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意识是真实的吗?——兼评当前“认知革命”的贡献与局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认知论文,意识论文,自主论文,贡献论文,真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一、如何使实验进入哲学讨论 上世纪末兴起“认知革命”以来,很多心理学家、神经科学家和进化生物学家尝试从实验的角度探讨哲学史上悬而未决的问题。其中,关于“自由”(freedom)和“自主”(autonomy)的争论是基础性的,因为一个人是否自主,决定着人们是否负道德责任,进而决定着整套社会规则。①不过当前争论虽热,却未必严谨,每当一个哲学命题或某种日常经验与实验结果不融贯,就会有人得出“证伪了自由意志”甚至“解构了自我”这类结论。但是自我、自主和自由这些哲学概念所涉及的极广,有时定义的差异就已经导向了某种结论。因此,要考察这些实验是否形成了一场革命,首先要严格界定对象概念。 自主意识,即感觉到我们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这里加上“意识”二字,是为了强调“自主”从来都是一种被我们“意识到”(be conscious of)的体验,并不等于客观的存在——这也使得哲学家们对自主一直争论不休。正因为这一概念充满争议,所以本文在认知革命背景下考察的、作为意识的自主,要与下面几种理解区分开: 首先是康德式的、现象世界之外的、作为人普遍先验能力的自主性——这可能是现代哲学中关于“autonomy”一词最重要的论述,但康德的方法论基础是“不以任何关切为根据”,如此方能得出“对一切有理性的东西都有效的规律”。②而当前认知革命的成果都是从经验实证出发的,并没有论证普遍抽象形式的能力,也没有这种野心。再者,某种广泛的、对内部和外部条件都有要求的自主性——如法兰克福的论述:我们自主的行为不能受他人的支配,也不能受我们内部的强迫。但分析外部条件往往会涉及权力分配上的“自治”(亦为 autonomy)以及强制与自由等更易混淆的政治哲学概念,因此笔者主张对外部保持一种知识上的谨慎,不做过度诠释。而那些更理想化的规范性主张——自主不仅要求对自己行为和信念的支配,还要求它们是可修改的,形成一种“自我的创造”。③虽然这样的道德哲学令人向往,但在研究其真实经验和局限之前,不能先接受这样一种乐观诉求。 因此,本文中的自主,是在一种经验的、内部的、实证的意义上谈论的,也有科学家用“voluntary”一词予以代替。同时,由于自主意识首先是一种主观的、内在的感受,而实验对象都是为客观的、可测量的时间和空间结构,故而实验只能从侧面描述和定位意识,而不能跨越“难问题”,直观地认知意识。因此严格地说,实验考察的对象都是克里克所谓意识的“关联物”(correlate)。④ 另外,很多哲学家并不区分自主和自由,这在心灵哲学中问题不大。但是自由这个概念还涉及外部的政治哲学条件:一个人自主决定,并且外部没有强制性因素阻碍其实施过程,才能称之为自由,否则只能称之为乌托邦。所以伯林在区分两种自由之前要问:“不论在康德的意义上,还是在斯宾诺莎及其追随者的意义上,知识都增进自主,我想进一步追问,是不是所有的自由皆如此?”⑤另一方面,即使是内部意义上的自由意志,来衡量身体行为时也会遇到麻烦,例如“我们观察到了膝跳反射”是自由意志的表现吗?很明显它出自无意识的反射,进入了主观意识,却难说自由与否。⑥ 实验研究也习惯将行为的发起称为“意图”(intention),这又需要与现象学中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划清界限——虽然丹尼特等诠释者常常借用意向性理论。按照胡塞尔的经典规定,意向性涉及含义意向和含义充实两方面,描述我们的意识被“仅仅朝向这个方向”。⑦也就是说,意向性是我们意识活动的第一步。有了意向性不一定有意图,有可能只是“意识到”;而有了自主的意图,显然是已有意向性的。所以在脑科学实验中谈到的意图概念外延更大,这也使它与意向性这种隐秘的“第一步”相比,更易于被观察。 界定概念后即可进入对实验的考察,总的来看,现有实验大多从两个维度挑战自主的上述定义:时序上的“优先”和在结构关系上的“支配”。前者指一种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当且仅当在t1时刻我产生某种意图,在下一个时刻t2,某个行为才会出现。但按休谟式的批判,仅仅是时序上的“先后出现”并不等于严格的因果,如今的哲学家往往需要证明:两个事件在时间上临近,而且前者对后者有至少是概率性的影响,在合适的语境下,我们才会认为这是因果关系。⑧所以“支配”起到的就是这种语境支撑的作用:t1时刻的意图与t2时刻的行为的对应关系,可以被我们身体的某种结构所解释。如塞尔所言,这需要一个作为解释工具的“自我”(the self)。⑨ 二、时滞实验:自主意识的时序疑难 在时间维度上颠覆优先关系的,主要是一系列时滞实验(delay experiment)。