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险灾害危机管理的跨学科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灾害论文,危机论文,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伴随着风险灾害危机管理即应急管理的实践发展,对于风险灾害危机的研究也在发展和深化,并反过来指导和影响着应急管理的实践。 风险灾害危机研究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最近的十年期间,应急管理实践发展得相当快,“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的应急管理体系建成并应对了包括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在内的自然灾害,包括甬温线动车追尾、“东方之星”游轮翻沉、天津港化学危险品仓库起火爆炸在内的事故灾难,包括阜阳劣质奶粉、三鹿三聚氰胺奶粉、H7N9人感禽流感在内的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包括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在内的社会安全事件等等众多突发事件,各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应急管理的效果在总体上也呈提升之势。另一方面,又不能否认“越应急、急越频,越减灾、灾越多,越维稳、越不稳”,这说明仅仅重视应急处置、灾害救援和处突维稳,并不能降低风险、减少危机,必须加强源头风险治理和长期动态监管。 伴随着应急管理实践的发展,对应急管理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提升,以及对导致风险、灾害、危机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等等,也兴旺发达起来,吸引了多个学科、众多专家学者的参与。不过,同应急管理实践的需要相比,目前的研究现状还差强人意,往往停留在或就事论事、未能发现其中的规律性,或照抄照搬、未能立足于中国本土实际,因而指导性、前瞻性不够;同其他学科的发展相比,应急管理研究尽管发展速度很快、势头强劲,但毕竟研究基础薄弱、积淀不深、成果较少,研究队伍不强、力量分散、大腕缺乏,研究者学科背景杂多、话语体系各异,因而形不成团队、影响力不大。 科层式的管理与研究的局限性 我们面对的客观世界其实只有一个,但在研究时,人们总是按照学科来进行的,学科本身又是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专业、三级方向来设计的,呈现出科层式结构;在管理时,政府和较大型的企事业单位也总是按照分科的原则设置分管部门、按照分级的原则设置管理层级,还是呈现出科层式结构。在不同学科的视角中,对同一个客观世界抓取到不同的面相、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站在管理的不同部门和层级上,又会出台不同的管理措施。例如当前我国大片地区频繁出现的雾霾天气,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对此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解释,可是谁也说不清楚;究竟应当如何应对,对此不同的部门又有不同的主张,可是谁也解决不了问题。那么,是否可以指望有一个大师能够统一各学科的不同观点而提出终极性的真理,有一个机构能够协调各部门的不同主张而给出所有人都满意的办法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科层式结构的这种缺陷在应急管理领域暴露得十分明显。现在已进入风险社会,各方面的不确定性急剧增大,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层出不穷,国家安全、人民安居、社会安定面临极大的挑战。所有这些,都属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①。解决这些问题,仅仅依靠政府必然收效甚微。自2003年“SARS”来袭后,我国建立了应急管理体系,10年来,全国共发生86起I级(特别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其中除了7起属于自然灾害以外,77起事故灾难和2起公共卫生事件的肇事者和责任人首先都是企事业单位,其次才是政府相关规制部门。这本身就证明引发重大政治社会影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有绝大部分是因为私人领域的风险政策出了问题,以及政府规制出现疏漏。因此,即使政府应急管理体系能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其预设的功能,也无法有效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频率,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结论必然是,要将私人领域的风险政策纳入公共政策的框架,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的管理必须让位于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即各种公的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的协同治理。 而且还要看到,政府科层制结构本身,也影响了政府应急管理体系预设功能的发挥。例如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这是同政府自身的科层结构相一致的;但是一旦遇到跨界(超出某一职能部门管理范围)、跨域(发生在不同行政区划结合部)、系统性(由社会各子系统的交互作用加上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介入,其影响作用扩散到整个社会)的风险危机,或是遇到条块分割领域的应急处置,往往会失效。又如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中,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责权划分与关系协调,综合(如应急办)同分类(如减灾、安监、疾控、维稳、食品安全)应急机构之间的责权划分与关系协调,临时(如应急指挥部)同常设应急机构之间的责权划分与关系协调等等,都成了难题,往往要通过最高层级领导的批示、干预方能得到解决,从而影响了应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科层式的管理机构难以有效地完成应对风险灾害危机管理的任务,相应地,在科层式结构下的任何一个学科也都难以胜任对风险灾害危机及其管理的研究任务。也就是说,从管理和研究的现状来看,应急管理的实践,没有一个成熟的独立部门来应对;应急管理的研究,也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独立学科。应急管理实务将来会否形成一个常设机构来主持?我们不知道;应急管理研究将来会否形成一个独立的学科?我们也不知道。应急管理实务目前只能依靠多部门分工协同;应急管理研究目前也只能依靠多学科合作。 