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收获”计划对我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及我国农业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盟论文,农产品论文,我国农业论文,我国论文,计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11月4日,中国政府总理朱槠基与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其目标是要在2010年与东盟较为发达的6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建立起自由贸易区,与其他4国在2015年实现这个目标。
“早期收获”计划是《框架协议》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为了加速实施该协议,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及东盟六国对近600种《海关税则》中第01-08章的产品(即01活动物,02肉及食用杂碎,03鱼,04乳品,05其它动物产品,06活树,07食用蔬菜,08食用水果及坚果)进行减税,2004年降到10%的平均水平,2005年降到5%,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降到零。
到2003年6月18日,中方与泰国又签署了在“早期收获”计划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规定对于07章和08章的产品,对方应不迟于2003年10月1日取消关税。因此,“早期收获”计划事实上已提前实施。
一、“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之前,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情况
中国向东盟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类、肉及食用杂碎类、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类产品。2002年,上述四类产品对东盟出口额合计为5.7亿美元,占八类产品出口额的93%,其中蔬菜产品出口最多,金额达到2.3亿美元,所占比重为40%,其次是食用水果及坚果类产品,出口金额为1.8亿美元,所占比重为31.6%,其余四类产品出口合计0.4亿美元,所占比重为7%。2003年1-10月份,中国对东盟地区出口水果2.13亿美元,占全国水果出口总额的18.02%,同比增长29.9%;1-8月份中国出口东盟地区的蔬菜为2.32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11.99%。在中国对东盟的早期收获产品的出口中,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越南和泰国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2002年总共6.1亿美元的出口额中有5.5亿美元是对上述五国的出口,占97%。
中国从东盟进口的主要农产品是食用水果及坚果类、蔬菜类、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类,2002年,上述3大类产品进口总额4.4亿美元,占8类产品进口总额的93.6%,其中食用水果及坚果类产品进口额达到2.2亿美元,占46.8%,其余5类产品进口合计0.3亿美元,占全部进口额的6.4%。东盟各国中,泰国、越南、菲律宾和印尼是中国的主要进口国,2002年,我国从上述四国进口的金额合计为4.0亿美元,占全部进口额的91%,其他六国进口额合计0.4亿美元,仅占9%。
作为加速实施“早期收获”计划的对象,泰国在该计划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中泰两国的农产品贸易中,中国农产品对泰国的出口主要有苹果、白果、大蒜、盐水蘑菇、松茸、梨、板栗、竹笋、萝卜、洋葱、马铃薯等,出口的主要省份为山东、广东、福建、江苏、四川、云南等。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年鉴》的数据,2001年我国对泰国出口01-08章的农产品金额为3039万美元,2002年为5793万美元。泰国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主要品种都是水果,包括榴莲、木瓜、山竹、龙眼、香蕉、荔枝、红毛丹等,2001年泰国出口到中国的01-08章的产品金额达2.39亿美元,2002年这个数字为2.17亿美元。相比而言,在中泰农产品贸易中,中国处于明显的逆差地位。
2000年和2001年,中国与东盟六国在前8章产品的贸易达到基本平衡,中国略处于逆差地位,2000年之前也基本是这样的情况。2002年中国在这前8章产品中对东盟六国的出口首次超过了从东盟六国的进口,顺差高达5500多万美元。
二、“早期收获”计划对我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及农业的影响
“早期收获”计划及中泰之间的协议所规定的产品都是以水果和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讲,其影响肯定是巨大的。
(一)“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的情况及目前的影响
由于“早期收获”计划的正式实施开始于2004年1月1日,目前暂时无法获得最新数据,因此,我们从考察去年10月份中泰率先实施“早期收获”计划的情况入手进行分析。
2003年10月1日,中泰两国正式实施蔬菜水果贸易“零关税”计划,这一协议包括了《海关税则》中07-08章中的188个税目产品,其中蔬菜产品108个,水果产品80个。10、11两个月,中国出口到泰国的水果和蔬菜达2.5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88%,贸易额为877万美元,增长了16%,其中增长较快的为苹果和梨等温带水果;泰国蔬菜和水果对中国的出口量达到33.3万吨,出口额约4300万美元,增长了139%,主要为木薯、龙眼和榴莲等。而中泰两国市场上水果与蔬菜的价格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表1:2003年10、11月份部分中国水果在泰国市场的批发价格 单位:铢/公斤
苹果
梨
橘子
红富士 龙黄牌
天山 砀山
直径6.8 直径6.3
10.1前
3319
32
14.5
22
15
10.10
30
17.5
25
14.5
22
15
10.25
27
16.5
18
13.6
20
13
11.10
2316
15
13.6
20
13
