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北京 102206)
摘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产业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城镇化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当前,我国已经步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城市时期,在此背景下也产生了新型城镇化。所谓的新型城镇化即为在确保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够做到以人为本,充分促进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此时,农村的土地流转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与挑战。所以,为了可以有效地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那么必须要对土地流转问题进行妥善的处理。本文首先分析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面临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并且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仅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问题;农村;土地流转
通过新型城镇化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首先必须要解决好土地问题。为了实现对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与整合,那么就必须要使得农村土地得到良好的流转,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城乡统筹,有效地促进城市一体化的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的顺利实施。因此,有必要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并且采取针对性的对策。
一、基于新型城镇化背景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一)部分地区的土地流转不均衡
当前,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增值收益,一些地区的农户非常急切地寻找土地流转,如此一来就会造成土地流转的速度太快,更有甚者,部分地区还发生了环境遭受破坏、浪费许多土地资源等问题。假如土地流转速度太快,而且还不够均衡,那么就会导致许多土地得到快速的变现,并且进入到市场,最终或许会造成土地急剧贬值现象的发生。不仅如此,在全国耕地总面积中,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要超过25%[1],这和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存在非常大的差距。因为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还参差不齐,所以也就会造成不同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发生失衡,进而造成不同地区间的城镇化建设水平发生失衡,从而严重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影响到整体的发展水平。
(二)缺乏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
对于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而言,其有着独有的特点。需要由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介入到我国农业经营大户的土地流转中。当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由政府兴办的,另外一种是由农民自发行办的。然而,当前两种中介机构的数量都非常少,如此一来,也就会造成农民在流转土地以后极易会无法获得社会保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必须要由一些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中介结构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另外,必须要得到大量的资金,用于实现对流转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而且中介的经济组织也必须要提供相应的信息资料,从而更好地完成农户的小融资以及经营贷款等。当前,由于缺乏专业性的农地流转中介机构,所以也就会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亟需给予优化与完善。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一)科学规划,促进异地的流转
政府部门要科学的规划,对工商企业进行合理的引入,充分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不仅要引导并且鼓励工商资本,使其能够有效地带动当地农业,实现升级转型,使得当地的农民更加顺利地就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除此以外,也要引导工商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一些现代化的种植养殖业以及农业服务行业当中,要严格地管理与控制土地用途,严格守住农村土地的农用底线。对于不同的地区,也要使其能够享有平等的土地发展权,要结合土地的具体数量,将建设用地指标平等地分配给不同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2]。对于处于规划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在其使用完自身的指标以后,就能够购买一些规划区域范围以外的比较偏远地区的发展指标,通过平等发展权的土地异地流转,就可以使得经济水平较低的地区也能够参与土地流转,使得当地的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使得城镇建设的土地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二)制定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机制
为了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那么就必须要从制度方面加强建设。首先,要加强立法。要从法律层面上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与约束,这样才能够使得政府更好地发挥自身的宏观管理职能。政府必须要优化土地用途的监督管理制度,要对尚未满足环保标准的企业项目进行严格的处理,防范企业借助于土地获取不法利益;其次,要严格地管理中介机构,并且制定科学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政府部门要积极地建立专业性较强、规范性较高的中介机构,例如,可以让银行以及其他的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优质的融资服务,使得那些土地合作股份社或者是参与土地流转的农业种植大户能够更快更好地进行融资,从而有效地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严格地监管土地流转过程,从而使得城镇化进程中所涉及到的土地资源得到良好的保护,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征用标准。要确保每一项指标的制定与落实都有助于农村建设发展,要严禁改用一些公益性的建设用地,防范各种不必要土地冲突问题的出现。
(三)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使得农民在离开土地以后获得良好的生存与发展,那么就需要制定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有如此,才可以使得农民不再过度依赖土地,能够充分发挥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价值,可以使得农民更好地配合土地流转工作。要结合我国的国情,将统筹城乡协同发展作为最终的目标,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发展。要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生活补贴发放给失去土地的广大农民群众。另外,也要积极地推进城镇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制定更加科学、完善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并且使得制度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推广[3]。要优化与完善户籍制度,要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加入落户在城市的农村转移人口,如此一来,这些人员就可以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保障,更好地享受社会福利,为其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在建立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以后,可以使得新型城镇化建设得以高效、顺利的进行,能够使得城乡的差距得到进一步的缩小,可以使得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高新才,李笑含.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分析[J].兰州学刊,2016(6):186-192.
[2]贺文华.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型城镇化进程互动研究[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7(1):53-59.
[3]赵艳.农村土地流转、城乡收入差异和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性发展研究[J].世界农业,2017(12):142-147.
作者简介:关琦(1993.03-),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发展专业。
第二作者:李海林。
论文作者:关琦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4月中
论文发表时间:201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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