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中央:一九三○年的扩大会议(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扩大会议论文,中央论文,九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扩大会议,全称为“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扩大会议”,系指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阎锡山、冯玉祥联合改组派汪精卫、陈公博和西山派邹鲁、谢持等在北平所召开的欲另立党统的会议。(注: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2册,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版,第597—598页。)该会议不仅通过宣言、起草约法,并且组织了国民政府, 与南京国民政府相对峙。以往囿于国民党党统观念,北平扩大会议未被国民党史所正式承认(注: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史会”)出版之《中国国民党职名录》,虽搜列有不被党统正式承认的上海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职名录,扩大会议则付之阙如;第三届中央执行、监察委员会之“概述”中亦未提及,足见扩大会议不为国民党史所正式承认。见李云汉主编、刘维开编辑《中国国民党职名录》,台北,党史会1994年版,第72—84页。),其所成立的国民政府也被视为“伪”政府(注:李云汉主编,林养志、宋正仪编辑:《中国国民党一百周年大事年表》第 1册,台北,党史会1994年版,第278—279页。),阎、汪等人甚至被指为“叛乱集团”(注:李云汉:《中国国民党史述》第4编,台北,党史会1994年版,第87页。)。
过去有关扩大会议的论著,大多属于回忆性文章(注:有关回忆扩大会议的文章甚多,举其荦荦大者如下:邹鲁《回顾录》第2册,台北,三民书局1974年版,第368—373页;陈公博《北平扩大会议》,载汪瑞炯、李锷、赵令扬编注《苦笑录:陈公博回忆(1925—1936)》(以下简称《苦笑录》),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1980年版,第226—257页;薛笃弼《扩大会议始末》,载赵政民主编《中原大战内幕》,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8—460页;冀贡泉《阎锡山与扩大会议》,载《中原大战内幕》,第445—453页;邓哲熙与戈定远《冯玉祥与扩大会议》,载《中原大战内幕》,第454—457页;田象奎《国民党扩大会议始末》,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西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山西文史资料》第58辑,1988年版,第22—28页。这些当事人回忆性质的文章仍有错漏之处,不可遽信。例如邹鲁有关扩大会议的回忆云:“及汪北来, 表示接纳。那时阎部已和平接收平津各机关。民国19年6月13日,我们就在北平成立扩大会议,产生政府。同时反对中央的战事也就正式爆发。党的方面,我们主张以党权还诸全党,所以预备召集四全大会。”(《回顾录》第2册,第317页)上述这段回忆,有几点明显错误:扩大会议成立的日期是7月13日,不是6月13日。扩大会议成立时,汪精卫仍在香港,迨成立后才北上,于7月23日抵达北平。 双方战事正式爆发应于5月中旬,不是在扩大会议成立同时。 扩大会议主张召集的是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不是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或偏重于强调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注:张同新:《国民党新军阀混战史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99页;郭绪印主编:《国民党派系斗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91—92页;韩信夫:《阎锡山与北平扩大会议》,载相从智主编《中外学者论张学良杨虎城和阎锡山》,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7页。),比较缺乏客观而深入的讨论。 学界以扩大会议为专题研究者,首推沈云龙《扩大会议之由来及经过》(注:原文发表于《传记文学》第33卷第4期(1978年10月), 此处参考沈云龙《民国史事与人物论丛》,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65—283页。 )一文;沈氏运用报章杂志、当事人回忆录和部分函电等资料,全面探讨扩大会议之酝酿、争论、成立及影响的历程。沈文虽为研究扩大会议的经典之作,但仍有其局限和不足之处,如受限于当时的政治情势,文中黄少谷、谷正纲皆以“黄××”、“谷××”替代。(注:沈云龙:《扩大会议之由来及经过》,第270、271、272、274、 276页。)此外,扩大会议召开前,改组派和西山派的争论情形,东北军等地方实力派的态度,以及为何扩大会议召集一个多月后才正式组织政府等等,均有待深入的分析。