数据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的苹果、梨、橘子的价格都下降了,其中红富士苹果降幅为30%,天山梨降幅则达到53%,而这两种水果正是中国对泰国最具竞争优势的水果。据泰方统计,10月份泰国从中国进口的苹果达到18294吨,梨6235吨,与上年同期相比都有了较大的增长,很显然,出口扩大、价格下降都得益于“早期收获”计划。
反观泰国出口至中国的主要水果的价格,其销售价格总体变化不大,价格下降最多的其降幅也不超过5%,然而根据“早期收获”计划,泰国水果理论上平均可降30%。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泰国出口中国的水果主要是榴莲、山竹、龙眼等热带水果,10月份已过产销旺季,求大于供,同时,虽然进口已经“零关税”,但是经销商仍然维持着较高的批发价格,并没有将“零关税”带来的好处转移给零售商和消费者。
下面再来看看蔬菜市场的情况:
从表2可以看出,从中国出口的这些蔬菜(除了葱头)在10月1日“零关税”之后不下降反而上升,这主要是因为泰国的饮食习惯倾向于辛辣和味道浓重的烹饪方法,对以上蔬菜的需求量比较大,因此“零关税”的实施并没有对这些蔬菜的价格造成明显影响,而泰国对中国的蔬菜出口占中国市场的份额还小,对价格并不能形成多大的影响。
表2:2003年10、11月份部分中国蔬菜在泰国市场的批发价格 单位:铢/公斤
大蒜 洋葱 红辣椒 马铃薯 胡萝卜 葱头
10.1
14
50
15
13
20
34
10.25
16.1
65
17
15
22
30
11.10
15.1
55
20
18
22
17
数据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因此,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就中泰两国而言,中国的蔬菜和泰国的水果在对方国家市场上拥有较大的容量,在实施了“零关税”之后,虽然进口价格下降了,但是商品的国内价格却没有明显的下降,有些产品的价格甚至上升了,这主要是因为经销商利用了这类产品市场容量大,求大于供,具有较低的需求价格弹性的特点,对商品少降价或者不降价,甚至涨价,赚取了更高的利润。这对于中国的蔬菜出口商和泰国的水果出口商要进一步扩大出口,增大市场占有量,增加出口盈利是十分不利的。而对于中国的水果来说,在“零关税”实施之后,进入泰国市场的价格及泰国国内价格都下降了,同时出口数量也在上升,这样的效果是正面的。
由于东盟六国中的其他五个国家在07、08章农产品贸易方面的相似性,以上的结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可以将其推广至“早期收获”计划之下的其他五个国家(只是就中国生产的蔬菜这一项要稍做一些修改,因为某些东盟国家的饮食习惯与泰国不同,对表2之中的某些蔬菜需求量较小)。若将农产品范围扩大至01-08章,东盟六国同样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因此,我们可以就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早期收获”计划之后的中国农产品贸易所受影响进行预测。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农业所受影响的预测
1、“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意味着在2006年将完成第一批废除关税计划,这包括大约600项产品,相当于总数的10%,对于中国来说这首先是一个极大的机遇。
(1)扩大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增加农业收入
中国与东盟在农产品生产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尤其是中国的温带水果如苹果、梨等在东盟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关税的降低意味着我国的出口产品价格下降,这将进一步增强中国产品在东盟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大市场份额。如2003年10月份云南对泰国果蔬出口就超过了2003年1-9月的总和,这正是关税减让所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中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扩大农产品的出口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因此,随着出口的增加,农业、农民的收入也会得到提高,这又会促使农民进一步扩大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反过来再促进出口。
(2)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生产合理布局
农产品进口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在国内市场上所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这样会促进政府加快采取各种措施发挥中国各地的地域优势,因地制宜地进行结构调整,加速并扩大本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的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的合理布局。
(3)促进农业先进技术的交流
中国在肉类加工、水产养殖、种植业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而东盟在动物养殖、水果生产及加工方面的技术优于中国,通过“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可以促进双方在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双方的农业生产率。
2、“早期收获”计划给中国农业带来的机遇毕竟是有限的,它带给中国农业更多的是挑战。
(1)我国农业竞争压力加大,某些部门和地区将受较大冲击
虽然中国与东盟农业生产的水平都不高,技术含量偏低,农产品均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为主,但总体而言,特别是“早期收获”计划之下所列的农产品,中国与东盟相比处于微弱劣势,特别是比起泰国、菲律宾。
表3:2000年中国-东盟六国显示性比较优势的比较
国别农产品
矿产品
制造业
其他
文莱0.0052
9.1037
0.2262
0.0521
新加坡
0.2584
0.8166
1.1184
0.8818
马来西亚
O.9339
1.0659
1.0424
0.1871
菲律宾
O.6277
0.2164
1.1886
0.0007
泰国1.6351
0.3849
1.1012
O.6655
印尼1.5668
3.1351
0.7330
0.0047
东盟0.8515
1.1801
1.0257
0.4481
中国0.7125
0.3490
1.1617
0.0221
数据来源:http://www.aseansec.org
