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小农场_农民论文

论合作小农场_农民论文

论合作制小农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合作制论文,农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认为,合作制小农场是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制、股份制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农业发展的新形式,在具体运作中则表现为农业和工业结合的“双轨制”。它能较好地解决农业发展工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的问题。文章分析了合作制小农场产生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提出了建立合作制小农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合作制小农场的构想模式

合作制小农场是在土地家庭承包制基础上,为解决农业更广泛使用机械化,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兴修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以及富余劳动力出路等问题,以适应农业工业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几个家庭联合起来,互助合作经营的小型农场。

合作制小农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1.保留土地家庭承包制,土地不入股。

家庭承包制的最大优点就是把经营和收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积极性。在合作制小农场里,土地经营仍保留家庭承包制,也就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这一根本优点。由于土地不入股,以家庭为单位经营,这也使合作制小农场从根本上有别于以前的合作社,更不同于人民公社,这就避免了“大锅饭”的弊端。

之所以保留土地家庭承包制,除了以上的原因外,还因为目前搞土地入股的条件尚不成熟,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的思想状况都没有达到要彻底抛弃家庭承包制的程度。

2.土地经营上家庭之间互助合作。

合作制小农场是几个家庭的自愿联合,一般保持在5—10 户之间为宜。平日里每个家庭经营自家的土地,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联合起来,互助合作,解决单个家庭所不能解决的一些问题。家庭之间的互助合作,可以通过“换工”的形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支付工钱的形式或其他的形式来实现。

3.土地集中成大块。

原先生产队在以人口划分土地时,为尽可能公平,把优等地、中等地、劣等地都分别按人口分割成条块,这就造成土地的细分和经营规模的狭小。这种状况造成:(1)不利于兴修水利;(2)不利于机械化操作;(3)难以形成规模经济,难以得取规模效益。 合作制小农场里所有家庭的土地尽可能集中成大块田,形成规模经营和规模经济。大块田可以使几个家庭联合兴修水利——打机井、修渠挖沟、引水灌溉、抗旱排涝,以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型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等得以使用,以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也为大面积种植一些需高投入的经济作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如果园、棉田、塑料大棚蔬菜……),因为大面积的种植更便于管理,也更便于资本的投入。

4.股份制经济。

合作制小农场实行股份制经济。土地不入股,但在固定资本的投入和办小工厂等经济活动中实行的是股份制,即以家庭为单位集资入股,按股金的多少分担风险和享有国定资本的使用以及分配经济收益。股份制主要在下列各项上具体实现:

(1)购买大中小型先进的机器。 几个家庭集资购买大中型先进的机器,解决了单个家庭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机器是农场里各个家庭共同使用,利用率等加速了资本周转速度,减少了无形磨损,具体到各个家庭是低投入(相对于以前每个家庭都需购齐小农机而言),高收益。更主要的是,大中小型先进的农业机器的广泛使用,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代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方向。

(2)农田大的基本建设和设施。 农田大的基本建设和设施有:打机井、扒沟、修渠、挖塘、筑路……,这些不仅在劳动力的投入上是单个家庭所不能及的,就是在经济投入上单位家庭也很难独立完成,所以在小农场里这类活动,在劳动力投入上实行合作制,在经济投入上实行股份制。

(3)办小工厂。合作制小农场不仅是农业经营上的合作制、 经济上的股份制,实际上也是中国农业向工业化过渡的一种必要形式。首先,在合作制小农场里,由于大中小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和更多人之间的集体合作,无疑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也必然造成劳动使用的节约,使剩余劳动力增多。这些剩余劳动力必然要寻找新的出路。如果仍任其流向城市,一方面造成城市就业更加困难,城市剩余人口的增多,更会造成城市各方面管理的混乱和诸多问题;另一方面,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不利于农业自身的发展,因为外流的大都是壮劳动力和有文化的知识青年,留在农村的大都是老弱病残,长此下去,将会进一步造成农业劳动力素质的下降,从根本上危及农业自身的发展。其次,合作制小农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规模经营、规模效益的提高,也必将使农民收入大大提高。剩余的钱也要寻找出路。如果任资金外流,农村资金积累不足,必将使农业的发展成为无源之水。因而,要想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剩余资金留在农村,只有走农村工业化的道路。实际上,剩余劳动力和剩余资金的存在,客观上为合作制小农场办小工厂创造了客观条件。“小农场里办小工厂”,这是“双轨制”,把农业和工业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些农场里的小工厂,可以把各种农产品直接加工成各种商品,比如:粉丝、麻油、罐头、净菜以及面包、面条等各种食品。也可以生产一些非农产品,如:手编工艺品,地方特色较浓的日用品、装饰品,工业原件,农用小工具等等。这些商品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必将刺激农业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也会给农民带来更大的收入,再反哺到农业中去。更主要的是,它使得我们一直酝酿的农业“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由设想变为现实。合作制小农场里办小工厂,资金来源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股份制,工人来源除小农场里剩余劳动力外,也可招聘外来人员。从以上对合作制小农场构想模式的描述可以看出,合作制小农场是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制、股份制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形式,在具体运作中,则表现为农业和工业结合的“双轨制”。它较好地解决了农业发展工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的形式问题。