再者,沈著《扩大会议之由来及经过》一文距今已逾20年,近年来相关人物的回忆录和各种史料文献的整理出版,尤其是原始档案的解密开放,已使扩大会议的资料更为完备。笔者不以名家之论而敬谨从之,拟根据新材料,特别是台北“国史馆”庋藏的《蒋中正总统档案》、《阎锡山档案》等,对扩大会议这一课题予以新的阐释。
二、争党统
党统,系指中国国民党一系相承的法统。阎锡山、汪精卫等召集扩大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与蒋介石领导的南京中央争夺国民党的正统地位。不过,在会议召开之前,改组派和西山派却也为了“党统”问题彼此争论不休,几乎使扩大会议濒临流产。以下即欲探讨改组派和西山派由互争党统到妥协结合,进而联合召开扩大会议的经过,即由互争党统到与蒋争党统的历程。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改组时,孙中山基于革命策略的需要, 实行“联俄容共”政策。(注:蒋永敬:《从护法到北伐》,(台北)《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第2期,1984年3月,第152页。 )对外联合苏俄,冀望其援助中国国民革命;对内允许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共同致力于国民革命事业。姑且不论“容共”政策的本意是“溶共”(注: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台北,1987年影印版,第218页。 )或是 “统一战线”(注: 郭恒钰认为从共产国际的政策和立场来看,1923年至1927年的国共关系是“国共统一战线”。见郭恒钰著《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第一次国共合作”》“代序”,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1年版,第17页。),此后国民党内即因容共问题而争论不已。
迨孙中山逝世后,尤其鲍罗廷操持汪精卫国民政府后,国民党内的纠纷和冲突更为激烈。1925年 8月,胡汉民因“廖案”被迫出国赴俄;林森、邹鲁亦受排挤离开广州,其他如谢持、戴季陶、张继、邵元冲等“反共”人士也相继离粤。汪精卫和中共左倾势力几乎已完全控制广州中国国民党党部。
为了抑制共产党,林森、邹鲁决心联络旅居各地的中国国民党第一届执监委员,召集一届四中全会,共谋对策。1925年11月,林森、邹鲁、谢持等人于北京西山碧云寺孙中山灵前召开会议,即俗称之“西山会议”。(注:《回顾录》第2册,第207页;居正编:《清党实录》,载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1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版,第50—67页。)该会通过取消共产派在国民党之党籍案、鲍罗廷解职案、开除汪精卫党籍案、中央执行委员会暂移上海案等项决议。(注:居正编:《清党实录》,第7—17页。)足见其对汪精卫、 鲍罗廷等控制国民党中央的不满,特别是议决中央执行委员会暂移上海,形成粤、沪两个中央党部对峙之局。(注:易正义:《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之研究》,(台北)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1988年6月,第8页。)此为中国国民党的首次公开分裂。
鉴于西山派在上海另立党统,汪精卫等人除策动舆论指摘其为“叛逆”外(注:雷啸岑:《三十年动乱中国》,香港,亚洲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不详),第31页。),也急谋召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来因应。1926年1月,广东中央召开二全大会,出席代表除共产党人外, 大都为国民党左派分子(注:究竟有多少共产党员以大会代表名义参加粤中央二全大会,各家记述不一;不过,共产党员几乎控制大会议程则是肯定的。见《中国国民党史述》第2编,第685—687页; 韦慕庭:《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载中华民国建国史讨论集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建国史讨论集》第3册,台北,1981年版,第40页。), 大会主要议题之一就是对西山派的处理,并通过“弹劾西山会议派决议案”(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38—293页。)。与此同时,上海中央也积极筹开二全大会以为对抗。(注:上海中央二全大会仍赓续北京西山会议“反共”、“分共”立场。见《中国国民党史述》第2册,第677—682页。)至此,中国国民党内因容共驱共之争, 已彻底决裂成粤、沪两个中央党务系统,其距孙中山逝世,仅及一年。