从上表可以看出,中国对东盟的优势产业在于制造业,而不在于农业。从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居前六位的产品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这前六位产品分别是:机电、音像设备及零部件;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矿产品;化工及相关工业产品;植物产品;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那么,此次“早期收获”计划减税品种多、减税幅度大、时间过渡快的特点对我国农业的冲击就是显而易见的了。
就水果这个部门来讲,中国西南一些省份能生产荔枝、龙眼、香蕉等热带水果,在国内也十分畅销,但是东盟国家这些水果的生产成本低,具有规模经济效益,且成熟期略早于中国,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在低关税或者零关税的条件下进入中国将使这些省份的特色水果产业难以为继。同时,由于“早期收获”计划从签署协议到产品降税仅有一年多时间,如此之短的时间几乎没有给中国的农业提供任何过渡期,那些受影响较大的西南省区已没有充足的时间对农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将会遭受较大的损失。
(2)保护力度不足,形势严峻
此次中国为了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与东盟实施的早期收获计划中,没有提出对国内农产晶实行特定产品和例外产品保护,这体现了中国作为大国的风范与合作的诚意。但是由于国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业在全国各个省区中地位不一,同时农业产业中各个部门的实力也不一样,若没有这样针对特定产品的保护或例外产品保护,中国的农业特别是西南诸省份的水果产业将面临严峻挑战。
(3)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难以应付外来竞争
中国农业依然以传统农业为主,实行粗放式经营,其经营规模小,难以在品种、质量上形成统一的规范,技术水平差,农民整体素质不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很弱,在市场竞争中基本上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同时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缺乏有经验有实力的经营主体,给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和资金风险,也导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困难,这样的生产经营状况难以应付“早期收获”计划所带来的竞争。
(4)农产品流通环节缺位限制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我国在很多农产品的生产上是大国,但却不是这些产品的贸易大国,这主要是因为农产品流通环节严重缺位所造成的。农产品生产、运输、储藏、包装、销售是一体化的,但是我国生产和销售保持着比较落后的模式,其他环节还急需建设和加强。以中国的温带水果向东盟国家出口为例,要从长江以北的华北、西北地区将大量水果顺利地输往东南亚地区,以现在的流通环节所能提供的服务,其成本往往抵消了“早期收获”计划所带来的关税开支节省,结果到岸价仍然很难显示出明显的价格优势,从而限制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农业产后服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世界上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值约有70%是通过产后的贮运、保鲜、加工等环节来实现的,而中国在这一环节上最为薄弱。面对“早期收获”计划所带来的良好出口机遇,我国农业部门应该大力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中国的农产品出口。
(2)培育优良品种,发展特色农业
中国农业的发展还没有完全摆脱单单注重扩大规模的传统思路,长期以来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增加产量上。我国是亚洲地区蔬菜的重要生产地,产量占全亚洲总量的70%,我国也是世界主要苹果生产地,2001年的苹果产量占到世界总产量的1/3还多。但是由于品种单一,质量平平和缺乏特色,产品的竞争力并不强,很难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因此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盈利的重点在于培育良种、发展特色上。
(3)大力推行“走出去”战略,变被动为主动
“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给中国特别是西南诸省份的农业发展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但是我们若借此机会大力推行“走出去”战略,就同样可以发挥我国农业方面的比较优势,并解决西南诸省农民的收入问题。我国可以将本国在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的优势与东盟国家的自然资源优势相结合,即让我国的农业技术人员、农民到东盟的某些国家去承包果园、菜园、湖泊,开垦新的土地,利用东南业有利的气候资源,以人之长补己之短。这样,我国在资金和技术上的比较优势不仅可以得到继续发挥,而且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增加他们的收入,这样可以有效地缓解“早期收获”计划对我国西南地区农业的压力,而且伴随着自由贸易区的逐步建立与完善,“走出去”战略可以为我国农业开辟一条长远的发展道路。
(4)建立健全统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体系,促进贸易顺利开展
由于中国与东盟一些国家之间还没有统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导致双方在检验检疫技术问题,特别是农产品的化学残留问题上极易产生分歧,因此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可能会因此面临各种非关税的贸易壁垒,双方可能会在农产品贸易上产生一系列摩擦。所以,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一些部门必须建立起合作磋商机制,尽快建立健全统一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体系,保障中国—东盟贸易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