二、合作制小农场产生的必然性

合作制小农场在当前的中国有没有产生的必然性?答案是肯定的。它是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

1.从农业自身的发展来看,家庭联产承包制必然要向合作制小农场过渡。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毕竟是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形式,它最终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农业的主要形式,它只能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作用。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近20年的现在,它的优势可说是已发挥到了尽头。表现在:(1)在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的范围内, 农民生产潜力发挥已尽,农业产量很难再有较大的增长。土地对农民的吸引力已不大,大量的农民离开土地拥向城市,另谋发展(当然,这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2 )不利于农业机械化的更广泛推广和使用以及农田水利设施问题的根本解决。(3)不利于规模经营和规模经济。 (4)不利于劳动力的集中投入。(5)不利于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的形成。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终将向合作制小农场过渡。合作制小农场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全部优点——土地不入股,经营和利益挂钩;又抛弃了家庭承包制的缺点——人力不足,土地细分,规模狭小等。它的“三结合”和“双轨制”的崭新形式,是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的和恰当的形式。

2.从中国经济改革的全局来看,合作制小农场的产生也是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首先,兴办合作制小农场可以进一步启动重工业,并进而给工业品带来更好的销售市场。从国内来看,广大的农村是工业品销售的主要市场。建立合作制小农场,大中型机械化得以推广和使用,小农机产品仍然有很大的需求。股份制经济,可以使几个家庭集资入股,在较短的时间里解决农机购买力问题。另外,随着小农场里办小工厂的兴起,对其他工业品的需求也会大大增加(特别是机器和其他生产工具的需求)。这就等于工业产品找到了新的、更大的销售市场,以缓解很多工业品滞销问题,救活一些濒临倒闭的企业,进而影响相关企业。而且,小农场建立后,农民收入将会增加,农民消费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工业品将来会有更好的销售前景。其次,合作制小农场的建立可以解决工业经济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富余人员安置的难题。笔者认为,合作制小农场办小工厂,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留在了农村。随着小工厂的发展,经营规模的扩大,小工厂对劳动力的需求将会扩大,对知识和技术的需求也会扩大。城市富余劳动力可能流向小工厂,成为工人。这样,不仅满足了小工厂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且城市工人有较高的文化和一定的技术,他们进入小工厂会给小工厂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农业工业化进程,缩短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也推动了工业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三、合作制小农场产生的可能性

有着产生必然性的事物,也一定具有产生的可能性。以上所论述的合作制小农场的必然性的另一面,也就是合作制小农场产生的极大的可能性。此外,合作制小农场产生的可能性,还可以从另外几个方面来看。

其一,合作制在中国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有着可贵的经验教训。中国农民在50年代中期开始的合作化运动中,就表现了极大的热情。虽然合作化运动存在一些过快过急的缺点,但合作化的主要方面还是应该肯定的。而且,以前的合作化运动至今仍被很多农民所留恋,很多人遗憾地认为,如果当时合作化时期再长一些,再稳一些,形式再多样灵活一些,纠正出现的偏差,合作化就不会走这么曲折的道路,中国农业今天可能会有更新更好的面貌。现在要建立的合作制小农场适应生产力的要求而产生,保留承包制的精华,注入股份制经济的新鲜内容,吸收合作化运动的经验教训,符合农民的物质利益,农民一定会接受并积极投入到这一新的生产形式中去。

其二,合作制在农村已早露端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开始就孕育着互助合作的种子。刚从生产队分得土地、农具和牧畜的农户,互助合作主要表现在换工、互借农具和牧畜的搭配使用上。随着农民收入增加,资金的积累,一些家庭购置了部分小农机,于是也出现了家庭之间不同的小农机交换使用的现象。现在,有些家庭已自愿联合起来,集资入股、购置多种农业机器共同使用,如手扶拖拉机、小四轮、脱粒机、磨面机、插秧机、抽水机等等。甚至出现了几个家庭合办一些作坊式小工厂的现象。更有甚者,几个家庭联合办小农场的事也开始出现了。这表明互助合作这一新的事物随着农村生产力发展在量上不断成长,已到了要突破家庭联产承包制这一原有事物的度,向新质飞跃的时候了。

