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社会进步及经济发展,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日趋成熟,社会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要求也更为严格。从建筑市场角度来看,政府机构、承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工程业主等均属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范畴,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正确管理方向具有不可比拟的积极作用,但是尚不存在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客观上加剧质量问题处理难度,促使行业总体面临着巨大难题。本文以建筑工程为切入点分析质量监督现存问题,就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进行深入探究,旨在为相关管理人员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存问题;解决对策
自进入21世纪以来,在社会经济稳健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已取得一定进步及发展,社会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全新的要求及标准。为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满足日趋严格的工作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心逐步向分析现存问题及提出具体解决对策转变。同时,历经多年实践及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入良性循环阶段呈现市场主体多元化、经济活动国际化及政府宏观调控间接化趋势,但是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角度来看,如何运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手段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建筑行业及政府监管部门所面临的主要挑战[1]。无论建筑工程投资主体、占用方及使用方是谁,其质量高低优劣均直接影响社会层面公众利益及生命安全。鉴于此,本文针对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及对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我党中央及国务院历来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自建国初始明确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建设监督方针以来,出台一系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直至改革开放以来反复强调方针重要性,换而言之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行业蓬勃发展具有不可比拟的积极作用[2]。同时,我国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及城乡统筹理念,统一监督城乡建筑工程质量,防治工程质量通病。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监督参建各方行为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不止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核心内容。从监督建设单位施工行为角度来看,着重强调监督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特别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等环节监督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稳定性与公共安全直接挂钩,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重视主体结构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施工质量不受其他因素影响,是各级工程监督机构的首要工作任务[4]。从近几年监督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处于平稳受控状态,尚未出现质量监督重大事故,但是仍存在较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部分混凝土工程质量过差且观感粗糙质量缺陷较多、部分砌体工程施工流程不规范且质量水平较差、少部分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及钢筋位置不符合设计水平及规范要求。此外,建筑工程设计以满足大众市场需求为前提,不得过于单一追求满足部分人群需求,客观上阻碍市场正常发展。
虽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有效运行对于稳定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监督管理工作仍难以完全适应市场变化需求,监督体制中存在着较多问题亟待解决。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我国尚未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等体系,特别是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时所参照的条例规范与现实情况间落差较大,缺乏强有力且适度的处罚依据。同时,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凭借“自收自支”形式解决经费问题,其监理费用由施工单位直接上缴于监理机构,而施工单位为了压缩成本投入往往不遵循相关收费标准支付费用,直接影响监理机构工作效率及工作积极性。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的解决对策
2.1扩大执法力度
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城市化建设范围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数量不断增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务更为艰巨[5]。因此在实际监督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遵循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积极转变传统工作理念,以充分认识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为前提条件,认清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所面临的紧迫局面,全面探索工程监督体制改革思路及对策,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夯实基础,并且侧重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理论研究,明确工程质量监督及管理机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位及作用。
自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工程建设中各质量责任主体工程质量责任及义务”以来,划分出责任追究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在新形势条件下,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因此在实际监督的过程中,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于建筑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视程度,扩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工程参建单位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从根源上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影响范围及所面临着严厉处罚,并且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力求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达到保证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目标。
2.2完善法律法规
现行法律法规冲击是建筑工程市场面临的较大挑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不可避免。由此可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职能,以实际情况为出发点设置准公务员制监督人员编制,从根源上认识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可操作性及有效性,保证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条不紊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促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实现真正意义上依法治国。同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止无法脱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更需要掌握先进管理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客观上要求相关机构重视人才培养环节,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以适应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全新形势为前提条件,为工程监督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夯实人才基础。
3 结语
通过本文探究,认识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以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形势为前提条件,直接调控其质量效益。在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促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不再停留于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层面。由此可见,监督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技术规范,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全面掌握较为扎实的技术理论知识,便于切实解决深层次技术问题,侧重于开展监督服务工作。同时,监督人员熟练应用现代化技术工具应对新形势下各种问题情况,着重强调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质量监督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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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袁野.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与对策[J].门窗,2014(08):313.
[5]金莹.简析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08):274.
论文作者:王贤贤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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