这些实验影响巨大,也多有专文介绍,这里主要涉及哲学辩论。 通过脑区电流变化这一“关联物”来检测意识的生灭,这种实验方式早已有之,但脑科学家利贝特和雷等人将精确测量后,发现了两个问题:首先,人产生意识比外界刺激晚了0.25秒至0.5秒。⑩所以,日常生活中及时而精确的体验,源于大脑后来的重新建构。其次,人“决定动手指”的时刻比“实际动手指”的神经活动平均晚0.2秒,(11)这说明该行为并非出于自主考虑,而是已经无意识地、非自主地发生了。近20年来,这两个结论的有效性和普适性得到了大量检验,诸如“是否限定动作”,“动哪一根手指”甚至“是否提前计划好动作”等条件都未影响实验结果。(12)而肌电图和核磁共振成像等新技术的使用,更是大大缩短了测量误差,有实验测出的时差甚至接近10秒。(13) 正因为这一结论已经确凿无疑,近10年来,关于时滞现象已经“推翻自由意志”甚至可以“预知人类行为”的说法,在媒体上越来越多,新兴的神经伦理学等学科也将其当作论证基础之一。(14)这些说法的逻辑基本是:因为我们“自己做主”的体验远远滞后于实际动作,所以我们的行为是决定论的,自由意志不成立。但其反对者如利贝特自己,提醒人们注意意识和运动发生之间仍有约150毫秒,在此期间我们的意识可以“自由地”否决此行为。(15)其他人与利贝特大同小异,都是利用否决来做文章。但这种辩护又面临两种新批评。 第一种新批评,这种“有意识的否决”之前当然也应该有无意识的神经活动,那这就不能算作意识意义上自由的行为了。虽然利贝特称并未监测到之前的电位,(16)但没监测到就等于不存在吗?由于否决的参与,实验中有了两个神经过程,它们不会相互影响或者只监测到一个最终的结果吗?而且,在每个否决之前又可能有否决,这似乎是一个论证不完的循环。第二种新批评,把视角拉广一点看,实验者对受试者的训练和要求(如“一定要在某时刻抬手指”)难道不是决定论的安排吗?这种存在决定论的实验,怎么能直接拿来衡量自由呢?(17)不过这个思路不太严谨,因为视角拉得太“广”了,忽略了受试者从命令到思考、动作之间细小的“间隔”(gap)。塞尔接着利贝特辩护道,自由意志可以从间隔中输入,在决策期间、决策与行动之间以及行动的过程中,都存在自由的可能性。(18) 那塞尔这种进一步的辩护是否成立呢?更深入的分析需要更窄的概念,即自主意识。而且第二种批评和塞尔的辩护已经涉及外部控制,脱离了实验能说明的范围。我认为,时滞实验是一组孤立的实验,只能说在时序关系的层面上动摇了“自主作为内心原因”的因果论。在当前的争辩中,本内特和哈克尔是难得保持审慎的人,他们正确地指出,这一实验关涉的是“自主行动”(voluntary action)而非其他。但他们另外的贡献,却是在一些不无谬误的批评中意外呈现出来的,这些批评有三点:第一点,“一个人说他的行动是自主的,这就是自主性的一种标志”。第二点,一个人很少有“完全自主”的行为,因为要完全控制行为的开始、持续和结束,而实验并没有覆盖所有方面。第三点,利贝特的实验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之上,即“某人想做某事是一种因果解释”。但“我想”并不一定是“做某事”的原因,一个行动能够成功,所涉及的内外原因举之不尽。(19) 第一点批评并不成立,因为其主观主义立场太强烈了。一个人诚然可以号称自己是“自主”的,但这可能出于他的无知和癫狂,与客观事实无关。一个醉汉从来不说“我醉了”,处于专制和信息封闭之下的民众也有可能感到“自主”和“幸福”。虽然主观与客观的标准之争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诠释实验的恰当立场是:既不要站在过于主观的立场上,否认时滞现象这一事实;也不要自诩客观,武断地批判人的自主感是毫无意义的假象,因为它毕竟出现了。第二点批评也过于苛责,前面的概念讨论已经说明,没有哪个实验要模拟什么“完全自主”的完整过程。利贝特等人只要能够讨论过程的开端,就很有价值了。 第三点批评最值得关注,因为二人完全不承认“意图”对解释行为的因果有任何意义。对行动的原因分析一直有两派观点:以维特根斯坦为代表的“非我”派,以及由戴维森在60年代复兴的“自我”派,即行动因果论。作为维特根斯坦专家的哈克尔,强调不用内心来解释行动,正是在批判戴维森的立场。不得不说哈克尔过虑了,虽然在他眼中利贝特自然没什么哲学背景,但他批判利贝特“前提错误”是无意义的,因为利贝特的实验同样是在解构“作为原因的我”。而塞尔这位戴维森的门徒,同样意识到了“我投票给布什,因为我想投票给他”不是一个因果分析,(20)在这一点上他和哈克尔相同。只不过他坚持修正而不是反对行动因果论,故而提出:加上一个实在的“我”,这个因果关系就成立了。这也是其间隔理论的自主论基础。 这两派哲学家的相似反应等于承认,时滞实验的确挑战了“作为原因的自主”,维特根斯坦式的解构获得了胜利。至于塞尔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中介的自我)是否成立呢?这就需要弄清:提前出现的行动反应到底来自哪里。时间维度的实验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此,更充分的论证还要进入结构维度。 