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北伐,不久即攻克武汉、江西,翌年3月占领上海、南京,长江流域几为国民党势力所控制。国民党在军事上虽获得胜利,但在党务与政治方面却因容共反共意见分歧而导致“宁汉分裂”。即当时中国国民党有三个中央党部(沪、汉、宁),有两个国民政府(宁、汉),而其分裂的症结皆归之于中共问题。及至武汉分共后,宁、沪、汉三方才决议合作成立特别委员会统一党务,组织政府。(注:党史会编:《革命文献·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史料》第16辑,台北,党史会1968年影印版,总第2872—2874页。)中央特别委员会的成立,暂时整合了自西山会议以来国民党内部分裂的状态,但因党内实力派人士(如蒋介石、胡汉民、汪精卫等)皆不表支持,特别委员会仍告无疾而终。
1928年底,东北易帜,中国达成形式上的统一;然欲迈向实质的统一政局,端视党权、军权能否归于一统。是以北伐完成前夕,蒋介石在中央党部讲《北伐成功后最紧要的工作》时特别指出:我们中国内部,尤其是本党党员个个要能够明了主义,共同一致来拥护中央,服从中央的命令;个个武装同志能牺牲个人的地位权力,奉还中央,完全由中央来统一财政、军政。(注:蒋介石:《北伐成功后最紧要的工作》,载《革命文献·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史料》第21辑,总第4128页。)其具体办法即为:实施国军编遣和举行国民党三全大会。不过,在三全大会前夕,汪精卫等改组派人士已视南京中央为“一切反动势力的大本营”(注:汪精卫等:《关于最近党务政治宣言》,载查建瑜编《国民党改组派资料选编》,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4—157页。);更不满其指派三全大会代表,谴责其违反党内民主精神,遂埋下会后党内纷争的根源。1929年3月15日, 原本被寄望可统合国民党的三全大会如期于南京召开,虽建立了党的新权力中枢,但因改组派、西山派几皆被摈斥于外,使党的整合遥遥无期,而另一场争党统的风暴已酝酿其中。
1928年夏,北伐军事告终,蒋介石决心裁减军队。翌年元旦,国民政府成立国军编遣委员会,准备从事部队缩编,此举引起旧军阀的猜疑,遂有一连串反抗中央的行动。(注:《三十年动乱中国》,第148—152页;刘维开:《编遣会议的实施与影响》,台北,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43—160页;简又文:《冯玉祥传》下册,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35—337页。)在历次军事行动中,阎锡山表面上与南京国府保持良好关系,暗中则唆使冯玉祥、唐生智倒蒋,甚至代拟唐与西北将领的通电稿。(注:《唐生智致蒋方震电》(1929年12月18日),《阎锡山档案·杂派民国18年3月至12月往来电文》, 台北“国史馆”藏,档号18.0372.42/0032—3—12(以下简称《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29)》,并不再注档号、藏所)。该电文末称洛、郑防务已请宋、孙接防,亦为阎所深恨之一端。)后因唐生智结纳汪精卫等改组派人士,引起阎的疑忌(注:《袁华选致唐生智电》(1929年12月7日)、 《危道丰致张学良电》(1929年12月10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29)》。),才有1929年12月20日阎锡山、张学良等人联名“拥护中央统一”的通电(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29年12月20—26日),《国闻周报》第 7卷第1期,载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辑,文海出版社1985年影印本,总第2313—2314页(本文以下所引《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均为影印本页)。)。至1930年初,时局似趋于安定,但阎蒋关系已渐行渐远,终至兵戎相见。
1930年2月10日,阎锡山致电蒋介石,主张礼让为国, 力言武力统一不宜用于民主党治之下,约蒋氏“共息仔肩”,以弭党争。12日,蒋复电云:革命救国本为义务,非为权利,此时国难正亟,非我辈自鸣高蹈之时。至2月底,南京中央和阎往复文电十余封, 围绕党国问题相互论辩。(注:《阎锡山致蒋中正电》(1930年2月10日)、 《蒋中正致阎锡山电》(1930年2月12日)及此后往来电文, 见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档案·革命文献(统一时期)》(以下简称《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第7册;陈训正:《国民革命军战史初稿》第2卷第2辑,台北,1952年版(出版者不详),第46—65页。 )正值蒋阎进行“电报战”之际,蛰居香港的汪精卫一方面致电支持阎锡山(注:《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2册,第549 页;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 2月21—27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8期,总第2454—2455页。),一方面派陈公博、王法勤北上活动。(注:《苦笑录》,第226页。)而西山派的邹鲁则早已在北方运动反蒋(注:《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2册,第541—542页;《回顾录》第2册,第368—369页。)。故一向势如水火的改组派、西山派,在反蒋的大前提下,有了共同合作的机会。
