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中的政治文化冲突分析_政治论文

人大监督中的政治文化冲突分析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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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公众的政治参与热情日益增长,人们对增强人大监督力度、期望值不断加大,人大监督乏力这一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广义的文化概念,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人们通常所称的文化,主要指的是狭义文化,即“精神文化”,或称“思想文化”。所谓“思想文化”,是指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伦理规范、理想人格、思想品性等精神成果的总和。在阶级社会里,“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支就是政治文化。它主要是指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思想和政治心理,以及人们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倾向。我国社会转型期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及发展走向,决定于现阶段我国政治文化的大背景,决定于占社会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主流政治文化与个体政治心理、政治倾向的相互作用。这当中,主流政治文化起着主控作用,相对于其它政治文化而言,它具有十分强烈的统一性、指导性、协调性。

改革开放使我国的政治文化打破了封闭保守、自我维持的传统发展模式,社会转型期的政治文化呈现出对社会变革、发展的适应性和容纳吸收不同性质文化的开放性。毫无疑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的政治价值观发生了历史性转变,直至党的十五大,确立并发展了以邓小平理论为基本指导思想的主流政治文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逐渐成为人们的基本政治共识。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社会转型期政治文化的开放性,难免会使主流政治文化受到来自外来的、旧有的各种政治文化的碰撞,这就使得现阶段我国政治文化格局呈现出既有统一性、整合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干扰性、分散性的特征。这种政治文化的“双面性”,同样也现实地反映到人大监督上。对人大监督的权威、作用以及方式、方法的不同理解和认识,产生了不以个体意志为转移的文化冲突。

第一,传统政治文化在与主流政治文化碰撞中,呈现出落后、顽固的一面,阻碍了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司法、检察机关由人大选举产生,受人大监督……。这一系列政治制度,业已为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所规定,它代表着人大监督领域的主流政治文化。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落后的封建政治文化积淀的影响,人大监督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无论从被监督者——各级国家行政、司法、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看,还是从监督者——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其组成人员)来看,落后的政治文化积淀都有不同程度地表现。一方面,被监督者忌讳监督,拒绝监督;另一方面,监督者不敢监督、放弃监督,造成法律虚置,以致社会上流传人大是“大牌子、空架子”,是“橡皮图章”。这就是说,在人大监督上,我们事实上面对着主流政治文化和传统政治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碰撞。分析这一碰撞的表现,大致有以下几点:

其一,“官本位”意识浓厚,鄙视、拒绝人大监督。“官本位”实质上是一种官职崇拜,是一种以官为本、官贵民贱的社会群体心理,是封建政治权力结构中等级政治文化的集中表现。由于文化的传承性,这种“官贵民贱”的官本位心理,至今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还留有残余。诚然,目前公开与人大监督进行抗衡的行政、司法、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很少见,但从心理上来分析,相当一部分行政、司法、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漠视人大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漠视民意,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视为“子民”角色,而视自己为管民之“官”,是老百姓的“父母”,这种强烈的“官为民主”意识,在心底深处拒绝群众监督,拒绝人大监督。在这些“官”的意识中,只能上管下,不能以下犯上,冒犯“大人”。这些为“官”者,并不是不知道有关人大监督的法律规定,只是他们心里实在不愿接受被人民群众、被人大代表监督这样一个“以下犯上”的现实。当人大常委会要求他们回报工作、作述职报告时,他们就认为人大是找岔子、闲着没事干;日常工作中,想方设法规避人大监督,万不得已“接受监督”时,也是嘴上一套,心里一套。人大会议一散,监督意见就成了耳边风,烟消云散。

其二,“集权”型的政治管理,导致公众监督意识的普遍缺失,人大监督缺乏坚实基础。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沿袭的都是专制、集权式的政治管理模式,国家机构的政治功能无限膨胀。一方面,一切由“明君”作主,由“父母官”作主,国家权力全部集中于统治阶级手中,人民只是君主和官僚的仆人;另一方面,国家政权时刻监视着民众的一举一动,稍有不从,即以“刁民”论处,轻则杖刑,重则身首异处。这种集权型的政治文化,在目前社会的政治管理方式及管理心理上,也都或多或少地留有残余。一个地区的大事小事,政府说了算,主要负责人说了算,老百姓的意见值几个钱?不少群众长期以来也习惯了这种管理模式,逆来顺受,一切听上面的,至于上面如何拿方案、定决策,群众参与不了,压根儿也没想到要去参与,更不用说去监督政府的决策。公众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的缺失,还表现在不少人大代表并没有把代表职务当回事,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变成了“学习上级文件”;说点监督意见,犹抱琵琶半遮面,生怕“大干部”给小鞋穿。