三、两个系统:自主意识的结构基础 探究结构上的支配关系,要考察的关联物自然是人的神经系统,即自主意识相关的脑神经电位,是否与控制行动的神经电位有决定性关联。 最初的挑战来自视觉研究,90年代的“盲视实验”(blind sight experiment)发现人们常常“看见”了事物,却未“意识到”,例如有些病人在某片视野中是盲的,却能够指出那边光源的位置甚至运动方向。(21)也就是说,他只是初级视觉皮层与意识相关的关联物受损,导致他不知道自己已经看见。按视觉专家古德尔和米尔纳的总结,自动反应的视觉和更高级的、我们通常感觉“看到”的视觉是独立的两个系统,虽然只有后者才能被我们意识到。(22)后续研究又发现,“盲视”不仅是一个视觉规律,这些病人还能够完成理解语义、判断数字的大小等知识性任务。(23)其实高水平的演奏家、运动员和打字员的熟练反应,正是由此而来,这种被波兰尼和奥克肖特称为“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的机制,现在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视觉实验只是第一步,我们还需要考察更复杂的社会认知,以应对这样的疑问:在简单行为领域非自主机制固然常见,但人类的复杂行为,如计算、论证和社会交往,是不是仍然依赖自主的、经过长时间反思的决定呢?在这些更复杂的领域,虽然由于实验难度更大而成果相对薄弱,但目前的进展也颇具启发性。 借用认知心理学家卡尼曼的术语,可以把负责简单反应的非自主机制称为“系统1”,把复杂的称为“系统2”。(24)从柏拉图、笛卡尔到20世纪中叶,多数哲学家实际上都给“系统2”赋予了理性和自主的名义,而“系统1”代表的感性和直觉常常只有负面评价。实际上自主和理性判断的范围远没有那么广,人类在婴儿阶段的行为就是最好的反例:婴儿不仅具备物理知识,在社会情境中也表现出了道德直觉甚至行为,他们会对击打和干扰他物的“搅局者”表示厌恶,(25)而且在一岁半左右就表现出帮助他人的意愿。(26)这些行动的内容虽然是复杂的,但其发起是无意识的、先天的,因为这个年龄的婴儿连自我意识都没有,自然不会用一个时间轴或者自我把事情联系起来。在更高级的、成年人处理的政治经济事务,仍然存在类似的现象。在政治学的重要论题投票行为中,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选民的抉择深受直觉影响,在理性思考之前就定型了。有人会在刚见到布什和克里的脸时就表现出好恶,也有人即使听完了候选人的政策演讲也不愿更改之前的偏见。(27) 正因如此,卡尼曼和海特等人正在试图总结关于两个系统的新共识,比如“系统1”广泛地涵盖了人们的物理和社会行为领域;“系统1”对“系统2”有先导性作用;“系统2”的反思不一定能压制“系统1”,因此人常处于两种思维的缠斗中。(28)换言之,行为的两个模式更像乐曲中第一乐章和第二乐章的关系,并不是截然二分地对立,那种笛卡尔式的、支配性的自我观念急需被修正。 怎样探索新的自我观呢?在哲学界并非没有资源,比如多重自我理论。哲学史家塞格尔曾总结,从洛克到德里达的自我观念包含三个层次:生物性的(bodily/material)自我,即我们身体的物质性存在和生理需要;关系性的(relational)自我,即社会文化塑造的身份认同;反思性的(reflective)自我,即我们反思和改造自身的能力。(29)这个梳理的贡献在于将不同功能、不同作用方式的自我区分开了,但塞格尔仍然将生物性和关系性的自我当成被建构的定在,只有反思性自我才能承担理性和创造的任务。 但新的证据告诉我们,生物性并不等于低等。无意识的生理反应与主动控制无关,但人类却能通过这些过程得到知识、做出选择,甚至通过无意识地“反思”完成了从前失败的任务。这似乎是“不自主的自我”,它在主观上没有自主意识的体验,在客观上却属于人自身的禀赋。以自我为中介的自主决定理论并不成立,但“自我”这个概念仍然成立,其有效性取决于我们怎样定义它。新的自我观应当将反思属性扩大到生物性自我中,正视生物本能和感性的积极作用,才符合人类行动的真实境况。尼采在一个世纪前的警告振聋发聩:哲学家往往太注重理性和精神,轻视了肉体,这只会远离真正的“大的理性”。(30) 四、解释“幻象”:自主意识为何存在 目前能够被实验的行为都说明,自主意识在时序上和结构上都有极大的虚幻性。本文的批判性讨论到此为止,但要完整了解自主意识,还需回答:既然这种意识如此虚幻,人类为什么还会拥有它?既然这一体验常常误解行为和生活情境,人类为什么还能安然无恙地生活到今天?换言之,自主意识是否有一定的必要性呢?在此,解释自主意识的必要性也是在解释那些基于传统自主观、自我观的哲学和社会理论,是否还具备效力。 认知革命以来的争论中,哲学家似乎总在提醒科学家们要审慎。丹尼特和塞尔两位重要哲学家虽然立场不同,对新的证据一个赞扬一个保守,但他们不约而同地注意到了以实验来证伪宏大命题的核心局限——层次问题。在丹尼特看来,虽然每个模块的行为是被决定好的,但整个系统常常表现出某种规律,这时站在宏观层次上看,会感觉系统像是有意识地在行动,从细胞、电脑到人都是如此。