从科学发展史看跨学科研究 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发展也不例外。在古代社会,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常常是囫囵吞枣式的混沌认识、不知细节的整体观、不追根究底的运动观,属于朴素的辩证思想。近代实证的自然科学则大大深化了人们对局部和细节的认识,提供了对每一个现存事物的精致的认识,却忽视了整体,忽视了事物之间的联系及其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陷入了形而上学的窠臼。恩格斯曾实事求是地肯定了近代自然科学及其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的进步性和历史地位,但也指出其由于缺乏辩证思维而不能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不能在“多样性的统一”中再现处于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中的事物;预示了科学认识借助于辩证的理论思维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并以当时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细胞学说、生物进化论)作为例证。不过,基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恩格斯指出:“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进行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②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涌现了一系列新手段:以“老三论”(系统学、信息论、控制论)与“新三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超循环理论)为基础催生了系统工程,人工智能的发展导致模拟仿真,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信网技术引发出大数据分析。所有这些新手段和辩证的理论思维一起,促使许多相关学科之间不断的渗透、交叉、融合,甚至在传统的自然科学和传统的历史学科(社会科学)之间也呈现接近、融合之势,自然科学开始承认并研究现存自然界发生发展演化的历史,社会科学也承认并研究人类社会所具有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科学研究领域出现了跨学科研究的趋势,人才培养领域也出现了通才通识教育的潮流。 其实,学科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提供独特观察视角、特有概念范畴体系、专门研究方法的基本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另一类则是具有独特研究对象的问题领域,如城市管理、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等,犹如管理部门也分为两类——专业部门和综合部门——一样。照此来看,显然应急管理属于后一类学科和后一类管理部门。前一类学科的缺陷在于其所固有的不完备性;③后一类学科的缺陷则在于其内部的不统一性。不过,缺陷同时也意味着学科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和可能性。 从应急管理的对象看多学科合作 根据2007年1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应急管理对象的“突发事件”,被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其后的应急管理实践中,公共卫生事件又被分为疾病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事件两类,相应地,也就有了减灾、安监、疾控、食安、维稳等五套分类管理的应急体系;2015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又与时俱进地增加了一类应急管理的对象:经济安全事件。 正因为突发事件的类型繁多,不同类型、乃至同一类型内部的不同种类的突发事件,性质各不相同,其应对方法当然也大相径庭。不仅没有能够“通吃”所有类型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的万能学科,而且每一类型突发事件及其应对都需要多学科合作,绝非一门学科力所能及的。例如: 针对自然灾害及其应对机制“减灾”的研究,就有赖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医学、灾害社会科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的介入,或者说,上述这些学科在对自然灾害和减灾的研究中都可以大有作为。而且,自然灾害又分多种类型,干旱、洪水、雨雪、风暴、地震、地质灾害及其应对,也都需要依靠不同专业的自然科学、不同专业的工程技术等等来发挥作用。 针对事故灾难及其应对机制“安监”的研究,有赖于自然科学、安全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医学、管理学等学科的介入。而且,事故灾难更是多种多样,即使同一种类的事故灾难,其应对办法也大不相同,如一般的火灾和由危险化学品引致的火灾就完全不是一回事,天津港燃爆事件的应急救援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缺乏必要的信息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才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同理,针对疾病传染病及其应对机制“疾控”的研究,有赖于医学、药学、检疫技术、生命科学、工程技术等学科的介入;针对食品安全事件及其应对机制“食安”的研究,有赖于医学、药学、农学、检验检疫技术、信息技术、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介入;针对社会安全事件及其应对机制“维稳”的研究,又有赖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治安学、管理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介入;对刚刚被纳入应急管理对象的经济安全事件及其治理的研究,则更多地有赖于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介入。 至于综合性、系统性的风险灾害危机,那就更需要多学科参与、多学科协同,特别是需要钱学森先生所创立的系统工程学了。 从应急管理的结构看多学科合作 现在许多关于应急管理的研究都还停留在案例研究阶段。诚然案例研究既必要也有意义,但也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可以说,每个案例本身以及所处的社会情境都各不相同,从其中某个案例研究引出的结论(包括经验或教训)不仅会不适用于其他的案例,甚至还会取得完全相反的效果。