债权融资可以减少公司税的支付,因此对于支付相同利息的债券和股票,债券的税后成本较低。但债券融资由于其还本付息的性质,要承受更大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第二章回顾了我国国际证券融资的历史。中国国际债券的发行主要集中在日本和美国金融市场,发行主体主要是财政部国债司和国内金融机构,1996年以后,国内非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发行债券的种类也开始丰富起来,例如采用可转换债券等。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国际债券融资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进入1999年以后,国际资本市场对中国融资主体的信心逐步恢复,中国筹资主体也重新开始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我国国际股权融资的主要形式有,外资投资于中国的B股市场,在香港发行H股以及通过ADR在美国上市等。目前,香港证券市场仍然是我国企业国际股票融资的主要场所。综观我国企业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经历,都曾经受到了市场的追捧,但由于缺乏良好的业绩支撑,股价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下跌,因此改善海外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目前海外股权融资迫在眉睫的工作。第叁章比较企业在内地和香港市场上市的融资成本,分析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对企业资本成本的影响。按照国际金融管理的理论,企业在进入国际金融市场或一国金融市场国际化后,由于市场流动性的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将下降。本文选取了32家在香港发行H股的国内企业,计算其H股的股权成本。股权成本的计算采用股利资本化模型,根据1999年每股股利和1999年年末市场价格计算。由于我国企业在内地上市和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几乎同时发生,缺少先在国内融资而后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案例,本文主要比较同时发行A股和H股公司两种股票的融资成本,以及目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融资企业的股权成本和上海、深圳证交所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成本。计算结果表明,中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并不能降低股权成本,相反,海外融资的股权成本远远高于国内资本市场上的股权成本,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造成的,例如上市公司<WP=4>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股票市盈率高等。但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偏低的状况,只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暂时性现象,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国际融资的优势将会进一步显示出来。另一方面,国际证券融资的收益并不仅仅局限于融资成本的降低,我们不能忽视融资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公司治理带来的新理念。因此,我们仍然要肯定国际证券融资对国内经济发展的作用。第四章主要介绍了我国国际融资主体面临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及其防范。外汇风险就是由于汇率变动使交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能蒙受的损失或可能失去所期待的利益。包括交易风险、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国际金融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进行管理,国际融资中的风险管理主要是对融资中可能出现的交易风险进行管理。 我国在80年代发行的国际债券大量以日元计价,90年代初期,由于日元的大幅升值,使以本币计价的日元债务增加,融资成本上升。吸取这个教训,90年代后我国发行的国际债券中以美元计价的增多。目前,我国国际债券的计价货币仍主要集中在日元和美元,这种格局加大了潜在
樊富强[2]2017年在《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监管协调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股权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把企业和众多投资者直接联系起来,为融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者通过少量的投资从融资企业获得股权回报。股权众筹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融资主体是中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股权众筹的本质是小额证券发行行为,对股权众筹的监管属于证券监管的范畴。在国内股权众筹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跨境股权众筹业务开始发展,为股权众筹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跨境股权众筹与我国“万众创业”、“一带一路”经济新战略同步发展,可缓解世界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和资本市场国际化。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监管的核心制度,也是投资者保护的利器。从内容上讲,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信息披露主体制度,即融资企业制度、融资平台制度、投资者制度;信息披露内容,包括融资企业的治理结构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以及股权众筹平台披露的信息内容。但是,每个国家关于股权众筹的立法差异很大,使得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监管非常困难。在信息披露主体制度方面,各国立法关于融资企业的范围、准入资格、融资金额、组织形式,以及关于股权众筹平台准入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存在很多差异。另外,各国对合格投资者、适格投资者的概念和范围界定存在争议。信息披露主体制度的差异,导致各国关于股权众筹信息披露内容繁简程度、信息披露形式、信息披露豁免的规定也存在很多差别。基于现有的差异性,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监管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协调机制实现:一是通过证券法律冲突规范进行协调。跨境证券监管中,一般采用证券所在地法、证券行为地法、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和属人法进行监管。本文认为,关于股权众筹信息披露主体资格认定、主体准入等立法冲突,适用属人法;关于股权众筹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信息披露形式、信息披露不实责任的承担等立法冲突,适用行为地地法。采取此方法的优点是可以依据冲突规范的指引确定准据法;缺点是并非世界各国都有股权众筹立法,可能出现没有准据法可用的情况。