其三,“清官文化情结”仍然较为盛行,造成了公众监督意识的先天性缺失。由于长期封建人治的影响,人们崇拜圣人,仰仗明主。老百姓盼望清官如同盼望青天,只要认定了清官,就觉得生命有了托付。这种“清官文化情结”,把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治与乱仅仅归结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和能力之上,而不去寻求外力包括制度约束的支持。现实生活中,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工作搞得不好,就希望上级重新派一个“好官”来,这种愿望是无可非议的,但不去深入地探究工作搞得不好的深层次因素,不去完善对当权者的监督制约机制,怎能体现当家作主!在这样的清官文化下,人大监督缺乏较强的原动力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二,外来政治文化在与主流政治文化的碰撞中,出现了违背国情、反主流政治文化的一面,其政治倾向旨在推行西化的议会监督

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两种文化分属于不同的民族文化传统,存在着民族的差异性。而且,中西方社会制度的根本差异又决定了两种政治文化在阶级属性上的本质区别。所以,它们在互相开放、吸收过程中存在着广泛的冲突和碰撞。不但如此,西方国家推行“和平演变”战略,人为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瓦解,对中国式的发展道路肆意歪曲和攻击,极力扩散西方道路的“示范效应”,在中国本土培植反华势力,促使以批判现实社会制度为目标的反主流政治文化的传播,这就更加剧了两种文化的冲突。这种负面的文化冲突反映到我们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就是妄图取消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地位,实行多党制,国家政权机构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这里,取消共产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地位,是这一政治文化冲突的实质表现。国内一些“精英”式人物,对西方的民主、西方的议会制度大加推崇吹捧,利用当前我国人大制度,特别是人大监督中的不完善,极力诋毁我国的人大制度,排斥共产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权,主张把中国的人大建成西化的“议会”,认为唯其如此,人大的监督才会有效,人大才会真正有权,中国的民主才有发展,中国才能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一些对国情知之不多、研究更少的人,面对外来政治文化的冲击,产生了迷惘,在“精英”人物的鼓噪下,糊里糊涂地附和他们的论调,形成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股杂音。

第三,主流政治文化自身产生分化,亚文化之间发生冲突,在人大监督走向上意见分歧凸现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主流政治文化。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条件的差别,以及公众的科学文化水平、法制意识差异,人们的政治意识虽然总体上统一于现阶段社会的主流政治文化,而在具体的政治倾向,如政治态度、政治热情和政策倾向等方面都会出现分化,呈现阶层性特性。这就形成了主流政治文化下各种亚文化并存的主流政治文化格局,而且,随着经济、社会事业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亚文化之间会不断发生碰撞和冲突。反映到人大监督上,发生相互冲突的亚文化主要有以下三个类型层次:

一是情绪激进型。持这一类型政治观点的人认为,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已经明明白白地赋予人大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党的十五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随后又写进了宪法修正案,这就给人大依法监督以充分的授权。对此,人大要不折不扣地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一切违宪、违法行为必须得到及时、严格的纠正,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必须在人大监督权面前得到全面有效的兑现。

二是思想低沉型。这部分人认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处于探索式前进之中,是摸着石头过河,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同样也不例外。这将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制约很大,人们的文化素质、法制水平总体上还很低,加上我们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方式的改革和完善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因此,目前人大监督想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非常困难的,在未来的一段时空范围内,监督工作的前景并不会令人乐观。鉴于此,目前人大监督工作能做多少就做多少,不必费心劳神地去追求“这个力度、那个效果”,得过就且过。做得不好时,也不要怪这怪那,空发牢骚。

三是积极有为型。这一类型的人对目前人大监督面临的社会大环境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研究,他们既认识到我国现阶段经济、文化发展还比较落后,地区间还存在较大差异性一面,又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一面;既认识到传统政治文化在公民意识深处有着深厚沉积的一面,又认识到当前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意识、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的一面。同时,他们还注意借鉴西方民主政治中的一些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为我所用。一句话,他们对当前我国人大监督工作采取了实事求是、辩证的分析态度,认为只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去努力、去实践,人大监督工作是能够有所作为的。这当中,关键在于善于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脚踏实地、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大监督工作。

上述三种对人大监督的不同政治态度,无疑会导致三种不同的监督效果。第一种期望值越高,失望越大;第二种裹足不前,情绪低落,监督难有起色;第三种求真务实,积极进取,有所作为,人大监督工作将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面对广泛的政治文化冲突,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当务之急,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大力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强化国情教育,切实增强主流政治文化对人们政治思想的影响力,使人们的思想认识逐步统一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自觉摒弃落后的传统政治文化痕迹,自觉抵制西方政治文化的负面冲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积极推进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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