1930年3月18日,汪精卫电请阎锡山速组织政府, 并担任国民政府主席,以资号召。(注:《胡宗铎致孔庚电》(1930年3月 18日戌时),《阎锡山档案·杂派民国19年1月至12月往来电文》, 台北“国史馆”藏,档号19.0372.42/0032—1—12(以下简称《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中华民国史事日志》误记为3月24日。 )阎氏对于组织政府一事,曾表示俟陈公博、王法勤到后,即可筹划一切。(注:《陈公博王法勤致张允荣电》(1930年3月24日), 《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不过,筹组政府之前,必先解决改组派、西山派的党统争议。3月下旬,陈公博、王法勤(改组派)、邹鲁、 谢持(西山派)、赵丕廉、贾景德(晋阎代表)等人,在北平什刹海召开会议,讨论组织中央扩大委员会,解决党政问题。 (注:《中华民国史事日志》第2册,第565页。)由于改组派只承认粤二届,否认沪二届, 邹鲁等坚持粤、沪二届平等,当时在香港的汪精卫也反对粤、沪二届并存,两派因党统问题而起纷争,遂使该次会谈毫无具体成果。(注:《谢持致曹叔季电》(1930年4月3日),《王法勤陈公博致陶冶公卢蔚乾电》(1930年4月5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会后谢持曾致电许崇智,表示:“改组派又欲否认沪二届,讨论数日,持等坚持沪二届平等谈,致无结果。阎有组军政府计划,大势如此,沪主张断难实现,应专效力军事为善。”(注:《谢持致曹叔季电》(1930年4月3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邹鲁也写了一封长电给正在潼关督师的冯玉祥,文中云:
军事进展之时,党事未能商妥,至歉;而未能商妥之故,由于改组派必欲存彼方之二届,而否认沪方之二届……且就粤二届证之,委员为卅余人,反蒋者未及半数,其中改组派则不过数人,非特不能代表粤二届,乃欲否认沪二届,必为整个团结之障碍。证之数年来,反共反蒋均系沪二届,岂反共反蒋出自汪等则为功,出自弟等则为罪乎?进而言之,党统实已破碎,而改组派则破碎之破碎,实不配再言党统。(注:《邹鲁致冯玉祥电》(1930年4月9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谢持、邹鲁均对北平会议中改组派否认沪二届的态度表示不满,谢持且似有放弃再协商之意。
西山派、改组派北平会商破裂后,陈公博、王法勤即于4月1日首途太原,与阎锡山晤谈。据陈、王致胡宗铎电中表示:阎对邹鲁所提沪二届亦不苟同,但坚持政府由党产生,且政府组织应网罗各方,为表示团结已派人赴平接邹、 谢来并。 (注:《王法勤陈公博致胡宗铎电》(1930年4月5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遂有4 月中旬的太原党务会议。
邹鲁对于解决党统纷争,曾经提出三种办法:用一届行使职权;用沪、粤两个二届行使职权;用革命方式另起炉灶。然基于党统已破碎,邹氏认为宜采用革命方式,舍弃法统观念,以有历史及功绩的同志组织干部行使职权。(注:《邹鲁致冯玉祥电》(1930年4月9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赴太原前夕,邹也与阎的代表贾景德、温寿泉举行秘密会谈,获得初步共识为:将党事另行讨论,先组织最高政治会议,并由该会产生政府。(注:《危道丰致张学良电》(1930年4月9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但此一会议结果,仍须征求阎、冯及奉张同意后才能正式对外发表。邹、谢等人就带着这一方案赴太原谒阎,但并没有获得阎的认可,阎锡山仍坚持政府需由党产生。
1930年4月中旬,改组派、 西山派在太原的党务会议又因党统问题而陷入僵局。(注:邹鲁、谢持等人于4月11日离开北平,12 日晚抵达太原;14日与陈公博、王法勤及晋方代表赵丕廉、荣鸿胪、辜仁发、袁鸿昌、郭懋治等举行谈话会;16日举行太原会议。见《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4月11—17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15 期, 总第2558页;《白云梯陈公博致胡宗铎转汪兆铭电》(1930年4 月18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因为党事一直无法妥善解决,坊间传出陈公博极力联冯制阎,并唆使平津工人大罢工以胁制阎氏。(注:《刘珍年致赵辅宸电》(1930年4月 11 日), 《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此则消息虽未经证实,却足以反映党统问题之纠结难解,似乎只有期待汪精卫北上。(注:阎、冯及驻晋各代表都曾电请汪精卫赴太原,陈公博白云梯也致电汪氏北上领导一切,并表示汪若北上有三大意义:表示诚意助阎倒蒋;或可解决党事;可扩大宣传。见《白云梯陈公博致胡宗铎转汪兆铭电》(1930年4月18日), 《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但汪氏亦不认同邹鲁等坚持声明粤、沪二届合并之议,曾致电陈公博、王法勤云:
中央党部扩大会议,乃吾人最低限度之主张,决不再退一步。环龙二届较之蒋之伪三代会更为滑稽……弟意宜详告阎公,二中与西山已无可调停,阎公若重视西山,即请阎公与西山共同组织中央党部及负政治完全责任。(注:《胡宗铎叶琪致陈公博王法勤电》(1930年4月21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对于汪精卫这封近乎决裂的电文,阎锡山派商震、冀贡泉手持亲笔函往晤陈公博等人,谓党务仍归汪氏负完全责任。(注:《王法勤白云梯陈公博致胡宗铎电》(1930年4月25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至于党事,依然盼望容纳左右两派。
另一方面,陈公博认为因邹鲁坚持沪二届党部,致使北平、太原会议均无进展,乃与傅汝霖等相偕转赴平、津与覃振等商洽进一步办法。陈公博等以覃振为西山派中较易沟通且不反对改组派者,与之磋商数日,终使北方党务问题露出了一线曙光。覃、陈商议的原则为:以党国为前提,消释一切个人或派别之意见;完全采取非常手段,撇开数年来党的一切纠纷。在这两项原则下决定:对于党务,则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国事,则召开国民会议并制定约法。(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5月2—8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18期,总第2597—2598页。)谈判数月的党事,有了解决之势,谢持、王法勤、白云梯、邹鲁等人,也相继由太原赴北平加入会商(注:1930年5月4日至7 日,覃振、张知本、茅祖权、傅汝霖、陈公博、胡宗铎、郭泰祺、叶琪和陶冶公等九人在天津会谈得初步决议,即函电阎、冯及在太原党内要人。11日,王法勤、白云梯、谢持由太原抵北平,会议移往北平续商;19日,邹鲁、赵丕廉又自太原来北平加入会商。见《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5月2—8、9—15、16—22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18、19、20期,总第2597—2598、2617、2629页。),终于决定:粤、沪二届各自发表结束宣言,再发表一封联名总宣言。
西山派、改组派好不容易获得的共识,因为汪精卫的一封电文又起波折。1930年6月1日,汪精卫发表通电,重提二届党统问题,强调粤二届为正统。(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5月30日— 6月5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22期,总第2650页。)此举引起邹鲁、 谢持的不满,二人于5 日发电驳斥之(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5月30日—6月5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22期,总第2652页。);12日,汪氏又发表《中央党部扩大会议之必要》一文,虽然表示愿与西山派消释前嫌,一致努力,但依旧坚持粤二届正统论(注:汪精卫:《中央党部扩大会议之必要》,载南华日报社编《汪精卫先生最近言论集(民国19年)》,香港,1930年版,第207—215页。);北方党统之争再起。这期间曾传出汪蒋合作、阎另组劳动国民党等消息(注:《张笃伦致刘文辉电》(1930年6月18日)、《危道丰致张学良电》( 1930年6月24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 且汪精卫与邹鲁又打起了笔战(注:汪精卫和邹鲁等为了“以党治军”、“以人治军”在报上打起了笔战。见汪精卫《以人治军?》,载《汪精卫先生最近言论集(民国19年)》,第232—243页。),改组派、西山派似乎已告决裂;但实际上,覃振曾致电汪精卫劝其牺牲成见,晋阎代表赵丕廉、冀贡泉亦从中努力斡旋,终使两派同意合作。(注:《覃振致汪兆铭电》(1930年6月4日),载季啸风、沈友益主编《中华民国史史料外编——前日本末次研究所情报资料》(38),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影印版,第283页;《覃振致傅汝霖电》(1930年6月26日)、《危道丰致王树翰电》(1930年7月1日),《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冀贡泉:《阎锡山与扩大会议》,载《中原大战内幕》,第447—450页。)其办法为:两派发表一通联名宣言;粤二届发表提议召集扩大会议宣言,再由沪二届发表赞同宣言;署名则皆为“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7月11—17 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28期,总第2715页。)至此,西山派、 改组派的党统之争乃告落幕,北平扩大会议遂于7月13日召开。 容纳左右两派的北平扩大会议,自认承继国民党的正统地位,否认以指派代表产生的南京国民党三全会议,准备召集另一个中国国民党三全会议。至此,中国国民党正式分裂成北平、南京两个中央党部,彼此互争党统。