二是通过相互认可机制协调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监管。相互认可机制既有明确的监管框架和法律约束力,也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要求对国内现行制度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只要求各方对他国国内核心制度进行认可,达到监管效果整体相似即可。而且,相互认可机制在传统证券监管领域中已经广泛应用,比较适宜跨境股权众筹监管。相互认可机制又有不同的实施方式,具体有美国和欧盟的可替代性遵守框架机制、美国和加拿大的多法域信息披露机制、欧盟的多边互认机制。本文认为,欧盟的多边互认机制最符合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监管。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相互认可机制的实施,应该坚持信息披露最低标准原则、重大信息披露原则以及最低限度协调原则。相互认可中,融资企业的范围可扩大至所有中小微企业,但需要对初创企业进行适当限制;股权众筹平台的认可,只需各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即可;关于投资者制度的认可,采用适格投资者的概念,并针对不同的投资者进行分类信息披露;从公司治理机构信息、公司财务信息、其他信息叁方面认可融资企业信息披露内容的范围;股权众筹平台信息披露范围的认可,可主要包括融资企业真实性审查信息、领投人审核信息、融资项目审核信息叁方面。叁是通过国际软法实现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监管协调。国际软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本质仅仅是一种协调机制,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跨境股权众筹是一个新兴事物,通过国际软法协调更容易实现跨境监管目的。跨境证券监管领域的国际软法主要是谅解备忘录,以及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公布的相关指令、指引、备忘录。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也可以采用双边或多边谅解备忘的形式实现协调监管。
戴学来[3]2003年在《中国证券市场开放:国际比较与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今世界正处于经济全球化浪潮之中,世界各国经济日益紧密地结合。经济全球化以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为主要特征,以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为核心内容,改变了整个世界乃至各国经济运行机制,对各国经济增长产生深刻影响。为了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成为各国必然的政策选择。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入,全球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加深。中国正在推进经济的对外开放,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证券市场最终走向全面开放是一个必然趋势。然而,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建立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基础上不成熟的年轻市场来说,全方位开放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 而且,它又是一个关系到未来几十年中国既获得国际投资收益又有效避免经济全球化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大问题。证券市场开放实质上是资本以证券为媒介的跨国交互流动,属于资本帐户自由化的范畴,是在一国金融开放的后续阶段完成的开放任务。一般来说,证券市场开放是一把双刃剑,即收益与风险并存。不同的开放战略选择是一组收益与风险的交替曲线,而最佳选择是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开放收益的最大化。国际证券资本的特性及其与宏观经济的复杂关系决定了证券市场开放必须在与宏观经济环境的协调中推进其进程,开放状态要与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宏观经济政策搭配、金融改革等保持一致性。而用历史比较的方法对世界证券市场开放史的考察有助于寻求这种一致性的标准和方案。因此,本文认为在对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战略选择的研究中必须基于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为使中国证券市场安全顺利地开放,不走或少走弯路,必须参照海外证券市场开放的经验和教训,必须从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世界证券市场开放史;二是从系统论思想出发把中国证券市场开放问题放到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金融市场系统中进行系统化研究,考虑整个系统的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研究才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本文应用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学、金融经济学等理论,围绕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战略选择的主题,对证券市场开放问题进行研究。概括而言,本文是以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战略为主线、以证券市场开放与宏观经济环境协调为框架、以证券市场开放收益与风险为思路、以海外证券市场开放的经验与教训为参照,以中国特殊性分析为重点,较为系统地探索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环境、条件、选择以及实现途径。内容由8章构成。 第1章从证券市场开放、国际证券资本流动与宏观经济均衡的关系构建了研<WP=8>究证券市场开放问题的理论框架。本章分析了证券市场开放相关理论的应用、证券市场开放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关系、以及国际证券资本流动对宏观经济均衡的影响,构建了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开放问题的分析框架,并以此作为本论文研究的切入点。第2章通过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研究了证券市场开放收益风险论。开放收益分析是以开放是否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作为衡量标准,分析了开放与经济增长的内在关系,并对已经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开放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证券市场开放客观上也会带来风险,本章分析了证券市场开放潜在的风险表现及其成因、国际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及其行为以及开放与金融危机发生的关联性。由于开放证券市场最应防范的是金融危机发生,本章从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发生的内在联系角度,以亚洲和墨西哥金融危机为案例,重点探讨了证券市场开放与金融危机的内在关联性。第3章从新的视角较为系统地考察世界证券市场开放史。