四、建立合作制小农场需要解决的问题

合作制小农场要变为现实,需要一定的条件。当前,建立合作小农场首先要解决如下的问题:

1.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土地流转机制,以使细分的土地通过自由流转连成大块土地。

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和使用权的流转,本文讲的土地流转主要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包括两个内容:其一,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承包、招标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给农户,这是土地使用权的第一次流转;其二,农户从集体取得使用权后,通过转包、租赁、抵押、入股等形式转让其使用权,这是土地使用权的再次流转。把加入合作制小农场各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第二次流转的形式聚集起来,连成大块田地,这正是建立合作制小农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已出现,但还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缺乏高效合理的流转机制。国务院已出台的法规虽然为城镇土地使用有效流转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农村土地流转国务院至今尚未有切实可操作的办法出台。要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除了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交换、转包、租赁、抵押、入股之外,也应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这样,农户之间可以通过以上的形式完成土地聚集,以改变目前土地细分的状态。

2.增加农民的资金积累。

建立合作制小农场,需要必要的物质基础。国家要制定有利于农民资金积累的政策,以加快农民资金积累的速度。(1 )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下决心缩小剪刀差。农业生产比较利益低,这由三方面因素造成:一是政府收购农产品的价格长期偏低;二是生产资料价格猛涨,成本加重;三是每次政府提高收购价格的幅度总是赶不上历来累积的通胀率,因此,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不断扩大。据有关部门测算,近3年以价格指数表示的剪刀差,仍是以平均5.2%的速度继续扩大。这就势必因工农产品不等价交换使农业部门净流出的资金总是增加,导致农业生产成本的提高,农业投入的减少。近几年,我国粮棉油等主要产品的物耗成本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其涨幅大大高于国家定购价格的涨幅。影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关键物资是化肥、农机具和农机用油,这些典型工业品价格与农产品价格相比,正体现出工业和农业的比较利益问题。与此同时,农民收入也随投入价格增长而呈低速状态,资金积累不足,农业投入无力。这种状况应尽快改变,否则将从根本上危及农业。(2)精简农村组织机构,减轻农民负担。合作制小农场建立后, 可以取消生产队、大队这两重机构,把乡镇机关里多余人员辞退,留下精干人员全部脱产,并建立一定机构对之进行监督和定期测评。

3.国家投入农业的比重要加大。

农民的资金积累是必要的,但毕竟很缓慢。国家要改变对农业长期投入不足的状况。据统计,近几年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用于农林水的比重在下降,1980年为8.3%,1991—1994年下降到5%。地方财政基本投资计划中用于农林水的投资比重由80年代初的23%左右,下降到80年代后期的20 %。 国家财政支农比重由“五五”时期的13.2 %下降到1993年的8.4%。另一方面,城市建设投资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 昨建今拆,造成极大的浪费。这种情况使经济体系中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农业上不去,城市建设搞得再豪华,再漂亮有何益?当务之急,应真正树立“以农为本”的思想,国家财政、地方财政的投资应向农业倾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给农民贷款,扶植帮助农民建立合作制小农场,走机械化大生产的道路。

4.建立城乡人才交流市场,引导城市富余劳动力向农村流动。

在合作制小农场、小工厂建立过程中,农村急需有文化、有技术的工人,而城市正有一大批有文化、有技术的富余劳动力因找不到就业门路而发愁、受困,这在客观上有了把城市劳动力导往农村的必要。以前由于国家补贴(各种票证、购粮本等),城里人有优越感;现在的城里人除了一个户口本还有什么?一旦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就是真正的“无产者”,生活处境远不如有着土地收入的中等生活水平的农民。与其在城市受困,不如到农村去另找一片新天地,到乡镇企业去成为工人,到小农场成为农工,到小工厂发挥一技之长。这要求尽快建立城乡人才交流市场和组织机制,引导和安排一部分城市富余劳动力面向农村就业。

5.着手进行合作制小农场试点。

合作制小农场是中国农村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农村生产关系改革,应慎之又慎。不宜一开始就大面积推广,应选择条件较成熟的地方搞试点。试点合作制小农场不要有固定的模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多种不同形式。试点工作应不断探索,反复总结经验,待不断完善后,再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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