(31)塞尔的比喻则更为形象:“有一条从山坡上铺下来的路,这条路完全都是由化学分子组成的……这丝毫不影响说坚实度本身是一种实在的特征,具有实在的因果效应。”(32)意思就是,我们不能完全以微观层面的“化学分子”去解释宏观层面的“坚实度”,也不能因为坚实度依赖于分子而认为它是无意义的。同理,哲学考察绝不能把宏观的、作为感觉的自主意识完全还原为微观的神经过程。 本内特和哈克尔发展了这种批判思想,将实验中的还原论区分为两种:本体论的(ontological)还原论和解释学的(explanatory)还原论。前者通过微观机制来否定宏观现象,实际上是在本体论上预设:事情的“本质”一定是微观的;而后者只是从不同的层次解释现象和体验,不先存有一种强制的本体论。(33)如果对认知科学现状做一概览,我们会发现持自然主义立场的科学家,总是站在微观层次进行解构;而世界观更为驳杂的哲学家,大多从宏观层次出发来做辩护——双方都有某种程度的正确性。层次的不同让我们对传统哲学仍抱有一定信心,它们虽然预设了不当的微观机制,但在宏观解释上仍然有用。如同我们通过天文学发现了地球的自转,知道平日观察到的“太阳东升西落”解释力不全,但这仍然是个真实的场景。而且,人类基于日出和日落总结出的生活经验和农学仍然有效,因为我们就生活在这个视角里。两个层次的互补是本文主张的方法论,也是解释幻象的第一个论据:自主意识一旦产生于社会行为中,它就成为了一种实在。 另一方面,自主意识之所以产生,也有生物演化上的必要性。首先,很多心理学实验发现,人在记忆与自我相关的信息时,其效率远高于其他信息。(34)后来神经科学进一步发现,这是因为人在处理关于自我的信息时,大脑的内侧前额叶皮质会被激活。实验者说,这一机制似乎验证了苏格拉底的话:“认识自己”是最令人兴奋的事情。(35)正因为大脑有这一偏好,人类就总会形成一种“自我”的体验。 其次,有了自我感之后,以它来解释人的行为,对大脑是省事的。大脑负责编造这种故事的模块被葛詹尼加称为“解释器”(interpreter),它位于左半脑,负责将无数碎片般的体验整合成一个以自我为主角的故事。(36)编故事的价值在于,节省了大脑处理分散信息的资源。这种曾被休谟批判的、简单归因的习惯,正是大脑的习惯——“最省力法则”。(37)试想,如果我们在与人对话时,要给每一个行为、每一句言语找到真实的发生过程,然后再进行回答,那么大脑根本承受不了,这正是省力法则在宏观上的表现。同样是因为省力,诸如“我们”这样更大层级的代理者也应运而生,“我”和“我们”都只是一种为方便而使用的“镜像”(ghost)。(38)这种减轻思维负担的取向,正应了中国的一句俗语:在复杂的世界中,我们需要“难得糊涂”。 最后,进化怎么应对出错的镜像呢?在魏格纳看来,经验是应对的关键,因为进化就意味着不断地挑选,错误的因果联系会在我们标记、记忆和挑选经验的过程中被修正。(39)而且,这些镜像虽然名不副实,但这种“谬误”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弗里斯推论道,一旦一个人知道其他人都会做自主选择,他就会选择相信与合作。(40)人类本来就生存于建构起来的各类符号和幻象之中,如果所有人都相信自主的幻象,那么此后的经验、评价、成本和收益都会被不断归因于它。正是这种知识机制,驱动人类演化至今。 以上论证为自主意识决定论式的神经过程提供了一个演化版的相容论。不过目前的解释与前面的批判相比,显得太宏大、太粗糙了,存在不少有待改进之处:一个当务之急是,这些演化叙事应当与社会科学对历史文化的考察相对接。老一代社会生物学家威尔逊曾提醒过,随着文明的演进,社会文化的影响力逐渐超过了基因,所以可信的生物学解释必然是文化和基因的交互考察。(41)而要讲清楚文化对人们“自我”和“自主”两个概念的形塑,又必须对不同文化进行比较,因为这些文化对个体作用的重视程度各不相同。已经有太多的社会科学论著描述文化差别,但结合文化背景的认知实验仍然不多。(42)没有社会过程的论据,“演化”就会变成一个达尔文主义式的箩筐,支持自主和非自主的结论都能塞到演化这个永恒目的中,这就像说“存在必合理,合理必进化”一样无意义。 另一个缺陷是,虽然葛詹尼加、塞尔和弗里斯等人都提到了复杂系统论,常常说意识和自由是在“复杂”的大脑中“涌现”的产物,但他们对复杂原则的运用并不彻底。例如过于乐观地认为人正确地“在预测中越来越好”,又如使用“之前……再之前……”这种线性因果来论证自由选择。实际上,复杂性的根本特征就是突变以及长期结果的不可预测。对心灵内外大量未知因素的复杂互动,自我未必能完全认知到。对于那些自主意识参与进去的行为,也至少存在“无意识起源→被意识到→有意识运用”和“有意识行为→内化为习惯→无意识运用”这些不同的、交叉的因果机制。所以,在自主意识的发生学解释上,“难问题”仍然存在,而且因复杂性而变得更“难”了。 五、结语 本文依次从概念界定、时序测量、结构研究和必要性解释四方面考察了认知革命冲击后的自主意识理论。人类的这一意识在时间和结构上都有极大的虚幻性,以后关于自主、自由、行动因果和道德责任的论证,都需要正视这一微观基础。