三、争正统
正统,原为封建社会中某一王朝统一全国后对其一脉相承系统的自称。本文所谓“正统”,系指行使国家政治权力的法统,亦可称为“政统”。
阎锡山发动军事倒蒋之初,即明白政治上需要另立一个中央,来否认南京政权;同时,将来善后在法统上也才有所凭恃。(注:李茂盛等著:《阎锡山全传》上册,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 第460 页。 )1930年2月,阎氏于“电报战”中即强调“党人治党,国人治国”; 其致蒋电云:“惟党国者以党为主体,个人中心之武力是党国之障碍,必须一起交还于党。”(注:《阎锡山致蒋中正电》(1930年2月20日),《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第7册,第60页。)2月23日,阎等45人联名通电中亦云:“夫以党治国,必有整个的党,始能成整个的国。党若破碎,国必不能不破碎。今欲求统一之国,必先求整个之党。”(注:《阎锡山等45人通电》(1930年2月23日), 《蒋档·革命文献(统一时期)》第3册,第66—68页。 )故阎氏一直坚持扩大会议必须容纳左右两派,且政府一定要由党产生。
扩大会议联名宣言中否认南京的三全大会,主张要“以整个的党,还之同志;统一的国,还之国民。”(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7月11—17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28期,总第2716—2717页。)该会议的成员包括粤、沪二届委员和以军事首领身份加入的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等(注:陈公博回忆扩大会议含括一、二、三届委员,阎锡山、冯玉祥均以三届委员身份加入。见《苦笑录》,第231 —232页。上段回忆可能有误,因为扩大会议系反对南京三全大会, 若容纳三届委员,将难以自圆其说,又如何去“争党统”。阎、冯、李(宗仁)等,均以军事首领身份加入,原本亦包括张学良,但张未参加。见《危道丰致熙洽电》(1930年7 月 3 日), 《阎档·杂派往来电文(1930)》。),即阎所谓之“整个的党”。阎氏既然已达成“整个的党”,就要以此为基础,去完成“统一的国”,即组织国民政府来与南京国民政府“争正统”。
扩大会议成立后,汪精卫即离港北上,于7月23日抵达北平, 随即与谢持、邹鲁等交换党政意见,确定党的理论及今后党务办法,双方获得了共识(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7月18—24 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29期,总第2725—2728页。),并于28 日第一次谈话会通过“求党的真实意义实现”的7项基础条件:(1)筹备召集国民会议,以各种职业团体为构成分子。(2 )按照《建国大纲》制定一种基本大法(其名称用约法抑用宪法再定),确定政府机关之组织及人民公私权利之保障。此基本大法,应由国民会议公决,如时期紧急或由扩大会议宣布,将来俟国民会议追认。(3)民众运动、 民众组织应按照《建国大纲》,由地方自治做起,严防共产党激起阶级混斗之祸端。(4)各级党部对于政府及政治,立于指导监督之地位, 不直接干涉政务。(5)不以党部代替民意机关。(6)总理遗教,所谓以党治国乃以党义治国,应集中人材,收群策群力之效。(7 )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按照《建国大纲》采均权制度,不偏于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注:《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0年7月25—31日),《国闻周报》第7卷第30期,总第2741页;冯玉祥:《冯玉祥日记》第3册, 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97页。 )学者曾评述上列七项基本原则:系国民党人基于数年党治的经验所得,不失为救偏补弊的良策。(注:《三十年动乱中国》,第164—165页。)不过,无论是阎锡山或汪精卫,都认为组织国民政府才是首要之务。
阎、汪等筹组国民政府,除与南京中央争正统并建立领导重心外,还具有下列几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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