例如,2008年4月28日,山东省胶济铁路淄博段两列客车相撞,造成72人死亡、数百人受伤;2011年7月23日,浙江省甬温铁路温州段两列动车追尾,造成35人死亡、数百人受伤。这两起突发事件均属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办法相同、新闻发言人也是同一个人,前一起被树为事故灾难类应急处置的典范,后一起则被社会舆论广为诟病。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时隔3年零3个月后,社会情境有了极大的不同,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两网合一,人们了解灾难现场的信息渠道已不能被官方所垄断。又如,如果说2015年6月1日“东方之星”游轮翻沉事件应急处置的最大教训是“消极等待”的话,那么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危化品火灾事件应急处置的最大教训则是“过于积极盲动”。这些实践都证明,单一的案例研究所得到的结论往往不具有普适性,即很难由此找到重复性或日规律性。 虽然应急管理策略与行为在不同的案例情境中差异极大,但应急管理的尺度和结构却相对稳定。所谓“尺度”,是指理解应急管理的视野范围;所谓“结构”,则是指应急管理中核心要素的相互关系。重视尺度和结构,这也是“系统思维”在应急管理研究中的应用。概而言之,对中国应急管理的理解主要存在着五个尺度,相应地,中国应急管理也就存在着五种结构。④ 首先,在社会变迁尺度上,应急管理的结构表现为应急管理、公共危机治理、社会风险治理这三者的关系。突发事件根源于社会风险,社会风险导致公共危机,突发事件使得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之间潜在的因果关系显性化;⑤因此,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只能控制事态,减轻突发事件的后果,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有赖于社会风险治理,需要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五个维度减少社会风险的制造;公共危机可视为突发事件的政治后果,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损害,公共危机问责和政府对政治责任的回应,能够推动应急管理过渡到社会风险治理。⑥从理论上看,中国的社会风险治理应采取“三位一体”战略——“主动治理”、“动态治理”、“系统治理”;从现实路径来看,应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切人,并延伸至公共危机治理,进而推动社会风险治理。⑦这是应急管理在社会变迁尺度上的理想结构。对于社会变迁尺度上应急管理结构的研究,显然需要仰赖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合作。 其次,在稍小的尺度上,应急管理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是治理结构在突发事件情境下的反应,既存的治理结构潜在地决定了应急管理的结构。在一般意义上,治理结构体现为国家、市场、社会这三者的关系,治理结构对应急管理的潜在约束也就表现为国家、市场、社会这三者在应急管理中的角色、功能和相互关系,也即应急管理中政府机构、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相对于政府而言的非政府组织与相对于企业而言的非营利组织)的角色、功能和相互关系。中国一直是“强政府”国家,但这并不意味着应急管理不需要私人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参与,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从风险起因来看,各类风险相互交汇形成系统性风险,⑧最终都是公共风险,⑨没有政府、市场、社会的共同参与,就没有风险共担,也就无法实现风险治理。二是市场和社会的参与意味着资源的异质性,这有利于满足灾害中不同群体的异质性需求或同一群体不同时期的差异性需求。三是即便政府力量再强大,职责覆盖范围再广,也无法满足受灾群体的所有需求。因此,政府机构、私人部门、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多元参与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应急管理在治理转型尺度上的理想结构。显然,对于治理尺度上应急管理结构的研究,需要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等多学科的合作。 再次,应急管理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安全服务,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必须承担首要责任。因此,在更小的尺度上,应急管理还是政府架构在突发事件情境下的反应,政府架构也潜在地决定了突发事件情境下应急管理的结构。政府架构在纵向上表现为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府际关系,府际关系的重点是要区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实施合理的分级管理;政府架构在横向上表现为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同一层级上不同管辖区政府之间的关系,其要解决的是“分类管理”和“区域合作”的问题;此外,政府架构还表现为常设的应急管理机构与临时的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关系。对于政府架构尺度上应急管理结构的研究,显然需要借助于管理学(特别是行政管理学)以及政治学、法学、财政学、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合作。 如果尺度再缩小一下,可以把应急管理自身看作是一个政策体系。任何国家的应急管理至少都包括立法和执行两个过程,前者主要表现为法律法规,刚性,效力高,一旦制定便保持相对稳定;后者主要表现为应急预案,弹性,效力相对低,但易于随情势变化而调整。应急立法与应急预案的合理关系应当是“立法先行,预案执行”。⑩对于应急管理这一结构的研究,需要法学、管理学、政治学、公共政策学、安全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合作。 在最小的即第五个尺度上,应急管理运行机制也存在自身结构,即应急管理循环中“减缓”、“准备”、“响应”、“恢复”的角色、功能与相互关系,中国的应急管理循环圈为:预防与准备、预警与监测、救援与处置、善后与恢复。对于应急管理这一结构的研究,则需要管理学、社会学、自然科学、安全科学、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合作。 源于多学科合作、止于新学科诞生的跨学科研究 如前所述,基于不同的学科视角来研究应急管理,必然会看到不同的面相、得出不同的结论,真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处理得不好,就会出现文人相轻、学科相讥这样一种令人不悦的现象。 