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租税费体系研究

深圳市土地租税费体系研究

黄双强[1]2002年在《深圳市土地租税费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深圳是我国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发源地,也是我国目前土地市场发育最完善的城市之一。随着深圳市土地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现行土地租税费体系的缺陷不断被凸现。加入WTO,也对土地租税费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围绕深圳市土地租税费体系建设这一中心,论文分导言和四章展开论述。导言简单阐述了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第一章从理论上对土地租税费加以辨析;第二章首先描述性介绍现行深圳市土地租税费体系,然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叁章结合土地租税费的功能,对现行租税费体系的效率进行了评价;第四章针对现行深圳市土地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给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颜凯峰[2]2001年在《我国大陆房地产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首先,笔者从租税费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了我国大陆房地产租税费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对大陆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其次,文章详细陈述了我国大陆房地产租税费的设置、收取、使用的状况,并仔细分析了房地产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第叁,通过对国外及港台地区房地产租税费的设置状况研究,提出对我国大陆房地产租税费体系构建的宝贵经验。 最后,通过比较与借鉴这一工具,联系我国大陆的客观实际情况,提出构建我国大陆房地产租税费体系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大陆房地产发展的客观现实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房地产租税费新体系。

李嘉碧[3]2011年在《基于土地租税费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城市的增长和扩张使得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城市扩张中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或是城市市区内土地用途从低收益的工业用地转为高收益的商业用地,使城市土地价值的增长得到前所未有的体现,土地增值呈现不可逆转的增长趋势。一方面,城市发展中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造成了土地增值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政府从土地增值获取的大量资金又有利于城市建设。从土地增值的来源上理解其形成机制,并在各利益主体间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有利于城市发展和社会公平。政府作为城市和土地的管理者,应该在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中起引导作用,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的产权改革、土地税制改革和土地增值收益回收管理是关键。本文按照基础理论研究——土地增值形成与分配测算——产权和土地税制改革的思路,对具体案例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进行分析,总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及土地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策建议。论文共有五章。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意义、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并对相关的文献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整理。第二、叁、四章是论文的主体。第二章对土地增值和土地租税费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相关基础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包括地租地价理论、土地税收理论和产权理论。第叁章是基于基础理论,从土地租税费的角度探讨分析土地增值收益的形成与分配,并得出产权收益和土地自然增值的理论测算公式。第四章是具体案例分析,基于理论测算公式进行计算,并与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第五章是问题及对策,总结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以及土地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产权改革、土地税制改革、土地增值管理的初步对策建议。最后是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包括基本结论、研究不足和研究展望等。

尧翠英[4]2014年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土地租税费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新型城镇化越来越多地成为全国各地发展的目标,各种制度的改革应运而生,例如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税制度等,而其中的土地租税费问题将是政府制度改革面临的重点。新型城镇化和土地租税费体系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新型城镇化为土地租税费改革提供了契机和制度保障,土地租税费的合理调整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有助于促使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当前城镇土地租税费存在的问题,不符合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理念,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文章通过分析发现不仅我国城镇土地租税费制度设置本身存在问题在,政府的理念、对土地收益分配的行为选择存在的问题,加重了土地租税费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土地租税费的作用与相应的分配关系进行规范性分析,理顺土地租税费叁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分析政府该如何进行行为选择,来更好地理解我国当前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并且借鉴国际经验和坚持城镇土地租税费的目标和原则基础上,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土体租税费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宫香玲[5]2006年在《我国土地租税费体系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日益发展壮大。但是,我国土地交易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大量流失,都暴露出我国土地租税费体系的滞后。目前,一方面,完善的土地租税费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各种调节房地产的经济手段还没有到位;另一方面,普遍存在着以税代租、以费代税、租税费混乱的情况。在国家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的宏观背景之下,土地租税费体系的改革显得更为必要,也更有意义。对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完善土地市场,实现土地的高效、合理与可持续利用也起到了基础性的重要作用。 本文从土地的租税费的基本概念出发,通过分析我国土地租税费的现实格局及存在问题,借鉴国外土地租税费体系的经验,通过比较和借鉴,研究我国土地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能加快土地租税费体系改革的进程。 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土地租税费的理论部分。从土地租税费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了我国土地租税费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 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土地租税费体系的现状,对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重点的分析。主要从叁方面进行论述。首先,论述了土地租税费的设置状况。其次,论述了租税费叁者之间存在的问题及各自本身的问题,重点论述了部分土地税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叁部分介绍了国外土地租税费制度的设置状况、主要特点及管理方式和经验; 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在总结前面叁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土地租税费体系的构建原则和设想方案。讨论了新的土地租赁方式,特别对土地税体系从取得、保有、流转环节进行了重新构建与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土地租税费体系构建方案。并对部分新税种进行了探讨。