但是,人类拥有关于自主的意识,并基于它演化至今,这使任何人都难以否认其实在意义。因此,一个更谨慎的态度是,修正强调“因果”和“决定”的自主理论,但重视对其“功能”的解释,并依据人类行为的实情,重新调整“自我”的指涉范围。 另一方面,本文在梳理认知革命成果时,也着重强调了这些范式的局限和需要改进之处。微观的实验并没有推翻传统理论的宏观结论,正如“地球自转”的天文学没有推翻基于“太阳东升西落”的农学一样。而认知科学的未来发展,也需要克服武断的达尔文主义演化论,并严肃对待意识与无意识交杂的复杂因果系统。我们对自主、自由、行动和道德等永恒话题的探索并未终结,其发生机理、群体差异和真实价值,需要哲学、认知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共同努力。 作者感谢任剑涛、陈勃杭、Mueller-Wille等学者的建议,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2014年度)的支持。 注释: ①G.Strawson,"The Impossibility of Moral Responsibility",in Philosophical Studies,1994,vol.75,no.1,pp.5~7. ②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4~85页。 ③J.Raz,The Morality of Freedom,Clarendon Press,1988. ④F.Crick and C.Koch,"A Framework for Consciousness",in Nature Neuroscience,2003,vol.6,no.2,p.119. ⑤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第315页。 ⑥W.R.Klemm,"Free Will Debates",in Advances in Cognitive Psychology,2010,vol.6,p.47. ⑦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第42页。 ⑧C.Maslen,"Causes,Contrasts and Nontransitivity",in Causation and Counterfactuals,J.Collins,et.al.eds.,The MIT Press,2004,pp.341~358. ⑨J.Searle,Rationality in Action,The MIT Press,2001,pp.89~90. ⑩P.G.Ray,et al.,"Magnetic Stimulation of Visual Cortex",in Journal of Clinical Neurophysiology,1998,vol.15,no.4,pp.351~357. (11)B.Libet,et al.,"Time of Conscious Intention to Act in Relation to Onset of Cerebral Activity(Readiness- Potential)the Unconscious Initiation of a Freely Voluntary Act",in Brain,1983,vol.106,pp.623~642. (12)P.Haggard and M.Eimer,"On the Relation between Brain Potentials and the Awareness of Voluntary Movements",in Experimental Brain Research,1999,vol.126,no.1,pp.128~133; B.Libet,Mind Tim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4,p.136. (13)C.S.Soon,et al.,"Unconscious Determinants of Free Decisions in the Human Brain",in Nature Neuroscience,2008,vol.11,no.5,p.545. (14)A.R.Mele,"Testing Free Will",in Neuroethics,2010,vol.3,no.2,p.171. (15)B.Libet,Mind Time,pp.136-139. (16)Ibid.,p.145. (17)A.R.Mele,"Strength of Motivation and Being in Control",in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1997,vol.34,no.3,p.34. (18)J.Searle,Rationality in Action,pp.291~292. (19)M.R.Bennett and P.M.S.Hacker,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Neuroscience,Wiley-Blackwell,2003,pp.225~228. (20)塞尔:《自由与神经生物学》,刘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9~22页。 (21)L.Weiskrantz,"Blindsight Revisited",in Current Opinion in Neurobiology,1996,vol.6,no.2,pp.215~220. (22)M.Goodale and D.Milner,Sight Unsee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49. (23)S.Dehaene,"Imaging Unconscious Semantic Priming",in Nature,1998,vol.395,no.6702,pp.597~600. (24)卡尼曼:《思考,快与慢》,胡晓姣等译,中信出版社,2012年,第16~24页。 (25)F.Warneken and M.Tomasello,"Altruistic Helping in Human Infants and Young Chimpanzees",in Science,2006,vol.311,no.5765,pp.1301~1303. (26)J.K.Hamlin,et al.,"Social Evaluation by Preverbal Infants",in Nature,2007,vol.450,no.7169,pp.557~559. (27)L.M.Bartels,"The Irrational Electorate",in Wilson Quarterly,2008,vol.32,no.4,pp.44~50. (28)卡尼曼:《思考,快与慢》,第16~24页。 (29)J.Seigel,The Idea of the Self,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p.5~6. (30)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尹溟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31~33页。 (31)D.Dennett,Freedom Evolves,Penguin Group,2003,p.45. (32)塞尔:《自由与神经生物学》,刘敏译,第16页。 (33)M.R.Bennett and P.M.S.Hacker,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of Neuroscience,pp.355~356. (34)T.B.Rogers,et al.,"Self-Reference and the Encod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i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77,vol.35,no.9,p.677. (35)K.N.Ochsner,et al.,"The Neural Correlates of Direct and Reflected Serf-Knowledge",in Neuroimage,2005,vol.28,no.4,pp.797~814. (36)M.Gazzaniga,Who's in Charge? Ecco Press,2012,chapter 3. (37)卡尼曼:《思考,快与慢》,第29页。 (38)D.Wegner,The Illusion of Conscious Will,The MIT Press,2003,pp.212~213. (39)Ibid.,pp.327~328. (40)弗里斯:《心智的构建》,第183页。 (41)C.Lumsden and E.Wilson,"Genes and Culture,Protest and Communication",in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1982,vol.5,no.1,pp.31~37. (42)S.Han and G.Northoff,"Culture-Sensitive Neural Substrates of Human Cognition",in Nature Reviews Neuroscience,2008,vol.9,pp.646~654.自主意识是真实的吗?论当前“认知革命”的贡献与局限_认知过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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