对海外证券市场开放的背景和进程进行了回顾,比较分析了证券市场开放的规律性,包括证券市场开放的时序、速度和模式选择,并总结概括了成功开放证券市场的前提条件,为较为系统地对中国证券市场开放进行实证研究提供了可资参照的依据。第4章从全球视角分析中国证券市场走向全面开放的必然性,并具体分析了国际证券市场的虚拟性、中国加入WTO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融资环境的近期变化对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影响。第5章对中国证券市场开放历程与现状进行了回顾与评价。从证券投资开放、证券融资开放、证券服务业开放叁个方面总结了中国业已形成的证券市场开放格局和路径,概括了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现状特征,客观评价了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效果、开放程度,并且对现阶段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开放若干政策进行了利弊分析。第6章客观评价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条件,包括市场条件、宏观经济条件、相关金融改革的基础条件。通过评价中国现阶段证券市场开放条件,本论文得出的结论是现阶段中国快速推进证券市场开放进程的条件还很不成熟,更不具备成功开放证券市场的前提条件。现阶段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任务不是快速推进开放进程,而是大力发展证券市场使其更加完善。通过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条件分析,为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战略选择提供了现实依据。第7章是对本文实证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战略的总结。在证券市场开放与宏观经济环境协调的框架下,从收益风险论思路出发,参照海外证券市场开放的经验和教训,以及中国开放证券市场面临的国际环境、业已形成开放路径、开放条件,对中国证券市场开放的时序选择、开放模式和开放目标、以及分阶
贾君怡[4]2018年在《国际证券融资交易宏观审慎监管改革与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7~2009年国际性金融危机期间,回购与逆回购、证券借贷、保证金融资等证券融资交易表现出顺周期效应并产生了系统性影响。为此,国际组织将证券融资交易作为五大影子银行领域之一,在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成果包括定性和定量标准相结合的折扣系数监管框架、证券融资交易逆周期监管等。其中,折扣系数定量标准是国际影子银行监管框架中关于证券融资交易的核心监管要求,已纳入《巴塞尔III:后危机改革的最终方案》。本文全面梳理了国际证券融资交易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并结合我国相关业务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倪建林[5]1997年在《国际经济法律思考题(之叁)参考答案》文中指出一、当前国际资本市场上有哪几种主要的融资方式? 国际融资,按有无中介机构,一般分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主要是指国际证券融资,间接融资则是指国际商业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府贷款、项目融资和国际融资租赁等。 作为直接融资中主要形式的国际证券融资,在80年代初,还只占国际融资总量的20%,到
徐滨[6]2006年在《我国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证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具有筹资、产权复合与重组、资金导向与资源优化配置、宏观调控等重要功能。因此,世界各国都致力于促进本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通过国际间的资金流动筹集长期资本,达到取得更大的资本收益的目的。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更需要通过这种先进的融资方式筹集发展所需资金,迅速走入世界强国之列。随着国际证券市场的开放,国际游资的活动日益频繁,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目前融资方式也已从“请进来”(吸引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向“走出去”(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融资)方式转变,中国的许多企业为了寻求国际资本与国内产业的结合采用了各种方式寻求境外证券融资。但是,境内企业境外证券融资总是一波叁折,尤其在审批监管上总是遇到许多障碍,同时,境外上市的境内企业在上市的前后以及上市过程中也出现许多钻法律空子的现象。归根结底,是由于中国证监会的法律监管以及监管程度出现了立法上的空白或模糊。因此,本文简要介绍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趋势以及我国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模式,并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完善的证券监管模式进行了分析与探讨。通过对中国境内企业境外证券融资暴露出我国涉及境外证券融资的法律监管体系诸多弊端与不足以及证券发行地与我国监管冲突等问题的研究,提出了对我国国际证券融资监管法律体系相关的完善建议。本文以国内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监管的法律问题为研究中心,采用分类、比较和归纳的法律研究方法,从国内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的角度出发对跨国上市法律监管的一般规律和具体制度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重点在于探讨我国对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现状及其完善。全文约叁万字,分为四章。第一章是对国际证券融资的概述。首先介绍国际证券融资的概念、分类及其法律特征以及证券市场国际化的表现、原因和影响。并通过对我国企业在美国证券市场融资主要形式的具体介绍,从而引发了下文对我国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所涉及的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第二章专门论述国际证券对发行地国以及发行人所属国的影响,简要阐述了国际证券融资法律监管的一般规律,重点分析美国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法律框架以及我国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所面对潜在的法律责任及其应对措施。第叁章探讨了我国对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现状及完善。提出了证券市场国际化形势下对我国跨国上市法律监管的建议。并结合前两章的研究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四章分析了我国企业在美证券融资涉及的中美法律监管冲突的问题并对各种协调方式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局限性做出评价。
倪建林[7]1997年在《国际经济法律思考题(之叁)》文中研究说明1.当前国际资本市场上有哪几种主要的融资方式?2.国际证券融资中有哪些法律问题?3.国际商业贷款中有哪些法律问题?4.国际项目融资中有哪些法律问题?5.国际融资担保中有哪些法律问题?