曾德珩[6]2004年在《城市土地经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是一场从观念到理论、到制度的全方位的革命。人们在对过去制度的深刻反省中,认识到了土地的商品价值,承认了地租的存在。从而城市土地就不光是一种资源,同时也就具有了资产的特性。如何在城市土地资源协调配置的同时,充分实现城市土地的资产价值就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所以经营城市土地也就成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实现城市土地价值的必然选择。本文所说的经营城市土地,是从地方政府的角度,通过对城市土地的合理有效地开发,以出让等多种形式获得收益的过程。 现有城市土地经营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时至今日,我们还不能说城市土地经营是完全成熟乃至成功的。现实中的诸多问题,比如法规体系不完善、分配关系不顺,管理方式不规范,形式不灵活等等,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地研究、探索和解决,以不断完善这种新兴事物,更充分地体现城市土地国有制条件下,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实现政府、开发商、老百姓的“叁赢”。 本文对城市土地经营的研究,是在现有的理论和实践的成果基础上,针对现有制度体系中的一些不足之处,拾遗补阙,提出一些理论、观点或方法。全文主要内容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着重提出了我国城市土地经营的概念及其现状。第一章城市土地经营概述,从城市土地经营的对象、主体、目标、背景等几方面,明确了城市土地经营的内涵,同时阐述了他与经营城市之间的关系。第二章从土地利用结构、土地供应、土地收益叁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城市土地经营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第二部分包括第叁章,主要对城市土地经营的模式与机制做出了选择。对于模式,是通过对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效果的比较,确定了政府与市场在城市土地经营中的不同地位与作用。城市土地经营的机制则确定了以规划为基础,政府主导开发,统一供给的模式。 第叁部分包括第四、五章,即城市土地经营的实践。第四章城市规划介绍了城市规划的现状,借鉴国外的规划制度,结合土地经济学,对城市土地经营中城市规划提出建议。第五章为城市土地收购与储备制度,对国内外的土地储备制度进行了比较与总结,并从法律依据、垄断开发、部门协调等角度探讨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四部分是第六章,城市土地经营的收益。介绍了城市土地经营的收益状况,提出了改进与调整的目标与原则及思路,特别阐述了物业税实施后将对土地收益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产生的影响。 第五部分是作者对地方政府在城市土地经营中提出的建议。 由于经营城市土地制度建立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因笔者自身能力和水平有限,文中难免存在缺点和不足,敬请指正。

王翯阳[7]2005年在《房地产租税费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房地产税费也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但是,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发展的时间比较短。无论是政府的宏观管理还是企业的微观运作,都处于摸索前进的阶段。因此,尚未形成一个统一、完善、合理的房地产租税费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租税费相互错位,一方面地租不到位,使税收失去了严肃性和规范性,滋长了乱收费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也导致纳税人负担过重和税负不均,加之产权关系模糊,结果是未达到平均税负、促进公平的目的,反而造成了税基的缩小和税款的流失,使税收的产业调控功能受到很大限制。 本文试图从构建合理的租税费体系角度进行分析,期望通过健康的租税费体系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达到使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使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真正的支柱产业,使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目的。 本文采用了实证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对我国租税费体系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探索:首先,文章从租税费的基本理论出发,分析了房地产租税费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在我国并存的必然性。其次,文章详细阐述了我国房地产租税费体系的现状,并深入分析了房地产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最后,确定构建我国房地产租税费体系的原则,并在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客观现实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房地产租税费新体系的设想。运用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房地产租税费体系进行研究,并通过对房地产地租地价理论和房地产税费制度的综述,探索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 除前言外,本文共分四部分:租税费的理论依据、我国房地产租税费的现状、我国房地产租税费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构建合理的房地产租税费体系a 通过分析,本文得到以下结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对房地产租税费体系进行以“正租、明税、少费”为原则的全面改革,对我国租税费体系进行清理和完善,以房地产税收为主,以地租和房地产收费为辅,构建我国房地产租税费新体系。