同样如前所述,每个学科其实只是从自身特有的视角出发观察与研究客观世界,因而都具有不完备性,谁也不可能穷尽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而各个不同学科在研究同一客观世界、抑或同一特殊领域或对象时,应当相互抱着包容、欣赏、学习的姿态,做到“仁者也见智”、“智者也见仁”。这就是所谓多学科合作。 有了多学科的合作,就会出现跨学科的研究,即立足于原先所擅长的学科,引入另一学科中特有的视角、概念、方法,以发现原先学科研究中所看不到的东西、所得不出的结论,从而补充和丰富原先的学科。典型的案例如,面对1929-1933年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萧条,萨伊所提出的“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市场教条无力解释,更无法应对;这时凯恩斯引人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提出“经济人”也具有“消费倾向递减”、“投资倾向递减”、“流动性偏好”等三个心理倾向,从而圆满解释了这场经济大萧条的原因,实现了经济学中的“凯恩斯革命”。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包含军事订货、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支出在内的“赤字财政”政策,有效地刺激经济,成功地实施政府的经济干预。大洋彼岸的美国“罗斯福新政”采纳了凯恩斯的主张,率先走出了大萧条;二战后的欧洲各国也大力推行凯恩斯的干预主义经济政策,纷纷从战后废墟上得以复兴。 跨学科的研究可以丰富和发展原先的学科,在多学科参与某个特定领域或特定对象研究的过程中,各学科之间的相互“跨”,可以丰富和发展各自的学科本身(最起码也能扩充学科的研究范围,得出学科原先得不到的结论),但是并不意味着新的交叉学科的诞生。只要新的交叉学科尚未诞生,跨学科研究就将继续存在下去。所有的新的交叉学科都是跨学科研究发展的结果,但并非所有跨学科研究的领域都会产生新的交叉学科。所以,跨学科研究源于多学科合作,止于新的学科诞生。 这些年来,笔者及其领衔的研究团队,先是做了将社会学风险预警研究和行政学危机管理研究加以整合的跨学科研究,(11)继而做了将社会科学界的“风险”与“风险治理”、管理学界的“危机”与“危机管理”、理工科界的“灾害”与“灾害救援”、实务部门的“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等概念加以整合的跨学科研究,(12)最后形成了产生较大影响的研究专著《中国应急管理:理论、实践、政策》。(13)但所有这些,仍然还属于跨学科研究的范畴,距离新学科的诞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跨学科研究的困难 science译为“科学”很有道理,因为它是需要通过“科”(学科、科班)才能“学”到手的。这样一来,跨学科研究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从客观方面看,学术共同体是按照学科组建的,学术话语即概念范畴体系和研究方法也是按照学科区分的,学术评价如学位授予、职称评定、课题申请、奖项评选、资源分配等还是按照学科进行的。一旦搞跨学科研究,其成果交由哪个学科来评价?要申请学位,该由哪个学科来授予?申报职称、课题、奖项,又要交给哪些同行专家评审、经由哪个学科组投票表决?所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强有力的外部制约因素,任何人都绕不过去。 再从主观方面看,在学者个人层面,一个人熟悉所跨的学科难,立足原先的学科吸收消化所跨的学科更难,以跨学科的研究成果推进原先所立足的学科、甚至搞出新的交叉学科则是难上加难;在研究团队层面,跨学科研究团队的带头人难觅,团队内部多学科人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和合作研究任务艰巨。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既然风险灾害危机及其管理是任何一门现有的学科都无法胜任、需要多学科的加入并合作,就必然需要也会引发跨学科的研究,而且这种跨学科的研究一定会优于单一学科的研究;那么无论困难再大、障碍再多,我们也应当沿着跨学科研究的道路继续前行。为此,就要充分发扬团队精神,依靠相关研究机构内和机构间的团队合作,依靠学界和政界、研究者和实务者的合作。 当年费孝通先生曾憧憬各国文明“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我们期盼,应急管理领域内多学科合作和跨学科研究也将迎来这一最高境界。 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2年11月8日。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65页。 ③德国著名数学家哥德尔在1931年提出了不完备性定理,证明了任何一个自洽的形式系统内必定包含既不能证明真也不能证伪的命题。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不仅使体系最严密、表述最严谨的数学、逻辑学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而且还深刻影响了哲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以及离不开数学、逻辑学、语言学来表述的各门学科。 ④参见张海波、童星:《中国应急管理结构变化及其理论概化》,《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⑤童星、张海波:《基于中国问题的灾害管理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⑥张海波、童星:《公共危机治理与同责制》,《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2期。 ⑦张海波、童星:《战略性治理:应对突发事件的新思维》,《天府新论》2009年第6期。 ⑧OECD,Emerging Risks in the 21st Century:An Agenda for Action,Paris:OECD Press Service,2003. ⑨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 ⑩张海波:《中国应急预案体系:结构与功能》,《公共管理学报》2013年第2期。 (11)参见童星《社会学风险预警研究与行政学危机管理研究的整合》,《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2期。 (12)参见童星、张海波《基于中国同题的灾害管理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13)该著作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出版,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并获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标签:社会风险论文; 应急管理体制论文; 危机管理论文; 灾害救援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经济论文; 自然科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