潘(合艹)[8]2002年在《中国企业参与国际证券市场融资的综合收益:理论与政策》文中研究说明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证券市场融资,是企业通过其证券市场的上市而获得货币资本的筹集并取得货币化资本收益。本文通过对当前国际及国内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进行全面分析后,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国际证券市场的融资已从单纯的货币资本筹集发展为各种资本要素的全球化配置。从企业原来意义上的货币化资本融资收益的基础上,创新地提出了融资具有的非货币化收益概念。即国际证券市场融资的综合收益理论。同时构建了融资综合收益理论模型,并对该模型进行二维向量分析,通过对二维向量的模和斜率的分析,揭示了企业融资综合收益模型的融资目标函数中各子目标函数权重对其贡献的大小。进而引导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证券市场融资获得综合收益的理论依据及各种约束条件。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证券市场融资决策提出了如何获得融资的非货币化收益政策性建议,这些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章礼强[9]2003年在《国际证券融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文中提出中国国际证券融资工作自 2 0世纪 80年代发行国际证券以来取得了显着成绩。从中国 2 0多年来国际证券融资的实际情况看 ,国际证券不失为长期稳定地利用外资的一种理想方式。中国加入 WTO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承诺按照国际游戏规则办事的过程 ,从此融入世界经
朱瑞雪[10]2003年在《利用外资形式的国际比较研究——兼论中国利用外资形式战略》文中认为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利用外资来加快发展本国经济已成为各国的共识。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投资。叁者对于促进一国经济健康增长都是必要的,但东道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对待叁者的态度和政策上相距甚远。如何协调利用这叁种形式的外资?本文考察了东亚和拉美国家利用外资形式的特点,解释了它们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采取不同的外资形式的原因和对本国经济产生的影响。中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资本引进国,全面审视和调整我国外资利用战略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大课题。 全文分四章。 第一章:概念界定。界定国际直接投资、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投资的基本概念和叁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章:东亚和拉美国家利用外资形式考察。本章选取了几个利用外资有代表性的国家的例子。日本和韩国是利用国际间接投资成功的例子,他们积极利用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投资,掌握本国经济的自主权,从而使经济走向腾飞之路;而拉美国家却因沉重的外债负担而走向了曲折的改革之路。 第叁章:比较分析与结论。本章对东亚和拉美各国利用外资的形式做了评价,并在此分析基础之上,得出了结论。第一,利用外资对于一国经济发展具有必要性;第二,利用各种形式外资的有效性,不仅与当时所处的世界经济环境有关,还与本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水平和吸收各种形式外资的能力有关;第叁,利用外资也存在着引发金融危机的隐患。 第四章:中国战略选择。通过对当前国际资本流动的特征、中国利用外资形式的发展变化和中国利用国际直接投资、国际信贷投资和国际证券投资的利弊分析,文章提出了我国当前利用外资形式的建议:逐步减少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开拓多元化的引资渠道,加强对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投资的利用。
参考文献:
[1]. 中国国际证券融资[D]. 朱韵. 西南财经大学. 2001
[2]. 跨境股权众筹信息披露监管协调机制研究[D]. 樊富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
[3]. 中国证券市场开放:国际比较与战略研究[D]. 戴学来. 复旦大学. 2003
[4]. 国际证券融资交易宏观审慎监管改革与启示[J]. 贾君怡. 证券市场导报. 2018
[5]. 国际经济法律思考题(之叁)参考答案[J]. 倪建林. 国际商务研究. 1997
[6]. 我国企业在美国证券融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D]. 徐滨. 华东政法学院. 2006
[7]. 国际经济法律思考题(之叁)[J]. 倪建林. 国际商务研究. 1997
[8]. 中国企业参与国际证券市场融资的综合收益:理论与政策[D]. 潘(合艹). 苏州大学. 2002
[9]. 国际证券融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J]. 章礼强. 青海社会科学. 2003
[10]. 利用外资形式的国际比较研究——兼论中国利用外资形式战略[D]. 朱瑞雪. 东北财经大学.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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