王希岩[8]2014年在《基于地方公共财政视角的中国不动产税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与机制设计理论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土地制度与不动产税制度进行优化设计,借鉴了土地制度与不动产税制度的国际经验,分析了中国土地制度与不动产税制度的历史演变与当前现状,从地方公共财政的角度提出我国土地物权制度及房地产税制度的优化方案。为便于房地产税的顺利实施,还给出了设定与房地产税开征激励相容的引导机制的方案建议。历史的纵向分析表明,中国具有对房产和地产分别课税的传统。国别的横向比较表明,房地产税可分为对房产和地产分别课税或对房屋和土地分别课税的个别财产税以及对房屋和土地合并课税的一般财产税两类叁种模式。结合历史的纵向分析与国别的横向比较,本文认为我国房地产税应采取对房产和地产分别课税的个别财产税模式,在这样的指导原则下,本文设计出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税在内的我国房地产税优化方案。作为对房地产税的补充,本文同时探讨了我国资源税的优化。由于不动产税与不动产物权密切相关,在探讨不动产税的同时,本文也对我国不动产物权制度的历史演变以及国际不动产物权制度的借鉴进行了研究。为配合房地产税顺利开征,在明清永佃权、清租界永租权、建国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借鉴波兰和前苏联曾实施过的永久土地使用权,本文提出我国应采取“免费续期,定期登记”的长期土地使用权制度,赋予土地使用者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对人口、疆域、经济总量这叁项指标的综合排名,本文界定出美国、俄罗斯、日本、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尼这八个“大国”,分析其“大国”财政的特点。就财政体制而言,这几个“大国”的共同特征是均实行财政联邦制,通过征收不动产税为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筹集资金。我国唐朝中叶一度出现地方财政现象,但没有形成地方公共财政体制,反而因藩镇割据导致王朝覆灭。借鉴国际经验,吸取历史教训,本文提出以公共财政约束地方政府,通过开征房地产税引入地方政府与辖区纳税人利益相容的激励机制,让地方纳税人通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加强对于地方政府的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来分解中央政府与日俱增的政治压力。利用双重差分法(DID),本文对沪渝房产税试点的经济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房产税开征对两地房价的影响方向截然相反。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区分了房地产税的消费税成分与资本所得税成分,探讨了房地产税与房地产市场的关系以及房地产税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开征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世界各国开征不动产税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收入以及促进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我国开征房地产税,除了这两项基本功能之外,其实际功能还在于规范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完善国家治理机制以及消除房地产市场失灵,促进经济内生增长。就路径实现而言,本文设计了与房地产税开征激励相容的引导机制,包括结构性减税、对房地产税纳税人开放户籍、小产权房有条件合法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及社会信用体系、推行预算民主等。由于土地批租时间早、产业升级效果佳、外来人口及小产权房占比较高,深圳适宜列为推行房地产税试点的第一批城市。当前我国应从大战略的视角出发,以房地产税改革为突破口,积极试点,稳步推进,在地方政府层面大力推行地方公共财政建设,创造制度红利,凝聚社会共识,建立起一个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并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包括房地产税和资源税在内的不动产税制。

刘维新, 刘祚臣[9]1998年在《建立科学的年地租体系──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年地租用地管理的调查报告》文中研究表明建立科学的年地租体系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年地租用地管理的调查报告刘维新刘祚臣编者按:我国城镇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应采取多样化的方式,以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相继开始了年租制用地管理的试点工作。本期刊发本刊记者和社科院专家的联合调查...

杨庆媛[10]2001年在《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城镇土地是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载体和宝贵的经济资源。城镇土地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直接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建设土地市场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状况和运行规律的研究,探求中国城镇土地市场有序运行的途径,对中国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论文以“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问题研究”为论题,主要研究1978年至2000年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中的运作不规范问题。论文以中国城镇土地产权制度、城镇土地供需以及市场价格为切入点,分析阻碍中国城镇土地市场的制度原因和体制原因,并分析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不规范的影响,特别是对城镇土地配置效率的负效应,以解决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途径、措施为归宿。该项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应用市场理论,特别是产权经济学理论和地租地价理论的研究成果,对中国城镇土地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特征,如市场结构特征、主客体的特殊性进行系统分析,对中国现阶段城镇土地市场发展状况作出判断和评价;从对中国城镇土地产权制度、政府行为和城镇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的考察中,揭示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不规范的影响分析中,证实城镇土地一级市场运行不规范以及低地价对城镇土地配置效率的影响;通过城镇土地市场波动与宏观经济波动的关系分析,揭示影响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因素;根据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提出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的模式和发展战略;通过对政府行为在城镇土地市场秩序形成中的作用分析,提出政府调控城镇土地市场的基本原则、模式、机制及手段。研究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根据研究技术路线设计的论文基本结构为:第1章为绪论,主要简要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明确研究的问题、对象、目标、思路及方法;第2章是理论借鉴,首先阐述了城镇土地市场的基本范畴,其次阐述了城镇土地市场发展的基本理论,重点阐述了各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土地市场发展问题研究的指导作用;第3章分析中国城镇土地市场的发展进程和现状特征,将城镇土地市场研究置于特定的历史坐标中,并为研究城镇土地市场发展问题的全面展示提供分析基础;第4章将研究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中的主要问题——③ 图1.技术路线方枢图 厂且运作不规范的种种表现;第5章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不规范的影响分析,证实中国城镇上地市场发展中市场发育程度低、规模小以及价格水平低导致城镇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城镇土地配置效率低下以及微观经济主体竟争不公平等负效应;第6章探寻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不规范的原因;第7、8两章则针对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城镇土地市场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第9章研究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的政府调控;研究结论将作为第10章的内容。 通过研究,得到如下结论: 1.通过对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现状特征分析,得出四方面的评价结论:()以 20世纪 80年代初实行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标志着中国城镇土地市场的萌芽,1987年深圳出让第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 1988年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块土地首次国际招标取得成功为标志,中国真正出现了城镇土地市场。在这20年的发展过程中,根据发育特点,中国的城镇土地市场大致经历了萌芽时期、初步发展时期和全面发展时期。 (2)中国城镇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是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推动下展开的。这项改革的主要目标以及各个细节,也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而逐步明确的。经过20年的摸索,人们逐渐明确:城镇土地产权制度,城镇土地配置机制,城镇土地收益分配制度;以及城镇土地管理制度构成了这项改革的四个主要方面。其中城镇土地配置机制基于核心地位,而城镇土地配置机制的选择及其作用的发挥与土地产权制度、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密切相关。臼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城镇土地市场的出现和发展是客观的必然,它与城镇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土地市场既是要素市场,也是消费品市场,它连接着国民生产和国民消费的两端,因此城镇土地市场的运行状况对城镇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影响。近年来,城镇土地市场的启动和运行不仅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加快了城镇建设的步伐,提高了城镇土地配置效率,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而且也为今后我国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中国城镇土地市场体系的框架己经初步形咸。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市场管理和调控方式的创新。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开始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

参考文献:

[1]. 深圳市土地租税费体系研究[D]. 黄双强. 华中农业大学. 2002

[2]. 我国大陆房地产租税费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颜凯峰. 华中农业大学. 2001

[3]. 基于土地租税费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研究[D]. 李嘉碧. 华南理工大学. 2011

[4].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土地租税费问题研究[D]. 尧翠英. 天津财经大学. 2014

[5]. 我国土地租税费体系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D]. 宫香玲. 天津师范大学. 2006

[6]. 城市土地经营研究[D]. 曾德珩. 重庆大学. 2004

[7]. 房地产租税费问题研究[D]. 王翯阳. 东北财经大学. 2005

[8]. 基于地方公共财政视角的中国不动产税制优化研究[D]. 王希岩. 华东师范大学. 2014

[9]. 建立科学的年地租体系──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年地租用地管理的调查报告[J]. 刘维新, 刘祚臣. 中国土地. 1998

[10]. 中国城镇土地市场发展问题研究[D]. 杨庆媛. 西南农业大学.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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